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后奥运时代继续教育的发展
教育,尤其是继续教育,总是与职业密切相关。科学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得最普通的职业也在发生变化,对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技能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人们必须不断地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多变。另外,少数人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机构重组、人口变化、工作本身的短期性等原因而失业,不得不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以期重新找到工作。继续教育必须不断调整、更新教育结构和内容,以满足人们日益变化的学习需求。后奥运时代继续教育的受教对象首当其冲的是运动员,甚至是金牌运动员;其次,后奥运时代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内容十分广泛,可以充分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进行深度开发。本节仅就这两项内容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专业运动员继续教育体制亟待完善
这里讨论的继续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我国的退役运动员。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问题是困扰我国体育事业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20世纪90年代末之前大多实行政策性安置,即运动员退役之后,由人事部门等统一安排工作。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比如全国正式比赛前6名以上)的优秀运动员,由省级人事部门安排,其他退役运动员由输送地、市、县人事部门安排。后来,机构改革、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政策性安置面临巨大困难,难以继续大范围实施。与计划经济时代运动员退役后都由国家安置不同,现在只有少数运动成绩突出或为国家和省市得过荣誉的运动员才会得到特殊照顾,被留任教练或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或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工作,其他运动员只能选择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
(一)我国运动员的培养体制
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是一个牵涉政治、文化、教育、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构成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环境、培养渠道、资金来源、激励机制和法规制度等许多因素。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我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以及由它培养出来的成千上万的优秀运动员,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随着国家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的迅速发展和变化,一直存在于原培养体制中的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竞技体育进一步发展不容忽视的因素。[11]
多年来,我国竞技体育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三级训练模式。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创建体育的训练网络,并逐步形成了以青少年学生为主要对象,以发现、培养和训练运动人才为主要目的,以国家和省市优秀运动队为一线和以少年体校为中心环节的纵向层层衔接的三级训练体制。居于金字塔顶端的是各类高竞技代表队,包括国家代表队、各省及解放军代表队、厂矿企业代表队和高校代表队;处在金字塔中间的是竞技体育第一后备军团,包括体育运动学校业余运动员或学生,各单项运动学校、体育中学、各省市业余体校的学生或运动员;再下来是基层学校学生,主要有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基层代表队等。培养运动员的初级形式主要是打好基础,扩大人才选拔的范围,建立梯队的三级队伍;中级形式侧重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和向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建立运动员梯队的二线队伍,有的还直接培养出了高水平的一线运动员;高级形式是集中了各省市和全国运动员的精华,代表各省市和全国最高水平,是我国运动员梯队的一线队伍。
