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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薪俸的内部差异与教师生活状况的此消彼长

时间:2023-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同岗位教师以及不同等级的教师之间存在薪俸差异,本属正常,但过度悬殊则属反常。武汉地区中学教师薪俸比小学教师高,而低于大学教师。省、市立中小学教师的薪俸要明显高于县立中小学教师的薪俸。建立之初,师范学校教师薪俸普遍较普通中学教师薪俸要高。该《办法》规定高中教师每小时薪酬6.4元,远低于师范学校教师的每小时10元的薪酬标准。

第四节 教师薪俸的内部差异与教师生活状况的此消彼长

教师薪俸的差异化既是接劳取酬工资理论的要求,也是满足定期提薪功能的需要,反映了不同教职的不同责任与价值。但超出一定限度和范围的差异则会形成歧视性薪俸差别,从而影响教育质量。民国时期,武汉地区教师群体内部就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类型教师、不同地域的薪俸差异。

一、大学、中学和小学教师之间的差异

不同岗位教师以及不同等级的教师之间存在薪俸差异,本属正常,但过度悬殊则属反常。民国时期,武汉地区大、中、小学教师的薪俸一直都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尤以大学和小学为甚。

1934年7月通过的《湖北省立小学经费支给办法》规定:小学级任及专科教员月薪为50~60元(银元)。而1936年6月颁布的《武汉大学教职员薪俸表》(详见表2-7)规定:武汉大学教授月薪在300~500元(法币)之间。当时法币施行不久,“法币与银元比价为1比1”[66]

如果以55元作为小学教师月薪之中数,以400元作为大学教师月薪之中数,两者相差约8倍。1931年,国联教育考察团来华实地考察中国教育后发现:“按欧洲小学教师与大学教授薪水之差,未超过1∶3或1∶4者,而中国则较大若十倍且超过此数。此种薪水标准之差别应设法减少,并应增高小学教师之薪水,因即在生活程度极低之中国,小学教师之薪水亦嫌过低也。”[67]

民国时期,武汉小学教师薪俸低微还可从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比较中发现。表3-16显示,世界各国小学教员待遇中,以中国为最低,中国小学教师最低薪水数与世界最高薪水数相差数十倍,亦为世界各国所未有。表中所列中国小学教师年薪的中数为912元,对照本书前面的分析,这一数字可能还是偏高的估计,中国的生活程度虽较欧美各国为低,但小学教师薪水低到如此程度,足以说明小学教师薪俸之低廉。难怪教育家杨贤江1930年在其所著的《新教育大纲》中说:“现时小学教师所得的薪水,老实说有许多还不及熟练工人之所得,甚至连汽车夫或包车夫都不如。”[68]

表3-16 中国与各国小学教师年薪比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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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教育部.二十年度全国初教概况[N].申报,1935-11-03.原注:本表概以元为单位,且均已折算成国币。

武汉地区中学教师薪俸比小学教师高,而低于大学教师。若以150元作为中学教师月薪之中数,则中学教师的薪俸是小学教师的3倍,是大学教师的1/3。总体来看,中学教师薪俸“自民国十七年即行提高”[69],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二、城乡教师之间的差异

由于民国时期湖北地区的高校主要集中于省城武汉,故城乡教师之间的薪俸差异主要体现在中、小学教师之中。省、市立中小学教师的薪俸要明显高于县立中小学教师的薪俸。

1946年6月制定的《湖北省恩施师范附小三十四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员请委名册》(见表3-17)详细说明了恩施师范附小教师的学历、担任科目、月薪等情况。

表3-17 湖北省恩施师范附小三十四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员请委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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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省恩施师范附小三十四年度第二学期职员请委名册[G].湖北省档案馆藏,LS10—4—542.

与同期汉口市中心国民学校教职员薪俸(见表2-8)相比较,恩施小学教师薪俸整体低于汉口市中心国民学校的教师,其中教导主任的薪俸相当于汉口市中心国民学校主任一级薪俸的第五级,教员薪俸只相当于汉口市中心国民学校教员的第六级。我们再来看下面一个统计表,即表3-18。

表3-18 1930年度湖北、湖南、广西、甘肃等13省市小学教员薪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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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郝锦花,田正平.民国时期农村小学教员收入状况考察[J].教育与经济,2007(2).

