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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教育活动形式

时间:2023-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性教育必须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形式才能实现。笔者认为,个性教育的活动形式应是多样的、灵活的,是各种教育活动形式相互作用、协调一致、互相促进和互补的有机系统。所以,创造充分发挥集体教育活动影响个性主导作用的条件的过程,也就是培养受教育者良好个性品质的过程。马卡连柯认为,建立集体应该从善于对学生提出教育要求开始。马卡连柯认为,集体中具有传统标志着集体的活动、交往和各种关系产生了成效。

第五节 丰富教育活动形式

教育活动形式是关于怎样组织教育活动,怎样有效地控制和利用教育时间和空间的问题。个性教育必须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形式才能实现。那么与个性教育一致的、有利于受教育者良好个性形成的个性教育活动形式是什么呢?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是课内的,还是课外的?是固定的、单一的,还是灵活变动、多样的?笔者认为,个性教育的活动形式应是多样的、灵活的,是各种教育活动形式相互作用、协调一致、互相促进和互补的有机系统。

一、充分发挥集体教育活动影响个性的主导作用

1.集体是个性教育影响的主体

集体是组织起来的、拥有集体机构的个人有目的的综合整体或社会共同体。马克思认为,只有在集体中并通过集体才能获得个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克鲁普斯卡雅认为,学校集体在形成儿童个性的复杂过程中起极其重要作用,她写到:“我们要努力把我们的孩子培养成全面发展的、身心健康的人,但不是个人主义者,而是集体主义者,他们不是把自己与集体对立起来,而是构成集体的力量,把集体的意义提高到新的水平……我们认为,只有在集体中儿童个性才能得到最充分、最全面的发展。集体并不埋没孩子的个性,但影响着教育的质量,教育的内容。”马卡连柯从理论上阐明并在实践中证明了在有组织的集体中培养良好个性的效果,他强调“个性的社会目的性是在集体中培养个性的主要结果。单单成为一个正直而善良的人,这是远远不够的。人必须极其关心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必须感到自己是在参与为人民的幸福而进行的斗争。”马克思曾经这样写道:“……那些为最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幸福的;……”我认为,这种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即是共产主义个性的社会目的性,也是当代人个性社会目的性的最重要品质,而这种个性品质只有在良好的集体中才能形成。集体不仅是良好个性形成的手段和途径,而且是重要的途径和基本手段。它能对个性形成起主导作用,如使个人对吸收全部社会文化财富抱积极的态度,保障在群体意识范围内培养影响每一个性的个体意识的集体思想和信念,保障个性社会道德经验的积累,使个人在集体里通过相互交往,逐渐形成对世界、对其他人、对社会、对自己的各种各样的积极正确态度,为个人主体性的发展创造条件并提供施展的天地,等等。总之,有组织的集体是青少年良好个性形成的一条正确途径,它不单纯是对儿童个性起影响作用的外部环境,而且是起主导作用的教育主体。

2.创造条件使集体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影响个性形成的主导作用

集体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培养个性的过程。个性不可能脱离集体而发展,集体也不可能脱离个人而存在。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摆在我们面前的始终是一个双重的对象———个人和一伙人。”集体既是教育的目的,又是教育的手段。所以,创造充分发挥集体教育活动影响个性主导作用的条件的过程,也就是培养受教育者良好个性品质的过程。这一过程所包括的重要内容有:

第一,对学生提出具体的个性发展要求。马卡连柯认为,建立集体应该从善于对学生提出教育要求开始。因为“儿童集体教育工作进行的成就……多半决定于在它的组织方面所做的最初工作,决定于组织的时期。”而对学生提出具体的个性要求,有助于很快地整顿学校的秩序和纪律,把组织性带到学生的活动和行动中去,有助于指引和纠正集体发展的方向,有助于激励学生进一步提高觉悟和进行自我锻炼。所以,马卡连柯在他的《苏维埃学校里的教育问题》一文中写道:“学校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就应当向学生提出苏维埃社会的那种坚定不移的、无可置辩的要求来,就应当教学生有一定的行为标准,教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该受奖励,什么要受惩罚。”第二,培养集体中的健康舆论。健康舆论的形成,是集体发展和成熟的重要标志。所谓舆论,应该理解为在学生当中对集体生活的各种现象和事实作出的评价。这种评价应该具有一致性、代表性和效用性,即不仅包括集体中所有的人或者大部分人都赞同某种意见,而且还包括使这种意见付诸实行,谴责犯错误的人,改造他们的不良个性,激励每个人自愿地、积极地、热情地参与集体活动、交往和建立相互关系的过程。第三,建立集体中的社会主义人道关系。前苏联学者T·E·康尼科娃把人道主义关系看做是集体道德上成熟的一个标志,并提出了这种关系有如下特征:普遍的友好气氛,相互之间的关心,不是有选择地,而是对所有的集体成员一视同仁地,随时为他们的痛苦和欢乐作出反应的个性品质在集体中稳固地占了优势地位;对其他的集体也产生了兴趣,并感到自己是整体的一个部分,竞争、小团体的利己主义及闭塞现象消失了;在集体中,“孤独”过分的声望、某些儿童占据“领袖”地位等情形正在消失。笔者认为,建立这种关系的实质就是建立个主体与个主体、群主体与群主体间的平等与合作关系。它是培养、弘扬学生良好个性品质,预防、改造学生不良个性品质的重要保证。第四,积累和巩固集体生活的优良传统。马卡连柯认为,集体中具有传统标志着集体的活动、交往和各种关系产生了成效。笔者认为,集体的优良传统就是集体个性和特色的反映,它无论对集体成员个性形成的影响。还是对组织和集体的培养都起重要的作用。正如马卡连柯所说:“任何东西,也不能像传统那样能够巩固集体。培养传统、保持传统是教育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学校如果没有传统……不会是好学校,而凡是我所见过的好学校……都是具有传统的。”第五,组织多样化的集体活动。个性的培养和发展必须通过各种活动来完成。活动既是个性发展形成的源泉,也是集体自身诸特征发展的源泉。但与个性教育要求一致的活动不是单一的活动。而是具有积极性、多样性、统一性和完整性的活动。这种活动才是受教育者良好个性,尤其是主体性发展的源泉和手段,才是达到个性教育目标的途径。第六,激发个性的积极性。人的良好个性与良好集体的形式,是同每个人的积极性、同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集体活动中积极地进行自我教育密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集体活动对个性的各种影响,只有通过个人在集体活动中的积极性才能产生效果。“每个人在某种活动领域里表现出的积极性比较高,他就会在这些方面得到比较迅猛的发展。从直接的意义上说,人要是没有自身的积极性,是什么习惯也‘养成’不了,什么本领也‘锻炼’不出来。个性的任何新的形成物和品质,都是人自身努力的结果,都是人在社会生活、劳动或科学的有关领域内进行积极活动的结果。”所以,不能“把人‘制作’、‘生产’、‘塑造’成为物件的产品,成为外界影响的消极成果,而只能使他投身于活动,激发他自身的积极性。”

