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英帝国史》
奥布赖恩(Conor Cruise O'Brien)评新出的《牛津大英帝国史》(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ce)。
这套五卷本的史籍最近已出齐,但在《纽约书评》991216中奥氏只评了前两卷。(第一卷:《帝国的起源:迄至17世纪末的英国海外企业》;第二卷:《第18世纪》。)后三卷的评论待续。
奥氏对这套书的尽量征引原始资料表示十分赞赏。作为反衬,他举了Dumas Malone的六卷本《杰斐逊生平》(Life of Thomas Jefferson)为例,对Malone凭借大量的改述以求净化和圣化杰斐逊的做法十分反感。他认为,在大众化作品中广为宣扬的美国历史带有浓厚的情感化和理想化的色彩,学术作品中贩卖的依然是同样货色,不过更为文饰而已。这套书的直陈显然不是同一路数,因此许多(美国)读者读来可能会感到震惊的。
奥氏特别摘出美洲印度安人和奴隶的问题,并就此简略介绍了书中的直笔。关于印第安人的问题,奥氏引述了Anthony Pagden和Peter Mancall执笔的几段文字,Pagden说,在对待印度安人的态度上,“西班牙人打算把他们整合进一个混合人种的社会,法国人打算把他们法国化、英国人则在推行了几十年的教化之后决心把他们排除在外,或者,如果情况合宜,把他们消而灭之。”
他还写道:
在早期的接触中,殖民者不得不依赖当地的农业,但这样的关系很快便快便让位给隔离政策,或在当地美洲人显得对殖民者的生存有威胁的情况,让位给有预谋的集体屠杀。
他说,这些预谋的屠杀人大多由殖民者自发地去执行,但完全得到英国舆论的肯定。因为任何人如果拒不承认欧洲人有权欣然接纳这些“空着的”土地,就是回到自然律。那么,他引洛克的话说,“这样的人就可以被当作狮子或老虎或一头某种的野兽一样被杀掉,因为同这样的野兽人是无法共处或获得安全的。”
Mancall则引了普利茅斯总督William Bradford对佩科特人(17世纪初美国康涅狄克州印第安人的一支)进行的一次大屠杀的报告中的一段话:“那是一番可怕的景象,目睹他们在火中被烤焦,又被血流浇淬,恶臭的气味更令人掩鼻;可是胜利就像一个甜美的祭献礼,他们以此向上帝献出赞美,因为上帝曾厚待他们。”
在奴隶问题上,奥氏引述了James Horn关于菸草垦区和Hilary McD.Beckles关于蔗糖垦区的奴工状况。他们都提到1650年以前,黑人人口为数不多,生活境况也相对宽松。(奴隶偶尔也能被释放或买得自由。) 1660年以后才从非洲大量贩运黑人充作奴工(例如Chesapeake的黑人,从1650年的数百人剧增到1700时的一万三千人,而在巴巴多斯,则从1645年的5680人增到1698年的42000人。)而且1660年维多利亚女王颁布了严格的种族条例,黑人的生活境况也每况愈下。17世纪的奴隶贸易成为“新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心,而英国皇室对此不仅大力支持,还积极参与。Hohn C.Appleby就曾写到,“女王陛下也在几家贩卖商家中投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王室的支持,使他们成为葡萄牙非洲商业活动中的强劲对手。”
18世纪的一个主题是废奴运动,P.J.Marshall写到反对奴隶的运动在英国发展很慢,到1780年才有废奴运动的正式提出,它肇始于非国教的宗教界。(例如清教徒就认为奴隶制违背“以已之所欲施于人”的金律,是以暴力为基础的引人犯罪而不是皈依基督的行为。)它之所以在国会中逐渐获得支持,一个很大的原因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对垦殖制和规范贸易的反对,因为他认为这会分散资源,不利于经济发展。后来Eric Williams更进一步指出单一农作会造成地力衰竭。在道德的和经济的双重因素影响下,英国国会才在1833年最终通过了奴隶解放条款。
奥氏特别指出,他之所以着重讨论印第安人和奴隶这两个问题,是出于两点考虑,其一是为了介绍原著史料丰富的一斑,其次是原著在这两个问题上的处理恰恰可以匡正流行的关于美国和美国史籍的一些有意掩饰和美化之处。他特别举出在美国深入人心的所谓“民间宗教”,一种所谓的“公众价值的共识”,这种宗教包括对所谓开国元勋的崇拜以及在印第安人和奴隶问题上的曲意美化等等,对于美国迄今为止的史书写作产生了极大的干扰。
奥氏认为民间宗教之得以在19和20世纪的美国大行其道,杰斐逊实际上扮演了一个中心角色。后人专注于标榜他关于印第安人和黑人说过的一些温和的话(例如他曾称印第安人为“高贵的红人”),赋予他一副慈悲面目,俨然是“民间宗教”中的一位神性人物。其实他的行为完全与言论不符。当他获悉当时管理印第安事务的官员企图制止印第安人得到烈酒以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时,他指示这些官员不必去干扰这种“自然过程”,任何印第安人的窘境都是一件好事。只此一端就可看出他的口是心非和实际政策的冷酷。杰斐逊崇拜的一个高峰是罗斯福在1943年4月13日借杰斐逊两百周年诞辰之机揭幕的杰斐逊纪念碑。(此碑是游华盛顿必去的胜迹之一。我在1983年到华盛顿拜访台大时代的同学李君时,他带我去恁吊此碑,当时的虔敬之情,至今犹在眼前。)碑上的铭文就是一段最典型的“常被引用的权威性章节”(Locus classicus)。铭文指明是由“托马斯·杰斐逊纪念委员会”根据杰氏关于自由、奴隶问题、教育和政府制度等问题的众多著作中选定的。其中关于自由和奴隶问题的一段是这样写的:
“给予我们生命的上帝给了我们自由。如果我们背弃了诸种自由受赐于神这一信念,一个国家的这些自由能有保障吗?
当我想到,上帝是公正的,他的公正不可能长眠不醒,我确实诚惶诚恐。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交往是专制主义。在命运之书上写得再清楚不过,这些人(奴隶)须被解放。”
以上的这些话都出自《弗吉尼亚州笔记》,只有最后一句话摘自杰斐逊的《自传》,但这句话接下去还有:“同样清楚的是,两个种族,若是同样的自由,便不能生活在同一个政府之下。民族习惯和不同的意见都在他们之间划下了不可抹除的界线。”
再清楚不过,碑铭是断章取义的。奥氏认为,杰斐逊的原意当是,这些人须被解放,然后被迁往别处。杰斐逊多次提出过这个意见。
奥氏指出,罗斯福立碑期间,正值美国与纳粹德国的战事方殷,罗斯福未始没有借机灌输国家的统一的重要,规诫地方主义和各族不和的意思。把杰斐逊这位大人物请出来充当黑人的捍卫者虽不失为权宜妙计,但未免迹近神话。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先于罗斯福84年,也就是在南北战争前夕,林肯就曾把杰斐逊抬出来充当主张统一的急先锋。其实,奥氏说,林肯不可能不知道,这位伟大的弗吉尼亚人向来是个家乡至上主义者。特别是,在内战已开始酝酿的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杰斐逊死于1826年,南北战争爆发于1861年),杰斐逊已经站到了赞成奴隶制的一边。
奥氏不胜感慨地说,杰斐逊纪念碑的立碑背景已成陈迹,但碑铭还在继续欺骗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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