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书院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唐代书院制度的产生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唐开元十一年(723年)置丽正书院,十三年(725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1],这是我国最早有关书院记载的史料。唐代书院的功能只是官方修书、藏书的机构,“掌刊辑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征求焉”[2]。唐代的书院,除了官方创办之外,还有不少是私人设置的,作为读书人私人隐居读书之地,多设于山林、寺观、村野,其中著名的有张九宗书院、李宽中书院、张建封书院等。后来隐居读书人开始聚徒讲经授业,便出现了以讲学活动为主的书院。这些书院多起于唐后期,地方志上可以查到的著名书院有:皇寮书院(江西吉水县)、松州书院(今福建漳州市)、义门书院(江西德安县)、梧桐书院(江西奉新县)等。这些书院都是由个人读书之所发展为讲学之地,不过规模很小,收徒不多,影响极其有限,并且仍以读书为主、讲学为辅。可以说,唐代书院只是书院的雏形,官方创办的以收藏、校勘经籍为主,私人设置的以个人读书为主。它们都不是真正的教育机关,不具备教育功能。至于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到唐末五代才基本形成。唐末五代数十年间,“干戈兴,学校废,而礼义衰”,战乱频繁,仕途险恶,一些学者不愿做官,隐居山林或乡间闾巷读书讲学,吸引了一些士子前来求学,书院开始具有讲学授徒的功能,如白鹿洞书院和应天府书院,但此时的书院数量少,规模不大,故其影响有限。
二、宋朝书院制度的发展
宋朝建立后,结束了战乱、割据的状态,文风日起,士子纷纷要求就学读书,但当时政府尚无暇顾及教育,没有充足的实力兴办。朱熹在《衡州石鼓书院记》一文中谈到宋代书院兴盛的原因,指出由于唐末五代官学衰落,学校不修,学者求学而又没有适当的求学之所,因而选择了创建书院精舍这种教学形式,来满足世人读书求学的需要。“余惟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无所于学,往往择胜地而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而为政者或就而褒表之,若此山,若白鹿洞之类是也。”从上可见,造成北宋书院兴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北宋科举取士规模日益扩大,而宋初官学却长期处于低迷的状态。士人求学需求很大,却苦无其所。在这种情况下,书院应运而生,起到了填补官学空白的作用,为广大士子提供了读书求学的场所。
第二,朝廷崇尚儒术,鼓励民间办学。宋初提倡文治,但国家一时又无力大量创办官学,故朝廷对书院给予多方面的表彰和赞助。像著名的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都得到朝廷赐书、赐匾额、赐学田和奖励办学者等不同形式的支持,这些支持无疑是促进宋初书院兴盛的直接动因之一。
第三,佛教禅林制度的影响。自汉末佛教传入中国后,至魏隋唐而大盛。佛教出于僻世遁俗、潜心修行的宗旨,多选择环境僻静优美的山林建立寺庙,作为修道讲学之所,并订有详密的学习与讲授佛经的规程。佛教禅林集藏经、讲经、研经于一体,也对书院教学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唐末五代及宋初的书院也大多建于山林名胜之中。书院的讲会制度就是借鉴了佛教僧讲和俗讲的讲经方式,书院教学的讲义和语录等形式,也是来源于佛教禅林制度。
第四,印刷术的应用,使书籍的制作与手写本相比,变得极为便利,这是促成宋代书院兴旺发展的重要基础。书籍不再是珍藏品而是公众都可以拥有的,这使书院拥有丰富的藏书成为可能,并真正成为面向社会的教学研究场所。
书院在这种形势下兴起,不仅满足了求学的要求,而且为统治者解决了一个社会问题,其规模和数量大幅度扩展,成为宋初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宋初书院的发展过程中,有一部分书院以其丰富的教学内容和卓有成效的教学模式,赢得了世人瞩目,成为对当时影响较大的著名书院。这些书院代表了宋初书院教育的最高水平,在中国书院教育史上也独树一帜,占有重要的地位。最为著名的有六所书院,如下文所述。
