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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探究

时间:2023-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参与了我校的辅修法律类课程的教学和管理,拟对该教育模式的特点以及实践过程中日渐显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与设想。我校首次推行法律类课程辅修的教育模式,引起了学生的广泛兴趣和积极参与。但是,我校开展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是一件新鲜事物,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只能在不断探索中前进。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在两校之间开设法律类课程校际辅修。

高校大学生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探究

邓 华

(绵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开办法律类课程辅修教育模式,是深化教育改革、调整专业结构、优化培养计划的一个实践尝试,是积极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举措。笔者参与了我校的辅修法律类课程的教学和管理,拟对该教育模式的特点以及实践过程中日渐显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与设想。

关键词:辅修;法律;模式

针对目前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培养一专多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跨学科复合型的人才已成为大势所趋。在实行法治社会的今天,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懂得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会提高学生的择业竞争力,也有助于我校学生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和考研中顺利过关。同时,从2008年起,司法部规定,在校三年级大学生即可参加司法资格考试,使得大学生又多了一条就业渠道。而开设法律类辅修课程正好可以满足广大学生的上述要求。

一、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的现状和特点

我校实施法律类课程辅修以来,在优化学校教学结构、有效利用现有办学资源、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具有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积极开展、合理设置,辅修课程不断适应社会需求

我校根据社会对各类人才法学知识的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教学资源的优势,不断调整辅修法律类课程设置,开设了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及诉讼法等12门辅修课程,基本涵盖了法律专业基本课程,又兼顾了社会各种考试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的相关课程。2009~2010年,在我校三个校区共有469名不同专业的学生参加了法律类课程的辅修学习。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自愿选择修读辅修所有课程或其中某几门课程。

(二)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培养质量不断加强提高

我校对参加辅修课程学习的学生实行校院两级管理。院级单位负责学生的报名、选课、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结业资格的审查;校教务处加强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在学生培养过程中,严格教学管理,对于不满足辅修课程继续学习要求的学生坚决淘汰,对于未修满辅修课程学分的不颁发结业证书,从而保证了培养质量和学生主修专业的学习不受影响。

(三)学生主体、教师主导,以学生和学生学习为中心

由于三个校区学生专业特点和主修课程的时间不同,我校在不同的校区实行有针对性的辅修培养模式。北校区主要是艺体专业,授课主要以普及法律常识为主;西校区主要是文科专业,授课主要侧重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磨家校区主要是理工科专业,授课集中在经济法和合同法等与主修专业联系紧密的课程。这样的教育方式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和学生学习为中心,保证了各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

二、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校首次推行法律类课程辅修的教育模式,引起了学生的广泛兴趣和积极参与。到2010年底,全校共有469名学生参加了辅修学习,其中289名学生获得了辅修证书。自实行这种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来,我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有了大幅提升,尤其是拿到了相应的辅修证书,使得他们在就业时获得了比较多的机会,有了更多、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提高了非法律专业本科学生报考法律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的升学率,如参加辅修学习的化工学院2007级曾玲同学考上中国政法大学2011级法律硕士。这大大提高了学生提升自我综合素质的机会。但是,我校开展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是一件新鲜事物,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只能在不断探索中前进。因此,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探索和实践,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惑,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思考。

(一)学科资源相对匮乏

法律类课程辅修的开设在我校尚属首次,这种教育模式尚不成熟,致使我校的辅修教育模式在法律课程设置的广度和深度上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进一步拓宽思路,挖掘校内现有法律学科的内在潜能,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进行改革,同时利用西南科技大学法律学科的优质教学资源,来积极推动我校法律类课程辅修的深入发展,是今后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学生流失情况比较严重

以2009年春季班为例,入学时有279人,到2010年结业时有142人。据了解,学生流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学生主修专业学习压力大,使得部分学生减少课程或放弃辅修,也有学生因为与其他的校级公选课时间冲突,无法坚持辅修课程;(2)法律类课程理论基础偏难,课程时间紧,课程信息量大,学生接受上感觉有一定难度,尤其艺体类学生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对课程接受能力有限,最后不得不放弃;(3)法律类课程辅修,分三个学期完成,对部分学生而言时间过长、压力过大,也有部分大四学生因为已经面临毕业,而辅修课程未能完成,只能放弃。

(三)教学管理仍欠规范

(1)不同校区的辅修班级由不同的班主任负责管理。因不同校区的上课作息时间有所差异,所以课程的组织以及平时的管理与考核,不同班级在具体操作上不尽相同。这就不可避免造成有的班主任比较重视、管理严格,有的班主任重视不足、管理松散,没有严格的统一要求。(2)有的参加学习的同学主要是为了修学分,所以学习态度不端正。课堂教学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部分学生随意缺课、旷课,应付考试的现象也时有发生。(3)奖惩、淘汰

等相应的考核制度尚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辅修法律类课程教育模式的工作思路和设想

辅修法律类课程的教育模式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有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有利于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但是在我校首次开办这种教育模式,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多。针对辅修工作的困难与问题,我们需要不断探索,深入研究,不断改革创新,继续办好辅修,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1)合理配置学科资源,充分挖掘优质法律学科的内在潜能。针对我校相对薄弱的教育资源,应加强对师资的专业学习培养,不断提高法律类课程辅修的授课教学水平。加强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交流学习合作。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在两校之间开设法律类课程校际辅修。校际辅修是突破原有校际边界,共享教育资源,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更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高素质复合人才的教育制度创新。在我校法律类辅修属于起步阶段、学科专业较薄弱的背景下,实行校际合作,优势互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显得非常必要。这样才能推动我校法律类课程辅修更好的发展。

(2)调整辅修课程结构,优化课程内容,增强辅修课程的吸引力。在课程设置上,体现主次,强调系统完整。加强教学内容的改革和课程建设。增加紧密联系实际的前沿课程,增加部分实践环节。比如带学生去法院旁听审理案件,参加法律知识帮扶公益咨询及开展模拟法庭等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对辅修课程的兴趣,适当降低课程理论方面的难度。针对不同主修专业的学生特点,寻找主辅修学科知识的交汇点,注重不同学科间内容的有机渗透,组成学科间的综合课程,以此突出辅修课程的实用性、实践性,增强辅修课程的吸引力。

(3)健全管理制度,以学生为中心。参加辅修的学生来自不同校区、不同专业,相对比较分散,缺乏稳定性,且相互之间联系也少,给教学管理带来不便。因此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辅修的管理机制和相应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其次,要加强对辅修班级班主任及授课教师的管理。要求不同校区辅修班实行统一严格的考勤制度和教学过程中的成绩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良好的辅修育人环境。对于试听、退费和学分获得等学生关心的问题,应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耐心的解释,合理的解决。

参考文献

[1] 高思. 提高高校本科教学质量重大举措[J]. 中国教育报,2007-01-26.

[2] 戚万学. 现代教育理论[M]. 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3] 王战军.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技术与实践[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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