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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细节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发当晚,李某等四人在宿舍内找到张某并对其进行殴打,打斗中四人被张某用刀捅伤。张某在案发后五小时被当地警方抓获。从寄宿制安全工作的构成来看,寄宿制学校除了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教育体系以外,还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生活保障体系。据当地政府通报,这起爆炸共造成7人受伤,其中6人系所在学校的学生,另1人系该校锅炉工。1名14岁的女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八章 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

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学校在住宿、卫生、饮食、活动等各方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创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校园氛围,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培养学生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精神,使寄宿制学校成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管理难度高,当走读学校人走楼空时,寄宿制学校却要严阵以待,因此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学校一系列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节 生活安全教育做到全面覆盖

一、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

(一)特殊性

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最重要对象具有特殊性——未成年。所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寄宿制学校作为未成年人学习与生活的场所,担当着更加重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制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六条作为学校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层面的要求,这一系列法律条款的规定是学校实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依据。由于学生生活在校园内,很多学生安全保障的要求如饮食安全、运动安全、住宿安全被转移至学校,其他一些学生权利的维护也在校园内被扩大化,如学生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名誉权,这些权利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学校直接或者间接维护,作为寄宿制学校,其所承担的责任将会更多。

寄宿制学校较之普通走读式学校,其场所的复杂程度、活动时间跨度、人员聚集密度都远远超过走读学校。例如,走读学校学生密集场所主要集中在教室内,密集时段主要是上课和放学时段,一旦学生放学离开校园,学校安全压力锐减。而寄宿制学校不但具有一般走读学校的密集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其人员密集的场所更多,除了教室以外,学生公寓、食堂、超市、自习室、浴室都是人员密集场所;从时间上看,除了上课时间外,就餐时间、就寝时间、洗浴时间等,都是学生密集的时段。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情况,走读学校学生密集场所和时段同时也是学校管理力量最强的区域和时段,全体教师和管理者均在校园内,管理严密;而寄宿制学校在就餐、就寝、洗浴等时间,以及学生返校、离校等时段,也是学校教职员工的非工作时间,虽然很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值班管理制度,但是管理力量的薄弱是显而易见的。例如2009年12月7日晚,天空下着大雨,湖南省湘潭市某中学晚上21:10下晚自习,学生们为了不想淋雨,没有按照平时的要求从教学楼四个不同的出口离开,而是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距离宿舍最近的楼梯口。当时,楼梯口只有1.5米宽,学生们一拥而下。这时有几个学生在一楼堵住了出口,当三至五楼的学生蜂拥而下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学生跌倒,导致后面的学生拥挤在一起,最后酿成了踩踏事故。该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年龄为11—14岁),26人受伤,其中8人留院观察。

在校生多处于青春期,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矛盾动荡性。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思想意识与心理行为不稳定性。具体表现为:两极性,情绪行为两极波动;闭锁性与开放性,对成人闭锁,对同伴开放;反叛性,反叛传统,喜欢标新立异。这是青春期孩子们的共同心理特点,却也是安全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许在成年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事情,却会成为学生间矛盾冲突的导火索,一次考试成绩的滑坡会导致学生精神的萎靡进而引发极端行为。往往这些负面情绪在家长、教师、班主任的直接教育之下,可以倾诉排解,或者会有所掩饰或者收敛,一旦离开特定对象的管理,很多孩子会表现出另外的一面,造成安全隐患。例如2010年11月发生在兰州某校园内的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平时沉默寡言,性格比较内向,与同班同学李某两人曾有矛盾。案发当晚,李某等四人在宿舍内找到张某并对其进行殴打,打斗中四人被张某用刀捅伤。随后,4名受害者被120送往兰州市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两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生命垂危。张某在案发后五小时被当地警方抓获。五个家庭遭受飞来横祸,学校声誉严重受损。

学生在校园内一旦受到伤害,都会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第九至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有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随着学生家长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一旦发生住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有无过错,多数学生家长都会向学校提出维权请求,甚至是赔偿要求,很多学校虽然主观并没有错,但面对客观存在的学生伤害事实往往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问题。而学校一旦稍有拒绝家长的某些要求时,往往会爆发一些群体性事件,轻则家长到学校内吵闹,网络上散布过激言论;重则封堵校门,殴打教师,这些情况也给学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从寄宿制安全工作的构成来看,寄宿制学校除了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教育体系以外,还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生活保障体系。这一套生活保障体系的建立就包括人员、设备、维护运转等多个方面,而这其中又都涉及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例如完善的学校食品卫生机制,就包括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的购买、保管、使用制度,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而这只是寄宿制学校各种生活保障环节中的一环,其他的医(医疗)、饮(饮用水)、住(公寓)、行(交通安全)、动(课外活动)等直接涉及学生的以及供水、供电、供暖、供热、保安、保洁等间接涉及学生的工作均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而完备的安全管理体制,并能够认真贯彻实施,保障有关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很多特殊工作的从业要求还需要有专业技术,这就给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性更强的挑战。例如2012年2月22日下午,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一初级中学校发生锅炉爆炸。据当地政府通报,这起爆炸共造成7人受伤,其中6人系所在学校的学生,另1人系该校锅炉工。1名14岁的女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中伤亡的学生是到锅炉房旁边的水龙头处洗手时,锅炉突然爆炸,遭受伤害的。由于持证上岗的锅炉工不在岗,临时人员管理锅炉,由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二)重要性

