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论嬗变的世界观问题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以及形而上的自然理性或者形而下的生活世界等等,无论是本体论的表象世界,还是本质论的知识世界;不论是人类生存方式的社会形态还是人的生活的现实存在,“存在”显然是人类和世界的最高原则,否则便没有任何的意义。“存在涵盖了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涵合了人类生存的全部状态,蕴涵了本质世界的知识存在。”但是,问题的出现就在于是“如何存在?”即存在的本源和根据。当然,对于自然存在而言是不存在本源和根据等等的问题的,是本原与终极、本质与表象的任意性、一体性的本原自在。为什么会产生“存在”的本源和根据问题呢?或者是人类存在的价值问题呢?人类赋予了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以真相载体的知识存在方式,从而使知识载体的真相承载了真理的本源和根据问题,并且提供了实现存在的理性为真的本质存在问题。这个知识存在的“承载”性体现的是知识存在承载了真相、真理、本质为真的力量。这个“承载”性不再是自然存在的自在,而是具有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实现存在的终极属性,这个实现存在的终极属性便是人类和世界存在的最高目的和终极真理支撑的最高真理境界。
到此为止,我们所谈关于存在的一切简直还没有接触到大多数哲学著作中最占篇幅的那许多问题。有很多哲学家都承认能够凭本体论的存在来证明世界的信条、世界的根本合理性、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根据、一切存在的本原真理等等。有许多穷毕生之力研究哲学的学者一心希望找出理由来使人相信这些论点。对于他们,这个希望是一个主要的鼓舞。但是,我相信这个希望是徒劳的。关于存在的本源和根据,似乎并不是单凭本体论的真相属性所能获得的,单凭形而上学的逻辑、因果规律的理性对应的信息存在所提出来的证据,单凭形而下的实践主义、科学主义、实证主义所提供的证明等等,认为某种东西必然存在而某种东西不能存在,似乎都经不起历史性的知识存在的判审。
我所要采取的真相论的知识论基础,倘使不是大多数诠释家的解释,也是属于多数的见解,它的优点是提供一种重要的本体论哲学的类型。根据这种解释,我的主要论点是:凡是具有“真相”性的东西,显然就是表象的存在方式。如果没有世界上的本质规定表象的存在方式的话,显然它便不能够存在。我们应当也可以从具体的任何被粉碎的表象真相的片断看出本质世界的整体是什么样子,从最低限度而言,应该可以看出它的大致轮廓来。表面上个个各自分离的表象存在,好像都有关联把它和其他的表象链接在一起。那另一表象的存在又有新的关联,这样下去,直到整个世界又重新建立起来一个表象世界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知识存在的关联、影响、演变的一元本质世界的整体。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在被人类认识所粉碎的表象真相上的片段的不完整性,会同样在思维领域中出现。在思维的概念存在的领域中,倘使我们举出一个任何不完整的概念存在来,经过一番研究以后,我们便会发现,如果我们忘记了它的不完整性,我们便会陷入矛盾之中,这些矛盾把我们所谈的这个概念存在变成为它的信息存在的理性为真的对立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形,我们便必须找出一个较完整的新概念来,它就是我们原来的概念和它的对立面这二者的思维与存在的一致。这个新的概念范畴,比起我们所从显现真相出发的那个概念较为完整些,然而可以发现,它不但仍然不是普全真相的完整,而且还会变成为它自己的对立面,结果它与这个对立面必然又会结成一个新的概念存在。我们就以这种方式前进,一直达到了“绝对存在”,即我认为的表象世界的圆满性的自然存在的本原真理和本质世界的知识存在的终极真理的绝对性。根据这个见解,绝对存在没有不完整、没有对立面、没有不一致、没有不统一、没有不同一的存在,也便无需往复循环,而只能够向更高级发展,也就是知识存在论的本原真理和终极真理的绝对存在。