从表3-18中的统计数字即可看出,乡村学校教员之待遇与城镇小学教员之待遇悬殊。湖北省乡村小学教员的平均月工资只有8元,只相当于城里兼任教员的1/5;乡村小学教员待遇之微薄实不能与城市教员相比,即使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其乡村与市区的教员待遇差距也是相当明显的。如表3-18中显示的南京市市区小学教员月工资最高为95元,最低为20元,乡村最高为40元,最低为18元。

中学教师薪俸的城乡差异从薪俸表上看,一般不太明显。1946年4月制发的《湖北省汉川县立初级中学教职员核定薪级表》(见表3-19)规定的中学教师薪俸完全是参照《湖北省中学学校教职员薪俸表》(见表2-9)确定,但其落实情况明显较城市要差,这一点在1946年6月湖北利川县立中学校长发给湖北省教育厅厅长的电文中暴露无遗。

表3-19 湖北汉川县立初级中学教职员核定薪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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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汉川县立初级中学教职员核定薪级表[G].湖北省档案馆藏,LS10—5—1368.

湖北利川县立初级中学代电

事由:为本校同仁因待遇悬殊问题联名总辞职,校务陷于停顿,电祈训令县府速派人接收以免贻误青年由

湖北省政府教育厅厅长钱:

(一)职前以抗战胜利家乡收复呈请调任未准,旋以待遇悬殊,鄂西利川变成化外,一再提出辞呈,亦未获准。今本校同仁待遇仍仅二十五倍与一百一十倍之省级待遇,一百五十倍之中央级待遇。同处一地,相较实属太感悬殊。县级支一级薪者反不如省级中央级一工人所得之半,理之不平,孰有甚于此者。但诸同仁之所以委曲求全,使本学期尚能开学者,半由于期待中央补救调整之办法颁下,半由于私人感情之维系。

(二)理合电祈鉴核,迅令县府派人接收,不胜迫切待命感戴之至。利川县立初级中学校长席生厚卯巧叩印。[70]

三、不同类型教师之间的差异

1.与师范学校教师比

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武汉地区建立了普通师范、乡村师范和女子师范学校。1933年1月8日,教育部颁布《师范学校规程》,从法律上确立了师范学校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规定其经费分别由省、市、县(或联立县)支给。建立之初,师范学校教师薪俸普遍较普通中学教师薪俸要高。1925年8月成立的湖北省立乡村师范学校,成立前两年,校长俸给月支180元,主任150元,专任教员140元,兼任教员,以每小时10元计算;后因经费支拙,薪俸有所减少;学校后勤人员待遇很低,如农业工人(校办农场职工)月薪仅10.8元;学生待遇,照师范生例供给伙食,并每名每月可领津贴2元,入校时各发制服一套,以示优待,但毕业后必须在乡村小学或教师养成所服务6年,否则追缴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71]该薪俸水平与1928年湖北省教育厅颁布的《湖北省立中等学校校长教职员薪俸等级表》(见表2-6)基本一致,但较1934年7月通过的《湖北省立中等学校经费支给办法》规定的标准明显要高。该《办法》规定高中教师每小时薪酬6.4元,远低于师范学校教师的每小时10元的薪酬标准。

1929年2月成立的湖北省立女子师范学校的教职工待遇:校长月支180元,主任月支150元,专任教师月支130元,晋一级月支140元,兼任教师每小时课酬10元。1932年,各员薪俸一律8折;是年10月,因经费不足,就原支再8折;11月又9折,计从前月支100元,仅支57元6角,而兼任教员每小时最多仅得7元2角,生活不能维持。[72]

由此可见,师范学校教师薪俸在制定之初一般较普通中学教师要高,体现了当时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政府对师范教育的重视。后来,由于时局变化,师范学校教师薪俸与普通中学教师一样,也越来越缺乏保障。

2.与职业学校教师比

与师范教育的起伏回落一样,这一时间,职业教育的发展也顿起顿落。1922年“壬戌学制”规定中学设立农、工、商等职业科,武汉地区主要职业学校先后并入省立一中和省立二中。到1938年7月,武汉地区初、高级职业学校共10所,发展初具规模。仅据1930年的统计,是年省工业、商业、职业和女子职业4校共有教员116人,学生1 010人。[73]