学生家长愿意将自己的孩子(很多是独生子女)送到寄宿制学校读书,都是看中寄宿制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的独到优势,认为孩子在这样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中,对于孩子的成长会有保障、有提升,具备一定的优势。其他由于主客观原因不得不住校的学生的家长们,在选择学校时也都考虑过这样的一个问题:这间寄宿制学校是否安全?当他们作出选择时,一定对这所学校的安全保障是认同的和信赖的,而这份认同和信赖也给予寄宿制学校和学校管理者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寄宿制学校的安全性是所有学生家长对选择学校的第一要求,也是国家、社会、群众对寄宿制学校的第一要求,如果这个要求达不到,就算寄宿制学校升学率再高,条件设施再好,师资力量再强,都会成为“浮云”。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是教育工作者的首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是为学生创造健康成长环境的前提,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保证,是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先决条件,安全稳定是大事。安全是学校工作的生命主线,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先决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是开展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关系,不存在孰轻孰重,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据统计,2009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在社会和家庭中非正常死亡64人,占学生死亡总数的94%。2012年上半年,非正常死亡21人。在非正常死亡之中,猝死和窒息死亡5人,自杀5人,溺水身亡5人,交通事故死亡4人,不慎坠亡1人,不明原因死亡1人。而根据2008年广州市监测点学校监测结果统计,广州市学生死亡中意外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71.21%,伤害是广州市1—14岁人群的第一位死亡原因(以上信息来自于公开资料)。以上的事例是我国社会发展程度最高的两个城市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统计资料,虽然不具有典型的样本意义,但是也可以从中对于学生的安全环境有一定的了解。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而每一次学生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悲剧甚至是毁灭性打击。而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形势就更加严峻而复杂了。由于我国缺乏比较系统而完善的国民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学生及其家长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安全自护能力较低,加之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对滞后,使得在寄宿制学校中很多学生都成为了安全防护的洼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产生严重后果。其对于学生及其家庭、对于学校及教师、对于社会来讲都是一个沉痛的后果,是满盘皆输的结果。

二、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方针

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最重要的目标就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确定了“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方针。积极预防,就是要求学校和各有关方面要通过调研摸清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同时,有针对性地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依法管理就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和师生安全;社会参与就是要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则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上述内容较为完整地表述了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目标要求。

三、寄宿制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于以上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当前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一)法制性原则

法制性原则即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学校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二)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即在学校的安全工作中,一定要根据自身条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合理、高效地开展安全工作。在学校的安全工作中,不能盲目地认为投入的资金和人力越多越好,这样不仅影响了学校的其他工作,也使教职工为此疲惫不堪。有的学校盲目地按照书本要求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而没有考虑到自己学校的一些实际情况和特殊情况。学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要遵循科学性的原则,不能仅仅依赖于以往的经验,一定要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之上,以科学的安全管理理论来指导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要求学校管理工作要从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认知上与安全工作形式的客观发展实际上两个方面入手。从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认知上看,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的过程其实就是学生自我构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学生具有非常强的主观能动性,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只是把受教育对象看做是完全被动的被管理、被教育、被约束的对象,而是应该积极引导他们利用自身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去审视危险行为,去选择安全行为,养成安全习惯,树立安全意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成不变的安全理念已无法适应新时期安全工作的客观要求,所以在安全工作领域要有与时俱进的发展观,在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中坚持发展性原则。原有的狭隘的安全观念必须要用全新的角度和内容加以丰富和诠释。例如以前教育学生不要打架斗殴,不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而现在学生斗殴可能在设备上已经更新,管制刀具虽仍有使用,但甩棍、电击器、辣椒喷雾器等非法律所严禁或者存在监管漏洞的物品也频频出现;原有的直接暴力手段并未绝迹,而伴随着学生们网络知识的丰富和网络设备的普及,网络攻击、谩骂,公寓内的冷暴力、孤立感也会给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甚至导致一些悲剧的上演。因此,树立新的安全观,建立应对学生身体、心理、财务、学习、发展构成威胁和影响的因素的因对机制,是我们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新课题,必须予以足够的认识和把握。

(四)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学校对安全工作知识的全面性、周密性的认识;其二,学校在抓具体工作时应有重点性和针对性,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认识这两层含义,对教育者放下包袱,积极主动地面对工作是很有帮助的。教育家陶行知认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安全工作因关系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多一些理性的思考,多一些到位的分析,力求安全工作更加完整化,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全工作无阶段性之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

(五)实用性原则

经常有许多教师在叹息、甚至怨声载道,说学生调皮,说安全工作难做等。其实安全工作只是学校总体工作的一部分,是其他工作之首而已。只要我们思想重视、防范得力、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多一些正面教育,少一些过激的批评;多一些检查落实,少一些空洞套话;多办一些实事,少一些怨天尤人,安全工作就会有明显的起色。检验安全工作实用性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看能否通过三个“经得起”检验。首先,能否“经得起”新闻媒介的监督。我们不时看到某某学校因教师体罚学生而被曝光,因食物中毒而被曝光等。工作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方法,讲究实效。其次,能否“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检查。应该说工作做得好坏与否主要是通过自评和上级的检查来评价,安全工作也不例外,要提高工作实效性,我们不能等到有检查才来补救,必须积极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工作,才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再次,能否“经得起”事故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里不妨说事件是检验预防工作是否得力的唯一标准。

(六)适度性原则

学校的工作中心是教书育人,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寄宿制学校虽然更多地承担了一些生活服务方面的工作和任务,但是工作的中心仍然是围绕着育人这一中心内容,这就要求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融入整个教育教学工作中,既要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也要防止为了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因噎废食,限制甚至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所以,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应在服务于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之上更好地发挥其自身作用,做保驾护航的使者,不做横加阻拦的障碍。

四、生活安全教育的全面覆盖

(一)“吃”得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饮食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牵动着千千万万父母的心。学校的饮食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两个主要方面。对于这两个方面,可以说是广大学生及其家长非常关注的。因为饮食安全是涉及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的大问题,是广大住校生家长最关注、最重视的生活问题。

(二)“睡”得安心

寄宿制学校,比较其他学校而言,最大的特点就是“寄宿”,要照顾好学生的住,给学生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学生每天的课业负担比较沉重,需要有一个好的休息环境才能养精蓄锐,每天以一种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这就要求寄宿制学校要全力做好学生的宿舍管理工作,在软硬件两个方面,人、财、物三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面面俱到,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进而提升为教书育人的第二课堂,学生自我发展的广阔空间。

