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的校长[17]
去年我对南开中学学生演讲《学做一个人》,曾经提出五种“非整个的人”,内中有一种就是分心的人。分心的人是个命分式的人,不是个整个的人。整个的人的中心,只放在一桩主要的事上。他的心分散在几处,就是几分之一的人。这类人包括兼差的官吏,跨党的党人,多妻的丈夫。俗语说“心挂两头”,就是这类人。这类人是命分式的人,不是整个的人。
做一个学校校长,谈何容易!说得小些,他关系千百人的学业前途;说得大些,他关系国家与学术之兴衰。这种事业之责任不值得一个整个的人去担负吗?现在不然。能力大的人,要干几个校长。能力不够或时间不敷分配的,就要找几个人,合起伙来,共干一个校长。我要很诚恳的进一个忠告:一个人干几个校长,或几个人干一个校长,都不是整个的校长,都是命分式的校长。试问,世界上有几个第一流的学校是命分式的校长创造出来的?国家把个整个的学校交给你,要你用整个的心去做个整个的校长。为个人计,这样可以发展专业的精神,增进职务的效率。为学校计,与其做大人名流的附属机关,不如做一个学者的专心事业。具体的说:去年教育部所开的总长兼校长和校长兼校长的例不但不应沿袭,并且应当根本铲除。我希望现在以总长兼校长的诸公都自动的辞去总长或校长,以校长兼校长的诸公都自动的以担任一校校长为限。至于某大学设立会办一层,似有几人合做校长之情形;此种新例,亦不可开。总之,为国家教育计,为个人精力计,一个人只可担任一个学校校长。整个的学校应当有整个的校长,不应当有命分式的校长。
选自: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一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4:606—607.原载:新教育评论[J].192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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