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科学名词的规范化
段治文曾提出,要实现我国科学的本土化,首先一点就是,科学上的理论与事实,须用本国的文字语言为适切的说明。而能用本国的文字语言进行说明,必然牵涉到科学名词的统一及规范化。因为术语是学术交流、传播的基础,是学术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我国近代科学是在对西方不断引进的过程中得以发展的,在这过程中,翻译西方科学著作是其中重要的环节,这就带来了科学名词的不统一。因为除了少部分科学名词和术语可以在中文中找到对应的名词,绝大多数必需另创新词。而科学名词术语的统一,在科学及科学教育中又是非常关键的,为此,有人提出:“苟欲图存,非急起直追,谋理化学之发展不为功。发展之道,首在统一名词。否则分歧舛错,有志者多耗脑力,畏难者或且望望然去之。如是而欲冀其进步,殆无异南辕而北辙焉。”也有人认为:“译名的不统一,甚至没有译名,实在是中国文化进步的最大障碍。”(1)于是,从晚清开始,就有学者致力于科学名词及术语的统一工作,并从个人行为慢慢转换为政府工作,到了南京政府成立后,特创设了政府机构国立编译馆专门负责这一工作。这整一过程,具体可分为三阶段:晚清西人与国人个体的努力;北京政府时期民间组织的工作;国民政府时期政府和专门科学社团的合作。
一、晚清西人及国人个体的努力
早在鸦片战争时期,徐继畲在编著《瀛环志略》的时候,就提到外国地名的翻译问题,到了传教士傅兰雅来华时期,对科学名词的翻译开始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当时傅兰雅所在的江南制造局翻译馆,以“译西书第一要事为名目”,并对之前的译书状况进行反思:“西人在华初译格致各书时,若留意于名目,互相同意,则用者初时能稳妥,后亦不必大更改”。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对于翻译科学名词制定了以下三条原则。(2)
第一,搜集中文已有之名。若一名词为中文已有,但字典内没有,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搜集中国已有格致和工艺方面的书籍,二是访问中国客商或制造或工艺等方面应知此名词者。
第二,创设新名。采取三种方法,一是以平常字加偏旁作为新字,仍读本音,如镁、矽等;或以不常用字释以新义为新名,如铂、钾、锌等。二是用数个字解释某物作为新名,并以字数少为妙,如养气、轻气、火轮船等。三是音译,以官音为主,凡以前译书已惯用者袭之。
第三,编辑中西名词字汇。译书时所设新名,无论是事物、人名、地名等,都要附录书末,最后编成总汇,“制成大部,则以后译书者有所核察,可免混名之弊”。
正是在这三条总原则下,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在科学名词的统一方面成效卓著,后来的益智书会早期的译名统一成果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益智书会称得上是晚清对科学名词和科学术语的统一工作最具突出贡献的。益智书会在翻译和编写书籍的过程中,特别对统一译名工作进行分工,如傅兰雅负责工艺制造方面,林乐知负责地理名词,麦嘉缔(D.Macartee)搜集日文有关译著名词术语。到了1890年,益智书会出版了四种专门术语表:《金石中西名目表》、《化学材料中西名目表》、《西药大成药品中西名目表》和《汽机中西名目表》,但这与益智书会之前的计划成果还相差甚远。1891年,益智书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专门术语的译名统一工作再次进行细致分工,具体见表14-1。
表14-1 不同科学领域专门术语的译名统一工作分配
由表14-1可知,各领域的负责人在当时我国的科学著作翻译界中,都是极具权威性的人物,由他们负责科学名词的统一,是极为合适的。到了1898年,益智书会还发表了《修订化学元素表》,在1901年出版了《化学术语与命名法》,在1904年出版了《术语辞汇》。特别是《术语辞汇》,汇集了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12000多个科技术语的不同译名,在科学名词统一方面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以上所论述的主要是当时的西方传教士在关于我国科学名词统一方面所做的工作,国人也积极为科学术语的翻译做着努力。如在化学上,虞和钦曾发表过《化学周期律》、《化学命名法》、《积化学名》等,介绍了近百个化学名词,连载《化学定名表》,共收录600多个化学定名。1909年,文明书局出版了虞和钦的《有机化学命名草》,全书100页,分为“脂肪族”、“芳香族”两篇,每篇34章,每章开头“必先述其命名之义,及其质之由来,一扫以往译名冗长而无义之弊”。《有机化学命名草》是我国首次制定的有机化合物命名系统,受到了化学界的热烈好评。
