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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研制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存在脱节的矛盾

时间:2023-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中国没有建立起以自愿性标准为基础的标准体制,国家和政府部门主导了绝大部分法定标准的制定,这就带来了标准研制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相脱节的突出问题,其原因如下:一是在企业层面,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起来。

二、标准研制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存在脱节的矛盾

由于中国没有建立起以自愿性标准为基础的标准体制,国家和政府部门主导了绝大部分法定标准的制定,这就带来了标准研制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相脱节的突出问题,其原因如下:

一是在企业层面,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起来。一方面企业对标准的需求最为直接,最为迫切,对技术发展的方向和市场需求最为敏锐,具有将自主创新技术融入标准的冲动,另一方面,要实现这一目标又缺乏现实可行的途径。因此,在企业层面很难将标准研制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甚至极为脱节,这表现为企业所急需的标准十分缺乏,新产品的市场竞争往往处于无序状态,而国家付出巨大代价所制定的标准又很不适用。

二是在政府层面,由于标准化部门和科技部门缺乏协调机制,从科技立项到科技成果的产出,从标准立项到标准的发布实施,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体系,两者缺乏必要的联系,不能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因此,科技成果在研发的同时,很难及时转化为标准,进而通过标准的扩散快速实现产业化,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也缺少科技成果的支撑,很难充分反映科技创新的最新成果。

三是在标准体制层面,由于中国没有给自愿性标准以应有的地位,法定标准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而法定标准的研制程序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协商一致,这就很难体现标准的先进性,往往越是适用范围广的标准(比如国家标准),越难以纳入先进适用的技术,优势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就更难被标准吸纳,因此中国的标准体制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和开放性,企业只有在参与国际竞争时,才能结合使用标准和知识产权这两个武器,从而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对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机制不尽了解,更缺乏灵活的应用,在面对国际跨国企业的竞争时往往处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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