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特”之路,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内涵发展定位的选择——基于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思考[1]
⊙向帮华[2]
[摘要]文章基于卡希尔的符号哲学理论,以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教育现状为个案,对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现状进行由点及面的关注,指出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内涵发展定位路径应走“民特”之路。论文从“自上而下,方向引领;横向联动,主动呼应;自动自发,内涵发展;政策支持,互相扶助”四个方面提出了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内涵发展“民特”计划初纲。在当下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西部大开发及破解城乡教育统筹难题的大背景下,该文有其特有的启示与价值。
[关键词]西部民族地区教育;乌江流域;教育公平;民族特色;内涵发展
国家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兴衰,系于人才;人才质量,系于学校与教师。可以说,一个地区教育的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区域、国家,甚或一个民族的人才实力及国家的发展潜力。而教育的发展决定于人(主要指教师、学生及学校本身等)的公平发展。离开了以公平为基点的教育,将是不正常的教育。
2010年国家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我们知道,中国的缩影在西部,而有着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民族地区的重庆、湖北、贵州等地的乌江流域民族地区便是西部的缩影。有鉴于此,在西部大开发的大背景下,面临统筹城乡教育的良好机遇,位于西南边陲的乌江流域地区教育公平发展就显得更具有代表性。
通过对乌江流域教育公平发展相关情况的田野考察发现:乌江流域的教育要想得到更好的公平发展,必须找到其定位破解的突破口。为此,在通过课题调研、问卷访谈及征求专家组讨论后,认为大力发展“民特”的民族地区教育,或许是破解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定位瓶颈的重要抓手。但愿对这一路径的思考能给相关政府决策部门及相关涉及单位与教师个体有良好的启示。
一、相关概念界定
乌江流域:乌江流域民族教育所在地域。乌江,是我国贵州省第一大河,长江上游右岸支流,全程主干跨中国贵州省北部和重庆市东南部,又称黔江。乌江流域(主干及支流)横跨贵州、云南、重庆、湖北4省市,共56个县市,总人口1 666万人,农业人口占90%以上,居住着汉、苗、布依、土家、壮、侗、彝、瑶、仡佬等多个民族。
“民特”:在西部民族地区学校发展路径思考中,所谓“民特”是指民族地区的相关学校充分挖掘并开办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课程及具有适合民族地区特殊地域的职业需求的主干课程,达到因地制宜,服务地方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宗旨的办学特色;学校教师在自身基础及身边文化符号的基础上主动发展并充分利用相关客观条件,主动发展并成长为有民族特色内涵的教师。这样既使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同时又最大限度的公平发展了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
二、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民特”路径现状诉求
由于历史及地域等原因,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滞后及不足较为明显。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应学校教师水平差距,学校办学水平与东部地区相关学校差距等。据调查,乌江流域等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已经成为这一地区的现实诉求。
新中国成立后,从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到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再到当下的把均衡发展教育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是教育思想理念的升华、教育工作重心的转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翟博的《教育均衡论》序言中指出,“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教育均衡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教育的均衡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特色学校建设成为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选择,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界的共识。特色学校的建设是因为国家的教育要求和重庆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在2007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关键时期之际,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我国的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2009年的“钱学森之问”,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教育难题。同时,2010年1月11日至2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听取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特别强调,“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公平。教育公平,不是搞平均主义,更不是一个模式办学,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学校还是要办出自己的特色”。那么,如何创建特色学校,探索教育均衡发展的新举措和新路径呢?笔者以为以民族文化符号为突破口创建特色学校,是西部地区尤其乌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相关教师及学校走出破解城乡教育及均衡公平教育的一条新路。
我们知道,正是因为有了以乌江流域独特的自然人文资源符号为基础而构成的教育系统,才促进了乌江流域地区教育的生生不息可持续发展。那么,在西部大开发这样的大环境中,乌江流域教育公平发展特点的首要便是:教育现代化发展与多元文化发展并存,进而因地制宜。明白了乌江流域教育发展的这一特点,便是抓住了乌江流域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中轴,便能构筑起乌江流域乃至整个西部教育的良性循环发展系统,从而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当然,我们也很清楚,由于历史、地域、经济等各方面原因的影响,乌江流域的教育公平发展有不足,有困难。但这一地域的教育发展不能脱离这一特定实际。
可以说,以民族文化符号为突破口发展特色教师及创建特色学校,走出破解乌江流域地区教育公平及均衡发展的新路子已成为现实需要。西部民族地区相关学校的教师特色发展、学校特色建设是一种内涵式的定位发展路径。让教师及学校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有利于增大优质教育资源。事实证明,许多原先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的“薄弱教师”现在发展得越来越好,基础较差的薄弱学校通过创办特色学校而优化了教育资源。因此,走“民特”之路可以改变原有的“外援”式教育发展方式,在国家有限的教育投入下增加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
既如此,建议充分利用乌江流域地区民族习俗文化符号的育人价值,建议大力实施特色学校发展战略,促进乌江流域地区教育公平发展,追求优质教育均衡化、均衡教育特色化、特色教育优质化,也正是因此,我们可以说“特色就是教育的生产力和生命力”。
