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老龄化现状、影响与应对原则
1999年我国已进入老龄型国家的行列,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十分迅猛,与世界上其他老龄型国家一样,会产生一系列的老龄社会问题。同时,我国老龄化又存在一些其他老龄化国家没有的特征,有其特殊性。
一、老龄化的一般概念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联合国1965年曾将65岁作为老年人的划分标准。但由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年龄结构普遍比较年轻,所以在对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进行研究时,往往选取60岁作为老年人的起始年龄。
老龄化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处于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便存在老龄问题,老龄问题包括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一般把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看作“老年人问题”,把有关老年人口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称为“老龄化问题”,这是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范畴来认识老龄问题。而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互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
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引起了联合国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关注。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曾两次召开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并将老龄问题列入历届联大的重要议题,先后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十·一国际老年人节》、《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2至2001年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全球目标》、《世界老龄问题宣言》、《1999国际老年人年》等一系列重要决议和文件。提醒各会员国“铭记着21世纪的社会老龄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呼吁各会员国“加强或设立老龄化问题国家级协调机构”,“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制定综合战略,把老龄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计划中”,“为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口号,以期增强人们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老年人问题的重视。
世界性的人口老龄化是“历史上未曾出现的社会现象”。人们可以把这一现象当作历史进步来庆祝。从根本上讲,这种人口转变是医疗进步、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和经济发展的直接成就,也是公共卫生事业,例如饮用水卫生、克服营养不良、克服传染病和寄生虫疾病,以及降低母婴死亡率的结果。
二、我国老龄化现状
1999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的标准,自此,中国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
据中国老龄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中国老年人口总数已达1.59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波及的一系列经济与社会变化,是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2009年是中国进入老龄化10周年,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将出现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介绍说,中国正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由年均增加311万人发展到年均增加800万人。201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2.6%,预计201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0年比例将达到15.9%。
(一)我国老龄化特征
目前全国除青海、新疆、西藏外,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1世纪中叶,老年人口将从现在9个人中有1个发展到3个人中就有1个,且高龄化、空巢化将日益严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征从我国老年人口的现状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来看,与世界其他老年型国家和地区相比较,有如下几个特征:
1.老年人口基数大
我国不仅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老年人口1950年占世界的20.34%,2000年占世界的21.29%,占亚洲的40%,相当于目前日本和孟加拉两国总人口;据2008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1亿,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3%,占亚洲的38%。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将达到11.92%,比2000年提高4.96个百分点,届时每8个人中就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2020年以后老龄化程度继续提高,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会增加到4.3亿以上,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2.3%,占亚洲的35%,比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老年人口总和还多。那时,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而每4个老年人中就会有1名中国老年人。
2.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