因此,绝对存在是适于描述绝对真理的全部的圆满性和实现性的,即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的圆满性和知识存在的本质世界的实现性。一切的概念存在都是把表象描述成从局部看过去的那种样子,而不会是一个人通盘观察整体世界时所看见的那种样子。因此结论是,绝对存在自成一个单独的真理体系,它是超空间和超时间的,不含任何程度的恶与善,它完全是自然存在的自在的表象世界,知识存在的自在的本质世界,是已经被规定的表象存在和本质规定表象存方式的本质存在方式。在我们所认知的自然世界中,任何与这相反的现象,我相信都能用理性方法证明。然而理性却是具有目的性的,理性的概念存在的显现为真、信息存在的理性为真、实现存在的真理为真的目的就是有用性、实现性和终极性。那完全是由于我们对于世界所作的乃是呈现真相和实现存在的缘故。倘使我们像是我们所假定上帝的那种看法来看世界的整体,那么空间、时间、物质、心灵以及所有的努力和斗争,便都会消逝不见了,我们所看见的,便应当是一个亘古常存的完美不变的统一体的自然存在的本原真理和不断演变的实现存在的本质同一的终极真理。
在这种表象真相的概念存在之中,不可否认有一种东西很崇高,即理性的东西。我们都愿意承认它。然而,仔细研究支持这种概念存在的论证之后,就看得出它们包括着许多错乱和许多不能保证其确定性的知识。这个不确定性得以建立起来的基本信条是:一切不完整的必定是不能自存的,而必须有同一的、统一的、一致的支持才能存在。所坚持的理由是,任何事物只要它和其本身的真相有关,那么在它自己的存在之中便必然包括着对于自身之外那些真相的本质关系。因此,自身之外的那些真相如果不存在的话,这件事物也便不可能成其为它自己。比如说,一个人的真相,是由于他的本体存在和他所具有的那种知识本能的理性程度等等构成的。因此,假如没有他知道的、表象的、或者理性的知识本能的理性能力,他便不可能成其为他自己了。人显然是一个表象的真相部分,把人作为表象的整体,人就会是自相矛盾的了。然而,整个这种观点的关键,在于对一件事物的“真相”这个概念上,真相的概念存在似乎指“关于这件事物的真相”而并非是“本质”。当然,这情况是指把一桩事物和另一桩事物联系起来的东西,倘使这另一桩事物并不持续存在,这个真相存在方式便也不能持续存在。但是,一桩事物的真相存在并不是这桩事物真相的表象自在。尽管根据上述的习惯说法,它必然会是这桩事物的“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一部分,而成为全部真相存在的相互关联、影响和演变的一元本质的本质存在方式。如果一桩事物的“真相”,我们是指的关于这件事物的本质,那么显然可见,除非我们知道世界中一切事物对于一切别的事物的本质关联的同一性关系,不然我们便不会知道一件事物的“本质”。但是,倘使我们是以这种方式在使用“本质”这个词的,那么我们便必须抱有这种见解:在不知道一件事物的“本质”的时候,无论如何,在不完全知道它的本质存在的时候,这件事物还是可以为我们所知道真相的。当“真相”一词用在这种意义上的时候,对事物的真相属性的知识存在和对理性为真的知识存在便会发生混淆。我们可以凭着认识而知道一件事物具有的真相属性,哪怕有关它的命题我们所知道的寥寥无几,理论上,我们并不需要知道有关它的任何本质存在。因此,所谓认识一件事物,其中并不包括对于这件事物本质的认识。虽然认识一件事物涉及到我们对于一件事物所认知的任何一个有关它的理性为真的命题,这个真理属性的问题,但是并不涉及到有关它的“本质”存在。因此,(1)认识一件事物,在真相上并不包括有关它的各种关系的知识存在的本质属性,(2)有关一件事物的某些关系的真相属性的概念之中并不包括有关它的全部关系的信息存在的真理属性,也不包括有关它的真理的知识。比如说,医生无须直接感觉我的疾病,便可以告诉我的疾病的原因;也无须根据上述的“本质”意义来认知它的真相,我就可以知道我生病,而且这种理性为真的知识存在是充分完备的已经存在的知识论基础。所以一件事物具有各种知识存在关系的信息存在这个事实,并不证明那些知识存在关系在本质上是必要的。就是说,单从事物就是这个样子的真相,单从这一事实真相的信息对应出发,我们演绎不出它应该具有它在事实上所具有的那些各种不同的本质关系来。这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一点,这便是表象真相属性的知识论基础,即概念存在的知识存在方式和本体论成立的理论根据。
