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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时间:2023-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建立以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主线,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方式。区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集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于一体的区域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一、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建立以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主线,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方式。

2004年,科技部会同其他三部委制定了《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该纲要,同年科技部出台了《“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标志着国家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启动,这对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区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物质基础。区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集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于一体的区域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目前,开展较好的已经具有雏形的区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长三角区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科技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然而,过去由于行政区域的条块分割和归口管理,以及缺乏“共享”意识,导致相当多的科技资源被闲置,无法发挥百分之百的功效。因此,如何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科技资源的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建设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成为长三角三地合作的首要议题。2003年,江、浙、沪共同签订了《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三地致力建设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的整合与高效配置利用。在2007年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三方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建协议书》,明确了未来长三角区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1+8”框架,即建设1个“资源共享平台门户”和“科学仪器共用”等8个子系统。截至目前,“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已经建成开通,通过该平台可以查阅430余家仪器单位共3620台(套)入网仪器设施。此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享服务平台的另外两个子系统文献服务系统和技术转移系统的建设也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总之,长三角通过跨区域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向全社会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促进了资源跨区域共享,降低了科技创新成本,推进了区域技术转移系统的建设,培育了一大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筑了高效便捷的成果转化孵化支撑条件和环境,提升了区域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对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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