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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教育经费的审计报告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局集中的全县脱产职工干部集资办学款4.64万元。总之,由于全县教育系统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使国家拨付的各项资金在保证教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使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3.地区教育处1985年拨入教育局普教检查经费3000元,实际支付的普教检查费用已全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报销,此项拨款本应冲销经费支出,但教育局却转作预算外收入。学校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国家规定允许的,也是发展教育事业所必要的。

关于对全县教育经费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地区审计处的安排,为了考核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纠正教育经费管理中存在的偏松和使用不当等问题,促进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以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于6月5日至7月6日对全县1985年度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加之我们人力和时间有限,因此在审计中没有对全县所有学校的经费进行普查,采取了重点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育局及所属的二级拨款单位——5个会计片、3所学校的财务收支全面进行了审计,在此基础上还抽查了21所中、小学校的财务。在资金上不仅审计了财政预算和预算外的各项拨款,而且对预算外收支也一并进行了审计,量大面广,全部检查尚有困难,故这次没有过细地查对,现将审计情况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全县1985年有教育机构603个,除教育局,工农教育办,教研室外,共有学校600所,其中:完全中学6所,职业中学3所,初级中学17所,八年制学校8所,小学284所,初小30所,村学250所,幼儿园2所。共有教职工3688名,其中:公派教职工1707名,民办教师1981名;年度内共有学生76604名,其中:中学生12610名,小学生63994名。

1985年度财政拨入教育经费461.8万元,比上年增长42.7%(预算包干经费280万元,比上年增长7.7%,省、地、县一次性拨款181.8万元,比上年增长186%)。财政预算外拨款3.1万元,比上年增长3.3%,财政拨入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8.7万元,比上年增长2.4%。教育局集中的全县脱产职工干部集资办学款4.64万元。从教育局帐面反映,全年各项经费总支出475.4万元,除集资办学年度尚有2.84万元待安排外,预算内、外拨款全部支平。

从审计情况看,我县教育系统在经费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把经费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局内有一名领导专管此项工作,对重大经费开支都要经过审批或会议决定。1985年先后3次组织人员对基层的经费进行了检查,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二是基本上做到了专款专用,特别对财政拨付的一次性拨款,主管局都坚持一次分配到基层学校,按时拨款,实行专款专用,不搞层层截留。三是经费拨付手续完备,对基层实行月初拨款,月底报帐,并严格审核制度,堵塞漏洞。四是精打细算,注意勤俭办学,从抽查的学校看,一方面千方百计的搞一些勤工俭学的收入,弥补经费不足,另一方面从一张纸,一根粉笔上注意节约,把经费开支压缩到最低限度。在校舍建设上,除合理使用好国家投资外,还注意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大力发动群众集资办学,在改善办学条件上调动了各方面作用。总之,由于全县教育系统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使国家拨付的各项资金在保证教育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使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通过审计发现,我县教育系统在经费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共查出有问题资金75828.98元,其主要问题有:

(一)虚列决算,划预算内为预算外

1.教育局于1982年借给工艺美术公司购货款17500元,年终教育局以银行支出数在教育经费中报了决算,1985年3月收回借款后,本应如数上交财政,而教育局却将7500元在预算外收入中列帐处理,将10000元转入教育局工会帐户。

2.教育局1985年后季向财政编报预算,共拨入肉价补贴76110元,由于人员统计不准等原因,实际发放了69432元,将结余的6678元未交回财政,而转作预算外收入。

3.地区教育处1985年拨入教育局普教检查经费3000元,实际支付的普教检查费用已全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报销,此项拨款本应冲销经费支出,但教育局却转作预算外收入。

4.教育局于1985年9月向省教育学院汇交学员培训费2100元,后因代培训学员不收费,教育学院于12月将款如数退回,本应冲销干部培训费支出,年终将款上交财政,但教育局却作为预算外收入列帐。

5.1985年县委党校教育局干部书报费590元,全年实际发放350元,结余240元应退党校冲销支出,但教育局转作预算外收入列帐。

6.1985年11月县财政通过教育局拨给县工农教育办公室扫盲培训费8800元,教育局一次全部转到了工农教育办的帐户,以拨代支处理了帐务,工农教育办截止年底有8517元尚未支付,结存在帐面。

7.马岭中学1985年将扣发的两名临时工元至3月分工资246元未上交县局,而转作勤工俭学收入。

除此而外,教育局已动用上述款项给张兴财、芮怀俊2人分别发放福利费100元和50元。

(二)开支不按规定,随意改变拨款用途。

1.1985年11月教育局拨付蔡庙初中财务费1000元,批准购置床板30付,而该校却擅自改变用途,财置18英寸“牡丹牌”彩电一台,共花费1490元,除将购床板款全部支用外,外在杂费中报490元。

2.1985年教育局拨给驿马中学财务费3000元,但该校不按批准计划执行,随意扩大购置数额,先后共购置单人沙发5付,双人沙发两套,共价值1350元,书柜52个,价值4316元,弹簧椅60把价值1740元,水灶锅炉一台,价值1680元,22英寸“佳丽”牌彩电一台,价值1906元,共计支付购置费10992元,由于拨入的购置费不足,动用基建和维修费7992元。同时还动用基建维修款2210元,用于修建街道出租房14间,由于基建款大量被挤占使用,原定的工程至今资金短缺峻不了工。