我们无法证明,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像本体论者所相信的那样,是自成一个单一的真相体系的。而倘使我们不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便也不能证明本质存在的一元性,因为这是根据这些事物的表象真相演绎出来的。因此,我们就只好零碎地考察世界的真相,而把这个表象世界粉碎了,在这个被粉碎了的表象世界去逐一认识表象真相而呈现真相的信息存在,也就无法认知和我们的呈现真相通然不同的世界真相背后的一元本质了。这种结果,尽管使那些因哲学家们所提出的本体论理论体系而满怀希望的人们大失所望,但是它却和我们当代存在论的质变相吻合,即本体论走向了表象真相的圆满性的终结。谁又能脱离表象真相的本体论范畴呢?谁又能出离本体论承诺的表象存在方式呢?无论是“理性的批判”还是“实证的科学”,甚至说至古以来的理论基础和人类生存的现实状态,谁也无法否认自身存在的本体论范畴和真相属性。可以这样认为,人类概念存在的知识论基础的目的,便是呈现自然存在的表象世界的真相性圆满,也可以说是真相论的本原真理境界呈现的圆满性。这种呈现真相的真相属性,是伴随着知识的增长和积累的程度演进真相程度的本原真理境界的,同时形成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生存方式。
理性主义的一个最雄心勃勃的企图,就是想要证明自然世界中这样那样的表象特征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便不可能是真相的。然而,近代思想的整个趋势却越来越趋向于指出这些矛盾、对立、对置都是虚假的信息存在的知识,并指出从我们对于事物必定是如何如何这类的考虑而能理性证明的东西是很少的,因此而成为“本质的无言性、真理的不可说”的本体论的终结。但是,本质的无限性存在和表象的有限性存在方式,又提供了“本质的有用性和真理对应的终极支撑”这个让知识成为可能、让知识实现存在、让知识存在成为真理的可能性。因此,当我们对于“是什么”的真相属性的知识比过去以为会有的显得少了的时候,我们对于“能是什么”的让知识实现存在的真理性便会大大增加。我们发现,现在我们不是被关在连角落和缝隙全都可以探查到的狭隘的表象真相里,而是在一个充满着种种可能性的广阔的信息存在的让知识存在成为真理之中,在这里有许多事物还是人们所不知道的,因为要知道的事物太多了,想用理性的原则来给宇宙加以规范的企图已经破产。理性已不像过去那样是各种可能性的阻碍,而成为了人们想象力的伟大解放者,它提供无数的方法,都不是不假思索的常识所能够理解的,并且它把抉择的重任留给了真理,在有抉择可能的时候,让理性为真来提出的那许多世界之中为我们做出真理抉择。这样,关于一切自然存在的表象真相属性的知识,就只限于我们从理性为真所能够知道的信息存在的知识存在方式,而不是限于我们所能实现的存在了。因为我们已经明了,许多描述的知识是论及我们并没有直接显现的事物的。但是,就一切描述的知识存在而论,我们需要有真理对应的一定关系,来使我们能从这样或那样的表象存在所呈现的某种真相,而确定实现存在的知识存在方式。因此,就本质存在而言,比如说,真相乃是本质规定表象的存在方式的这个原理,它本身就是呈现真相的一个方法,而且只有借助于这个真理境界的支撑,理性为真才能使我们获得真相属性的知识。这也同样适用于人的知识本能的生产力价值的理性能力,或者适用于价值增值和财富增长方式的生产力价值的本质作用的真理法则。像引力定律的原理就是凭借理性为真和某种表象真相对应原理的结合而得到了证实,或者是表现出很大的知识存在的必然真性的真理属性。因此,我们直观真相属性的知识是我们真理属性知识的根源就有三种:一种是人的概念存在的知识生产,它的显现真相的知识论基础告诉我们有关我们所认识事物的真相和它们的一些表象真相的特征、规律和法则。另一种是脱离人的概念存在的价值生产的信息存在,它对应理性为真的知识论基础告诉我们关于真相之间的关系,使我们得以根据知识存在中所提供的真相程度作出价值规律的理性选择。第三种是我们知识存在的财富生产依赖于某种概念存在的知识生产,也依赖于某种信息存在的价值生产。这个本质存在的“实现为真”,便是知识存在的本质属性,便是知识的增长和积累与价值增值同步,与财富的增长和积累同等的定理根据,这个定理便成为让知识成为可能、让知识实现存在、让知识存在成为真理的知识存在论的理论根据。