白鹿洞书院(见图4-1),位于今江西省庐山五老峰下。唐代贞元年间(785—804年),李勃与其兄李涉在庐山读书,曾养白鹿以自娱,因以得名。后国子监教授李善道在此收徒授业,时称庐山国学。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朝廷赐监本《九经》,并重加修缮,书院生徒达数百人。由于得到朝廷的大力赞助,白鹿洞书院进入了鼎盛时期。北宋中期以后,白鹿洞书院渐趋衰微。
图4-1 白鹿洞书院
岳麓书院(见图4-2),位于今湖南省长沙岳麓山,北宋开宝九年(975年)由潭州太守朱洞创建。书院山长在真宗朝正式由朝廷委官任职,书院山长周式兼任国子学主簿,并得到朝廷赐额、赐书,书院也得到扩建,学生达60余人,“于是书院之称闻天下”。随后便开始衰落,两宋之际毁于兵火。由于岳麓书院是由官府创建,书院山长又兼任官职,故岳麓书院具有一定的官学性质。
图4-2 岳麓书院
应天府书院,又名睢阳书院,位于今河南商丘市睢阳区国家4A级风景区商丘古城南湖畔。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府民曹诚捐款在宋初名儒戚同文故居扩建而成,朝廷赐额“应天府书院”。在这里任职的地方长官如晏殊、蔡襄等人,对书院都是大力扶持。著名的学者韦不伐、范仲淹、石曼卿、王洙等先后主持书院教席,四方学者辐辏其门,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故范仲淹称“天下庠序由兹始”。景佑二年(1035年),以应天府书院为府学,给田10顷,由此被纳入官学系列。
嵩阳书院,位于河南登封市。北魏时始建嵩阳寺。唐末五代时,进士庞式在此聚徒讲学。后周改设“太乙书院”。宋太宗于至道二年(996年)赐额“太室书院”,并赐监本“九经”。仁宗景佑二年奉敕修葺扩建,更名嵩阳书院,并给田一顷。书院最盛时,生徒数百人。
石鼓书院,位于湖南衡阳市。书院之名最早见于唐代,初为唐代士人李宽私人读书之处。宋至道三年(997年),郡人李士真请求郡守“即故址设书院,居衡之学者”。石鼓书院创建不久便改为州学,遂废而不修。
茅山书院,位于江苏句容市。约在北宋大中祥符年间,处士侯遗在此聚徒讲学。天圣二年(1024年),江宁知府王随上奏朝廷,请赐学田。书院在王随死后不久就衰落下去,生徒散落,其地也为寺院侵占。
宋初书院发展的盛况,曾一度在教育上发挥着地方学校的作用。在北宋三次兴学期间,中央和地方官学都得到了发展,逐步取代了书院的地位。同时,科举的强化,使学子的功名之心复炽,于是纷纷将官学作为首选,对书院自然也就不再热心了,遂使生源大幅萎缩。此外,书院经费难以为继,在地方兴学时,多数书院已由官府出资改为地方官学。
南宋偏安江南,战事不断,国力衰微,虽然中央和地方勉强设学,却是有名无实。于是,书院又应运而生,日益发达,几乎取代官学成为当时的主要教育机构。同时,理学的兴起及理学家讲学活动的广泛开展,也促进了书院的复兴。南宋书院在各方面都比北宋书院有长足的进步。书院的数量和分布的区域大幅度扩大,在史料中反映出的两宋书院总数大体在200到400所之间。其中,北宋和南宋的书院数量比例大致为2∶8。以个别省区为例:江苏省在宋代创办的书院总共有19所,其中北宋只有茅山书院一所,创办于南宋的书院则有18所;安徽省在宋代创办的书院总共约12所,其中北宋只有1所,南宋11所。从分布看:北宋书院仅在今河南、湖南、江西几个省区办过,而南宋书院分布在今湖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福建、四川等地区,遍布南宋统治的大部分疆土。在上述书院分布的地区中,以江西和福建两地的书院最多。这显然与理学家的活动密切相关。福建是南宋闽学的发源地,江西在两宋则先后有周敦颐和朱熹在那里开展教育活动,因而带动了书院教育的发展。
北宋的大部分著名书院,在南宋得到恢复和重建,且书院内部的设施和功能更加完善,书院的规章制度也更加完备。北宋的著名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等,在南宋陆续得到修复。
三、书院官学化的发轫
