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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薪俸与政府宏观政策

时间:2023-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薪俸既是教育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当然更与政府有关的宏观政策密切相关。因此,国家的教育战略、货币政策、收费制度等宏观政策对教师薪俸的影响时刻存在。民国初期,武汉大学教师的薪俸要明显高于中、小学教师。此后随着内战爆发,无论国民政府如何调整教育战略,大、中、小学教师的薪俸却是彻底地陷入了乱局。

第四节 教师薪俸与政府宏观政策

教师薪俸既是教育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当然更与政府有关的宏观政策密切相关。因此,国家的教育战略、货币政策、收费制度等宏观政策对教师薪俸的影响时刻存在。

一、政府教育战略对教师薪俸的影响

通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基本奉行的是高等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民国初期,作为首届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他认为,没有好的高等教育,就没有好的中学师资;没有好的中等教育,也就培养不出好的小学师资,中国应优先发展高等教育。这种观念得到一些学者的支持。如陆费逵就提出人才教育应当与国民教育并重,国民教育其事虽重,收效甚缓;人才教育所费不多,收效至宏且速;若高等教育陷于危机,则恐他国之人才,将为吾国之栋梁。[111]这一战略决定了中央政府承担的教育职能主要锁定在教育行政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也因此决定了中央政府对于高等教育的支持在中央教育财政经费中占有较高比例。中央教育财政经费中的34.6%投入到国立院校和国立研究院,而在其他部门项下也多为部门办的高等院校经费。[112]这一政策的结果自然影响到武汉教师的薪俸状况。民国初期,武汉大学教师的薪俸要明显高于中、小学教师。如1918年,武昌高师专任教师平均每课时薪酬为3.97元,每月薪酬为233元。专任教师每月薪酬分两类,分别为250元、200元。如竺可桢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为武昌高师新聘教师,每月薪酬200元。[113]这样的收入状况远高于中、小学教师(前文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民初武汉的生活费用与全国其他地方大体一样,一个小家庭的服务费,每月银洋几十圆即可维持。如每月用100圆,便可有很好的生活,可租一所四合院的房子,约有房屋20余间,租金每月不过20多圆,每间房平均每月租金约银洋1圆。可雇用一个厨子,一个男仆或女仆,一个人力车的车夫;每日饭菜钱在一圆以内,便可吃得很好。有的教授省吃俭用,节省出钱来购置几千圆一所的房屋居住,甚至有能自购几所房子以备出租者。[114]

表5-12 1931年近鄂各省教费支配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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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湖北教育史志资料,1989(3、4合刊).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家教育战略有小幅度调整,一方面缩小中央承办高等教育的规模;另一方面,增加区域补助和义务教育经费补助。这一教育战略的调整使湖北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发生变化,中等、初等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显著上升(见表5-12)。武汉中、小学教师薪俸与大学教师薪俸的差距也有所缩小,中、小学教师薪俸也进入了一个较丰的时期。湖北省规定省立各级小学校人员月薪以银元计,校长为180~110元,分8个等级,级差为10元;教员140~70元,等级与级差同校长;职员70~35元,亦为8个等级,级差为5元。但实际执行情况均未上等级。1932年,省立一小除校长、主任外,教师月薪多在56~39元之间;省立四小,35名教职工中,月薪在60~40元者约30人。(这期间稻米价为5元一石——250~300斤。如果省立四小的教师平均月薪以50元计,可购稻米10石——2 500斤至3 000斤)。[115]

尽管这一时期国家调整教育战略,对各地增加了区域补助和义务教育经费补贴,但在实际执行中,拖欠和克扣较多,严重影响了教师薪俸的发放和教育事业发展。1932年,湖北省教育厅请省府转呈中央请拨教费及省府训令教育厅一事对此有详尽描述,现摘录如下:

