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熟悉创新大赛的参赛规则
(一)申报资格
①中学生项目申报者:现就读于三年制(或四年制)初中、高中(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学生。
②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个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③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算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项目。
④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城)、同一学历段(初中或高中)的学生的合作项目。
●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⑤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⑥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⑦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3名辅导教师。
(二)申报办法
①邮寄申报:由省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两份,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各一份。
②网上申报:由省级组织机构向申报者提供申报序列号,申报者可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③初评:于每年5—6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约80%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④终评:于每年暑期进行,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技能测试和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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