为了缓和民族矛盾,笼络汉族知识分子,以加强封建统治,元代对书院采取提倡、扶植的政策,使得书院发展迅猛。太宗八年(1236年),行中书省杨惟中创立太极书院,这是元代第一所官办书院。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规定:“先儒过化之地,各贤行经之的,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3]。各地纷纷设立书院,不仅文化荟萃的江南普遍兴建或复兴了书院,而且北方各地(如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等地)也相继建立了书院。据考证,元代新建书院143所,复兴书院65所,改建书院19所,共227所,主要分布在江南地区,北方也从无到有,出现了40多所。
元代统治者在鼓励创办书院的同时,逐渐施加控制,使得书院官学化成为当时书院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手段有四种。第一,控制书院主持人的委任权。元代书院的中后期,其山长或洞主由朝廷或地方政府委任,或者派遣人员出任。他们是朝廷命官,列为各地儒学提举司下属官员的编制。第二,控制书院师资延聘权。元政府逐渐插手书院的师资任用,“散府设教授二员,书院山长二员”。书院的直学、教授等,须经礼部、行省或宣慰司延聘、审批或在朝廷备案。第三,控制书院的考察稽查权。元代政府对书院的山长及教职员定期进行考察与稽查。如发现其中有人犯有较大的过失,政府有权免其教职,情节严重的还要交司法部门治罪。第四,控制书院经费的使用权。元政府通过给书院调拨钱物,派员到书院掌管监督使用,还设立直学之职,掌管书院钱粮。
元代书院官学化的政策,在数量及普及范围方面大大促进了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使书院丧失了自身原有的自由讲学、注重学术、开放办学等传统优势,与官学的教学大体差不多。书院山长不再像宋代书院那样聘请著名的学者担任,而成为封建官场官员磨炼根脚、混取资序的一个台阶,学术水平大幅度下降,书院教学质量的下降也是必然的事情。
明清书院的发展可以说是几度兴衰。明初,因为汉族统治恢复,提倡科举,重视官学,士人也都热衷于正统学业,书院受到冷落。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全国只有洙泗、尼山两个书院,后又增设几所,近百余年书院不兴。到成化、弘治年间,因为科举僵化,官学空虚,一些理学家为救治时弊,多立书院,授徒讲学,于是书院兴盛起来。嘉靖以后,发展到极盛。当时书院讲学最为著名的是理学大师湛若水和王阳明。为了宣传各自的学术观点,他们在所到之处,建立书院进行讲学,使书院数量大增。他们的弟子继续建立书院,聚徒讲学。于是书院讲学之风盛行一时。
书院的自由讲学与统治者的文化专制不相容,明中叶后日趋腐败的政治必然遭到儒家士大夫的批评,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加强。所以,嘉庆、万历以后,朝廷先后四次下令禁毁书院。明代最著名的书院是位于江苏无锡的东林书院,原为宋代学者杨时讲学的场所。明正德年间,乡人邵宝继承杨时讲学之志,重建书院,谓之“东林”,王阳明为之作序。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被明政府革职的顾宪成和高攀龙等复建东林书院,扩大规模,聚徒讲学,并订立《东林会约》。东林书院的讲学,远承杨时,近宗朱子,旨在重倡程朱理学,以力挽陆王心学的流弊,追求“为圣为贤”的“实学”为务,常议论朝政得失,抨击权贵,揭露腐朽。因此,每逢会讲,远近赴会者常数百人,就连“草野齐民”、“总角童子”,也可以到书院听讲。于是,在江南形成一个著名的学派———东林学派。他们既重人心,更重世事,明显具有经世致用的特征,在明末学术中别为一系。东林学派与以魏忠贤为首的宦官集团尖锐对立,于是再一次招致“尽毁天下书院”的迫害行动。东林书院被毁废,东林学派300多人被逮捕、杀害。这次封闭书院打击面过大,严重地戕害了学术思想的发展。
清代初年,统治者推崇科举和官学,对书院采取抑制的态度。显然,清统治者惧怕书院广聚生徒,讽议朝政,妨害统治,招惹麻烦。但是一些思想家和教育家仍坚持书院的讲学活动。南有黄宗羲讲学于海昌、姚江等书院,北有颜元主讲于直隶漳南书院,西有李颙主讲于陕西关中书院。在这种禁而不止的形势下,清政府感到抑制书院的政策不行,还不如加以提倡,使它为我所用。雍正十一年(1733年)诏谕各省:“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摈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4]同时,清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书院的管理和控制。