当前我国运动员培养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其一,体教脱节,即运动员文化学习与运动训练的脱节。由于在培养目标上片面强调提高运动成绩,忽视了全面培养人的教育因素,很多体育训练单位都以牺牲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来换取更多的训练时间和机会。其二,培训机构间互动的脱节,体育系统下属有各级体校和专业训练队,教育部系统下有各级学校,这两者都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机构,但前者的运动训练资源优越,文化学习条件匮乏,后者在文化教育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又存在训练条件不足的问题。因此,尽管国家出台了许多的相关升学、就业优惠政策,大部分运动员在退出运动生涯时仍然在思维和观念上难以融入社会,在知识和能力上难以参与升学、就业竞争。[12]
(二)国外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
1.公共教育构成竞技人才培养体系。
美国竞技体育体制是以学校为中心,依托小学、中学、大学的业余训练构成了整个竞技人才培养体系。美国奥运代表团基本上是以大学学生运动员为主体构成的,80%以上的运动员是从大学直接选拔出来。全美职业运动员学生比例较奥运选手更高,都是经过了公共教育各个阶段的培养,最终步入职业体育行列。此外,荷兰、韩国、日本的中小学设有各类体育专项训练营,与政府及教育系统挂钩。学生可根据兴趣自主选择参加项目,使运动员基数得到保证。同时,训练营和学校达成共识,该年龄段的学生必须在文化课学习达到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训练营。在升学环节,对具有运动特长的学生,按照规定满足普通最低录取分数线就优先录取,没有实施降分录取。小学是培养运动兴趣和早期运动训练的启蒙阶段;中学是运动专项发展阶段,通过全国和各地区的运动会选拔优秀青少年运动员;大学则进入了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高级阶段,良好的训练设施和高水平的教练员,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奠定了物质基础。
2.将教育贯穿到运动员的职业规划中。
国外通过立法及相关政策为运动员各阶段分流提供制度保障。他们极其重视运动员运动生涯与职业发展规划,超过70%的欧盟会员国现有政策方案中都有支持运动员在其职业生涯结束以后适时帮助其拥有稳定的工作做准备的内容。这些政策包括就业咨询和支持、职业辅导、接洽用人单位、金融贷款和奖励措施或再教育。
美国、加拿大、英国为现役或退役运动员提供广泛的就业、升学指导。如美国春田学院运动员资源中心的“实现跨越”计划,为从高中到大学转型的运动员提供帮助;美国大学运动协会为大学生运动员的人生发展提供职业咨询、学术支持、就业目标设置等服务;加拿大奥林匹克联盟的“奥运选手职业中心”计划会向运动员运动生涯结束后的生活过渡提供服务;英国奥林匹克联盟的“黄金起点”计划会帮助奥运选手在退役后寻求就业机会、雇主说劝和个人简历准备等职业指导。除此之外,各国通过欧洲论坛集思广益,讨论专业运动员就业安顿,提出将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后的生活列入保护范围之内。该内容包括生活方式支持、高校进修和职业指导、开设心理辅导站和处理社会压力等。就业指导机构配备专门的运动员职业发展顾问,对服务对象进行情感、智能、自我意愿等综合评估,制定职业发展长期计划。健全的教育督导机制和政府政策上的支持是运动员职业生涯保障的加固器,也是国外综合教育体系完善强有力的支撑。[13]
(三)我国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培养了大量运动员,这些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一直是困扰体育管理部门和运动员家庭,影响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及其家庭影响较大。诚然,一些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通过成为教练、裁判,进入商业领域经商,或者由政府安置就业等形式实现了就业,但多数运动员退役后就业安置困难。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的难题。当前,我国在训优秀运动员约2.3万人,每年有3000~6000名专业运动员退役。有数据显示,每年有20%的退役运动员难以按时、适当安置。除了拥有运动能力和一身伤病之外,这些运动员缺少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职业技能。
某位曾获得过世界冠军的运动员在退役之后,先后在两所大学攻读学士和硕士学位。在拥有了成功的运动竞技成绩和专业理论知识之后,该运动员成功地成为一名教练。而另一世界冠军退役后却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两位运动员在役时同样是各自项目的佼佼者,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退役后却大不相同:一个学业有成,在全新的岗位兢兢业业,为培养下一代体育人默默耕耘;一个下岗失业,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昔日运动场上的佼佼者,同为为国争光的典范,如今却差距千里,是什么导致这样的结果出现呢?科学文化水平低,缺乏竞争实力是退役运动员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实施以就业为目标指向的继续教育对于职业技能与文化教育缺失的运动员而言,无疑是一方“灵药”,能使运动员在提高文化水平的同时获得一技之长,并最终使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难的问题得到“标本兼治”。
(四)继续教育应在运动员退役安置中发挥巨大作用