(三)“走”得省心

寄宿制学校,也涉及上下学的问题,但寄宿制学校上下学的过程也具有其特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寄宿制学校学生居住在校园内,校园内的紧张情绪和相对乏味的生活,以及严格的管理使得学生对于一墙之隔的校外世界充满了向往,离开校园到外面的想法也许经常会在学生的脑海中闪现,所以学校一定要管住学生的腿,防止他们开小差。管住腿首先要从制度上下手,寄宿制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请假制度,做到各个环节、各种情况都没有任何漏洞可钻,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格制止。让学生知道,在学校的阶段,他们就应该待在属于他们的校园,在老师的关注之下,一旦他们有任何情况需要离开校园都必须由教师按照程序转移到他的监护人的有效控制之下。自己任何的私自行动都是危险和不被允许的。在相关制度的保障下,第二步就是让他们的腿只能走一条被允许被认可的路。学校有效地控制校园出口,让学校的出口成为安全的守护关口,任何不被允许的外出和闯入都是行不通的。同时学校要做好校园围墙、临街房产的管理,杜绝学生走后门,走歪路。在具体的请假环节,要认真不可麻痹大意,杜绝假假条、杜绝监管不力、杜绝人情条。因为一旦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学生流失到校外,在没有家长的保护之下,他们很容易成为不法侵害的对象或者不法行为的参与者。虽然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中“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④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的要求学校不必承担责任,但是任何一个学生的意外伤害都是我们任何人所不愿看到的。

现在多数寄宿制学校采取的是连续上课,定期回家的形式。这就要求寄宿制学校做好上下学期间的安全工作,首先就要做好校车的相关工作,由于校车事故的发生造成惨痛事故,仍时有发生,做好校车的安全工作刻不容缓。

做好利用其他方式返家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骑自行车上下学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于这些学生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教育他们遵守交通规则,走非机动车道,不带人骑行,不撒把骑行,不比赛速度,不涉水强渡……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很多学生的返家是乘用私家车,这种形式安全快捷。但由于短时内大量机动车汇聚在校园门口,势必造成道路的拥堵,大量学生混行其中,安全隐患重重。最美教师张丽丽老师发生惨剧的时候就是放学时段的车辆造成的。所以做好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的安全疏导是很重要的,对此学校要积极与交警、路政部门协调解决拥堵,并尽力做到人车分流,有条件的尽量做到错时上下学。

(四)“玩”得开心

在校园内哪种情况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比例最高,答案是体育活动的意外伤害。这种伤害可以说每天都在发生,每所学校都曾发生。加强体育活动安全教育,防范体育活动造成意外伤害的发生是任何一所学校必然面对的现实。而寄宿制学校内,早间和晚间学生一般会有一定可供自由支配的活动时间。生性好动是学生们的年龄特点,他们非常乐于在体育场上挥洒汗水,这也给寄宿制学校的运动安全工作加重了负担。做好寄宿制学校的运动安全工作,第一位是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因为一旦由于器材的问题造成意外伤害,往往会给学生带来巨大的伤害。例如青岛某中学的学生陈某在2008年6月11日下午上体育课时做引体向上从单杠上下来时发生意外,陈某事后表示单杠下没有防护垫,造成腿部胫骨、腓骨骨折,后将学校诉至法庭,要求赔偿相关费用10万余元。经过双方在庭审现场的激烈辩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方学校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护义务,应当对学生损失承担70%的责任,赔付陈某各种费用共计8万余元。然而再多的金钱也不能换回孩子的健康,受伤学生陈某经鉴定中心所做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所以寄宿制学校必须指定专人或专业物管公司加强体育器材的管理,运动场馆必须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学校的各类体育设施、设备、运动场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监管,并立即进行维修或整改,不能进行彻底维修或整改的,必须坚决予以拆除。学校应经常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如何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运动设施、设备、场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些专业性较强、技术动作难度较大的体育器材,未经许可和专业教师指导,严禁学生擅自动用。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要安排专人在运动区域巡视,一旦发生意外伤害马上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节 注重细节、注重过程、注重关键环节

一、安全源于细心 危险始于粗心

在一份关于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你觉得在校园安全问题上,谁起到的作用最大?答案为A.学校B.家长C.学生自身D.社会E.其他”问卷调查的结果如图8.1所示。

图8.1

从图8.1中可以看出,学生自身、学校和家长在校园安全问题上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学生自身起到了最重要的作用,而学校和学生家长应当起到教育、引导和监督学生的作用。所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如今,我国中小学生安全意识相对于国外学生还有所欠缺,俄罗斯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最大的特点在于俄罗斯教育部提出了“生命安全基础”课程。该课程同其他教学课程一样,也有专门的可供多种选择性的教学大纲。在欧洲、北美等国家和地区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学生安全意识还比较差主要表现在:①学校关于学生人身安全的教育过少,教师仅仅只给学生传授课本上的知识,较少或者没有涉及课外安全知识,导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②家长过分溺爱孩子,没有给孩子自我独立的空间,导致孩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③政府对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重视程度有所欠缺,经费投入、物资保障、课时保障仍然不够。而这三种表现一旦集中体现到一名即将进入寄宿制学校学习的学生来讲,他所隐藏的危险将是巨大的。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一名没有自护能力和协作救助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在没有了家长的密切关注,生活在一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重重的寄宿制校园之内,那么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将会非常的高。所以,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在生活中、学习中处处关注安全,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和技巧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认为,80%的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可以避免。他指出,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青少年欠缺安全防范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弱,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以说、教、听、读为主,实际演练较少。目前教师们采用在学科中渗透安全教育的模式不够普遍,而且随着学段的升高,采用率在降低。同时,教师比较缺乏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缺乏应对迷恋网络、心理辅导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多数安全教育授课教师对于如何应对自然灾害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有限,也不具备相关的技能,远不能满足学生们的需求。“我们都是兼职教师,培训又少,上成这样已经尽力了。”一名农村教师曾发出这样的感叹。因此,设置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把安全知识渗透到相关的学科教学和活动里,并充分利用班会、校集体活动等一切机会进行安全教育。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们的安全教育,培养家长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对于学生,应该把一些安全知识教给他们,教给学生意外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让学生懂得应急措施非常必要,基本医学知识,如急救止血方法;培养学生的自控力。学生平时要注意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设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别是生存、生活能力。