书院的生徒,由各州县选拔。对山长、教师的考核、惩罚、提调,也由地方当局办理。政府为书院拨给经费或置学田,使其经费有所保证。由于官学和科举已完全合流,而官学的教学容量又很有限,所以也需要兴办书院作为官学教育的补充,特别是向生员提供学习场所。这类书院占清代书院总数的90%以上,在教学内容上,以科举文字的训练为主,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官学的分校或官学的读书场所。如北京的金台书院,就是由顺天府主办,供国子监贡监生、京师生员在此修业,也招收部分童生,官方给予生活津贴(称为“膏火”)。一些大书院的建筑,已与官学相通,也有孔庙之设,同时又体现书院读书学习的典雅特色。
清代中后期,书院高度发达,遍布各地,连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也办有书院。尽管大多数书院已官学化,但毕竟还是读书学习的场所。也有部分书院仍保持研究型的本色,如嘉庆、道光年间著名学者阮元创办的杭州诂经精舍和广东学海堂,就是当时训诂考据学研究与教学的重点场所。
四、书院的改革
清中叶后,全国各州县都有书院办理,少则一二所,多则十余所,到同治、光绪年间仍在不断出现新办的书院。书院基本上都染上了官学的沉疴,沦为科举附庸。但是,书院毕竟不属官学体系,仍带有民间色彩,可以自行决定教学内容和形式,而且有较好的教学和研究传统,不像官学那样完全科举化、衙门化,加上书院遍布全国,数量多、影响广,因此,清末着手改革旧教育时,首当其冲的就是书院。
清代书院的改革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整顿、改良旧书院
19世纪80年代已有个别地方试行书院改良。1896年7月,山西巡抚胡聘之上书朝廷,奏请变通书院,主张裁减旧的诗文辞章之学,在保证传统的经史之学的基础上,“兼习算学,凡天文、地舆、农务、兵事,与夫一切有用之学,统归格致之中,分门探索,务臻其奥”[5]。首先实施改良的是山西令德书院。同年10月,江西巡抚德寿也在友教书院增设算学科,并于省城各书院颁发京师同文馆译各国史略、西艺新法等书,聘请专人主讲。随后,礼部奏报整顿各省书院,提议仿效山西、江西的做法,增设实学课程,尤其是数学和外语,同时改善书院管理和经费收支制度。
(二)另建新型书院
最早是1876年开学的上海格致书院,它是由江南著名的“新学”士绅徐寿和英国传教士傅兰雅(John Fryer)发动中西人士集资筹建,聘请西方学者教授格致之学(即自然科学技术),后分为矿务、电务、测绘、工程、汽机、制造六学,学生可任取某学,逐次讲习。书院建有藏书楼,还有博物院,陈列有工业、交通、军事、地理等方面的模型和样品。书院管理采用董事制度。1878年张焕纶创办上海正蒙书院(后改名梅溪书院),分大小两班,教授国文、舆地、经史、时务、格致、数学、诗歌等课。较著名的还有1896年在陕西创办的崇实书院,1897年在杭州创办的求是书院等。这类书院实际上已是近代新式学校,只是在藏书及管理上还因袭书院的传统。
(三)将旧书院改造为新式学堂
旧书院改造成新式学堂始于1896年刑部侍郎李端棻在《请推广学校折》中建议:“令每省每县各改其一院,推广功课,变通章程,以为学堂。”之后逐渐推广。戊戌变法期间,维新派要求普遍建立新式学堂,守旧派则反对,张之洞采取折中态度,他说天下要办的学堂成千上万,国家一时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财力来办学。解决的办法是先将现有的书院改成学堂。他率先将自己经营的两湖、经心书院改为学堂。百日维新期间,清政府曾下令将各省书院一律改为学校。由于维新失败,慈禧太后又下谕不必更改。《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内外交困,不得不议决恢复新政。张之洞、刘坤一联名上奏指出:“今日书院积习过深,假借姓名,希图膏火,不守规矩,动滋事端,必须正其名曰学,乃可鼓舞人心,荡涤习气。”清廷采纳了这一主张,于1901年8月下令将各地所有书院一律改为学堂。至此,延续千年之久的中国古代书院即告结束,以后虽仍有以书院命名的,但已是属于新教育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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