所谓退役运动员继续教育是指运动员在退役或结束自己的运动生涯后,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文化知识的学习,以弥补自己在运动生涯中缺失的文化课程,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增强在社会上的竞争力。
1.普通高等院校应成为退役运动员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体育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发展体育职业教育是解决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并对发展体育职业教育的意义、原则、目标、办学方向、经费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各地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加强对退役运动员进行学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为了妥善安置退役运动员,应强化以学校为依托的运动员培养模式;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系统,并强化监督执行力度;建立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以市场为导向,拓宽运动员就业渠道。各省市除了成立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体育专业的学历教育外,也纷纷组织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运动员转变就业观念,强化退役再就业意识,提高就业技能,切实增强运动员再就业的社会竞争力,为运动员退役后的职业转换做好积极的准备,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生涯各阶段的衔接和过渡。全社会要大力支持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增强运动员的就业竞争力。2007年对21个省、市体育局人事部门进行的调查表明,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组织过教练员上岗证、裁判员等级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技能证、驾驶证等职业培训。这些经过培训的退役运动员就业率达90%以上,占全部退役运动员的75%。调查表明,对在役和退役运动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是解决运动员就业难问题的新形式和重要途径。[14]
2009年9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等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并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高等学校还可以通过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开办预科班等形式招收运动员入学。
高校是我国知识与人才密集的地方,能为退役运动员提供系统和高质量的文化教育。国内许多高校都欢迎退役运动员尤其是优秀运动员的加盟,以此提高高校体育的竞技水平和知名度,为高校带来新的活力。目前,国内有15所体育院校,部分综合大学也设有体育学院(系),它们更是退役运动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良好场所。[15]
高校在对退役运动员进行继续教育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门槛设置过高,不能使更多的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等。因此,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扩大运动员的受教育范围。
提高面向退役运动员继续教育助学金标准,为运动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更高保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各地市体育局有关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运动员退役后参加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历证书的,将得到国家与地方助学金共约15000元;获得本科学历的,将得到国家与地方助学金共约20000元,少数发达地区可能略有提高,中部个别省市可能低于上述标准。这些助学金与目前高校三年或者四年的学费与生活费差距较大,而对于退役时年龄较大,且无收入来源的运动员来说,接受继续教育将存在较大困难。因此,为了鼓励更多的退役运动员接受继续教育,需要大幅度提高助学金标准。[16]
延长复习时间,争取更多的运动员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国家体育总局2003年下发的《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规定,退役后一年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录取通知书的,才能符合申请助学金的条件。也就是说,优秀运动员在一年内必须考取大学,超过一年时间就不符合这个条件。而许多项目运动员文化水平较低,通过一年的复习时间考取大学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建议延长退役运动员的复习备考时间。
