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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

时间:2023-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1年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1955年正式建立硕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于1978年恢复。2002年6月28日,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推行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实行弹性学制,鼓励硕博连读。”

论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

为了顺应世界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多元化、现代化和个性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年限和培养模式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从2002年开始实施的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9年多,在这期间取得了很多改革实践经验,当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理性看待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学制改革,以便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总结实践经验,使改革进一步深入。

一、学制改革是我国研究生教育不断发展、完善的必然

(一)从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学制发展历程看,学制改革是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1年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1955年正式建立硕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于1978年恢复。当时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主要借鉴苏联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后吸收了欧美一些国家的做法,学制为3年。长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是: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的教学和科研人才。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研究生规模的迅速扩大(1998年全国的在校研究生只有19.8万人,到2006为止已有研究生110万人左右),入学渠道的多元化,培养类型的多样化(硕士研究生有了转向实践型和应用型的划分),学科间的差异性以及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度关注等,我国在研究生培养学制方面进行了学制改革。

1998年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在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前提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3年……”2002年6月28日,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推行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实行弹性学制,鼓励硕博连读。”

弹性学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以学分制和选课制为基础,以导师制为支撑,对学生修业年限不作统一的严格要求,允许学生提前毕业、中途休学或分段完成学业,只要学生在一个弹性化的期限内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数及相关条件要求,就可以毕业或获得相应学位。在2002年之后,中国人民大学率先全面改革硕士研究生学制,当年该校70%左右的专业采取了两年制的培养模式。

(二)学科间的差异性和硕士生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必然带来学制改革

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把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学术型人才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般都进入高校和科研院所,但现在高等教育和人才需求的形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我国教学科研类人才日趋饱和,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急需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必须根据新的形势重新定位,原来相对独立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逐渐区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学术型硕士是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做准备,应用型硕士培养的是实际部门的高级应用人才,如农村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培养类型的多元化以及培养目标的不同定位必然带来学制改革。

另外,不同学科领域科学研究发展的水平是不平衡的,人才成长的周期也必然不同,对不同学科的研究生毕业年限要求也应有所不同。

(三)学生素质差异和科学创造“最佳年龄区”必然要求学制改革

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不仅在于先天遗传素质的差异性,更在于后天家庭环境、学习和生活经历等的多样性。在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和培养类型增多的情况下,学生来源趋于多元化(跨专业、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等占一定比例),不同来源的学生之间素质差异表现得更为突出。学生素质之间差异性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学生能力的增长和素质的提高不可能完全同步。要求起点不同的所有学生在同一时间到达终点,一方面对跨专业的研究生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优秀人才的更快成长,甚至还可能降低人才培养标准和造成教育资源的隐性浪费。在弹性学制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行调节学习进度,有利于因材施教。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而基础较差和跨专业的学生,也可以循序渐进、逐步发展,不至于匆匆忙忙赶在3年内完成学业。

另外,生理学研究的结果表明:在人的一生中,有一个记忆力和理解力以及其他各种能力相对最佳期。人在这个时期,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富有创新意识。科学上称这个时期为“科学创造最佳年龄区”。科学研究表明,人的科学创造最佳年龄区通常为25~45岁,其峰值年龄在37岁左右。在没有实行研究生弹性学制的条件下,我国的硕士研究生假设从小学开始一直不间断地上学读书直到硕士研究生毕业,其毕业时为26或27周岁,但目前的硕士研究生一毕业往往很难有科学创造,要经过几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进入科学创造最佳年龄区,从而有可能错过发明创造的峰值年龄。而国外发达国家,例如日本大学审议会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年限做了更为灵活的规定,允许一些优秀的硕士生将2年的学习期限缩短为1年,在1年时间内修完课程,取得硕士学位;英国有科学硕士和哲学硕士两种硕士学位,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为了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能与国际接轨,为硕士研究生做出创新性成果提供时间保证,也必然要求硕士研究生进行学制改革。

二、理性分析学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使学制改革走出尴尬境地

(一)学制改革遭遇尴尬境地

越来越多的高校领导、教育专家已经认识到:改革硕士研究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已是大势所趋,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国已有许多高校进行了学制改革(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取得了很多改革经验,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了尴尬。

笔者做过一些调查,发现如今有些院校实行的弹性学制其实是硬生生地将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规定为2年,来实现早出人才、快出人才的目标。这样做其实有悖于学制改革提出的弹性学制的初衷。不少导师认为现今研究生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一个导师带几十名研究生的现象很正常,根本无暇因材施教,致使硕士研究生的含金量降低,有些导师花费过多精力从事科研、创收,对教学敷衍了事,他们又如何能在2年之内带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学生对2年内能学的知识感到迷茫,学习任务重、所修课程数量不足,质量下降。因为第一学年只能学完基础课和专业课,对本专业经典原著研读根本没有时间。第二学年上半年一开始就要考虑毕业论文的开题和写作,考虑实习和找工作,同时还要修一年级没有学完的专业课。另外有些学校对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体制也显得与学制改革不太相容,例如研究生选课自由度不高,只能限于选修本校课程,等等。这些都导致了弹性学制遭遇尴尬境地,并无真正的“弹性”。

