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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改革路在何方

时间:2023-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仅是要加大投入,更为重要和紧迫的是要加强和改革高校内部管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管理之路。中国高校要办学独立,第一步就是认真贯彻法律,每一所大学都要制订章程,不仅规定应该怎么做,而且要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罚,让所有的人都对学校章程心存敬畏。

第三节 高等教育改革路在何方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转变,把我国建成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必须有一批能够与世界一流大学平等竞争与合作的高水平大学。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仅是要加大投入,更为重要和紧迫的是要加强和改革高校内部管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管理之路。

一、厘清管理职能,精简机构冗员

国外的著名高校,最多一名校长,三四名副校长。虽然我们有现实的国情,但过多的副职只能导致党政功能的重叠,以及领导分工的极度细化,难免出现“校长干处长的活,处长干科长的活”的局面,而且会使本应属于办学性质的教育机构,成为官场气氛浓郁的行政部门,甚至“衙门化”趋向。可借鉴地方党委改革的经验,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尝试党委书记和校长兼职,党委副书记与副校长兼职。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精简干部,有助于克服党委书记与校长的矛盾掣肘,也可以改变目前党委书记的任命中,不关注被任命者的教育管理经历的情况。

高校进一步合并和精简机构,包括校部管理机构以及院系管理机构。高校机构设置的原则,不应与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部门的机构一一对应,而应该依据学校办学的需要科学设置岗位。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从行政控制转而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二、实行大学校长遴选制度和校长职业化

大学校长遴选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组成部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仍可以改革按党政干部选拔方式产生大学校长的传统模式,倡导教育家办学。应该强化遴选程序,建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官员、社会贤达、知名校友、学校教授等共同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制定校长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确定人选后由理事会或报教育部任命。这一过程必须有更大程度的社会参与,不能由政府主管部门闭门操办。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校长任命的随意性,增强校长的民意基础和权威性,使校长办学更关注教育规律与学术规律。

高等学校的校长是全职职务,必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大学校长的职业化,有利于造就一批真正的教育家。校长自上任之日起应退出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这不仅是为了保证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行,也是为了避免行政权力对学术的干扰和影响,这是世界各国大学管理的通例。

三、大学自治

去行政化后,必然出现的问题就是学校应该怎么运作,这就需要大学自治。大学要自治,关键就是权力不要干预,让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进行自治。从欧洲大学的成长历程来看,一部大学的历史就是大学自治的历史。如何找到一种既由上级支持大学,又不干预大学的好方法?一个切入点就是制定大学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明确规定,所有大学都要有章程。但是该法的许多规定都没有落实,因为它没有规定对违法的惩罚,没有惩罚就没有约束力,谁都敢去破坏它。中国高校要办学独立,第一步就是认真贯彻法律,每一所大学都要制订章程,不仅规定应该怎么做,而且要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罚,让所有的人都对学校章程心存敬畏。在政府出资办学的背景下,大学自治要有法律依据,才能保护自治权利。

四、校长治校,教授治学

教授治校是蔡元培先生管理大学的核心理念。但是,教授治校太笼统,后来蒋梦麟修订为“教授治学、校长治校、职员治事、学生求学”。“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的观点,既符合教授的职责,又符合教育规律。但是,教授在学校的权益必须得到尊重,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由教授民主选举校长,由治学人选拔治校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二是教授治校主要通过教授会体现,他们主要是负责大学的学术方针、学术政策、学术诚信,并监督校长行使权力。

在我国现实的情况下,既不可能实行教授治校,也不能兑现校长治校,核心的问题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行党政分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校长负责制,也才能够充分发挥教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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