另外,安全教育的形式可以更加多样化,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上学放学别扎堆,送进校门再转身,遇到歹徒转身跑,跑到老师身后好。”这是警察教秦皇岛市新生路小学学生的儿歌。河北省秦皇岛河东派出所民警给该校上了一堂实用性很强的防暴演练课,同时还向学生传授了避险口诀。在警察的指导下,六(2)班的学生们进行了防暴实战演习,学生彭成由于动作迅速、避险得当,被评为防暴小能手。该校校长认为,警察在向学生传授防暴知识的同时,还教会了学生防暴的技巧,这样的安全教育效果好,学生学习兴趣也特别高。而正在全国多所城市建立的安全应急体验教室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种新形式,其最大的特色是“寓教于乐”和“注重实践”,以“情景式+体验式”教学模式为依托。教室四周张贴着彩色卡通展板,形象生动地向学生展示了各种危险状况的应对方法。演练设施设备更是随处可见,比如应急物资体验区、报警电话体验屋、自救结绳技能实践区、急救互救假人区等。在现场专家的带领下,孩子们很快融入教学环境中,在娱乐中掌握了诸多安全知识,并亲身演练各种逃生项目。

二、我在校园中 安全我有责

(一)教室内安全

教室,是学生学习的地方,也是学生每天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教室的建设是有着严格的建筑标准的,除了较少数老少边穷地区,绝大多数教室的建设是符合有关标准的。在教室,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但在安全责任上,教师承担着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所以教师既承担教育教学的责任,也承担安全工作职责,这就是教师工作的一岗双责。

教室内,学生由于多数时间都是在教师的有效监管之下,安全系数较高,但是一些情况也不容忽视。例如有些学生不遵守上课纪律,擅自离开自己的座位。趁老师不在教室时或者自习课时打闹,互相推挤;学生带有危险的利器到教室内,用小刀乱舞;用物品敲击别人的头部或其他身体部位;甚至他人起立回答问题时,趁别人不注意时将凳子移开……这一系列活动可以称之为恶作剧,但是由于恶作剧导致的悲剧仍然屡屡上演。例如在四川的某县,一高中学生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调换座位与另一同学同桌而坐,并趁该同学站立不备时,用脚将其座位勾开,致使该同学坐下时后仰摔倒,头颈部撞在后排的课桌上,当即失去活动能力。经该县医院诊断为:“颈椎损伤,伴不全性高位截瘫。”后经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齿状突基底部完全性横行骨折。”通过医治,共用去医疗护理费13万余元。法院审理了这宗由课堂恶作剧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将之鉴定为:“高位不全截瘫,构成四级伤残。”这场难以弥补的意外事故不仅给受伤的同学及其家人造成终生痛苦,也给肇事者本人的学习和生活乃至未来带来了重大影响。所以在课堂上一定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另外,教室内容易造成的伤害来自于突发灾害。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停电、火灾等突发事件,往往会带来群体性恐慌,短暂的集体意识混乱之后就是人们本能的逃跑,一旦这种撤离毫无秩序,极度混乱,那么在相对狭窄的教学空间内,大量人员的拥挤就难以避免,进而发生踩踏、窒息等事件的可能性就会增强,而混乱的人群也必然导致疏散的不利,进而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在灾难来袭之时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是教室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定要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制订好疏散的步骤、路线,特殊情况的应对方案,关键岗位的工作职责,在学生进入教室之后就予以明示,并将有关要求,疏散路线以书面的形式置于教室内明显位置,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

随着多媒体教室的普及,教室内各种教学设备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但在学生享受先进教学设备带来学习乐趣的同时,这些设备的安全使用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阆中就曾经发生过由于电路过载导致教室起火,烧毁八间教室的惨剧,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教室内还有一项安全工作值得注意,那就是劳动安全。目前我国多数学校的教室卫生保洁工作是交给学生完成的。在学生进行保洁工作中,保障学生的安全也必须要予以关注,学生在保洁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到一些工具,这些工具一旦使用不当会造成危险。而一些保洁行为也存在着风险,必须加以防范。例如2010年8月底,正值开学前,武威市某小学组织学生进行开学前大扫除,在卫生大扫除期间,丁某同学在教室内擦玻璃时,踩翻炉子,腹部不慎被炉面一角刮了一下,致下腹疼痛,班主任张某闻讯后立即陪同其到村卫生所诊断,学校得知该情况后,立即中断了正在进行的教师会议,在家长陪同下将丁某送到凉州医院进行检查,经医院CT诊断为脾破裂,主治大夫要求立即进行手术。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医院对学生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后经司法部门调解学校赔偿受伤学生各项金额共计8万余元。所以,对于有一定危险性的劳动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

教室内的安全工作还包括财物安全。学生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往往会携带有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贵重物品,一旦放在教室内,造成财物的丢失,既造成了财产损失也给学生之间的关系蒙上了阴影,所以加强财物安全,杜绝失窃案件发生,教师要疏导有方。

寄宿制学校,往往会有较长时间的自习时间,这一时间段存在的隐患往往也具备以上特点,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二)运动场地的安全

运动场、运动馆是学生最喜欢去的地方,那里可以尽情地挥洒青春,张扬个性,舒缓情绪,放松心情,在寄宿制学校内部,无论是体育课还是早间晚间的自由活动时间,体育场馆永远是人声鼎沸。在学生尽情享受运动带来快乐的同时,运动安全必须时刻放在心头,一旦安全的底线被打破,欢乐就将化成泪水,幸福就将远去。做好运动场地的安全工作,要求学校体育工作相关责任人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形(有无不能参与激烈运动的疾病)及体能状况,对于特殊人群予以特别关注,严格禁止超越学生身体承受能力的体育活动。

(2)运动活动前,要求学生必须除去身上配件、饰品及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与从事的运动所不允许的任何装备。