(二)分析原因,制订措施

1.灵活把握弹性学制特点

有些院校硬生生地将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规定为2年,对学生选修课加以过多限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灵活把握好弹性学制的特点。弹性学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①教学计划的灵活性。一方面,弹性学制下的教学计划,要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新兴学科的出现,结合我国教育传统、学校学生特点、学科特色,不断调整;另一方面,教学安排也并非完全按部就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知识基础和时间安排,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甚至跨院校选择有关课程,选择任课教师,选择学习时间,选择上课地点,选择教学方式。②选修课程的多样性。在弹性学制下,除必修课程外,还开设有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学生可以任意选修。对于学生选修的课程,如果考试不及格,均可重修重考或另修另考,直到及格取得等值学分为止。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国际及公共事务学院在公共事务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中,每年开设70多门研究生课程,学生可以从中选择,并且明确要求学生必须选修由其他院系开设的相关领域的课程。③修业年限的弹性化。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学生可以中途休学创业或参加工作,可以延长修业年限等。国外绝大多数研究生院都对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作了弹性化的规定,短到一至两年,长到十年八年,甚至数十年。④与导师制相配套。实行弹性学制,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进度各不相同,需要导师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帮助学生确定选修课程,引导学生安排学习进度。纵观国外研究生教育,导师和导师组在研究生培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并且及时规定了导师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定了导师的角色定位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2.结合我国教育传统,借鉴国外硕士研究生

结合国内本科生学制改革的经验,我国各高校可以在保留自身研究生教育特色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例如,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在实行弹性学制的基础上,将研究生导师角色定位为:①“指导者”———参与确定研究主题和方法,提出意见;②“联系人”———提供、收集所需资料,帮助安排实地调查工作;③“顾问”———帮助解决技术问题,提供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④“教师”———提供研究技巧;⑤“指导员”———详细列出有关研究过程的反馈信息、确定收集资料的途径与时间安排;⑥“评论员”———设计调查方案、对撰写的文章以及数据资料做出解释;⑦“自由的提供者”———赋予学生作出决定的权力,并且支持学生的决定;⑧“支持者”———激励、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与学生就学术观点进行讨论;⑨“朋友”———热情给予系统的非学术性的反馈;⑩“审查员”———让学生大胆假设,用于探究,并定期汇报研究进展和学术心得。除了学术规范之外,导师的基本角色是帮助学生挖掘他们的学术潜力。借鉴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角色的定位有助于改变导师“大包大揽”“一包到底”的角色定位,使导师明确自己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利,有助于在弹性学制下对研究生的培养。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还可以采取与国外联合办学的形式,使国内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更快,使我国学制改革也与国外全面接轨。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许多高校在借鉴国外大学教育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弹性学制以及与之配套的学分制、选课制、绩点制、导师制引入到本科教育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具有很强的参考和借鉴价值。例如,允许学生提前毕业、中途休学和延长修业年限,并明确规定申请的程序和要求,灵活机动地为学生办理停学、复学和离校手续;实行学分制,扩大学生选修课的范围,学生考试不合格,可以重修,等等。本科的学制改革经验有利于在保持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传统的基础上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从而促进硕士研究生的学制改革。

3.循序渐进地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学制改革,逐步摆脱路径依赖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是很多教育工作者或研究生已经接受的一种培养制度,不论三年制这种制度是否合理,教育家、学校管理者、研究生已经习惯了,所以当学制改革为弹性学制后,社会、学生、教师一时还不能完全认同,这是很正常的。为此,一方面如一些研究型的大学,研究生规模较大,有的与本科生在校人数持平,有的甚至超过本科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已占较大比例,就可以考虑缩短学制的试点。一些以教学为主的大学,博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少,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尚不丰富,就不要急于进行试点。另一方面,在学制改革中理工类专业依据其自身学科的特点,不要搞一刀切,可以保留以往实行的3年学制。第三,实行弹性学制,应凸显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过渡性”,需要把对硕博连读生的中期筛选和对普通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参考文献:

[1]周叶中,胡甲刚.关于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1).

[2]刘挥.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改革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J].医学教育探索,2006(5).

[3]徐丽生,李宁生.我国现行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刍议[J].江苏高教,2005(6).

[4]贺斌.学年制、学年学分制和学分制与研究生教育弹性学制比较研究[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5]曹健.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的思考[J].江苏高教,2005(2).

(作者: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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