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民主的认识
安东尼·阿伯拉斯特(Anthony Arblaster)指出,民主在成为事实之前是一种观念,并且正因为它是一种观念,故它就没有单一的准确和一致认同的含义。在民主的漫长历史中它有着非常不同的意思和内涵,即使今天在不同社会和经济体制下对它的理解也存在很大的差异。[19]从词源上说,“民主”概念首先是国家的政治制度。“民主”最初是个希腊词,由两个更短的短语demos(城邦平民)和kratos(力量)组成。城邦平民可以指生活的一个特定政体或城邦中的整个公民实体,但也可指“乌合之众”或“暴民”、“下层社会”。力量指“权利”或“统治”。所以民主可以理解为“人民的统治”或“民治”,或者理解为“政府为民所有”。然而谁是“人民”,如何理解“人民的统治”,则需要进一步辨明。
(一)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民主,最早为柏拉图所阐述并为亚里士多德所继承。在当代,卡尔·科恩(Carl Cohen)在其《论民主》中给民主的定义是: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全体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这一定义强调全民参与。《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对民主作如是诠释:以多数人的意志为政权的基础,承认全体公民自由、平等的统治形式和国家形态。其基本含义是“人民的权利”、“人民的政权”或“人民进行统治、治理”。18世纪的欧洲思想家对古代的民主概念进行了新的阐释和限定。孟德斯鸠将民主和分权的思想联系在一起,提出了重要的“分权”思想,即将国家的权力区分为“行政权”、“司法权”和“立法权”。同时代的卢梭不赞同孟德斯鸠的“民主观”,认为国家权力实施的方式固然重要,然而弄清楚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更重要。卢梭继承了古典“民主”概念中的“人民统治”、“人民主权”的思想。“人民主权”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人民意志”是建立在“公意”即人民整体的意志的基础之上,而非“众意”即“个别意志的总和”的基础之上。因此,他反对孟德斯鸠提出的“代议制”或“间接民主”,主张通过一切形式让人民直接参与表决,防止“人民主权”被代表们篡夺、滥用。不过,18、19世纪的欧洲并没有听从卢梭的教导,却对孟德斯鸠的观念表示普遍认同。麦迪逊(J.Madison)、边沁(J.Bentham)以及密尔都认为,直接民主是不可取的,议会民主或间接民主是唯一可行的,三权分立是必需的,议会代表可以合法地行使国家职能,定期选举、派系竞争、秘密投票等都是防止出现绝对权力或政治腐败的制度性基础。
当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来理解时,就有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之分。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特征是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人民当家做主,具体体现为人民参与国家的政治决策,表现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第二,基层民主,即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第三,依法治国,包括民主立法完善法律体系,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推进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等。第四,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第五,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第六,注重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
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一种全体共同体成员参与决策的程序,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态度。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含义在杜威那里得到了最充分的阐发。杜威所理解的民主包含着两个共同的要素。一是共同利益以及生活在联合体中的人们对于共同利益的认识,没有这种对共同利益的认识,也就不可能有一种民主的生活方式。二是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具有一种更加自由的相互影响,以及通过这种相互影响而不断地改变社会习惯。杜威认为,这是民主社会的两个基本特征。由此,杜威认为:“民主不仅是一种政府形式,它首先是一种联合生活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人参与一种有共同利益的事,每个人必须使自己的行动参照别人的行动,必须考虑别人的行动,使自己的行动有意义和有方向……”[20]参与一项有共同利益的事业,意味着所有的参与者都必须有充分的能力,并且在参与的过程中贡献他自己的力量,以表明个体在共同参与的事业之中的价值。为此,杜威认为:一个社会必须给全体成员以平等和宽厚的条件求得知识的机会……必须教育成员发展个人的首创精神和适应能力。否则,他们将被突然遇到的种种变化所迷惑,看不出这些变化的意义或关联,结果将是一片混乱,人们变得盲目由外部势力指挥的活动的成果将为少数人滥用。这样,杜威就将民主与教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且应该通过对课程、教学等方面的改造,使教育成为一种民主的生活方式。教育就是一项形成适当社会生活的活动。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同时,还意味着一种生活态度,即“自由”、“平等”、“宽容”、“开放”等个性品质。