沈厅长呈省府转呈中央请指拨盐斤附加为教费款由

窃维湖北教育经费,积欠五六个月,为数达一百数十万元。揆其致此之由,实为教费不能独立,动受政治军事影响,若不急图根本救济办法,教育实有破产之虞。查湘赣两省教育经费,均系由中央指拨各该省盐税以为专款,按月关放,毫无拖欠,修晡不缺,士安于学。鄂岸盐税,不减湘赣,或且过之,即就盐捐附加各税言,为数年约六百余万元,其中本有指明辅助湖北地方教育经费者。自中央厉行统一财政,各项附加税款,统归财政部收入,而以每月协济湖北50万元为条件。此项协款,中间多为确实履行。近且由50万元减为20万元,教费受各项政费之平均支配,更分润无几矣。复查行政院于二十年一月第十一次国务会议,教育部提议订定保障教费独立办法,曾经议决:“向由国家正税或附税项下指拨之教育专款,如厘金及盐、烟、酒等附捐,在未筹定确实抵补办法以前,应指定当地国税机关,照一体待遇。”行政院议决,成案俱在,更足资为依据,拟恳钧府查明前呈原案,再呈行政院,恳于湖北协款50万元中,确定36万元,为湖北教育经费,由鄂岸盐税,按月就近划拨,在中央协款数目,并未超过原允范围,兼免汇解之烦;而湖北教育经费,得与湘赣两省同一确定,将来成效,自可逆赌。厅长思维再四,觉救济本省教育之穷,舍此实无他法,且有例案可据,亦似为正当解决途径。除另文呈请教育部向行政院作同一请求外,理合备文呈请均府鉴核,俯赐据情转呈,乞指令祗遵,实为公便![116]

抗战爆发后,迫于形势,国民政府的教育战略不断调整。随着形势的日益恶化,从保护教育人才和资源以及战后建国需要等方面考虑,国民政府选择了保存高等教育资源的战略,重点投入资金保障高校内迁和运转。抗战以来,为维持高校教师生活,国民政府不断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但快速变化的政策总也赛不过以天文数字激增的物价。此后随着内战爆发,无论国民政府如何调整教育战略,大、中、小学教师的薪俸却是彻底地陷入了乱局。在内战正酣的1948年,武昌县豹澥乡中心国民学校的教师即便成袋成袋领回票子(薪俸见表5-13),却仍然摆脱不了生活无着的窘境。

表5-13 1948年5月武昌县豹澥乡中心国民学校预算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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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武昌县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248.

二、国家货币政策对教师薪俸的侵蚀

民国时期,国内时局不靖,经济社会动荡不安,货币也因之发生很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货币制度。大体上,从民国初期到1935年11月推行“法币政策”,国民政府一直采用“银本位”,即通行银两、银元、铜币和兑换券,而银两和银元皆作为货币的主体;从法币政策施行到抗日战争以后,则先后通行法币、联银券、中储券和金圆券等纸币。

由于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分割格局明显,加之武汉地处南北通衢、东西要冲,汉口又系粮、棉、油、盐、药、菜、杂货等“大八行”集散地,经济活跃,故其货币政策更是十分紊乱。在武汉,既有封建性的银两、制钱和银钱票等旧的币制,又有资本主义性的(也是殖民地性)银元、铜元和银行兑换券,而银行兑换券既有银元票、铜元票,又有银两票、制钱票;不仅有本国银行发行的,又有外国银行发行的;有中央银行发行的,也有地方银行发行的。即便银元和铜元,因时不同、因地而异,也是形形色色、林林总总,而且纸钞、铸币,皆是中外混用。如此五花八门、杂然并存的货币现象,为民国所特有,也必然影响到教师薪俸的货币购买力和其实际生活状况。一定历史时期某种货币现象的产生,皆由当时社会、经济、军事、政治各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反过来又对前者施以相应(积极或消极)的影响。[117]

(一)银元时代的货币购买力

民国初期,湖北省规定,教师薪俸以银元发放。[118]这一政策一直执行到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在此期间,武汉教师薪俸基本以银元发放。如1931年,新洲县正源中学校长月支160元,主任140元,训育员及专任教员各130元,事务员70元,兼任教员以时计,每小时7元。[119]当然也有少数学校,尤其是偏远的乡村学校以铜元发放。如1919年,黄陂县第一半日学校教员月薪为30吊钱,由政府开支。[120]