从1980—1999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基本上完成了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过程。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这样的转变过程在世界上是不多见的,英国大约用了80年,瑞典用了40年。我国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也是相当快的,从1950—2000年,预计世界老年人口增加144%,而我国增加211%。从2000—2050年,预计世界老年人口增加225%,而我国增加240%。从1950—2050年的100年间,世界上新增加的老年人口23%是来自中国。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人口平均寿命由60岁提高到70岁、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由7.4%增加到10%仅仅用了20年左右时间,这是世界前所未有的。
3.老龄化地区差异大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科技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人口发展控制的程度也不一致,因此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也有较大差异。1990年,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5.89%,在内地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12个省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5个省市超过10%,进入了老年型地区,分别是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天津。上海市在1979年已成为人口老年型城市,先于全国20年,而青海省按现在发展速度要滞后全国20年。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占64%,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和人口流动,农村老年人口比重会不断下降。市、镇、乡的人口平均寿命有较大差别,如1998年分别为77岁、71.50岁和67.03岁,这会使今后老龄化的速度城市快于镇,镇快于乡。
4.人口老龄化超前经济发展
一般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到来的,而我国是在经济基础薄弱、生育率的急剧下降的情况下而实现的。欧美一些老年型的国家,在1950年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平均超过5 000美元,城市化水平超过50%,基本实现工业化,人均寿命66岁以上,制定了一些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可称其为“先富后老”。而我国目前农村人口占64%,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尚不足1 000美元,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11,是已成为老年型人口国家的1/26。由于对急骤的人口老龄化到来疏于防范,因此缺乏必要的思想、物质、组织等准备,呈现出“未富先老”的局面。由于我国有一个较长期的高生育期,在人口惯性作用下,总人口规模性压力并未解除,今后20多年,将面临“育小、养老”双面作战的事态。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发达时期出现的,对老龄化的承受力强。同时,由于老龄化速度慢,允许其有一段较长时间的准备和适应。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由于生育率急剧下降造成的,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薄弱的经济基础尚不具备供养老年人口的能力。
5.人口高龄化显著
在老龄化进程中,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快于总人口,而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又快于老年人口的增长,预计25年后将进入高龄化社会。我国人口平均寿命预计2050年会提高到80岁左右,这为早日进入长寿社会提供了条件。1950年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不足200万,2000年达到1 200万,增加500%,年均增长速度为3.6%,比老年人口(2.3%)和总人口(1.7%)的增长速度都快。预计2050年高龄老年人口会达到1.1亿人,届时每4个老年人中会有1个高龄老人,比目前增加746%,平均增长速度为4.4%,比老年人口(2.5%)和总人口(0.3%)的速度都快。一个国家在100年间,高龄老年人持续以平均4%以上的速度增长是十分罕见的,它分别等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与日本的2.7、1.9、2.6、2.5和1.8倍。国外一些调查资料表明,高龄老人因体弱多病,需要经常性特殊照料的比例等于65~79岁老年人的5倍左右,高龄老人是最需要照料的人群,也是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总之,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来势猛,明显超前于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发展在时间上有不规则性和累进性,并存在着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
(二)我国老龄化的主要特点
1.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
20世纪后期为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由于21世纪前半叶人口压力仍然沉重,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使我国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
2.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
先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 000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这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 000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无疑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
3.在多重压力下渡过人口老龄化阶段
目前,中国虽已步入老年型社会,但尚处于人口老龄化的早期,未来中国人口类型将从轻度老龄化转变成深度老龄化,进而转化成重度老龄化,“银发”浪潮将成为21世纪我国主要的人口问题之一。21世纪前半叶,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经济和社会要可持续发展,社会要保持稳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使得解决人如何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达成双赢的局面,是我们亟待研究思考的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少的国家更为艰巨。
(三)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及预测
根据我国第一至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和预测数据,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1)1982年至2000年为人口老龄化的前期阶段。在这期间,70年代生育率下降对总体年龄结构的作用刚刚开始,因而老龄化的速度不是很快,老龄化的程度也不很高,老年人口从0.77亿增加到1.28亿,老年人口比重从7.63%上升到9.84%,年均上升0.12个百分点,接近老年型的标准。
