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教育者:教育教学的行家里手
陶行知对师范院校教师(即教师教育者)的素质要求非常高。20世纪20年代初,陶行知在《师范教育之新趋势》一文中针砭当时的师范教育:“现在的师范学校,大都是中学校的变形,不过稍加些教育学、教授法罢了。毕业以后,就拿这些教材去教学生,恐怕还是门外汉呢!”所以,师范生“一方面要学‘学’,一方面要学‘教’”。[47]显然,师范教育并不是简单的专业基础课加上教育学、教学法的教育,而是突出如何学“学”、学“教”的教育。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教育者,相比非师范教育的教师,无论是教学水平还是教学能力,都应更高,因为他们是培养教师的教师。正如陶行知在《关于师范教育的意见》中所指出的:“师范学校担任专科的教员,应注意各该科教材教法。”[48]
教师教育中,无论是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还是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都应首先着眼于教育人才的培养,而非专业知识的简单传授,因为师范教育培养的不仅是学科知识的专家,而且首先是这门学科的教育专家。师范学校的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行家里手,从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式方法的采用、教学质量的评估,到教师自身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语言的表达,乃至教态、板书等,都必须按照教学规范严格要求,给“准教师”以示范,做“未来师表”的“师表”。师范院校的一切教研活动(如教学经验交流、教学优质课评比等),都不能停留在知识传授的层面,而应从教育科学与艺术的高度来审视。
而从教师教育现状看,在师范院校综合化的背景下,师范院校与其他高等院校一样,致力于学科门类的拓展、学科水平的提升,弥漫着“重科研轻教学”的气氛,相当一部分教师(包括教育类课程的教师)不注重教学规范,不讲究教学技巧,这对于培养既会“学”又会“教”的教师专门人才是极为不利的。培养会教育的教育人才,应该是师范院校全体教师的共同责任;而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者自身,首先应该成为教育教学的典范和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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