晚清时期,在西方传教士及国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科学名词统一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关于译名统一中的意见分歧和矛盾冲突也一直存在。而且,当时国人的贡献还是微乎其微的。到了民国建立后,这种状况开始改变,科学专门人才不断发现,国人开始承担相当部分的科学名词统一工作,科学名词术语的审定统一有了较大的发展。
二、北京政府时期民间组织的工作
在民国初年,我国的科学名词术语的翻译与统一还处于无专门机构负责的状态,极为混乱,有识之士疾呼:“文字为维持文化之一种工具,名词乃传播知识诱掖后进之一种利器也。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且也,假使名词而不统一不规定,则学术非但无独立之时,行将萎靡不振,而无进行之日,此所以审查之不可或缓也。”(3)“如果科学上的名词术语,不能用本国文字语言为正确的表示,那么科学绝不会有进步的。”于是,当时我国的民间组织一马当先,开始承担科学名词的统一工作,其首推者就是中国科学社。
中国科学社成立之后的九项工作中就包括名词审查,认为“译述之事,定名为难。而在科学,新名尤多。名词不定,则科学无所依倚而立”。1915年,中国科学社进行改组,社章规定“编订科学名词,以期划一而便学者”,还特别成立了“书籍编译部”,管理译著书籍事例。时任书籍译著部临时委员的陈藩这样说道:“设立译著部之初意,实痛夫吾国学术之衰废,国家锐意兴学已数十年而成效不著,时至今日而国内各等学校中之学科尚乏完善之汉文教科书,至于科学名词,尤属乱杂无定……令读者如捉迷藏,莫悉究竟。”于是书籍译著部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对于科学名词严加审定,以收统一之效;使夫学术有统系,名词能划一,国中学子不必致力于西人而有所资”。
在中国科学社的带领下,我国一时之间成立了诸多科学学会,这些科学学会的成立,也引发了我国科学名词的翻译和统一,奠定了我国科学学科的基础。我国科学落后的一个重要体现是:“我国在兴科学以来,关于科学名词向不一致,习英文者以英文名词呼之,习德法语者则以德法语之名词称之,至于译名,或抄袭日本或重加新译,会意形声,既已漫无标准,而工商学界之采用,更属见仁见智,各行其是,甚且随地而异。此于普化科学知识,提倡科学教育,发展科学建设,均为莫大障碍,非力谋统一,不足以策我国科学之进步。”(4)正是基于此,这些学会,特别是中国工程学会、中华农学会、中华博物学会等,连同中国科学社,参与了科学名词审查会,汇集当时科学界的一些专门人才,审查范围涉及数学、物理、化学、动物、植物、医学、生理学等学科,为我国科学名词的统一和标准化做了大量的工作。除了出版科学名词的审定本和审查本外,还出版了一系列科学名词词典,具体见表14-2。
表14-2 1916—1925年科学名词审查会名词术语审定情况一览表(5)
续 表
由此可知当时的科学社团对于我国科学名词的统一工作所做的积极努力。张大成先生就赞叹道:“科学名词审查是中国近代科学史上历时最长、参加人数最多的一项重要的科学活动,是中国科学史上科学界第一次共同行动……以非官方的科学社团为主,它反映出科学社团已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一支独立的、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力量。”
三、国民政府时期政府和专门科学社团的合作
科学社团热火朝天地致力于科学名词的统一工作之后,国民政府开始以官方的姿态投入到科学名词的统一工作中去。
1932年6月,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国立编译馆,开始由政府负责科学名词的审查规范工作。其主要工作分为编译和审查两大部分。编译包括编译各科名词、专著及教科书等,审查包括审查教育部令各书局呈送的学校教科用书及仪器标本等,而其实质,名词审定是核心工作。国立编译馆所秉持的名词统一的原则为:首先采用固有或已通行的名词,无适当固有名和无通行名则采用意译;上述方法行不通,采用音译;造新字(在化学译名中采用较多)。这种用于科学名词统一的原则,很明显地与晚清时统一译名工作者所奠定的原则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1933年4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南京召开天文数学物理讨论会,其中重要的主题就是名词的统一问题。关于物理学名词,国立编译馆曾将收录整理的3000多则,送往北平中国物理学会审查。在会议筹备期间,又将这些名词油印成册,请专家在会议期间审查。但由于会议时间仓促,关于物理学名词方面,大会仅仅决议了“规定物理名词案”和“规定物理学用单位名词案”,随后就将全部名词交给中国物理学会整理。在决议的“规定物理名词案”中,确定了物理名词定名的十条原则如下。(6)
