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师评价制度的调查与分析
近几年来,学校实行的是沿袭下来的教师评价制度:指向教师的过去表现,用以检查教师的资格和能力,为教师的留任、发放奖金、解聘等提供人事决策依据的终结性评价——奖惩性教师评价,其评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奖惩性教师评价的内容1.工作量或岗位完成情况
教师工作量=所担课时×学科系数。2.质量指标(1)基础年级各学科在区内统考中,教师所教班级成绩在区、镇、级内排名;(2)中考入学考试科目教师所教班级成绩其优秀率、合格率、低分率、平均分在区内排名;
(3)所教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
3.教学科研成果
(1)教师在各级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取各项荣誉称号;
(2)教师所撰写的论文在各级、各类杂志中发表的情况。
4.学校常规工作
教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
5.学生调查问卷
(1)教师平时对学生是否有热情关怀;
(2)教师平时对学生有无体罚与变相体罚;
(3)学生课业负担调查;
(4)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认可程度等。
由此可见,教师评价内容及标准主要还是以刚性的评价为主,完全是以“量”作为衡量的手段,而教师的个性特点、人格魅力、教学艺术以及教师对学生潜在的影响等“内涵式因素”则很少有人提及。
鉴于此,在全校进行了一次调查,很多老师认为学校的评价制度主要是改进教师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也就是提高考试的分数,同时也为鉴定、奖惩教师提供依据,而很少教师认为评价的目的是为教师的发展调整未来计划。
二、奖惩性教师评价的问题
综合调查问卷显示,发现学校的评价制度集中表现出下面这些弊端。
1.忽视了教师个体的复杂性和个性的丰富性
表6.1是在调查中对教师评价目标的统计。
表6.1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一中学校教师评价目标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学校的教师评价其根本的局限在于把应以人为本的教育视为流水线上的产品。“这种局限使人们忽视作为社会人的教师复杂性,在个性心理、职业素养、教学风格、交往类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忽视作为特殊精神活动、认识活动的教育教学过程的复杂性,忽视教师的首创精神。”[2]单一的评价模式必然导致教学质量的低下。
2.忽视教师职业的生命周期,忽视对不同职业阶段的差异性评价
在对现行评价因素的重要程度的调查中,我们整理表6.2。
表6.2 杭州市余杭区学校原有教师评价中评价因素的调查
教师从参加工作到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而且不是简单累加式的,而是要经过不断地反复、“回炉”,甚至是倒退,特别是名优教师更是复杂。就像飞机要正常飞行需要有导航系统一样,教师的成长也需要有这样的助推系统。而这个系统就不能简单地以“制造”的模式来构建,而是需要以“创造”的思维来培养。在这点上,名优教师的成长不亚于抚育生命。因此,教师评价过程中应该考虑到教师专业发展是多侧面、多等级层次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对教师的发展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整齐划一化,对不同的教师,甚至是同一个教师,也要根据教师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他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问题,从教师的优劣处着手,制定具有较高弹性的评价标准,适时、适度地进行评价。这一点,在学校以前的评价中没有体现不通阶段应该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价。
3.在评价功能上,强调“奖惩”,忽略“中间地带”,缺乏服务性
教师评价中经常用到的“优胜劣汰”、“末位淘汰”、大有“胜王败寇”的特点,在这样的评价中,姑且撇开制度的人文性不讲,就是从字面上看,我们就很轻易地发现其关注的教师群是谁——“优”与“差”,而忽略了这样两类人:现有水平一般但有积极上进心的老师,有一定教学经验但得过且过混日子的教师,他们其实所处的位置是一样的,得到的评价也是一样,但评价给他们的作用确是完全两样的,可以说都起到了消极的作用。这样的制度忽视了教师评价的激励、改进和导向功能,不利于面向未来、促进全体教师发展。由于学校条件的限制与制度的缺失,这种只能奖励少数优秀教师,较难实现“鲶鱼效应”。
鉴于此,我们开始思考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我们认为,其本质的原因是学校过于重视教学输出性评价,忽视了教学输入性评价,具体体现在对评价“为了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的认识不够。为此,学校对现行评价系统作了较为深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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