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快乐手段的探索
黄正妍
(绵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授课方式长期以来以讲授为主,学生缺乏主观能动性,学习兴趣不高。本文总结课堂教学出现的问题后,建议在课堂教学中注入一些快乐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并从多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快乐手段;兴趣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我国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的必修课。本课程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精神,由原“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而成,但它不是这两门课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从法律与道德的综合角度对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观念,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增强抵御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等,使大学生健康成长为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我国各大高校从2006年8月起统一使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教材。
一、现阶段课堂教学出现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又称为德育课,在课程类别里面属于公共课的范畴。但是在学生们心中,公共课难以与专业课比肩,因此不太重视也不感兴趣,大部分同学对这门课程的性质和开设这门课的目的不清楚,仅仅把它作为考试科目而已。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形,笔者作了如下几个总结:
(一)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错误定性
翻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本,同学们第一直观的感受就是大篇幅的文字,再浏览一下书中的内容是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规范及法律常识,他们觉得书中的内容已不再陌生,自认为从上小学第一天开始,老师们就开始不停地给他们灌输,这些都是思想品德的内容,是老师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课,就是中学政治课的重现,所以把上该课的老师称之为“政治”老师。
部分老师上该课程,总是按照书中的大标题逐一讲述,内容繁杂冗长,理论深度不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述,即使上课使用多媒体教学,PPT基本上也是书中内容的再现,脱离学生们当前关心和面临的实际问题。课堂气氛沉闷,一整堂课都是老师在演“独角戏”。因此同学们认为该课就是政治课,是老生常谈,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对该门课程激发不起学习兴趣。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规模偏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于公共课,全国各大高校一般采用合班方式进行教学以有效利用教学资源。通常的做法是按照同院系本专科分批合班的方式进行,合班课至少是两个班级,甚至三个班级。合班课带来的负面效果就是课堂规模偏大,老师上一次课,面对的学生一般都是80多个,有时面对的学生是来自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因此对学生而言,他们认为这课不重要,为什么上专业课就是小班教学,上公共课就是大班呢?对任课教师而言,上课效果不明显,压力特别大。2010年秋季时,我上过一个合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三个班学生一共110人。每次上课,教室里座无虚席,课堂上要干涉无数次纪律,由于班级庞大,个别学生滥竽充数。对于授课内容,学生的掌握程度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来。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部分难以实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主要方式是课堂讲授,以知识和理论的传授为主。而实践活动具有帮助大学生把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素质的重要功能,能够发挥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该课程的实践教学课时也占整个课时的三分之一左右,但实践教学很少有高校批准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园真正了解社会,实践课基本上是在教室里通过放映经典影视小电影和小范围的课堂辩论完成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班级过于庞大,不利于安排学生社会实践,学生们不能亲身经历实践内容,只有少数学生是社会实践项目的组织者,实施者,其他都是观望者,现阶段的实践教学部分只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学生们对老师局限在课堂上的实践内容由于操作性不强也无动于衷,对老师布置在课余时间的社会调查项目由于老师无法监控,小组成员过多而消极怠工,实践效果不显著。
上述原因导致大一新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兴趣不高,敷衍了事,也挫伤了教师上课的积极性,影响了教学效果。为此,我们必须要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加入一些快乐手段,寓教于乐,让学生们爱上这门课。
二、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快乐手段的探索
德育教育又称为博雅教育,从来都是一种渊远流长的人文历史传统。在国外,德育教育跟他们历来重视的宗教教育、人文教育一脉相承、相互融合,具有很深的社会和历史基础,教育成效比较明显。如:英国在1988年颁布的《国家课程》,把培养“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作为教育的出发点;法国在学校开设了“共和国公民的伦理与道德课程”,其目标“在于使每个人获得自由和负有责任,在于培养集体观,使每个公民成为有教养的人”;德国在《联邦德国教育总法》中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日本早在明治维新时期在学校就设立了“修身科”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教育实现目标的“智、德、体”顺序改为“德、智、体”以实现培养目标,并呼吁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应与其他学科有相同的地位,设置为必修课;美国把品德教育看做是解决国民品性危机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要求在每一所学校都实行品德教育。当前,国外高校德育教育主要呈现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目标明确,加强引导,各国主要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确立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体系;第二,理论灌输,具体形象。价值观、道德观的树立除了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还是进行理论传授,这样才能使信念更牢固、行为更自觉、判断能力和实践能力更强;第三,利用社会文化机构和大众传媒对学生施加意识影响。如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历史遗迹等;第四,课外校外活动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形式且注重实效。以情景和活动为中心的各种校园生活,可以通过学生自发自主的创意,自觉自愿的参与,营造民主、平等、宽松、和谐的氛围,使学生保持最佳的心态,培养成熟的主体意识。学生可以根据不同的兴趣爱好、气质特征选择活动项目,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实践过程,生动活泼、全面自由地展现个性。