由于民国初期的武汉战事不断,军政经费开支庞大。在这种情况下,湖北造币厂应北洋政府要求大量增铸银元,滥铸轻值铜币,充作内战军政费用。湖北官钱局屡屡被迫为军政当局支垫经费,造成官票[121]滥发无度。在民国成立前,湖北官票的发行量约为:制钱票1 700余万串,银元票160余万元,银两票6万~7万两。那时,官票价格已呈下跌之势,当时的官票发行量已超过了其基金储备,不能完全保证兑现。然而,民国成立以后,官票的改造数量(主要是制钱票、铜元票)不仅没有得到节制,反而直线上升:1915年突破3 000万串、1917年突破6 000万串、1922年突破8 000万串、到1926年2月则高达9 100余万串。这就是说,湖北官票在民国前期15年中的发行量,相当于清未15年(1897—1911年)发行量的5倍之多。[122]由于铜元和官票的大量发行,铜元和官票的信用或价值也节节下降,唯有银元的币值比较坚挺。据陈明远的研究,民国以后,上海市历年的银元购买力(跟1912年标准的1银元相比)涨落幅度如表5-14所示。

表5-14 民国后上海市历年银元购买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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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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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5:354-355.

由表5-14可见,从民国初期到法币政策执行的后期,银元的购买力一直都比较坚挺和稳定,没有出现法币和金圆券那样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因此,在银元时代,以银元发放薪俸的教师,生活水平要远远高于以其他货币发放薪俸的教师和其他职业人员。即使在法币和金圆券流通的时节,一些教会大学和私立学校仍使用银元发放教师薪俸,因而较好地维持了教师的生活。如1947年,汉口地区私立小学教师薪俸虽然不高,但系以银元发放或按米价折算,比公立学校略胜一筹。[123]上海的物价比武汉等内地高出15%~20%。[124]也就是说,在武汉的银元比上海要更值钱一些。

这一时期发生在武汉的宁汉对峙,也可以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货币政策对教师生活的影响。由于宁汉对峙,南京方面对武汉实施经济封锁和军事围剿,武汉经济形势异常艰难。为打破反动势力的经济封锁,1927年4月17日,武汉国民政府颁布《集中现金条例》,意在制止现金外流,以防止商人、资本家操纵现金而渔利。集中的现金用于必要时“救济非常之变,恢复经济原状”。[125]针对这一情况,蒋介石立即“电令长江下游各地禁止现金运往武汉,并禁止汉票[126]在各地行驶”。[127]同年4月21日,上海银行公会宣布与武汉停止汇兑,北京及其他各地银行也与武汉断绝汇兑。北方各省相继不用武汉纸币。一时之间,汉钞无人问津,几成废纸。因是之故,“汉口生活费用比较三个月前超过一倍有奇”。而“前被贱视之铜元,今为稀世之宝,持票(汉钞)向商店购买货物,非满一元,概不零找。而日用食蔬,端赖铜元周转”。[128]教师生活亦因此大受影响,其手中所持汉钞(银元票)竟同废纸,而现金亦不能使用和兑换,生活一时陷于困顿。有的学校教师迫于无奈,通过中间商人,低价出售汉钞,以换取现金。[129]虽说教师生活得到一时维持,但其薪俸价值和生活水平却大受影响,如此,足见金融、货币政策对教师薪俸和生活影响之重。

(二)法币时代的货币乱象

1935年,为避免本国货币受国际市场银价涨落的影响,国民政府决定实行币制改革,废止银本位,实行法币政策。即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纸币(详见图5-3)为法币(1936年又规定中国农民银行纸币可与法币同样使用),白银收归国有并禁止流通,法币汇价与英镑挂钩,每元等于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法币政策执行之后,武汉地区除少数教会、私立学校外,教师薪俸概以法币发放。由于初期法币与银元等价,货币变化对教师生活影响不大。如1937年,汉口地区小学教员薪俸最高者每月70元,薪俸收入足可维持生活;1945年,公立小学教员薪俸最高24元,最低20元,勉强维持生活。[130]

