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宁夏建省后的教育政策与教育管理
1929年,宁夏改道建省,合贺兰山以西的额济纳旗、阿拉善旗和原道八县及磴口县(1926年由冯玉祥设县,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承认)为宁夏行省。全省面积274,910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2.38%。[1]宁夏襟带黄河,颇饶水利,黄河自昆仑巴颜喀喇山至积石,历石门小峡、大峡至中卫县沙坡头入境,北流至磴口而出境,两岸的土地因受河水的经流,形成广阔肥沃的黄土冲击层,土质适于农作物的垦殖。[2]1934年,划中卫东北部为中宁县,1941年复划河西三县为五县,之后几年宁夏省又相继增设县、设治局,即贺兰、永宁、宁朔、平罗、惠农、金积、灵武、中卫、中宁、同心、盐池、陶乐、磴口十三县及居延、紫湖、香山、三设治局。[3]建省后的宁夏汉、回、满、蒙各民族交错杂居,回族占全省人口二分之一弱,主要聚集于同心县,其次为金积、灵武、惠农三县,贺兰、永宁县也有不少回族。另固原、海原、化平、隆德在宁夏建省后划归甘肃省,也为回民众多之县。宁省蒙民,以游牧为主,多分布于阿、额两旗和磴口县。满族自1916年宁夏满营解散,多居于宁朔县,后因要在新城建机场,被迫迁至宁夏各地。
宁夏人口分布,若以贺兰山为限,东西判然,西部盖宁夏蒙旗各地,地旷人稀,戈壁连绵千余里,为蒙古民族游牧地带。东部因农垦繁盛,回汉杂处,金积、灵武、宁夏、宁朔、平罗诸县,村落格局,略具内地农村形式,故宁夏省教育实施在贺兰山东之各县远胜西蒙两旗[4]。
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后,废“党化教育”(把党的主张实现在创造和建设的活动中)为“三民主义”(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教育,随后顺应形势的发展,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令法规与政策,其中边疆教育政策与普及义务教育政策,对宁夏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重大而深远。与此同时,宁夏教育行政机构也逐步建立健全,为适应普及义务教育政策和发展边疆教育政策要求,加强教育行政职能和民族教育管理等举措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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