(1)久已用成习惯者,不另译新名;但与原则太相违背者,得另译新名,而加注旧名于下。
(2)外国人名地名及其他专名词,除译定公布者外,暂用原文。
(3)普通名词,以意义准确为标准。
(4)名词用字标准:字数宜少;避免多用单字;避免同音字;发音平易;为笔划简单,得采用通用之省写字。
(5)于必要时得创造新字。
(6)单位名词,由专名词变成者,译音。
(7)测量度量用仪器,在可能范围内,如“表”、“计”、“志”、“器”、“仪”等用以表示仪器之性质。
(8)在可能范围内,规定“度”、“率”、“比”、“标准”、“系数”、“值”、“量”、“能”、“力”、“强”等字之用法。
(9)两个不同之外国名词,所指相同者,用一个名词;同一外国名词,有数种意义者,分别规定之。
(10)属于其他学科之名词,已经规定者,不另规定。此外,在“规定物理名词案”中还附带以下两条。
(1)建议教育部委托中国物理学会,根据上述原则,在定期内将物理名词整理完毕,提请教育部公布;特殊部分则另行规定。
(2)以后关于名词的修改增添,由国立编译馆随时向各方征集,汇送并委托物理学会名词审查委员会审定,再由国立编译馆转呈教育部,逐年公布。
在“规定物理学用单位名词案”中规定的通则,就是在单位名词前冠以分、厘、毫、微等字表示小数,冠以什、佰、仟等字表示大数。同时还规定了特殊单位名词,其中包括长度、质量、时间等基本单位,以及在热学、力学、电磁学、声学、光学、放射性等方面的基本与导出单位60个。
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物理方面科学名词的统一是极为有利的,当然,除了物理以外,国立编译馆也积极在其他科学领域开展科学名词统一工作。截至1940年,国立编译馆先后聘请了各学科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这些专家都是当时相关学科最权威的学者,而且又对名词编译审查工作具有长期的工作经验与实践。例如物理方面有吴有训、严济慈,化学方面有曾昭抡、庄长恭,地质方面有李四光、谢家荣,气象学方面有竺可桢等。正是在这样一批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到1940年,教育部公布了15种科学名词,词条综述超过5.7万条,编订完成正在审查19种学科,词条超过7.4万条。
到了1949年,除医学外,国立编译馆已经审定出版的学科有18种,分别为:《化学命名原则》、《天文学》、《物理学》、《矿物学》、《动物发生学》、《气象学》、《普通心理学》、《电机工程普通部分》、《化学仪器设备》、《统计学》、《数学》、《化学命名原则》(增订本)、《电机工程电化部分》、《电机工程电力部分》、《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普通部分》、《动物比较解剖学》。特别是《化学命名原则》一书,在当时引起了轰动,“习化学者几已人手一册,其在化学界之权威无劳赘述”。
在国民政府时期,由于政府的推动,我国在科学名词统一方面有了卓为有效的进展,“以政府威信,日见稳定,故法定名词之推行,亦不若前之困难。此数年来译名工作的成功,诚我国学术史上光荣之一页也”。当然,科学名词术语的统一,其最终还取决于中国近代科学的发展水平,如果没有各门科学学科的成立和发展,没有专门学会的成立,那么科学名词的审定统一终不可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果。
到了国民政府后期,我国的科学名词统一工作已基本完成,各专门学科的基本科学术语也都确定,应该说科学建制中的重要体现部分,“科学名词的统一”已基本达成。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世界科学的发展,新的科学词汇不断涌现,我国一直没有放弃科学名词的统一工作。特别是在中国科学院成立后,还成立了中国科学院编译局名词室。截至1953年11月,已经完成编审统一的名词共15种,已编成草案的21种,正在编审的21种,总计57种,具体见表14-3。
表14-3 自然科学名词审查与统一情况统计(1953年11月)(7)
这次大规模的科学名词审定,“无论从所订名词的数目、或者审查时的仔细程度来看,比起国民党时期,都进步了很多”(8),在我国科学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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