倘使我们上述的一切知识存在的真相、真理、本质属性是确定的,那么哲学和真理的知识便基本上没有区别了。没有一种真相属性的知识论基础之源是只供哲学吸取而不供真理吸取的,或者相反。哲学所获得的结果也不会和真理境界所获得的结果有根本的差异。哲学的根本目的便是让知识成为可能、让知识实现存在、让知识存在成为真理的实现性,这个实现性便是终极真理支撑的实现方式,正是这种人类知识文明程度的标示,使得哲学成为科学的导引和统摄人们认识世界和人类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财富观。哲学对于真理境界上和日常生活上所使用的那些概念存在的呈现真相都要加以理性批判地研究,而且从这些真相原则中找出它们的信息存在的不一致来,只有在找不到摈斥它们的理由时,才把它们作为批判研究的理性为真的真理法则接受下来。许多哲学家都这样相信:倘使理性所根据的那些真相原则摆脱了一切毫无相关的东西的纠缠之后,能提供给我们有关世界整体的真理境界,那么这种知识存在便和真理境界的实现同样地可以要求我们确定。但是我们的探讨还没有揭示出任何这种真相、真理、本质属性的知识存在的本源和根据,因此关于大胆的知识论学者的特殊学说,主要地便只能有否定的结果了。但是关于呈现真相可以作为知识论基础加以接受的理性程度,我们的结果是肯定的。我们很少找到可以摒弃这种理性为真的理由,作为是理性批判的结果,而且我认为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认为,人并不能掌握通常所信以为真的那种理性为真的知识存在。
然而,当我们说哲学是一种真理知识时,必须加上一定的界限。倘使我们采取完全怀疑者的态度,把自身完全置于一切真理之外,而又从这个立场来要求必须回到理性为真的道路之内,那么我们便是在要求不可能的事。而我们的怀疑主义也就永远不会被人所驳倒了。因为一切的批驳言论都是从争论者所共同具有的知识论出发的,没有一种论证应该从空洞的怀疑出发。因此,倘使要达到任何结果,哲学所运用的真理的知识,便必然不属于破坏性的一类。对这种绝对的怀疑主义,并没有真相论证可以提出反驳。但是,这种怀疑主义是不合理的,这一点却不难明了,因为怀疑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理性为真的。“方法论的怀疑”是近代哲学的新开端,它是那种我们所断定属于哲学的批判方法。“方法论的怀疑”在于怀疑任何似乎可以怀疑的事物,在于有了一点真相的概念存在,再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便自己思忖是否觉得真的知道了这件事物的真相,这就是构成为哲学的那种批判方法。有些知识,例如关于我们的真相属性的知识,无论我们如何平心静气地彻底思索它,也表现出它是不容加以怀疑的。关于这种知识论,哲学的批判并不是要我们不去相信它。但是有些信念,例如相信真理恰恰和我们的概念存在相像,直到我们开始思索的时候,还是我们所怀有的一个信念,但是一经仔细探讨过之后,这个真理就不存在了。像这类的呈现真相的概念存在,除非另有支持它们的新论证被发现,不然哲学就劝告我们要把它们丢弃掉。但是有些呈现真相的信息存在,不论我们怎样仔细研究,看来仍是无可反对的。要摒弃这种理性为真是不合理的,因此而成为理性为真的真理法则。
总之,我们所要达到的真理境界并不是毫无理由地就决定摒弃每种显而易见的真相论的知识,而是根据每种显而易见的真相来对它加以衡量以后,保留下来任何概念存在为知识存在的理性对应的信息存在的东西。因为人类是容易犯错误的,所以必须承认还有犯错误的危险。哲学可以公道地自认为,它可以减少错误的危险,而且就某些情形而论,它使得错误小到实际上是微不足道的程度。在这个必然会发生错误的表象世界里,若想做得比这更多,便是不可能的了。况且也没有慎重的哲学倡导者会说,他们所要完成的会比这还多。也就是说,本体论的目的即将实现,即赋予表象存在以知识载体的真相论的圆满,在这里并不体现知识存在的本质规定表象存在方式的真理法则,更没有体现实现存在的本质属性,而体现出知识存在的真相属性这个概念存在的知识存在方式和信息存在的知识存在方式。因此我把这个表象真相的知识载体性质的知识存在方式,称为人类知识文明低级历程的知识论基础,它所形成的人类生存方式便是表象占有、支配和控制的私有制财富存在方式的人类生存方式,即自然存在的表象特征、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人类生存方式,也就是自然存在的本原真理支撑的表象世界观的人类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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