(3)运动鞋与运动衣物。良好的运动鞋必须具备坚固的结构和优良的材料,大小合适,穿起来舒适、稳定,能平贴地面,球类运动,应穿该项运动的专用鞋。运动衣应选择易穿易脱,不要太贴身的衣物进行穿着。

(4)运动前的充分热身。每次运动开始前必须要求学生先做准备运动,准备运动要配合气温的高低及运动项目的激烈程度而定。

(5)运动过程的注意事项:学生要依照自己的年龄、体能水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项目,才有安全的保障。运动强度在最大心跳率的60%~ 90%范围最好。每次运动时间应为15~60分钟。若时间不充裕,可采取运动强度高,持续时间短的方式,但切不可盲目上强度。运动量的控制非常重要,强度太强,人容易累;强度太轻,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6)有效地自我保护。运动时,若在精疲力竭的情况下实施,发生伤害的可能性自然较一般休闲活动高出许多。一般人运动时的毛病,多数发生在心血管系统上,因此,平时在运动时,对于可能造成伤害的因素应特别加以重视。学生要了解自己所实施的运动:譬如跑步的速度、距离应该如何,运动实施的时间、场所、用具等,皆应事先充分地加以检查。任何种类的运动,实施前必须先做准备运动,天冷的时候,身体无法一开始就舒展开来,这时可做手脚缓慢而大幅度的活动。先慢跑,等配合上很好的节奏后再加快跑。

(7)运动伤害的预防。常见的急性运动伤害有:关节韧带扭伤、膝、肩关节和手指扭伤、肌腱拉伤、挫伤(血肿、淤青)和骨折、脱臼等。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主要有:动作不熟练;热身运动不足或不适合;过度紧张或太松懈;注意力不集中或身体状况不佳;运动量及强度超过本身负荷能力;练习过度造成的疲劳;责任感过重、求胜心切;场地、器材不良;对方故意伤害的粗暴行为;天气不佳(太热、太冷);违反运动规则。对于以上可能导致运动伤害的可能都要加以防范。

(8)运动伤害急救原则——PRICE法则。所谓PRICE法则就是保护(Protection)、休息(Rest)、冰敷(Ice)、压迫(Compression)、抬高(Elevation)五大原则的首字母的组合。而这一原则也有效地表达了急救的意义、拯救价值、人是价值的源泉。

(三)浴室的安全

学生住校,个人卫生要做好,注意学生在洗澡时浴室内的安全问题。例如浙江省淳安县一所中学高一学生王某在寝室卫生间洗澡时,不慎滑倒,导致身体左腹部严重受伤,被立即送往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南京某学校,一名二年级学生在寝室卫生间洗澡,意外触电,导致死亡。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浴室内的安全隐患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地面湿滑,导致摔倒;另外一个就是加热源对学生造成危害。针对第一个问题,学校要严格要求学生在浴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打架斗殴,要穿拖鞋,铺设防滑地板、瓷砖。对于第二类问题学校要区别对待,对于公寓内配有独立卫生间可以洗澡的,尽量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其余必须安装电热水器或者燃气热水器的,必须反复加强教育,在卫生间内显著位置张贴防水的使用说明。对于学校集中供热的公共浴池,必须要做好供暖锅炉的检修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转,对于司炉工要严格实施准入制,具有相应的资质才允许其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另外无论何种供热都要有效保证温度在一个合理的范围,防止过热导致的灼烫进而引发学生反应过激,引发危险。

浴室的安全管理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撬砸更衣柜,严禁破坏刷卡器,严禁毁损淋浴喷头,严禁开关管道阀门,严禁随意搬动座椅等。

第二,浴室内讲文明,相互礼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便溺等,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严禁将杂物丢进下水道;不得强占、抢占更衣柜、水龙头、座椅等。注意节水。

第三,管理好个人物品,防止失窃。不将贵重的个人物品、大量现金代入浴室,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浴室。

第四,随着电子设备的不断发展,个人手持摄录设备已经广泛应用,曾经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件,一名年轻女孩在浴室内洗澡后自己穿戴整齐,拿出手机自拍,并将照片上传至微博,不曾想摄影过程中一名女士被其摄入镜头内,并被曝光,造成不良影响。这只是该女生的一次不小心,但是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校园内的浴室中,而且是有人恶意为之,其造成的结果将是非常恶劣的,所以禁止在浴室内使用摄录设备。

(四)网络的安全

对于学校内的网络安全,我国有多部法规进行规定,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是校园网络安全的主要依据和法律要求。对于寄宿制学校来讲,网络安全主要是指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其防御重点是防止外部的入侵,保护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1.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要求

学校应成立以相关的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学校计算机与网络工作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内各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学校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建立好学校校园网建设日志和网络安全日志。记录好网络每天运行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任何人员不得损坏、拆卸、移动、侵占校园网在校区的设备、设施和线路以及安置在各部门内的校园网设备、设施和线路等,确因工作原因需要移动的必须报告主管领导,根据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移动。校园网必须安排专人管理,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以及入网用软件和硬件不得外传、外借,相关人员履行安全保密职能。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烟火。学生上信息技术课、计算机课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学校内任何人不得把服务器当作一般计算机来使用,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任何与执行服务器功能无关的软件。

2.做好校园内网络犯罪的预防工作

当代青少年可以说是受互联网影响最大的一代,是我国网民的急先锋。网络给学生带来了宽阔的视野,加强了彼此的互动交流,促进了青少年学业的完成和个性化发展,开拓了新的、更加广阔的教育空间。但是计算机网络尤其是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的普及,也对青少年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网瘾少年就在你我身边,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暴力游戏、无节制聊天、淫秽色情这三大毒害,让家长、学校、社会都深感担忧。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与外界的联系相对单一,网络成为他们及时了解外界的重要渠道,他们多使用手机、无线终端等设备上网、聊天,但是网络上鱼龙混杂,青少年学生的控制力和分辨力又较差,极易成为网络陷阱的受害者。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无线网络、手机短信散布谣言,鼓动是非,学生群体又容易被煽动和利用,引发群体性事件,所以对于网络安全我们必须予以足够的认识。在网络安全方面,我们要正视网络上的思想渗透,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巩固青少年的思想阵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针对网络道德弱化的问题,加强网上文明行为的规范和建设。积极打击利用网络犯罪的行为,培养一批网络志愿者,引导网络舆情。