进一步降低入学门槛,确保更多的退役运动员接受继续教育。目前具有一级以上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可以免试上大学,对于某些项目而言,运动员基本上要获得全国锦标赛前三名以上成绩才有此资格,而达到这一成绩的运动员所占比例不高。大部分的运动员退役后想进高校学习,必须通过文化考试。因此,一方面要通过体育部门积极动员退役运动员接受继续教育,为运动员进高校读书积极创造条件,延长职业转换期,给退役运动员更多的复习时间;另一方面适当降低现在的文化录取分数,或者适当降低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2.建立针对现役运动员的职业规划机构。
自从2003年《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颁布后,全国各地有许多运动员选择了货币化安置后自谋职业。但相当部分的运动员文化水平较低,社会适应能力较差,更缺乏社会工作所需要的基本劳动技能,其本身并没有做好劳动就业的准备。因此,应借鉴国外体育发达国家先进的运动员保障计划,重视专门的运动员人生方向设计和运动生涯规划教育。确立独立的运动员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入学推荐以及相关立法机构,有效充实综合教育体系的内涵。通过建立专属于教育、体育系统或附属于二者联合体的专业化运动员职业规划机构,根据各个阶段不同年龄层次运动员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职业辅导、咨询交流站,既要有实体工作办公室,也要依靠网络进行教育宣传,提供职业生涯和就业方面建议,帮助即将退役的运动员做好就业准备或在役期间以灵活的方式成功分流。尝试引入职业发展顾问,寻找运动员的个体特征和职业需求结合点,为其制订职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基于运动员年龄阶段的不同、阅历的差异、所在地域的迥异、社会资源丰富与否等因素的考虑,专业机构还要不断进行修正和调整。不论是教育系统或是体育系统,对类似机构的发展应常抓不懈,并积极寻求系统间的合作,及时协调矛盾使之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17]
例如,在对运动员进行就业培训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培养运动员的生存技能,做到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实行运动员培训、考核鉴定与其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使运动员学习、掌握一门或几门实用职业技能和技术,如汽车驾驶、服装设计、自动化办公、财会、文秘、保安等,从而培养出一专多能的知识技能型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增强他们在人才就业市场竞争的能力。
各省市体育局应该成立退役运动员就业服务部门,建立与退役运动员长期联系的信息互动平台,将有关培训与就业信息及时与退役运动员沟通,组织退役运动员进行专项职业培训与退役运动员专场招聘会,同时对运动员退役就业状况进行调查,维护退役运动员权益。各省市运动管理部门也应该成立市场开发部门,积极拓展当地运动资源,增加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面。对于退役运动员创建体育经营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各省市体育局要拿出具体办法给予扶持,并进行跟踪指导。
二、后奥运时代继续教育的多样发展
(一)开展多样化的志愿者培训
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志愿服务的发展较早,并已形成覆盖面广、公民参与程度高、社会效益凸显的良性态势,这一状况与其国家和地区规范化、专门化的志愿服务培训是分不开的。系统的志愿服务培训,不仅放大了志愿者精神的文化影响力,还提供了志愿服务工作所必需的特种技能和知识,提升了人才储备和服务质量,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我国的志愿服务起步晚,机制尚不健全,服务培训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积累不足,为筹办2008年奥运会,北京在志愿服务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重要经验,涉及志愿服务理念、队伍、制度等方面。这些财富在后奥运时代如何继承和发扬,成为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仅在大型活动赛事中发展的志愿者活动显然是无法完全彰显其为社会需要提供服务的宗旨。开展专门化、系统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志愿者培训,丰富继续教育的培训主体、范围、对象、培训方式是未来我国志愿者培训发展的趋势。
1.扩大从事志愿者培训服务的主体。
当前我国的志愿者培训主要是政府或专门设立的机构为开展某一大型活动如奥运会、世博会、大运会而进行,西方的志愿服务主要是由教会、慈善机构或者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开展的。这样的非政府机构有其独特的培训优势,它们活动范围广、拥有志愿者众多、服务项目多样、人才储备多样,有着政府机构无法比拟的深入性和灵活性。志愿服务的宗旨就是指志愿者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无偿的、非职业化的援助,服务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行为。其本身就是个体针对社会群体的行为,扩大志愿培训服务的主体,鼓励由非政府非职业化的组织开展志愿培训是志愿服务走向多样化的重要一环。
