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活动的“常态”与“变态”或者说行为的正常与异常,是需要判断的,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也必须进行。
(一)心理变态的判断原则
1.心理与环境的统一原则 人生活在社会环境中,观察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生活环境要求,是否有超越常人的行为,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
2.心理活动的协调性原则 个体的认识过程、内心体验和意志活动是否协调一致。
3.个性特征的稳定性原则 如果一个人的个性特征发生无端的改变,可以认为是一种变态表现。
4.社会适应性原则 心理活动或行为表现,适应生活、工作和学习,则为正常;反之,则为异常。
(二)心理变态的判断标准
由于心理活动的正常与异常间的差别是相对的,往往很难找到明显的分界线。同时,心理异常受很多因素影响,包括环境条件、主观体验、当时心理状态以及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对于心理活动正常与异常,目前人们仍很难找出一个公认的判别标准。归纳国内学者观点,提出以下几条供参考。
1.以医学检测为标准医学标准 是将心理障碍看做同躯体疾病一样,从躯体表现的某种心理现象或行为上,可找到病理解剖或生理变化的根据,并在此基础上认定此人是否有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其心理表现被认为是疾病的症状,其产生的原因则归结为脑功能失调。今天这一标准仍为临床医生们广泛采用。医学标准诊断心理障碍的标准比较客观,通过物理、化学检查和心理生理测定,多能得出较客观的结果。医学标准把心理障碍纳入医学范畴,对心理障碍学科的研究作出了很大贡献。
2.以统计分析为标准 运用心理统计学方法对人的心理状态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学研究结果表明,具有一般心理特征的人,绝大多数处于常态分配之中,两端者呈少数。被评价者的心理特征处于常态分配之中,则为正常状态;否则,可考虑是否异常。应用此标准时应注意,人的行为有的不一定呈常态分布。有的心理特征,虽属常态分配,少数人偏于两个极端,但不一定属变态,例如智力低下属变态,超常智力属正常。
3.以社会适应为标准 人是社会的人,是不能脱离社会而生活。在社会环境中,人的行为总是与环境协调一致的。人依据社会要求和道德规范来行事,其行为要符合社会准则。因此,便产生以社会常规模式为标准来评价个体行为是否正常。以常模为标准,实际上可以看成社会适应标准。依此标准来判断个体对社会、对自己的态度在群体中的行为表现。这种标准是与社会常态做比较而言,离开了社会常模的行为,则为变态行为。当然,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此标准的应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4.以内省经验为标准 内省经验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指病人的主观体验,即病人自己觉得是否有焦虑、抑郁或说不出明显原因的不舒服感;或自己觉得不能适当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而需要寻求他人的支持和帮助等。二是指外人观察判断,即观察者根据自己的主观经验,对被观察者作出心理正常或异常的判断。这种以经验为标准的判断方法,主观性较强,可因判断者的经验不同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果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医生,可以得出基本正确的科学的判断。
5.以病因症状为标准 众所周知,有些心理变态或致病因素在正常人身上是不存在的。倘若在某人身上发现某种致病因素,并且出现相应症状,则可判定为变态。例如,药物中毒性心理障碍,即有某种药物作为致病因素,又有心理障碍表现,病因与症状并存,可判断为病态。
人类行为多变,多起源于心理异常,在临床中有病理性改变。例如精神疾病异常,人格异常者常出现反社会行为等。但是很难找到单一的致病因素,该标准也有一定局限性。
6.以心理健康标准 来判断符合心理健康标准者为常态,不符合心理健康标准者为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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