这一时期职业学校教师薪俸与普通中学教师基本一致。1934年发布、1936年修正颁布的《湖北省立中等学校经费支给办法》就将职业学校教师纳入范围。从规定来看,职业学校教师薪俸与普通中学教师完全一致。该《办法》规定,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校长薪俸为105~145元,高中及高级职业学校校长薪俸为120~160元,高中及初级职业学校教务、训育、事务主任月薪为60~65元,高中、师范及高级职业学校教务、训育、事务主任月薪为70~75元。该《办法》同时还规定:高级职业学校技术助理员月薪50元,初级职业学校技术助理员月薪40元。[74]

总体来看,师范学校教师薪俸一般较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要高。1934年赵植、孙祖荫在《十个中等农业职业学校调查的研究》中也提出,职业学校“教师待遇最低的限度,应足维持他个人以及家庭的生活”。[75]同时该《研究》也证实职业学校教师薪俸与普通中学基本一致,“尚堪满意”。[76]

3.与私立学校教师比

民国初期,政府鼓励民间兴办各级、各类私立学堂,也提供了一些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保障,武汉地区私人办学一时勃兴,其办学规模几乎与公立不相上下。私立学校教师薪俸基本也是按同类型公立学校教师的薪俸标准执行(见表3-20)。

表3-20 湖北省鄂城县私立濂溪初级中学教职员核定薪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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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省鄂城县私立濂溪初级中学教职员核定薪级表[G].湖北省档案馆藏,LS10—5—990.

表3-20表明,该私立中学教师薪俸与1946年湖北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北省中等学校教职员薪俸支给暂行标准》(见表2-9)完全一样。

1934年9月13日,湖北省府委员会通过《湖北省私立学校补助规则》,该《规则》规定对境内私立学校给予补助,同时还规定私立学校教职员与公立学校教师一样享有救济金、停产保管费、教师福利金、学术研究补助、奖金、奖助金等,以确保私立学校教师薪俸得到较好的保障(见表3-21)。

表3-21 湖北省私立学校补助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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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助费率按照该校原支经费数目,用百分比计算。资料来源:湖北教育史志资料,1989(3、4合刊):9.

由于教师薪俸的保障,私立中华大学教职员很快从1912年的28人增加到1923年的98人,学校也吸引了郭沫若、卢前、太虚法师、张君劢、陶行知、范长江等前来执教。中华大学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学生,对充盈国力、加惠士林起到了一定作用。恽代英、陈昌浩、王亚南,张光年(光未然)、施洋、林育南等都吮吸过中华大学的乳汁。另外,已到台湾的严家淦、李焕、余家菊、陈启天、刘文岛等,或在中华大学教过书,或在中华大学读过书。[77]教育部督学钟道赞在视察湖北教育时也评价“私立中华大学理科设备优良,研究工作亦尚认真,且正从事于仪器等之仿制与创造,颇堪嘉评”。[78]再如抗战初期,私立中华大学的在校生有二分之一来自战区,这些学生全部依赖教育部的资金维持生活。[79]1925年,教育部议定,将庚款分拨给私立汉口明德大学、私立中华大学各1万元。[80]

尽管民国政府对私立学校给予许多政策上的支持和补助,由于私立学校主要依靠社会捐资和个人出资办学,经费来源缺乏长期保障,私立学校“办理著有成绩者,不过共同、武汉等十余校,其余各系因陋就简。亦有设立不久,旋即停办者”,[81]其教师薪俸除高校状况稍好外,私立中、小学教师薪俸总体要低于公立学校。如私立崇实中学系校长吴德峰变卖700多串首饰作为开办经费,学校教员多是义务职,或仅拿交通费。只有职员(如会计、事务员等)才拿少量薪金。私立蚕业中学由教育厅每月补助400元、私立民新商业学由教育厅每月补助200元、私立女子美术学校由教育厅每月补助300元、私立子珉女子职业学校由教育厅每月补助200余元等,以缓解教师薪俸不足的问题。[82]当然,也有个别私立学校教师薪俸保障较好的,如汉阳兵工厂专门学校,每年开办经费高达4万元;再如硚口区私立小学教员工资额虽不高,但系以银元发放或按米价折算,比公立学校略胜一筹。[83]但这些只是个例,并不能改变私立学校教师薪俸整体低于公立学校的事实。