(五)卫生疾控安全

做好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疾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学校卫生疾控工作主要是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s)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9种。

传染病传播的三个环节是: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主要传播途径包括:空气、水、食品、直接接触、间接接触、机械传播、生物传播、土壤、母婴传播、医源性传播。

在寄宿制学校内,传染病流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发病率高。校园本就是人员密集场所,而寄宿制学校有大量的学生几乎每天都生活学习在一起,接触时间更长、密度更大、程度更深。

第二,发病场所更加密集。教室内、公寓内、食堂内、浴室内都可以成为寄宿制学校疫病传播的场所。

第三,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在冬春之交,入冬之初等季节容易发生。

第四,年龄特点。更容易侵害年龄小体质弱的青少年儿童。

寄宿制学校常见传染病:

第一类:猩红热

第二类:水痘

第三类:流行性感冒

第四类:手足口病

做好寄宿制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个人防控。加强个人卫生保洁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换衣物,勤晾晒被褥,加强适度的体育锻炼、教室内和寝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接种疫苗。不喝生水,生吃瓜果前要清洗干净;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勤剪指甲。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或用上臂袖子掩住口鼻,而不是用手遮掩。将用过的纸巾扔到废纸篓中。发现同学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劝其就医或者向老师报告。

第二,学校防控。发现疫情首先要控制传染源,对传染病人要尽可能控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止传染病蔓延。切断传播途径,从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入手。保护易感人群,通过强化个人卫生、接种疫苗、远离传染源等手段保护易感人群。

第三,学校发生疫情后的处置。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应首先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晨检,发现可疑或疑似病例需离校隔离治疗。减少集聚活动,加强教室、公寓内的通风和消毒。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用健康教育课、告知书以及板报、墙报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学校应制订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流程,当发生疫情的时候可有条不紊地可开展防病工作。

(六)消防安全

寄宿制学校的宿舍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地方,容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从火灾风险评估的角度上说,在整个社会中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属于火灾零容忍的地方。有一些学校由于建校时间长、学生宿舍房屋建造年代久远,消防设施不完善,建筑物防火等级较低。并且学校因为经费原因,在招聘宿舍管理人员的时候,对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较低,造成了学校宿舍管理人员的素质较差。寄宿制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四个能力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1.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的主要隐患

(1)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有许多学校管理层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学校的主要场所是学生上课的教室和办公室,发生火灾的几率小,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没有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且各岗位消防工作职责不明确。长期以来,对学校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是属于松散的粗放式管理,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学校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的漏洞,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在寄宿制学校,学生居于主体地位,他们基本上没有接受应有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缺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因此,有的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禁用电器,还有学生使用热宝、电褥子、电暖器取暖;有的学生卧床吸烟等,这些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2)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有的寄宿制学校缺乏有效的防火巡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以及火灾隐患整改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往往流于形式,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

(3)消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器材缺损严重,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许多学校的校园内虽然配备有消防安全设施,但长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的状态,造成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

(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中必须确保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但有的中小学校为了便于管理,擅自将教学楼、宿舍楼的第二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堵塞,或将楼梯间设置仓库、堆放可燃杂物,一旦发生火灾,对于学生安全疏散会造成很大威胁。许多学校为了维持治安,在学生宿舍楼楼梯间内设置铁闸门缩小了原本符合要求的消防疏散通道,对学生在发生火灾时的安全疏散产生了直接影响。

(5)学校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师生员工缺乏逃生自救训练。

《消防法》规定: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因学校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而使师生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经验是造成消防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做好消防工作的建议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的党政领导要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切实纳入绩效考核当中,对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2)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要利用内部的有线电视、广播,固定宣传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制订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营造浓厚的学校消防安全氛围。要注意把教育的重点放到注重日常防火上来,让大家时时、事事提高警惕,思想上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以防止火灾悲剧在学校出现,使学生懂得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及自防自救的知识。

(3)加强管理,防止违章行为发生,建立健全消防自检自查体系。

各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消防自检自查力度,严格按照程序检查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解决查出的火灾隐患。对无法立刻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制订应急预案,控制火灾隐患部位的使用等特别措施来缓解火灾隐患的危险及程度。

(4)制订适合本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这项工作可与消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5)必须将“软件”和“硬件”设施建设相结合。

将“软件”与“硬件”设施建设相结合,首先要使日常消防工作经费得到落实。确保对消防宣传、检查、奖惩、购置消防器材以及维修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其次要加强检查、巡查和维修保证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及时地通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到安全地点。

三、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细节

有一句话叫做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往往因其“小”,而容易被人忽视,掉以轻心;因其“细”,也常常使人感到烦琐,不屑一顾。但就是这些小事和细节,往往是事物发展的关键和突破口,是关系成败的双刃剑。这就是说,抓落实,目标要细,要求要细,责任要细,措施要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克服华而不实的作风,必须改变随意性、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必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此,笔者抛砖引玉地谈几点在寄宿制学校管理中要注意的细节:

1.管好电

寄宿制学校的条件较之过去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善,有些宿舍甚至达到了公寓的标准,提供用电。但是由于宿舍往往人员密集,一旦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极易导致电路过载,加之一些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如热得快、万能充电器、电磁炉、电热毯等,对于任何一所学校来说,防止用电引发的灾害十分必要。很多寄宿制学校都会出台一些关于用电器的管理措施,但是学生往往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比如他们会将封死的电源偷偷打开接上电源;他们会在午夜偷偷跑进卫生间利用灯的开关给手机充电;楼道应急灯的插座被拔下而堂而皇之地插上自己的插排;室内灯管上的某个饰物其实是遮挡着偷接出来的电源;晚间楼外会伸出长长的电线接入没有人住的空寝室……而藏在柜子里的热得快、电热杯,甚至床箱后面的电磁炉也都是让宿管人员头疼不已的老大难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管理者必须做到疏堵结合,灵活机动。对于学生正常的用电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量满足学生的需求,例如可以安排单独的房间为学生提供电子词典的充电服务、微波炉的热饭服务等。而堵则要从源头入手,管好电源,尤其是强电间和弱电间的电源,该封闭的封闭,该上锁的锁紧。在管理过程中要细心观察,留意细微之处,检查要及时更要有所变化,防止学生弄清规律,和宿管人员打游击。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公开、公正、透明地加以处理,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2.管好火