【案例】美国、欧洲和我国香港的志愿者活动现状
在美国,政府通过全民服务队网络实施国民服务计划。该网络由全国近千个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构成。尽管联邦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先后以“出资人”、“主办者”、“立法者”的身份介入本属于民间范畴的志愿服务,发起一连串的联邦志愿服务计划,如“为美国服务的志愿者”和“全国民事社区服务队”等,但对志愿者的相关培训则是交由分布甚广的非营利组织来进行。
欧洲的志愿服务培训主要由非政府组织承担。如英国的海外志愿服务社,它是全球最大的派遣志愿者的非政府、非宗教、非营利组织,旨在通过志愿者行动消除全球贫困和弱势。他们的服务方式是通过向不发达地区派驻志愿者,培训当地工作人员的技能,传授技术。因此对志愿者的培训直接关系到服务的成效。海外志愿服务社对所有志愿者进行两轮培训,一轮是适应海外文化的培训课,时间大约一周,主要是帮助志愿者做好心理准备,适应到海外生活和工作的心理调整,迎接海外不同文化的挑战性。之后再进行的培训是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内容,使志愿者职业技能在海外新的工作环境下发挥最好的作用。
我国香港的志愿服务主要是“政府统筹、社团管理、公民参与、法律监督”。香港的志愿者又称为“义工”。香港对义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则主要由学校或一些培训团体来承担。社会福利署是统筹香港福利事业的政府机关,在它的资助下成立了专门负责推动和发展香港志愿服务的独立性机构义务工作发展局——一个非政府组织。义工发展局专设义工培训及拓展中心,负责为义工或任用义工机构举办多元化的各类义务工作持续培训课程、提供义工专才特约培训和具体服务项目技巧等。培训及拓展中心在开展工作时,十分注重与大学和培训机构合作,借助专业人才推出志愿服务管理的课程,每年都会推出多方面的训练课题。普通市民要当义工,义工推广机构就会给予他们合适的指导和培训。[18]
2.创新培训的方式,以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志愿者培训。
当前我国的志愿者培训方式多采取理论培训,也就是以面授为主的教育形式,如召集志愿者参与培训课程、分享经验的座谈会等。创新志愿者培训的方式,多引入实践培训环节,包括专题活动、体验式学习、实地考察、社会实践和参加测试赛等,重视理论与技能双重协调发展的多元志愿者培训模式。香港特区对志愿服务的培训注重培训方式的多元化,采用多种培训手段,方式灵活、新颖,如进行角色扮演、个案研究、小组讨论、技巧示范、实地考察、交流分享聚会等。香港学友社于2002年开展的“杰出中学生领袖选举”活动由四轮评核及社会领袖培训课组成,以体验式学习的方式展开,参加此活动的中学生领袖需以自己的知识及能力进行一项社会活动,以发挥学生领袖对社会的影响力。如2008年,获选的中学生领袖筹划了一个中学生民意调查,以中学生的角度表达对立法会议员及特区的观感,参与该计划的中学生领袖均认为此等经验有助于其认识香港,进一步参与社会建设。[19]
【案例】国外志愿者活动的法制化与制度化
在许多国家,志愿者活动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组织化,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的队伍之中。比如日本有50%的国民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
韩国的志愿服务有50年的历史,其组织机构分为:总社、分社协议会、地区协议会、基层服务会。1988年汉城奥运会,志愿服务活动在韩国掀起高潮。汉城教育厅规定,从1995年起,初中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要义务化,1998年以后,志愿服务活动的分数将占高中成绩的8%。
泰国政府为倡导志愿服务风气,规定大学毕业生要到贫困地区做1年的志愿服务,服务满1年后,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得到一份好工作。
法国的志愿服务则走向法制化。法国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法国男性,符合条件者都必须履行国民志愿役,违规者处2年有期徒刑。国民志愿役分兵役与民役(警察、消防队员或海外援助等)。
美国的志愿者是有一定回报的。参加“为美国服务的志愿者”服役期为一年,服役期满后可以得到两个学期的奖学金9250美元,而且选择联邦职业时可免除考试资格。而参加“全国民事社区服务队”的志愿者,年龄在18岁至22岁,10个月的服役期满后可得到6000美元的津贴及2362.5美元的一次性奖学金。
墨西哥政府规定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从事6个月的志愿服务,否则无法获得毕业文凭。据统计,墨西哥每年入校的大学生约有20万人,每人有半年进行志愿服务。
尼日利亚1973年开始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10年后,志愿者成员增长了12倍。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期是连续服务一年,主要在边远地区。一年后,志愿者可以获得国家服务证书,这个证书是将来就业的保障。[20]
(二)外语培训行业机遇和风险并存
在北京奥运会的带动下,中国出现了“全民学外语”的高潮,中国的外语培训业也得到空前的发展。但是,后奥运时代外语培训行业机遇与风险并存。
英语培训一直占据着我国外语培训的主流,但是随着我国与非英语国家经济贸易往来的加大,小语种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与英语相比,小语种在国家外语教育体系中居于次要地位,选择小语种作为第一外语的学生相对较少。国有教育体系下小语种人才培养的缺位,为外语培训在小语种领域的发展提供了良机。目前外语培训机构中,专门提供小语种培训的相对较少,而且水平较低。可以预见,未来小语种培训将是外语培训的一个热点,特别是日语、韩语、俄语等。