私立学校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就是教会学校。湖北省在1928年的《教育方针》中明确要求“私立学校及外人设立之学校,须依照大学院之私立学校条例办理,否则饬令停办”[84]。教会学校教师的经济待遇由学校校董会自行决定,政府不加干涉。民国初期,由于英语是当时成为大小买办的重要进身之梯,这促使教会学校的学费与学生的人数成正比增加。过去包吃包穿包住还找不到学生,现在变成学费昂贵,是有钱子弟的学校了。例如1921年教会学校的学费:博学的华英书院(专读英语的)每年160元,文华每年150元,博文每年120元。而当时武汉的公私立学校学费:中华大学每年30元,外语专科学校每年30元。因此,教会学校教师的薪俸也较有保障。在此后的反教会文化侵略运动中,要求教会学校向中国政府立案,使得教会学校的收费受到一些限制。同时,由于20世纪30年代初期,西方国家经济萧条,差会的补助打了折扣。许多教会学校“因而经济拮据,教师的薪水都感困难”,[85]保障性较以前也大打折扣。

四、与私塾的塾师比

尽管政府大力提倡新学教育,一再改良和取缔旧学教育,私塾在民国时期的武汉却赓续不绝,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后,成为民国时期武汉初学教育的重要形式。据1935年统计,武汉地区(不含郊区)共有私塾1 187所,学生24 995人,塾师1 194人。因此,塾师的收入状况也是小学教师薪俸水平的重要参照对象。

武汉地区塾师的收入状况缺乏系统的资料,而塾师的收入也往往因其声望大小、学生人数的多寡、学生家庭的富裕程度、学生年龄的大小及学习程度而有所不同。20世纪30年代,湖北汉阳县私塾每生每年学费最多的20元,最少的2元;20世纪40年代,汉阳县一个塾师年收入谷子30石左右。而1935年,黄陂县塾师年俸最多300元,最少10元;[86]1945—1949年,湖北黄陂县蔡棺会龙山村的胡家堂等处私塾按人收费,“启蒙生每人年交谷100~300斤,读经生每人年交谷300~700斤”[87]。1933—1945年,汉南县村馆、门馆的塾师,全年收入仅仅维持生活,勉强糊口,座馆和延馆的塾师,待遇较为优厚,一年除生活费外,略有盈余。[88]蔡甸区一位人称傅举人的老先生在家设馆授徒,学费每人每月文银十两,而当地有钱人家聘请的专聘馆的塾师则“除了膳食费概由学生负担外,每月并给学费银约计文银三十两”[89]。由此可见,民国时期武汉地区塾师的收入差别较大。据郝锦花研究,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般乡村塾师的收入大约每年有150元左右,而乡村小学教员每月薪金10元,一年120元;而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平均月薪178.26元,一年高达1 500余元。[90]根据她的结论,民国初年,武汉地区小学教师薪俸略低于塾师的收入,大学教师薪俸则是塾师的近20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武汉地区中小学教师薪俸提高,小学教师薪俸是塾师的3~4倍,大学教师薪俸是塾师的20余倍;这些都印证了郝锦花的结论,即“乡村塾师经济地位下降的事实”[91]。抗战爆发后,学校教师往往经费短绌,教师薪俸很难足额发放,而塾师因多为本乡本土之人,学费问题总能以各种办法协商解决。此外,张仲礼在考察塾师收入的时候,发现大约1/3的乡绅塾师在获得教学收入的同时也从发挥其他绅士功能中获得收入。[92]此时,当塾师要比当小学教员实惠得多,“塾师每年收入一二百元是最平常的,此外,还有所谓礼节和其他各种衣食行动上的好处,地方上有识之士,谁乐意去当那不足维持生活的穷教员”。[93]

比较最能反映本质。民国时期武汉教师群体之间的不同比较,直接反映了教师之间薪俸水平的明显差异,并决定和影响着各自的生活状况。城市教师的薪俸和生活水平明显优于乡村教师,大学教师薪俸和生活水平十数倍于小学教师。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国时期武汉地区乡村教育以及初等教育的发展。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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