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先秦时期的文教政策
从新石器文化时代,到夏商周三代,再到春秋战国,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华夏文化。在这个文化体系中,教育占有十分显著的地位。在这一时期,中国古代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原始到文明、从依附到独立的发展过程。随着教育的逐步发展,先秦时期的统治者制定了维护朝代稳固的文教政策。
一、夏代“以射造士”的文教政策
夏代(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是文献记载中中国最古老的朝代,是国家形态的最初形成时期。这一时期,文化教育事业初步摆脱原始蒙昧的羁绊,文化教育制度进入初创阶段。中国先秦时代的教育自此以夏代教育为底蕴,开始孕育、生长和扩充。
夏代是一个动荡、战乱和征伐不断的朝代。氏族间的仇杀、王室与周边部族、方国间的战争连续不断。夏代国君想拥有的权力与地位必须依靠武力来维持。为适应这种政治需要,统治者极为重视军事人才的培养。史料中有许多夏代重视军事教育的记载。《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就是说夏后启曾在大乐之野,教授人们操练“九伐”之舞。这种“九伐”之舞,一击一刺为一伐,“九伐”即九个回合,可见这种“九伐”之舞,实际上就是一种武术操练。弓箭是当时战争中的主要武器装备之一,培养善射的武士是统治者的要务,“以射造士”便成为夏代教育的重要特点。
夏代是一个崇尚鬼神、重视祭祀礼典的朝代。《礼记·表记》记载:“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在宗教祭祀活动中,统治者借助追思前辈推动文明进步的历程、创造丰功伟绩的活动,对百姓进行道德教育。宗教活动中的仪式熏陶,还能够起到维护人伦社会的等级秩序的作用。
二、商代“尊神重孝”的文教政策
商代(公元前1600年—前1046年)是奴隶制社会趋于鼎盛的时期。由于汉字系统的成熟和典册的出现,导致具有初步学校形态的学、庠、瞽宗等教育机构形成,促使商代的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商代统治者推行“尊神重孝”的文教政策。《礼记·表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在商代,世人举凡日常起居、生老病死、农务战事,都须请巫师占卜以询鬼神。因而传授尊神重孝的宗教知识是教育的主要内容。殷人的祖先是至上神———帝。在《殷墟卜辞》中,可以看到帝的权利极大,它主宰着整个自然界和人世间。培养年青一代对祖先神的崇拜是商代教育的重要目的。
三、西周“尊礼”的文教政策
西周(公元前1046—前771年)是中国奴隶制的鼎盛时期,也是奴隶制学校教育发展的全盛时代。西周实行分封制,形成了严格的宗法等级制度。在思想意识上由重鬼神逐渐变为重人事。
“尊礼”是西周统治者推行的政策。《礼记·表记》曰:“周人尊礼尚施。”所谓礼,一方面包含宗教和行为的仪表,如人与人交接中的礼节以及冠、婚、丧、祭等典礼,其目的在于分尊卑、别上下;另一方面包含“敬德保民”的思想。敬德保民的思想是由周公提出的。周公认为,上天只协助那些有道德的统治者,而统治者有没有道德,主要是体现在统治者是否“从民之欲”,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1]。这说明了“天命”与“民欲”的一致性。“敬德”,即服从“天命”;“保民”,即安抚奴隶。“保民”是“敬德”的体现。由此,等级名分观念的培植成为西周教育的重心。
夏商周三代,由于教育是同政治、宗教、军事等各种现象糅合在一起的。因此,文教政策也与政治、宗教、军事等政策糅合在一起。
四、春秋战国时期“以礼为文,以戎为主”的文教政策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年),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维系宗族血缘的宗法制度已失去控制能力。在政治上,王权衰落,“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在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礼为文,以戎为主”为这一时期诸多诸侯国在国策选取方面的总体特征。
随着各国诸侯势力逐渐壮大,纷纷立国。各国诸侯和公卿大夫为了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增强自己的影响力,都争相培养和扶植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人为自身的利益服务,由此养士之风大兴。由于士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和训练才能造就,因此人们就需要拜师求学,这就促进了私学的发展。私学促成了各派学说的成熟。各家为展其所长,或著书论辩,或驰说奔竞,由此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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