在教育低龄化趋势下,少儿教育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少儿阶段正是学习语言的黄金时期,此时学习外语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虽然在不少幼儿园和小学已经开展了外语教育,但是儿童在学校里面学到的外语知识远远不能满足家长的期望。相对于以考试为主的外语培训,少儿外语培训市场的开发力度还较小。在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儿童教育支出比重加大等因素影响下,少儿外语培训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改变着外语培训市场的授课方式,面对面的培训不再是唯一的选择。面对面的传统式培训虽然形象、直观、易接受,但是受到学员时间约束,师资成本也较高。网络培训使学员可以随时上网学习,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结合面对面和网络两种方式的混合式培训可以使学员在面对面的授课学习之后,利用互联网进一步复习授课知识,具有较强的优势,将逐渐成为外语培训的主流方式。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继续教育功不可没。它反映了在举办国际性大型活动的过程中,众多参与者为达到新环境的要求而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继续教育。奥运会除了留给大家美好的回忆外,还将引起更多的思考,即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地的交流越来越紧密,国际性大型活动的举办也会愈加频繁,我们应怎样充分发挥继续教育的作用,以便更好地组织和迎接今后的国际性大型活动。
【注释】
[1]卢泰宏,罗绮茗.行销体育[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2]刘淇.北京奥运经济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3]http://www.jslib.org.cn/pub/njlib/njlib_zzjg/njlib_xxczwqhg/200809/t20080918_82357.htm.
[4]王红茹.专家称北京奥运直接经济收益超过20亿美元[EB/OL].[2008-09-08].http://news.qq.com/a/20080908/000019.htm.
[5]搜狐2008北京奥运.http://sports.sina.com.cn.
[6]刘晓华,付浩.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培训的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7]陈丽君.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不断提升市民素质[EB/OL].北京东城区政协网,[2008-05-12].http://zhengxie.bjdch.gov.cn/wwsj/info.asp?id=1539.
[8]杨卫东,杨枝灵.北京邮政封闭培训奥运服务人员[N].中国邮政报,2007-02-10(b1).
[9]朱勤.辽沈出租车司机服务奥运培训启动[N].辽宁日报,2008-05-06(b2).
[10]李雪昆.培训为实战记者苦练功——媒体角逐奥运报道之三[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02-27(b3).
[11]潘前.我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目的、原则、措施[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6).
[12]陈林祥.我国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体育科学,2002,22(5).
[13]孙义方,孙媛,黄爱峰.中国特色的运动员综合教育体系构建[J].体育学刊,2001(2).
[14]黄美好.我国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的现状与对策[J].体育学刊,2009(7).
[15]王峰.关于我国退役运动员继续教育问题的思考[J].四川体育科学,2003(2).
[16]张华.我国水上奥运项目退役运动员就业现状及对策研究[D].武汉:武汉体育学院,2008.
[17]孙义方,孙媛,黄爱峰.中国特色的运动员综合教育体系构建[J].体育学刊,2001(2).
[18]刘新玲,谭晓兰.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志愿服务培训机制研究及启示[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233fab26b307e87101f69622.html.
[19]杰出中学生领袖选举2009[EB/OL].http://www.hyc.org.hk/activities/adetail/20090922/20090922.php.
[20]刘健.国外如何开展志愿者活动[N/OL].文汇报,[2001-11-26].http://www.people.com.cn/Gb/20531/20557/21317/21320/3022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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