由于中央政府将法币变成不兑现纸币并垄断法币发行权,为维持军事、政治需要,国民政府奉行扩大法币发行量的货币政策,为其推行通货膨胀政策、合法地侵蚀人民手中的财富铺平了道路。抗战爆发前,法币的发行额为14亿多元,到抗战结束时达5 500多亿元,增长了390余倍。1946年6月增加到2万余亿元,1947年6月增加到近10万亿元,1948年8月则猛增到660余万亿元,和抗战前相比增长了47万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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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中国银行法币伍圆券

法币的滥发无度,必然带来币值剧跌和物价飞涨。汉口的上等米价在1945年10月中旬每石不过8千元,1946年2月下旬涨到了4万元,1947年11月涨到了40多万元,1948年8月涨到了6 000余万元。以物价指数而言,武汉物价和抗战爆发前相比,1946年9月约为6 800倍,1947年9月约为49 000倍,1948年8月则高达610余万倍。也就是说,法币的购买力或币值在1948年8月中旬的武汉,还不到抗战前的六百万分之一。[131]

币值低落,物价飞涨,严重侵蚀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一般靠薪俸所得生活的人,生活日趋艰苦”。[132]1947年,汉口地区小学教师薪俸尽管增至50~250元不等,然而教师的生活仍毫无保障。[133]

1948年6月,武汉的物价指数已相当于抗战前的110余万倍,而公教人员的实际生活指数仅为抗战前的42万倍,收入增长“较物价实在望尘莫及”。[134]虽然政府根据物价指数的上涨,对“文武公教人员及士兵”的薪金和津贴作了一定的调整,但他们特别是普通教师“仍难维持最低限度之生活水准”。[135]

法币时代的货币乱象还体现为币种的杂乱。武汉沦陷后,日军规定法币中票面在10元(包括10元)以下者,仍准流通,票面为50元及100元则禁止使用。同时,日军在沦陷区强制发行流通“大日本帝国军用手票”。当时,教会及私立学校员工薪俸发放仍使用法币,伪组织学校教职员等的薪金,则全部用军用手票开支。[136]日军则通过操纵军用票与法币的兑换比率掠夺教师的财富。最初每军票1元约合法币1元2角,以后涨至军票1元合法币1元3角左右,到1942年,比价曾上升到1∶7左右。这样,以法币发放的薪俸便大打折扣,教师的生活殊难维持。1942年8月,随着日方战略重点的转移,日军同意汪伪中央储备银行汉口支行在汉发行中央储备银行券,规定法币100元兑换中储券50元。同时禁止法币和军用票使用。储备券一出笼,武汉物价突然上涨,8月下旬一块豆腐还只卖法币7、8角,使用储备券后,马上涨为储备券1元。升斗小民苦不堪言。[137]作为每月固定领取薪俸的教师,在潮涨潮落、飞速变化的货币和物价中,生活一如波涛中的小舟,飘摇不定。

(三)金圆券的出台与溃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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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 中央银行伍圆金圆券

法币政策的崩溃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再次对币制改弦更张。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匆匆推出金圆券(详见图5-4),以1∶300万的比价限期收兑法币,8月24日,汉口市政府规定“各业一律改用新币”[138],各公立学校教职员薪俸也改以金圆券发放。金圆券发行之初,由于物价受到管制,市场交易尚属正常。到1948年10月,随着政局动荡,民众担心物价上涨,纷纷抢购物资,几乎是见什么买什么,武汉“各大商店都像遭到了空前的浩劫”[139]。由于人民对金圆券又丧失了信任,加上市场物资贫乏,物价很快便突破了政府的管制而迅速上升。到10月中旬,汉口的大米价格上涨了39%,面粉价格上涨了88%,烟煤价格上涨了105%,食盐价格上涨了233%。[140]同时,金银黑市又重新抬头,市民开始争购金银,黄金黑市价上升五成,银元黑市价上升约七成。[141]