(三)民主是一种大众文化
列维·施特劳斯在《什么是自由教育》一文中指出:“民主的理念只是一种纯粹的幻想,唯一有意义的是诸种民主制的行为和民主制中人们的行为。与普遍贵族制迥异,现代民主将会是一种大众统治——倘若不是由于存在下面的事实的话:大众并不能进行统治,反倒受制于精英,即那些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处在上层或有很好的机会升到上层的人组成的群体。……民主因而的确不是大众统治,而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是这样一种文化,它被没有任何智识和道德能力的最低劣的能力所占据,并且是极为廉价地占据。但即便是大众文化且恰恰是大众文化,需要所谓新观念的事物的不断支持,这些新观念是那些所谓有创意的人的产品:连歌曲广告都会失去吸引力,如果他们不及时更新的话。”[21]施特劳斯是站在保守主义的政治哲学立场上对现代社会的民主作出如是评论的。不过,应该看到,施特劳斯对民主的评论确实击中了资本主义民主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当民主已然成为一种大众文化的时候,人们对于民主的寄望就有可能变成失望。
上述有关民主的三种含义并不能截然地分开。很显然,没有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便不可能有作为生活方式和大众文化的民主。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和作为大众文化的民主乃是政治制度的民主之理念向公民的日常生活领域渗透之结果,由此而形塑公民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然而,不管在怎样的意义上来使用民主的概念,民主都包含着两个重要的原则:首要的原则是自由,即民主正是大多数人实行统治的自由。一个人应该随心所欲地生活,这是自由人的标志。不能随心所欲地生活就是被奴役的标志。因此,民主制的第二个原则是欲望原则。如果可能的话,人根本不愿意被任何人统治;如果不可能的话,就应该轮流进行统治和被统治。民主的基本理念,即一切人都具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穷人的统治或人民的统治,传统社会等级制的推翻等。
(四)对民主的评价
关于民主,哲学家似乎对此评价并不高,这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亚里士多德倡导建立君主、贵族和民主人士共同组成的混合政府。他们把民主说成是贫民和无知的人的统治,并说这将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其结果是出现暴政。这种观点一直到18世纪仍然占据着上风。麦克弗森(C.B.Macpherson)指出:“民主曾经是一个坏字眼。几乎任何一个人都认为,按照其最初的意义即人民统治或政府遵从大多数人的意愿,民主就会是一件坏事情——对于个人自由和文明生活的优雅品质都是有致命危害的。从很早的历史时期直到大约100年以前几乎所有智者们都抱有这种观点。直到近50年,民主才开始成为好的事情。”[22]直到18世纪末,褒义的民主概念才进入一般的政治讨论中。当然,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民主这个概念为什么会发生如此重大的逆转?(政治家的任务是调整顽固事实以适应变化的环境……以及在效果上适应一般较笨的人们的实际接受能力)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艾伦·布鲁姆(Allan David Bloom)著有《美国精神的封闭》。该著作通过对现代民主的起源的探讨,揭示出民主政治之下的美国高等教育的危机。在阐述和分析托克维尔论民主体制正反精神生活问题时,深刻地指出民主体制潜在的不足。布鲁姆说,托克维尔告诉我们,民主体制将导致一种特殊的精神倾向,如不主动加以纠正,就会扭曲人们的精神视野。民主的最大危险是沦为舆论的奴仆。这主要是因为,在民主政体下,社会所确立的平等地位使得每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这种民主体制下的人们所获得的独立性,一方面使得人们可以实现自主自决,另一方面使得作出决定所需要凭借的依赖或参照标准也因此而丧失。在传统的社会中或者说在非民主的政制下,人们所生活的传统决定着人们的判断,而民主则摆脱了传统的束缚,精神权威因此而消失。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因而所有人的意见也因而是平等的,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就应该占据统治地位。“人人都应按照自己的意见行事,这话虽然好听,但是社会和政治生活要求共识,所以迁就众人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多数人的意见必然占上风,除非有强大的理由去反对它。”[23]所有的人都像盲从者一样是舆论的产物。由此,民主体制必然压制着怀疑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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