近年,在乌江流域地区的重庆市渝东南基础教育界,比如彭水县的特色学校发展建设成效渐趋明显。同时,乌江流域地区高等院校“民特”发展成功案例早已存在。在湖北省,充分利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区的已有资源,在高校中设置特色的研究机构,促进资源的良性转换,把高校研究与当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有着多样化动植物种类,同时蕴含着丰富的硒资源,享有“世界硒都”“华中药库”“鄂西林海”的美誉。为了促进对植物多样性和硒资源的研究、开发利用,促进恩施州当地的发展,湖北省将湖北省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设立在湖北民族学院内,实验室主要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等科学手段对经济植物、药用植物、乡土植物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生理生化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进行研究;进行天然产物及其中间体化合物的开发,特色资源加工及功能食品的开发;对富硒植物的生理生化特性,天然硒化合物功能评价、硒资源开发和硒的环境释放及安全性进行研究。实验室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4项,近10项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取得数亿元的经济效益,为恩施州内利川、咸丰等地区乃至武陵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教育部在2007年的专门撰文《我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现状与未来》中指出,在民族地区教育相对落后,经济实力有限、资金缺乏且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要正确处理好3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二要正确处理教育发展方面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数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三要正确处理艰苦创业与外部支持的关系。可见,民族地区,尤其是乌江流域地区教育的发展与学校自身的内涵特色发展紧密相关。
同时,乌江流域贵州民族学院的成功经验也值得借鉴。贵州民族学院紧紧抓住贵州民族特色,立足贵州、服务民族地区、服务少数民族,奋发蹈厉、庄敬自强,在58年办学实践中培养了近5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在贵州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促进多元民族文化发展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一,培养各民族各类专业人才近5万名,80%以上服务本地民族地区,从整体上提高了贵州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直接或间接地为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提供一支强大的人才队伍。
第二,成立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地域文化研究机构,加大保护、传承、传播和创新优秀民族文化的力度。学校充分利用地域和地域民族文化人才团队优势,先后成立了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贵州民族经济研究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西南傩文化研究院、水书文化研究院、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并与贵州省八个省级民族研究学会合作,让他们挂靠贵州民族学院,增强研究实力。长期以来,这些研究院所、学会,深入贵州民族地区村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调研、抢救和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
第三,让优秀民族文化“四进”(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进头脑),成为民族大学生的精神营养,让优秀民族文化在大学生中一代又一代地传承发展。
第四,贵州民族学院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双语”(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培养更多的基础教育双语师资,这在贵州高等教育中不可替代。学校所做工作受到民族地区欢迎,也得到政府肯定,学校因此被授予“贵州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基地这个基地在贵州高校,具有不可替代性,充分显示了贵州民族学院在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可见,各高等学校自身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具备超前意识,找准发展路子。
综上所述,教育为社会和经济服务的功能只有通过它所培养的人才来实现,功能的大小取决于它所培养的人的素质的高低,这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依靠教育的依据。民族地区,特别是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教育的公平发展只有把培养与现代特色公民、现代社会需求的人才作为学校教育基本价值取向的基本点,才能使民族地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一个明确而具体的目标。所以,在乌江流域原有教育发展的基础上,发展具有民族地区的“民特”教育既是这一地域客观现状的诉求,也有前景,有必要。
三、“民特”路径相关学理前提及主要法理政策依据
(一)相关学理前提
著名符号哲学家卡西尔在其代表哲学理论著作《人论》的第一章《人类自我认识的危机》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同时,卡西尔在《人论》第三章《从动物的反应到人的应对》中开门见山指出,“依靠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我们也就达到了进一步研究的第一个出发点”;同时他还论述道,“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的全部发展都依赖于这些条件,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如前所述,我们不禁要问,一个民族的民族形态文化符号同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有何关系呢?卡西尔认为“社会符号是社会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进步的直接反映,是研究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文化现象时最容易接近、最容易解读的符号系统”。懂得了起源便懂得了本质,厘清这些少数民族文化符号特征及其有价值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他们的育人价值内涵本质,找到其变迁发展的出路,让民族文化形态符号在民族文化教育传承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教育的本质是受教育主体(个体/个人)心的生长及受教育主体与天地系统的和谐共生发展。正是因为受教育主体个体的独特性,既而有了受教育群体的多样性,这便有了教育的丰富性,这就是教育公平的出发点。我们只有搞清楚了教育公平的逻辑元点,才有可能谈教育,才有可能谈教育的公平。为此,充分利用民族地区自身特有优势发展有特色的民族地区教师和学校教育是乌江流域民族地区的必然选择。
(二)主要法理政策依据
我们知道,教育越来越成为社会公平的焦点,而公正又离不开政策与法律的前提与保障。乌江流域地区,甚或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公平发展更是离不开政策与法律的前提与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相关表述