金圆券发行取消限额后,发行量便迅猛上升,1948年11月突破30亿元,12月突破80亿元,1949年4月突破5万亿元,到6月猛增到130万余亿元。[142]金圆券的面值也由当初的一元、五元、十元、百元增为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五万元、十万元、五十万元、一百万元、五百万元(后一种未来得及发行)。从1948年11月至1949年6月仅7个月里金圆券便膨胀了6万多倍(以20亿元为基数),大大超过了1948年法币的膨胀速度。

随着金圆券发行量的急剧扩大,物价也失去控制,狂升不已。以汉口的二机米为例,1948年8月19日每石合金圆券20元,1949年4月10日突破100万元,到5月5日则一举突破5 000万元。5月以后,原来1元法币值300万元的金圆券,已贬到与崩溃时的法币价值相当了。[143]金圆券的恶性膨胀所导致的物价飞涨,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当时报纸上有一首《金圆券颂》写道:“金圆券,乌鸦叫,十元金圆没人要(此系指三月以前的情形——笔者注);金圆券,不得了,物价高涨没处跑……钞票越多越难过,钞票越多钱越少;欠债失业又生病,马路上死尸瞧也没人瞧。”[144]1949年1月17日,汉口《大刚报》的一则消息更是生动描述了货币对教师生活的影响。

自杀者是一位小学桂姓教师,住在武昌梅隐寺街。她是在十二月十五日向一位军官借了一百块银洋高利贷,变换金圆券后,向中央银行存兑黄金一两五钱;但当时央行已无黄金,即开付了一张黄金临时收据,一直拖到十二月二十七日,那位军官逼她还债太凶,在月底前非得还清,不容许再拖,因此上午过江来,向央行要求兑现,并诉说她的苦衷,可是央行对她的要求不予理会,只回答待黄金运到后,就可兑付。她问什么时候可以运到,央行回答尚遥遥无期。她失望地回来后,第二天晚,背着吃了瓶制皮革的镪水,而自杀了。……这是铁的事实,在那一条街上的住户谁都知道的,她是中央银行杀死的。[145]

三、收费制度与教师薪俸的此消彼长

教育收费是指学校向学生及其家庭收取的与其就学相关的费用,包括学费、杂费等。民国初期,国家大力推行教育收费,1912年教育部颁布《教育部公布学校征收学费规程令》和《征收学费令》,明确规定:凡按月收费之学校,学生欠费两月不缴,及按学期收费之学校,学生入学后逾两个月不缴者,均应由该校校长令其退学。[146]当时全国各地学校收费的规程纷纷出台,学生纳费上学已成为普通常识,许多学校不允许不纳费的学生上课、进校。

(一)武汉学校收费概况

民国期间,武汉大、中、小学收费制度不一,变化也较大。据笔者收集到的资料显示,大致情况如下。

小学: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路高等小学堂免收学费。民国元年(1912年),高小、初小每学期缴纳3元(银元),公、私立初级小学免收贫家儿童学费。1928年秋起,省、市小学免收学费。1933年,公、私立小学收书籍、制服费,私立初小每生每学期学费不逾3元,高小每生每学期不逾6元,同时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贫寒儿童免收学费。1949年3月,汉口市政府规定公立小学每生每学期交学费1 000元(金圆券),每生交尊师米1.5斗,清寒学生酌予减免。私立小学每生每学期交纳学费5 500元。[147]

中学:1908年,武汉公立中学学杂费每生每学期缴纳5~10元(银元),1912年,初、高中学生每学期每生缴学费5~10元(银元),1932年,初、高中学生每学期每生缴学费18元(银元)。法币和金圆券流通后,又以法币、金圆券缴纳学费。1949年春,公立初、高中学生每学期每生缴纳2 400~2 900元(金圆券),另还要交2斗5升尊师米。[148]

