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素养培育课题的提出
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和培育是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人力资源开发重大课题,其核心内容是营造学校创新氛围,构建以人为本的学生自主发展课程,促进学生志趣和鲜明个性的形成,锻造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健康的心理生理素质,从而为杰出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世界上一些发达的国家均对天才儿童的创新素养培育制订了专门的计划,如美国天才儿童从筛选到培养都有一套非常完备的体系,有专门的机构常年做这项工作,他们跳出了单纯的遗传决定观念,注重通过标准化的智力测验、各种创造力和学习力成就倾向调查、对学生科学设计作品鉴定、临床观察和教师教学反馈等多途径发现资优学生。新加坡在1984年开始实施“天才教育项目”(Gifted Education Programme),成立专门的“天才教育项目”小组,对全国天才教育进行专门管理。新加坡的“天才教育”以其系统、科学、实用,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国际典范。
我国天才教育项目起步的标志性事件是邓小平同志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他提出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必须打破常规去发现、选拔和培养杰出的人才”。经过3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我国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环境,培养、造就世界上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使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大量涌现”。随着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日益明确,任务日益艰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始探索如何通过高中多样化办学促进更大范围的创新人才培育。为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上海市教委在先期4所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在上海市部分普通高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探索高中阶段对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办学机制、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综合评价办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这项实验,以提高上海市普通高中对学生创新素养早期培育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提供经验。
上海市教委为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包括:
①生源保障。经审核同意开展初试的单位,按实验方案的要求,可以从学校自主招生和推荐生名额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长的相关记录,在考察学生综合能力、兴趣和发展潜质的基础上,自主遴选,招收参与实验的学生。
②政策保障。经审核同意开展初试的单位,可根据实验方案制订课程实施计划(须经市教委备案),可突破上海市“二期课改”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要求,但要避免随意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
③经费保障。上海市教委对参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的初试学校,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支持,持续配套经费由学校和所在区县教育局共同投入。
上海市教委开展的这个实验项目不仅有益于解决目前高中“千校一面”的现状,更为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素养培育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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