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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的发展和体制

时间:2023-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隋朝结束了国家长期分裂的状态,重新建立起了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封建国家,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隋朝在教育制度上的最大贡献,是在中央初步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经学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了实科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太常寺下属的国子寺是专门掌管教育事业的行政部门,统领各官学。贞观初,改名为国子监,从太常寺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教育部门。

二、学校教育的发展和体制

隋唐时期,学校教育随着封建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有了很大的发展,学校教育的体制也较前代更加健全。

隋朝结束了国家长期分裂的状态,重新建立起了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封建国家,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隋朝在教育制度上的最大贡献,是在中央初步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经学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了实科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隋朝虽然国祚短暂,但在教育制度上,对唐和唐以后封建王朝的教育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隋朝的教育并不完全独立,它作为国家礼制的组成部分,隶属于九寺之一的太常寺。太常寺下属的国子寺是专门掌管教育事业的行政部门,统领各官学。国子寺(大业三年,即公元607年改称国子监)内置祭酒一人,专门负责管理学校教育工作,它标志着我国历史上专门设立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的开端。国子寺下设有五学,它们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以及书学、算学等实科学校。另外在大理寺下,又设置了律学,是专门学习法律的实科学校。此外,在太常寺中的太医署,也招生纳徒,传授医学知识,培养医学人才。在地方亦设有州郡县学。隋代的职业教育管理由国家职能部门担任,秘书省的太史曹,内侍省的掖庭局,太常寺的太卜署等,都有职业教育功能。这些部门所培养的学生,是国家的专门人才,毕业后基本在本部门和相关的部门从事专业工作。

唐初,在重振儒术和兼重佛道的思想指导下,竭力提倡兴学。武德初,因袭隋制设国子寺,隶属太常寺。贞观初,改名为国子监,从太常寺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教育部门。唐代还增设了弘文馆、崇文馆,恢复书、算、律学,并下令州设医学。至此,唐代官学体制已基本形成。唐玄宗时,除进一步复兴上述学校外,又设置丽正书院,后改为集贤殿书院,并增设崇玄学。唐中以后,因社会动乱,战争频繁,加上财政困难,封建的官学日趋衰落,学校无法恢复中唐以前的旧观。

唐朝封建中央官学的体制按隶属关系划分,主要有三大系统:直系六学;旁系二馆;旁系医学。

直系六学,隶属国子监管理,包括设在中央的六学,以及地方各级官办经学。设在中央的六学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及书学、算学和律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书学、算学和律学是专科学校。设在地方的各级官办经学,有州学、府学、县学及乡镇学。

旁系二馆,即弘文馆和崇文馆。弘文馆隶属门下省直辖,崇文馆隶属东宫直辖。这两种学校都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唯皇室近亲及宰相大臣或一品功臣的子孙才能入学。学生的身份虽高,但学习程度较低。

旁系医学,隶属太医署直辖,包括设在中央的医学和地方医学。医学也是专科性质的学校,内设博士、助教和讲习。

除此以外,唐代中央官学的体制,还有两种特殊的教育机构:即玄学和集贤殿书院。前者隶属祠部管辖,与中央六学并列。后者隶属中书省管辖,类似研究院或中央图书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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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隋唐时期,地方官学也得到了相应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

隋朝在地方上实行州县二级制,设州县学,置博士以教化于民。唐承隋制,在地方上实行州县两级制。边远要冲地区,各大州设大都督府,中下州亦设都督府,兼管地方和军队。唐朝的地方学校制度适应中央集权和科举制的需要,较前代更为周详。按各地管辖范围大小和人户多寡,设立京都学,大、中、下都督府学,上、中、下州学,京县学和上、中、下县学。唐代各级地方政府除设有经学外,县以上还设有医学和崇玄学。州县学的生徒同中央六学生徒一样,经毕业考试,合格者可参加相应的科举考试,也可升入四门学为俊士。另外,还可由州县委派去做一些地方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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