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内最大的危险源是火灾。宿舍楼内,严禁烟火。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寝室,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寝室内不可放置诸如酒精、汽油、花炮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熄灯后,住校生不得使用蜡烛进行学习,夏季不得使用蚊香。火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件;火种,却又极易获取和保留;所以对于火灾的防范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3.管好水

学生宿舍内的水主要是卫生间的洗漱用水和冲厕所用水,以及学生用来喝的热水。一般来讲,他们都有相应的管道和容器,处于可控状态,不会给学生造成危害。但是一旦它们失控,就有可能造成危险。例如某学生在宿舍内洗脚之后,将水洒得到处都是,其室友光脚走过,不小心滑倒,而手臂恰巧击打到窗户的玻璃上,将玻璃拍碎,导致手部严重划伤。再比如,打热水的暖水瓶突然爆炸,导致学生烫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于公寓内的水重点在于防滑,其次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人走水关,防止发生漏水事故。另外就是要防止烫伤和保证饮水设备水质达标。

4.管好尖

这个尖是尖锐的尖。在宿舍内学生间的打闹是不可避免的,往往在一些追逐中学生容易被尖锐的物体划伤,甚至有时学生的正常行动由于自身的不注意也容易被尖角划伤(例如铁柜门的尖角)。另外,这个尖还指刀尖。公寓内一定要加强对于刀具的管理,不要说管制刀具,即使是一般的水果刀也要严格控制。

5.管好腿

教育学生在宿舍楼内行进要遵守秩序,鱼贯右行。在紧急集合、进出寝室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打开大门、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在楼道和楼梯内通行坚持右侧通行原则,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路线分流,同学之间要相互礼让,遇有突发情况(如停电、地震等)不得拥挤起哄、大声喧哗,要服从老师的指挥,安全疏散。认真学习公寓疏散安全流程,熟悉本寝室疏散路线和通道。另外就是要杜绝公寓内的狂奔猛跑,降低受伤害的几率。例如2012年上海市发生了一起学生意外伤害,1名高中学生在3楼过道“跑酷”[1]时冲出窗外坠亡。

总之,在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中细心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四、安全健康每一天 快乐幸福伴成长

(一)大型活动时的安全

大型活动是由学校各部门、学生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的集会或集体性活动。本校教职工100人以上的活动、学生200人以上的活动、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人数100人以上的活动,一般视为大型活动。具体形式包括升国旗仪式、课间操、校园运动会、大型集会、外出考察、大型文体演出等。一般来讲,大型活动参与人数多,对活动场地、交通工具、路况、活动设施设备以及师生的安全意识都有极高的要求,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伤害事故。各级学校应建立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举办大型活动学校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除活动内容外,还有安全措施,人员责任等,获得批准后方可按上报计划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订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必须有切实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中小型为主,尽量控制规模,尽量控制5000人以上的活动。确需组织大型活动,举办部门或教师应首先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学校要严格把关;大型校外活动或跨校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开展校园大型活动必须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校保卫部门人员必须全程参与;跨校活动和校外活动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并请公安干警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活动都要落实相关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在活动实施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合格、安全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制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明确安全保卫和医疗急救人员的职责,明确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措施,明确发生意外的急救办法。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于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二)不同季节的安全工作重点提示

1.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1)传染病的预防教育。春季万物复苏,是各种病媒生物活动、繁殖旺盛期,也是各种以呼吸道疾病为主的流行性传染病易发和快速传播的季节。所以,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把这种安全教育和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起来。

(2)火灾预防教育。春季气温回升、气候干燥,火险等级也相应升高,火灾安全隐患突出,非常容易发生火灾。所以,学校要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的安全教育。

(3)春游等活动教育。在这些活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交通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因此,学校除了要科学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外,还应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2.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1)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夏季降雨量充沛,也是洪水、暴雨、雷电、台风等灾害天气的多发季节,这些灾害天气会给学生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学校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应对灾害天气方面的安全教育。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注意培养孩子的观察能力,重视学校所在地区关于灾害天气的本土知识的挖掘和开发。

(2)溺水预防教育。夏季天气炎热,游泳和水中嬉戏是学生喜爱的运动和玩乐方式。同时,夏季雨水多,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沙坑水位上涨,积水较深,游泳和水中嬉戏的安全隐患增加,很多水域不适合学生游泳和玩耍。学校一定要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这类安全教育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玩耍;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

(3)食物中毒预防教育。夏季气候炎热,微生物繁殖很快,食物容易发霉变质,很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适时地进行食物中毒预防教育,要把这种教育和食品卫生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寄宿制学校,还要把这种教育和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4)交通安全教育。夏季白天时间长,学生放学后户外活动的时间也长,遇到交通安全隐患的几率也会增加。学校要结合学生常规的交通出行方式和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

(5)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夏季天气炎热,人们衣着单薄,天黑后在户外活动时间比较长,也是性侵害多发季节。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性侵害预防和应对教育。在寄宿制学校,要把这种教育和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3.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1)运动受伤预防教育。秋季气候宜人,非常适合户外体育运动,一般来说,学校都会开秋季运动会。正常的体育活动本身带有一定程度的风险性,而体育活动中的操作不规范更容易引发运动受伤。所以,在秋季,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运动安全方面的教育。

(2)建筑安全教育。经过夏天的日晒雨淋,加上秋天雨水相对较多,造成建筑物在秋天的安全隐患比较大,容易发生倒塌事故。所以,学校对师生要进行建筑安全教育,同时,要把这种安全教育和学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有机地结合起来。