3.陇东中学1985年元月动用维修费2350元,购置双人沙发两套,单人沙发10付,为了掩盖购置沙发真象,竟然将发票换为购置47套课桌凳款作了报销。

4.白马初中1985年共拨入人民助学金870元,除用于35名学生的奖学金130.12元外,其余739.88元连同历年结余的638.12元,全部被克扣挪作他用,其中支付宿舍维修超支633.33元,支付公杂费超支740.05元;贾桥初中用克扣的助学金164.68元支付了招待费,给大灶买洋芋种籽,修锅灶及教师买枕巾等开支。

由于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盲目购置财产,不仅影响了一些原定项目的按期完成,使本来就不宽裕的教育经费更加紧张,到处存在经费超支等待拨补。而且有些购置还违犯了控购规定,如:蔡庙初中和驿马中学购置的二台彩电,驿马中学和陇东中学购置的19套沙发等7096元的商品均在“专控”范围,未曾报批。

(三)收费混乱,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的问题在一些学校有所发生。

学校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是国家规定允许的,也是发展教育事业所必要的。客观的看,国家1974年制定的学费收取标准已不适应物价变化的形势。但目前在收费中存在问题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由学校自定的标准不仅高出国家规定的一倍多,而且学校之间各执行各的,就在一个学校内执行也不统一。收取的转学费、复读费查不出国家规定根据,标准也是由学校自定,高低不一。同时,在审计中还发现一些学校对预算外收入管理不严,特别是对收取的复读费、转学费管理较为混乱,胡花乱用比较严重。据13所学校的统计,共动用公款14854.25元购买实物和作为资金发给教职工。其中发放的实物主要有电镀折叠椅149把,服装68件,雨伞80把,床单212条,旅行杯54个,共开支10011.10元;发放现金3696.37元;报支招待费、大灶超支及会餐开支1146.78元。如:陇东中学1985年元月份动用复读费给105名教职工每人购买发放电镀椅一把,同时又动用复读费2696.37元,汽车经营收入1000元作为现金发给职工,9月份又动用复读费1107.86元购买床单118条发给教职工。还动用复读费100元,福利费62元用于教职工会餐;城关小学动用公款1742.40元购买电镀椅44把,教职工人均一把,在公杂费中作了报销,占去该校全年拨入和收取学杂费的48.6%;太白梁中学以该校木工组名义向局里承包课桌凳200套,每套45元,然后以每套42.50元又转包给他人,从中盈利500元,用420元给职工制作纺毛西服呢西装14套(共计578.59元,个人自负158.59元);城关初中1985年元月给40名教职工每人制作呢子上衣一件,共价值2115.60元,除用职工福利费、取暖补贴1284元外,还在复读费、学杂费中报支了831.60元。

此外,职工借支公款的问题在一些学校依然存在,影响单位资金周转,如:驿马中学不仅有539.29元的职工借款长期未收回,而且大灶历年超支1644.52元长期在经费中垫支。

(四)财务管理薄弱,帐务核算不细。

从全县教育系统看,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差,帐务记载不清带有普遍性。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原始条据使用混乱,不少单位以个人和单位出具的便条记帐。如:教育局1985年9月24日支付购买太白梁林业中学课桌凳款4500元就无正式发票,凭该校出具的便条记了帐;葛崾岘八年制学校全年学杂费支出共3692.68元,而以便条附帐的就有1452.46元,占39%。二是明细核算分的不清,有的单位采用多户一帐,有的仅记了个“流水帐”。如:教育局预算外收、支只有总帐而无明细帐核算,分不清各项资金的来龙去脉,帐面反映不出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是会计档案管理混乱,有些学校只有“每月一个卷,每年一个包”的“包包帐”,会计调任,不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理决定和建议

(一)关于虚列支出,预算内划预算外38299元的问题,分别作如下处理:

1.发放肉价补贴结余6678元,省教育学院退回干部培训费2100元及发放干部书报费结余240元,共计9018元,应于1986年8月底前上缴县财政,逾期则通知银行从存款中扣缴。

2.收工艺美术公司贷款转入工会帐户的10000元和虚列支出的工农教育经费8517元共计18517元,本应如数上缴财政,但鉴于1986年初已拨给陇东中学用于修建水灶10000元,拨给工农教育试点乡镇培训费8517元仍在教育事业方面,故指出问题,不再冲转帐务和上缴资金。

3.收回工艺美术公司借款7500元,上拨普教检查经费3000元,马岭中学扣发的临时工工资264元,共计10764元,本应如数上缴财政,鉴于我县目前教育经费紧张,故决定由县教育局安排用于学校危房的维修或设备购置,并将安排意见抄送我局(已用于给两名教师发放福利费150元,应用1986年福利费冲转)。

(二)关于蔡庙、驿马、陇东三所中学未经批准,购买7098元“转控”商品,应立即补报办理控购审批手续,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发生类似问题。

(三)从这次审计抽查的一些学校看,有些学校随便改变资金用途,动用公款滥发钱物的问题比较突出,但这次仅抽查了部分学校。因此,建议县教育局组织人力,对全县所有学校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包括这次审计出)乱支乱用资金的,除限期纠正外,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对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教育经费,公款不得用于个人借支,已经借支的要抓紧收回。

(四)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但从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和各项经费开支因素的增长来看,我县教育经费仍然处于非常的状况,县财务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尽管从全县总预算看已占了很大比例,同时每年都有所增加,但也还不充足,据统计,目前全县尚有危房930间,危窑383孔,合计约23600多平方米,短缺课桌凳4237套,有些中学还没有教学实验设备、体育活动场所及器材。因此,建议县财政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教育经费的困难尽量予以照顾。同时,还应经常向省、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取得重视,求得上级拨补一些。

被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在接到本决定15日以内,向庆阳地区行政公署审计处申请复审。

庆阳县审计局

198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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