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国家性质不同,但是思想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都基本一致。因此,我们立足现状,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的基础上,达到能让学生快乐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做了如下探索:
(一)打破传统授课模式,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合理安排课程内容
与国外道德教育相比,我国学校德育在调动学生主体性、参与性上做得不够,德育活动、德育课堂缺乏师生互动。我们应该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使整个课堂不仅仅只有教师一个主体,而是形成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互动作用下的教学过程。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对教育信息的接受具有选择性,对信息的内化也具有个体差异性。因此,我国学校德育要改变学生的被动地位,增强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合理的安排授课内容,不必按照课本上的章节顺序逐一讲述,比如大一新生进校后对新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有一个适应过程,对所在学校的校风校纪,学校校园文化不了解,那么我们在上第一堂课时就应该联系学校实际从生活环境的适应、学习方式的转变、人际交往关系的变化、心理状态的转变等各个方面细心讲解,帮助学生了解大学新生活。同时,通过收集整理大学新生在学习生活中容易产生的问题和困难,归纳和总结出大一生活中的主要误区,如网络成瘾、换专业问题等,及时给新生同学打好预防针,避免他们在成长道路上走弯路。接下来,根据同学们关心的话题展开专题式教学,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把教材分成几个大专题,比如新生过渡期过后,针对大学生恋爱问题,恋爱当中产生的道德问题,恋爱观问题给他们做一个专题的讲述,期间就设计到了课本上的道德、价值观这些抽象的问题,由于他们对这些问题很感兴趣,很快就会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讲到理想信念这个问题时,我们就可以着重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生涯的规划及就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跟他们作专题讲述,他们必然感兴趣而且跃跃欲试。再通过教师具有快乐性质且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如师生讨论、主题演讲、辩论赛、校友访谈、心理游戏、影片观摩、班级自创情景剧、校园DV创作、网络学堂讨论、课前5分钟时政演讲和各种比赛等,达到了师生互动的教学效果。
(二)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引导学生在娱乐中学习
对于在网络新媒体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大一学生,他们在信息接收的媒介选择上有着自身独特的偏好,甚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倾向。“阅读电子化、沟通网络化、娱乐数字化”形象地表达出他们在信息社会条件下的认知心理特征。多媒体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它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粉笔加黑板的单一、呆板的表现形式,能将抽象、生涩、陌生的知识直观化、形象化,能够使一些普通条件下难以实现、难以观察到的过程形象地显示出来,让学生们感到学习的喜悦,同时调动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言,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多媒体来增加学生的抬头率,教师不能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摘抄在多媒体课件上,应该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上要下足工夫,从课件背景的选择制作到色彩的搭配再到声音、动画、音乐的陪衬,使我们的课件生动形象,栩栩如生,有声有色。除此以外,教师们在教学活动中还应该充分考虑学生认知方式的转变和接受新知识的心理特点,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多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注重网络教育资源的采集、加工和使用,注重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运用,把文本形式的理论知识转变为丰富多彩的多媒体形象,把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内容变为教育学生的生动教材。
通过这样的途径能让学生们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让他们觉得德育课并不是枯燥无味的政治课,在德育课堂中他们的思想能得到一些启示和提升,虽然教师的工作强度加大了许多,但这是提升学生们上课兴趣的重要方式。
(三)缩小班级规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新知识、新思想产生的源泉,实践对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及道德、品格观念的内化有促进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依法治国思想,进一步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社会实践能促使学生将学到的知识外化到“行”当中,并在实践中锻炼和巩固道德意志。但实际上各大高校约占三分之一的实践教学基本上还是处于封闭状态,学生们参与的积极性受到限制,为改变这种现状,激发学生们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以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尝试:
(1)把课堂偏大的班级人数削减为50个人左右。有利于教师以班级或实践小分队为单位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2)在规模缩小的前提下,高校应该积极配合任课教师批准学生走出教室,深入与教学主题相关联的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如参观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工厂等,并让他们以问卷或采访的形式进行,事后要求各实践小组用多媒体或者DV视频在课堂上交流和共享,这样的方式不但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而且能锻炼新生的胆量,调动学生的内在潜能,增强情感认识,使外部教育产生内化作用。
(3)任课教师在实践教学部分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课程表并表明课时数量,做到每讲完一个专题就配以规定的活动内容,比如讲完爱国主义就去博物馆参观调查,讲完人生价值观就组织一场报告会,请成功企业家或大学生创业标兵现场和同学们交流互动等,学生们在活动中的表现,老师要评分并作为期末总成绩的一部分。
(4)开展校外实践活动,高校应积极支持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活动经费,这是落实实践活动的前提条件。
另外,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科技技术和精神财富的同时,国外一些腐朽的思想、生活方式也乘虚而入。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把积极的信息和消极的信息都融入课堂,对社会生活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我们要积极回应,敢于说真话、说实话,这也是培养学生明辨是非能力的教育手段。
以上是笔者对课堂教学快乐手段的建议和看法,通过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和更新,相信学生们会爱上“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因为这门课让他们在人生发展最关键的时期身心得到了全新地洗涤,对他们自身人生的选择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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