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扫除文盲,举办各类学校,根据条件和需要发展高等教育,培养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2.《纲要》相关表述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第二十二款:优化结构办出特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第九章民族教育第二十六款: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第二十七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巩固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学院(大学)建设。同时,《纲要》还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基础教育及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四、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内涵发展“民特”计划初纲
(一)自上而下,方向引领
为了更好地发展民族地区的“民特”教育,破解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的瓶颈,相关政府决策部门有必要在国家层面予以相关方向引领。
为此,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发公平发展涉及主要单位: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牵头,会同相关领导专家成立“民特”高校内涵发展建设调研组显得很有必要。目前,在教育方面,国家层面的《纲要》已经出台,相关单位及部门应该本着民族教育大计的高度认真践行落实《纲要》精神,同时,形成联动,出台相应具体的配套政策。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如面向全体教师及相应学校等教育机构,以行政角度向社会有奖征集相应的“民特”实施方案,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等教育公平发展方面进行相应现状调研和方向引领。
(二)横向联动,主动呼应
除了国家层面的调研指导、方向引领,各相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在国家层面的相应部门指导下,积极进行相应横向联动并会同相关单位联合负责落实调研意见,制定出适合本地的政策规章制度。在这方面,西部直辖市重庆市的相应做法已经走在相应省市前列。近年,重庆在涉及教育相应部门的财政投入、法规保障等方面投入力度大,成效也较为明显,值得借鉴。同时,相应地方应该制订出明确的本地区“民特”教育发展计划,实行“两条腿走路”,即以行政角度鼓励少数个人或单位先行试验+原有学校遴选的优秀方案先行试验。
(三)自动自发,内涵发展
教育的发展,不能一味地依靠外部的投入与支持。教育涉及主体发展意识的激发也非常关键。在教育主体的发展方面,可以这样讲,外部投入很重要,内部意识最关键。为此,乌江流域等西部民族地区相应教师及学校应该充分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政策及相应外部环境自动自发,从自身及本单位实际出发通过认真反思总结——制订自身发展计划及单位“民特”实施方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参加遴选,在主动的基础上争取外部环境的政策及资金扶持。同时,相应单位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角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个人或单位参与本地区的“民特”计划建设。
(四)政策支持,互相扶助
如前所述,在《纲要》中明确指出东中部教育发达省市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西部相应地区教育对口支援的力度,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发展。为此,建议教育发达相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重点高校等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成立“民特”帮扶小组,及时跟踪对口监控帮扶,及时总结经验不足,通过教师及学校自身主动发展、对口帮扶、计划跟踪、制度激励等内外措施相结合,促进西部民族地区教育水平不断发展。
以上就是以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教育为个案,对民族地区,尤其是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公平发展之内涵式“民特”道路定位选择的思考。倘若相关学校教师能从自身基础出发,从身边有价值的文化符号出发,教师走内涵发展的“民特”道路,教师的发展必将值得期待;相关学校教育机构能从本单位基础出发,充分利用所在地区有价值的文化符号并充分发挥其育人价值内涵,学校走内涵发展的“民特”道路,相关学校的未来定将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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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roach of Unique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the Choice of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for Education in Western Minority Regions —Based on Thoughts about Education Equality in Wujiang River Basin
Xiang Banghua
(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Chongqing 408100)
Abstract:This essay was based on the theories of Ernst Cassirer’s symbolic philosophy,with case study about the current education conditions in Wujiang river basin,and it explicated the education equality in the western minority regions. Itwas concluded that an approach of unique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 for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in western minority regions should be taken. Itmade an outline for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with unique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 based on the four parts in the essay,namely,“from top to down with a clear direction”,“horizontal correspondence”,“self-connotative development”,and“helping each other with the support of policy”. With the background of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promoting higher education equality,Grand Western Development Program and solving the problems in overall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education,this essay itself was inspiring and valuable.
Key words:higher education in western minority regions;Wujiang river basin;education equality;national characteristics;connotative development
【注释】
[1]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和谐社会’视阈下西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07JJD88023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向帮华,男,长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学办主任,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族)教育学基本理论、教育法学、基础教育改革研究、语文课程论、教师教育、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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