(2)2000年至2030年为高速老龄化阶段。在这期间,生育率下降对人口年龄结构的作用和影响已经充分显示出来,因此老龄化速度加快。预计老年人口将从2000年的1.28亿,增加到2030年的3.35亿,年均增长668万,老年人口比重从9.84%上升到21.93%,年均上升0.39个百分点。
(3)2030年至2050年为高水平人口老龄化阶段。在这期间,老龄化速度开始减慢,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幅度下降到年均364万。同时,由于少儿人口比例和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同时下降,因此老年人口比例从21.93%上升到27.43%,并长期保持在一个高水平上。
如何让老年人在颐养天年之际能老有所为、发挥余热,是大众关心的事情;如何让庞大的老年群体老有所养,是社会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三、老龄化带来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影响深远,不仅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带来影响,对老年人自身也会有很大影响。
(一)对社会的影响
人的预期寿命的延长意味着个人养老费用要占据其一生收入更大的比重;家庭要为养老支付更多的财富;社会要为养老提供更多的资源。这些都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经济资源配置格局的改变。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挑战,有必要了解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影响的途径。
1.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劳动力数量的减少
人口老龄化通过改变劳动力与非劳动力的数量比例关系而产生效应。人口老龄化可以导致总人口中劳动力数量的绝对减少,或者劳动力数量的相对减少(劳动力占人口比重下降)。不论是哪种情况,按经济增长的原理都将影响经济中劳动投入的水平与质量,由此影响到经济增长的潜力。特别是从长期来看,这种影响效应将是深刻而不断扩大的。
2.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养老资源总量的增加
人口老龄化通过改变经济资源的配置关系而产生效应。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引发多方面的资源配置关系的改变。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将导致用于养老的资源总量的增加,如需增加有关养老的财政支出、提高企业养老金的支付水平和配置更多与养老有关的公共设施等。与此对应的必然是经济资源配置关系的改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效应将会深刻影响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3.人口老龄化将影响到国民储蓄增加
人口老龄化通过改变个人行为与家庭行为而产生效应。人口老龄化影响到个人与家庭的消费及储蓄行为。预期寿命的提高意味着退休后的生活将更长,而生活水平不能下降甚至要提高,就必然要增加储蓄。在个人方面,这一方面意味着劳动者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增加劳动强度,而另一方面要加强在工作期间的储蓄。在家庭方面,对家庭成员养老的预期,导致家庭要根据家庭的现期收入及未来的预期收入来安排不同时期的消费水平。同时还涉及家庭资产的存在形式。例如,将购置房产作为一种养老投资,以期通过“以房养老”的方式实现养老。此外,也可以将购买商业保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作为养老投资方式。这些都将影响到国民储蓄,进而对社会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
4.人口老龄化将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人口老龄化通过带动与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产生影响效应。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赡养,由此养老需求成为经济中日趋重要的需求因素。这将直接促进养老产业及养老相关服务业的发展。因此,人口老龄化将促进以老年消费为一种重要的新型消费结构的形成。从长期来看,这种消费需求结构的改变,也将使某些产业失去以往的市场。因此,人口老龄化对产业的发展带来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对产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及时、有效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增长。
5.人口老龄化将对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影响
人口老龄化通过改变相关的制度而产生影响效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制度有最为直接的影响。就目前来说,首当其冲的是对现收现付的养老制度的影响,涉及经济与社会诸多相关制度的改革。随着我国劳动力流动性的不断加强,养老保险需要在不同地域之间能够实现转移,要求养老金应具有便携性。这是涉及我国户籍制度、地区政策衔接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
(二)对老年人自身的影响
对老年人自身的影响主要涉及养老问题。老年人分为农村老年人口和城市老年人口。单从城市来看,养老问题也复杂多样。
1.不同老年群体,养老问题存在差异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居民的就业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一方面,这种就业机制是与户籍制度高度相关的,即“城镇居民”这样一个身份内在地决定了一个人就业与否以及在何处就业;另一方面,城镇居民的就业主要是以“单位”为载体进行的,“单位”成了居民生老病死的栖息所。因此,经过5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城镇老年人群体主要由三个部分——退休职工、“三无”老年人、离休职工构成。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留守老人”等特殊的老年人群体。对于不同的老年群体来说,其养老问题也存在差异。
(1)退休职工。建国以后,我国就规定了退休制度,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退休,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退休金额根据其工龄和其他条件而定,为其原工资的60%、70%、80%以至100%。退休制度一定程度、一定时期地解决了老年职工的老有所养问题。但目前此制度存在几个缺陷:一是退休金在物价上涨的情形下出现贬值的走向;二是老年人退休年龄过早,使得一些尚能继续发挥余热的职工退休以后无所事事,加之有些老职工没有子女亲属,生活上还需要社会照顾,特别是患病时需要人护理。若无相应的措施,退休老职工就会出现精神空虚的现象。例如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的上海市,老年人群体中存在喜欢看“十三频道”现象,即偷看恋爱青年的亲昵举止。三是现行退休制度的职工退休劳保基金的分配形式存在问题。一直以来,国家从劳动者所得提取的保险基金,是由企业提取和分配给职工的,但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自负盈亏,随时可能面临亏损甚至破产的局面,从而使老年职工的退休金有不保的危险。同时,若企业处理不当,庞大的老年职工群体也给企业的有效运行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2)离休干部。离休干部是一个特定时期形成的群体。他们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贡献。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物质生活待遇和离休前没有很大差别,但个人生活却发生了变化,由为事业转而为生活;由面向社会转而面向家庭;由工作型生活方式转向休息型生活方式,精神生活感到不习惯,有些人对离休缺乏思想上、心理上的准备,因而感到精神不愉快。有些人虽然身体健康,愿为社会发挥余热,又苦于没有机会,他们往往感到“老无所为”。