大学:陈明远对20世纪30年代我国大学学费的研究,或可作为武汉的参考。在30年代,我国的大学分为三大类:国立大学,私立大学,还有教会大学(此时期绝大部分教会大学已立案成为私立大学,考虑到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仍把它们单独列出)。学费最便宜但也是最难考取的,是清华、北大、北师大、交通大学、中山大学这样一些主要由国家教育专款支撑的国立大学。陈明远认为,30年代我国大学的学费情况大致分为三种:国立大学每年22~40元,师范类甚至不收学费;私立大学每年45~120元不等,中间数约为90元;教会大学每年约160元。陈明远所指的学费,不包括杂费等项目的收费。[149]武汉各大学的收费情况与这个结论大致相符。当时武汉的公、私学校学费:中华大学每年30元,外语专科学校每年30元。而教会学校由于英语是当时成为大、小买办的重要进身之梯,就促使教会学校的学费与学生的人数成正比地增加,学费昂贵例如1921年,教会学校的学费是:博学的华英书院(专读英语的)每年160元,文华每年150元,博文每年120元。[150]

总之,民国时期,武汉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情况各异,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如黄陂县初小征收学费每生每月至多不超过银元3角。高小每生每月不超过银元3角至6角;师范学校不收学费,入学时每生征收保证金银元10元,毕业后发还。初师及简易科许设自费生,每人每月征收银元1元;半日学堂不收学费,学生所用书籍、笔墨、纸张、石板及操衣鞋帽等,均由学校代为购备,计价收费,学生能自行如式购办者听便。[151]

汉口地区在民国元年(1912年)初等小学校免收学费。民国四年(1915年),教育部规定,区立国民学校不征收学费,但视地方特别情形、经县知事认可,可征收之。次年,国民学校征收学费,每月以银元0.2角以下为限。对于贫困无力缴纳学费者,免除其学费之部分或全部。家有儿童两人以上同时入学者,可酌减学费。1927年以前,私立博学中学征收学费每生共计银元105元。此后,收费逐年增加,1946年,达到150银元。抗战之后,各公立小学所收学生书抄杂费,皆由各校自选决定,呈报备案,学期结束时各校按实际支付情形报核。1948年,汉正区宝庆街国民学校征收学杂费100元(金圆券)。[152]

(二)教育收费制度与教育经费

教育收费是民国政府吸纳教育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公立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国家拨款、市、区(县)地方财政补贴、勤工俭学收入、学杂费和个人捐资等。因此,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呈现了同进共退的格局。教育收费减少则整个教育经费相应减少,要维持同样的教育效用,则国家必须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反之亦然。教育收费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教师薪俸的发放。

对于武汉教育收费制度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之间的关系,1942年7月3日湖北省政府委员会第413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学生公费之筹划》中有具体量化的说明。该筹划从“使人人均有受教育之均等机会”出发,计划对于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之一切费用,包括主食、副食、食盐、服装、书籍、杂费、零用金、参观费、就业旅费、就学津贴、留学费等各项费用,分别列入各年度省、县岁出预算。[153]按照该计划,十一项公费需要庞大的财政资金支持。这里仅列出杂费、零用金作一说明,但政府所需资金之数由此已可见端倪。

各年度所需书杂费如下:

1.1942年:领受书杂费学生计6 200名,年需书杂费868 000元。

2.1943年:领受书杂费学生计9 900名,年需书杂费1 386 000元。

3.1944年:领受书杂费学生计13 350名,年需书杂费1 869 000元。

4.1945年:领受书杂费学生计17 600名,年需书杂费2 464 000元。

5.1946年:领受书杂费学生计19 050名,年需书杂费2 667 000元。

各年度所需之零用金概数如下:

1.1942年:领受零用金学生计6 200名,年需零用金223 200元。

2.1943年:领受零用金学生计9 900名,年需零用金356 400元。

3.1944年:领受零用金学生计13 350名,年需零用金480 600元。

4.1945年:领受零用金学生计17 600名,年需零用金633 600元。

5.1946年:领受零用金学生计19 050名,年需零用金685 800元。

笔者几经努力,一直没有发现有关湖北、武汉教育收费与教育经费比例的数据,但舒新城对于全国教育收费占整个教育经费比例的测算或可作为说明。1928年,舒新城对除师范以外的公立学校收费状况进行了估测,估测范围为公立的国民学校和高等小学、职业中学和普通中学,以及专科以上学校。据舒新城估算,1925—1936年,公立学校教育收费为9 002 679元,占公立学校教育总经费的20%。[154]

(三)教育收费制度对教师薪俸的效应

教育收费制度对教育发展的贡献是多重的。它不仅对学校管理有直接的援助作用,而且有利于教师薪俸的保障和发放。当然如果一旦跨过边界,又会成为教育发展的障碍,但这不是本书要讨论的重点。

学费制度对于教师薪俸的影响在不同的学校、不同的时期,其效应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学费制度对于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教师薪俸的影响要重于公立学校。公立学校,政府财政拨款占的比例较大,教师薪俸主要靠政府提供的教育经费保障,而私立学校、教会学校则不然。1913年,私立湖北法政专门学校开办经费主要来源于征收学费,由于经费有限,学校除少量专职教员外,主要由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员兼课,按钟点付给报酬。同时,为了筹备经费、保障教师薪俸发放,学校一方面采取高收费,一方面又降低门槛,报考私立法政学校的人,亦大多不合标准。[155]还有教会学校在立案以后,原来收入很高的教师,因学校对学生的收费受到限制(如华中大学从每年150元降为100元),学校的费用入不敷出,因经济拮据,教师的薪水发放都感困难。[156]

在不同的时期,学费对于教师生活的影响亦有不同。民国初期和内战时期,武汉战争不断,加之经济凋落,百姓困顿。一些中、小学校,尤其是乡村学校便以提供教师食宿、“尊师米”等代替学费。如新洲县仓埠乡小学规定每人交学俸稻谷1石,教师每年可收稻谷36石。[157]黄陂县石岭乡小学教师每日膳食由三富户供给。[158]在通货膨胀、物价高涨的年代,这些乡村学校教师的生活与城市里大学校园的教师相比,从某种程度上看,还要有保障一些。

教育收费与学校整个教育经费的此消彼长,对教师薪俸和生活状况的影响是必然的。同时,教师作为民众的一员,也是教育收费的负担者之一。他们在最起码的生活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更无力为子女交费读书。因此,民国政府从保障教师生活、减轻教师负担考虑,也出台了一系列对教师子女减免学杂费的鼓励政策,这也应当是教育收费制度对教师薪俸和生活状况的积极效应。

【注释】

[1]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277.

[2]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309.

[3]黎大总统政书[G].34(6).

[4]湖北省教育厅.最近湖北教育一览[G].武汉:湖北省教育厅,1932:11.

[5]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310,318.

[6]皮明庥.简明武汉史[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5:211.

[7]新教育,1919,1(1):2.

[8]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310,318.

[9]汉口民国日报,1927-04-06.

[10]丁致聘.中国近七十年来教育记事[M].台北:国立翻译馆,1935:133.

[11]皮明庥.简明武汉史[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5:255.

[12]皮明庥.简明武汉史[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5:274.

[13]何成濬(1882—1961),别号雪竹。湖北随县(今随州市)人。1907年留学日本士官学校,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跟随黄兴,后历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陆军部副官长、广州军政府驻沪军事特派员、广州大元帅府鄂军总司令;1926年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昌,任湖北省政务委员会委员,旋悄然去南京依附蒋介石;1928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一集团军参谋长,1929年当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29—1932年;1937—1938年,两度任湖北省主席,为蒋系南京国民政府在湖北的忠实代理人;1949年春逃往上海、香港;1951年去台湾,任“总统府”国策顾问、资政等;1961年5月病逝,著有《八十回忆》等。

[14]刘文岛(1893—1967),号尘苏。湖北武穴人。保定军校第一届毕业生,又先后留学法国巴黎大学和日本早稻田大学,参加中国同盟会;1926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军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1927年1月国民政府迁汉,一度代理武汉市市长;1928年省市改制,任第一任汉口特别市市长;1931年汉口特别市改为省辖市,调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1932年出任驻意大利大使;1937年抗战爆发回国,后到台湾;1967年病逝,著有《新军论》、《民约论》、《政党政治论》、《行业组合论》、《行业组合与近代思潮》等。

[15]转引自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北简史[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546.