4.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

(1)防寒保暖教育。冬季气候寒冷,学生在户外活动中、上下学路上很容易冻伤,并引发感冒和其他呼吸道疾病。所以,学校要对学生进行防寒保暖、预防疾病教育。同时要把这种安全教育和合理安排学生户外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2)煤气中毒预防教育。在冬季,北方地区一些学校的教室和学生宿舍常使用煤炉取暖,很容易引发煤气中毒事故,几乎每年都有学校发生这类事故。学校要把预防煤气中毒教育和加强学生教室、宿舍取暖设施安全性能与学生教室、宿舍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3)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户外冰雪运动中容易发生运动伤害和摔伤,在不安全的冰面上滑冰也非常容易发生冰面溺水事故,学校必须重视对学生的户外冰雪运动安全教育工作。

(4)火灾预防教育。冬季气候比较干燥,火灾隐患比较大。寄宿制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火灾预防教育工作。杜绝在校内燃烧干枝枯叶的行为。

(5)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冬季常有积雪和霜冻,导致路面较滑,有时还有大雾,交通条件比较差。同时,冬季天黑较早,很多学生放学回家时天色已经渐黑,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三)治安防范

寄宿制学校是一个小型的社会,而他的主体又多是抵御外部侵害能力较差的青少年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寄宿制学校治安防范的关键是防止外来侵害的发生,这里面的重中之重就是阻断外来人员非法进入校园的可能,所以寄宿制学校治安防范的第一关就是管好校门和围墙。寄宿制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要配备专门的门卫安全保卫力量,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来客登记,不留空隙,不留隐患和死角。加强技防建设,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建立与辖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机制。

治安防范的第二个关键就是校内矛盾的排解。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处理,防患于未然。同时做好学生法制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防止校内治安案件的发生,杜绝因纠纷处理不当导致的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三节 警钟长鸣——安全标准强制型特征的建立

一、安全标准强制型特征建立的依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社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们可以深刻地感觉到,从来没有哪个时期像今天这样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健康。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普遍地设立起来,一系列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机制正在形成,颁发了大量的安全工作专项文件。与此不相协调的是,很多学校安全隐患依然大量存在,安全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正确定位学校安全工作的理念和思路,科学开展学校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谋求发展的普遍共识,更是学校工作必然遵循的方针,学校就是要坚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把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人,尊重人格,尊重人权,尊重生命。而这一切是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之下实现的,没有安全,什么也无法保障。

学校的教育教学对象是学生,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来自千家万户,通常规模庞大。在校学生的安全,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学生安全,家长才能放心,学校才能顺心,教师才能安心;学生不安全,家长伤心,学校闹心,领导烦心。学校的安全工作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校园的波动、学校所在地区的社会局面的颤动,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严重的安全事件,学生群体伤害事件,师生间发生的纠葛都会成为社会热点,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也是国家法律的要求,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近些年来,我国所颁布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诸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进一步充实了依法治国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具体法律责任和义务。在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便有多条专门涉及中小学安全的问题。现将有关法条引用如下。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其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也都有涉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明确要求。

而2006年6月发布的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是以十个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2012年3月国务院第617号令颁布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更是我国首部校车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对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些情况表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和产物,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安定的大局有着重要作用,是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律的要求。学校安全标准强制型特征必须建立起来。

二、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形势和现状

根据2006年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和有关地区发布的安全形势通报情况来看,在2006年,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特征主要为:

①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②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③校园伤害事故增多。

④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

⑤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

⑥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基于客观原因,我们获得的官方数据仅限于此,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从以上单独年份和个别地区的样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学校的安全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网络上甚至有我国每年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人数为每年1.5万之众的说法,虽不十分认同,但也深感忧虑。

目前对于安全工作的认识已经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学校领导、广大教职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得到强化;各项制度、预案基本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完善、细化;监督和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起来,一岗双责的理念逐渐形成;校舍建设和配套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不断得到加强。但我们必须高度清醒地认识到,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还远没有达到万无一失的程度,关于安全工作,很多工作还停留在制度层面,嘴上说得多,会议开得多,文件下发得多,实际行动却不够。很多学校在制度建设上面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漏洞,工作深度、力度不够,经费保障不到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仍然普遍存在。

三、建立安全强制型标准

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安全标准强制型特征,对于加快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快速提升,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行为,完善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师生的安全工作意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向着手,建立具有强制型的学校安全标准。

(一)建立责任明确的管理组织体系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有了组织体系,安全工作才能有效地展开和实施。安全工作应该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制度预案全,监督检查严。

组织建设好,责任也必须明确。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1.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①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规和各种规章。

②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③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④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⑥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⑦组织制订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降低损失。

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并指导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的具体工作。

2.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②拟订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③制订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⑤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⑥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⑦负责按规定配备、管理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⑧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⑨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⑩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其他具体安全工作。

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员工要支持保卫部门的工作,各工作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各单位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在校园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内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使广大师生处于安全教育的大氛围之中,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形成较强的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关于安全教育,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对于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学校还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寄宿制学校尤其要加强宿舍管理者的安全培训。

(三)紧紧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不放松

抓住重点环节也就是把握住了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线,必然带动整个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进步;放松了重点环节,就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漏洞,就可能酿成大祸,使学校工作面临困境,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四)经常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彻底地整改

要经常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关键的时间节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制订整改措施,对于校园周边学校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制度,管理工作就会不到位,寄宿制学校在遵循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法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相应的安全工作制度,并使之常态化。对于发生责任事故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涉及学校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各级学校能够对安全工作有一个足够的认识,认真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广泛进行宣传和教育,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局面,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就一定会取得巨大的成果。

【注释】

[1]跑酷,诞生于法国,“Parkour”一词源自法语的“parcourir”,直译就是“到处跑”。作为一种极限运动,跑酷没有既定规则,只是将各种日常设施当作障碍物或辅助,在其间跑跳穿行。一切围墙、屋顶都成为可以攀爬、翻越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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