(3)“三无老人”。对我国城镇的“三无”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但这种规定有一个很大的局限,即它仅仅是对“三无老人”的经济赡养作出了努力,而对他们的精神赡养问题关注甚少(虽然我国民政部门对此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问题仍然很突出)。因为“三无老人”大都没有亲属、没有子女、没有经济来源、没有文化,日常生活中没有人陪他们聊天、生病时也可能面临无人护理的情况。
(4)留守老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在城镇老年人中生成的一个突出的老年人群体是“留守老人”。他们或是常年与子女分住两地,或是子女出国的老年人。当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种种麻烦和困难时,有可能得不到帮助与照料。“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老年人力资源尚待开发
现在,人们往往认为伴随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这样社会背的包袱就越来越重。甚而由此产生了一种普遍的恐慌——老龄化社会弊大于利。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必然。如果我们建立一个合理的老年价值观,局面就会发生改观。面对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对“人力资源”的概念要有新的发展。人力资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处在特定年龄段(15~60岁或65岁)的劳动适龄人口,而是涵盖一切具有劳动能力因而具有生产力和竞争力的人口,其中自然也包括了越来越多的健康老年人。
在我国,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左右,就有3 500万老年人加入了再就业的行列,只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5%。而事实上,我国1亿的老年人口中70%是7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也就是说,大概有35%的老年人力资源被闲置和浪费了。这种浪费可能是无形的,但代价是巨大的。可见,不同的老年人价值观影响到老年人资源的利用效绩。这也是目前我国老年人感到精神空虚,老无所为的一个根本原因。如果树立正确的老年人价值观,健康的老年人应该是我国的财富而不是包袱。
3.社会养老功能薄弱,老龄工作问题较多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功能很不发达。据1997年北京市调查,目前北京市老年人对社会化日常生活照料的满足水平仅为2.1%,照料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距日益加大,问题越来越突出。另外,不少地方还没有把安置养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老年福利设施发展缓慢、单一、简陋,供养水平低。即便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物质力量较为雄厚和老年事业开展较早的上海市,截至1998年10月,全市共有养老机构385个,床位16 532张,这个床位数仅是现有老年人口的0.66%,而且养老机构普遍规模小、床位少和设施简陋。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其执法主体至今仍未明确,《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在很多地方难以落实。有关老龄政策的体系也不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尚待理顺。同时,社会上“重幼轻老”、淡漠老年人、虐待老年人、远离老年人的现象日趋发展,歧视老年人、残害老年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老龄化应对原则
鉴于人口老龄化作用途径的多样化与复杂化,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准备。也就是说,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问题绝不是单纯的养老金的筹集与支付问题,应考虑各种应对原则。
(一)将经济增长与养老需求进行有机地结合
保持经济增长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物质基础,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养老需求将是影响总需求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充分重视并有效利用这种需求,既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又可以有效提高养老水平。
(二)注重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需求不仅是具体的物质与实际服务上的需求,也存在精神上需求。如避免孤独感、保持与人的交流、情感上的慰藉等。为此,社会也应对此有所作为,如发展老年教育,发展一些适合老年人休闲及旅游的项目等。
(三)满足老年人再工作的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的预期寿命不断延长,退休的老年人拥有良好健康状况的时间也相对延长。为此,退休后的再工作也成为一些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的再工作,既可为社会继续创造价值,同时也能为社会降低养老负担,社会应建立满足老人再工作的机制。
(四)建立尊敬老人的社会公德
目前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尊敬老人、孝敬老人的社会。强调通过经济、法律、法规、行政等多方面手段解决人口老龄化相关问题是必要的,但这些手段并不能解决人口老龄化中的所有问题。因此,建立良好社会公德的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五)注意化解养老家庭的矛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因此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有和谐的家庭为基础。在人口老龄化情况下,家庭中的劳动者数量减少,需要赡养与照顾的人口数量增加,由此容易引发家庭中各种矛盾的产生,这可能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的突出性问题。
(六)加强政府的作用
人口老龄化相关的问题很多都属于社会保障与社会公益范畴的问题,因此政府应成为推动解决此类问题的主体。政府的作用不是个人、家庭和企业所能替代的。这需要政府不断转变其职能,以适应人口老龄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