[16]邹昌盛.百年来湖北教师的薪俸略述[J].湖北教育史志资料,1985(4).

[17]江岸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331,134.

[18]江岸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331,134.

[19]刘文藻.敌伪时期小学教育见闻录[M].武汉市政协文史办藏档.

[20]武汉金融志编写委员会办公室.武汉近代货币史料[G].1982:196.

[21]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523.

[22]国民党湖北省政府.湖北省政府大事记(1945年9月17日—1946年2月27日)[G].湖北省档案馆藏,全宗号:5857.

[23]朱鼎卿.从新任湖北省政府到川西起义的经过[J].湖北文史资料,1984(9):6.

[24]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619-626,310-312.

[25]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619-626,310-312.

[26]湖北政府公报,第2期,法规,38.

[27]汉口民国日报,1927-04-17.

[28]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482-484.

[29]武昌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11.

[30]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417-422.

[31]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422-424,419.

[32]武昌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11.

[33]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422-424,419.

[34]皮明庥.简明武汉史[M].武汉出版社,2005:193-354.

[35]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出版社,199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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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穆和德.近代武汉经济与社会[M].李策,译.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3:146,150-151.

[41]穆和德.近代武汉经济与社会[M].李策,译.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3:146,150-151.

[42]武昌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10.

[43]湖北教育月刊,1912.

[44]湖北文史资料,1984(10):107.

[45]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467.

[46]穆和德.近代武汉经济与社会[M].李策,译.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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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萧慎之,汉阳县人,现居武汉,1938年在汉阳县一小任教。2008年11月作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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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湖北官票是一种兑换纸币,每一种券别都应代表确定的制钱、铜元、银元和银两。

[122]张通宝.湖北近代货币史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7-38.

[123]硚口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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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汉口民国日报,1927-04-24.

[126]汉票,也称汉钞,详见P118汉钞注解。

[127]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档案(二十八),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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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张通宝.湖北近代货币史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8.

[132]汉口大刚报,1948-07-03.

[133]硚口区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121.

[134]汉口大刚报,194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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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程华.日伪时期汉口流通的钞票[J].武汉文史资料,1994(2).

[138]湖北省银行通讯,1948(33):9.

[139]钱真.金圆券面临着考验[N].经济周报,1948,7(15):10.

[140]钱真.金圆券面临着考验[N].经济周报,1948,7(15):10.

[141]黎佑勤.从限价议价到抢购[N].经济周报,1948,7(17):10.

[142]张宪文.中华民国史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732.

[143]到1949年6月下旬,金圆券价值已贬低到仅相当于法币崩溃时价值的约十分之一,此时金圆券势力已基本上退出武汉地区。

[144]汉口大刚报,1949-03-22.

[145]汉口大刚报,1949-01-17.

[146]谢岚,李作桓.黑龙江省教育史资料选编[M].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613,2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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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5:132-134.

[150]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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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湖北省学生公费之筹划[J].湖北教育史志资料,1989(3、4合刊).

[154]舒新城.免费问题[J].教育杂志,20(06).舒新城对公立学校收费规模的估计是可信的,1931年《全国二十年度高等教育之经费》一览表中显示国立、省立各专门学校收费合计544 149元,与舒新城对公立高等教育收费额的估算552 825元接近。

[155]李珠,皮明庥.武汉教育史(古近代)[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9:34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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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新洲县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34.

[158]黄陂县教育志[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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