总之,从个性教育的要求来说个人与集体是统一的,良好个性与集体主义是一致的,集体教育活动是良好个性发展与形成的重要保证。

二、为学生争取更多的自由活动时间

集体活动与个人活动对受教育者良好个性的形成均不可缺少,二者具有不能互相替代的互补作用。一般而言,集体活动强调的是规范和统一,侧重于学生个性中的共同性和鲜明的社会性的培养,但难以全面照顾到个别差异,难以充分考虑个性的独特性,而个人活动恰恰能弥补集体活动的这一不足。因此个性教育要重视学生的个人活动。

有益于个性形成的个人活动需要比较充分的自由活动时间来做保证。所谓“自由时间”即“自由支配的时间”,对学生来说,就是除了课堂学习、集体活动以及满足饮食、睡眠等自身生理需要以外的可供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曾明确指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在整个时间构成要素中,自由时间的增加对个性的健康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第一,它是个人独特的社会主体性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自由时间的根本价值在于个人的自由活动。自由活动的最大特点是自主性。在自由时间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愿望、习惯等,自由自觉地寻求适合自己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例如,利用自由时间从事绘画、体育、学习、文化娱乐、文学创作、科学实验、义务劳动、人际交往等多种多样的适合个人兴趣、特长需要的活动;在自主的活动中,学生没有固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多种活动领域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和能力,成为学习的主人,成为人际交往关系的主人,进而成为自己的主人,亦即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全面的本质据为己有,从而成为具有人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的人。第二,它是个性丰富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学生的自由活动以其内容和形式的丰富多彩而与课堂学习和正规活动相区别,从而成为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以人的思维能力为例来说明人的活动的丰富性对其全面发展的意义。他们指出,个人的思维是由他的个性和他在其中生活的那些关系所决定的思维。如果一个人从事着范围广阔的多样性活动和过着多方面的生活,“这样一个人的思维也像他的生活的任何其他表现一样具有全面的性质”;相反,一个活动范围狭小、生活内容贫乏的人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就会成为和他本人以及他的生活一样地抽象”。个性的其他方面的发展也是如此。学生的个人活动越丰富、越全面,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属于他自己的特性也就越丰富、越全面。因此,每一项积极的自由活动对于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来说都有其独特的价值。第三,学生在课堂学习和正规活动时间里必然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和精力,而在自由时间里则可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从而以良好的身心状态投入到对他们的个性发展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课堂学习和正规活动中去,提高课堂学习和正规活动的效率。第四,学生在自由时间里能够获得独处时间,用以冷静地思考社会与人生、现实与未来,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和自我塑造。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对于一个人的精神发展来说,这些单身独处的时刻与丰富多彩、热火朝天的集体生活同样是必要的。没有这些沉思的时刻,就没有人的个性,少年心灵就不会向往道德美而迸发出高尚精神。”

自由时间对学生良好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上述意义决定了我们必须为学生创造和提供更多的自由活动时间。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教育(主要是中小学教育)实践中,相当普遍地没有给学生创造这一条件。“全天候”的上课、补课,繁重的课外作业负担,使学生一天到晚处于焦头烂额的忙碌之中,几乎没有一点喘息的机会。面对此,为学生争取、创造、提供更多的自由时间,是当前个性教育的当务之急。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只有当孩子每天按照自己的愿望随意使用5~7个小时的空余时间,才有可能培育出聪明的、全面发展的人来。离开这一点去谈论全面发展,谈论培养素质爱好、天赋才能,只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当然自由时间的增加,并不必然会促进学生的个性健康全面发展。在自由时间里良好个性全面发展价值的实现,还有赖于受教育者对自由时间有目的地加以利用,创造其价值实现所必须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第一,要为学生创造多样而充实的自由活动的空间。对个性全面和谐发展来说,自由支配时间和自由活动空间是两个彼此制约、缺一不可的前提条件。在有的学校里,学生虽然也拥有一定的自由时间,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大部分都是在教室和宿舍中度过的。其原因固然不止一个方面,但他们缺乏自由活动的应用空间,可以说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例如,有的学校除了教室之外就是光秃秃的校园,图书馆(室)、文体活动场所等一概不见踪影。这种情况在广大的农村学校,相当普遍。在这样的空间环境中,谈何自主、丰富的自由活动。为此,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在物力、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为学生创造尽可能丰富多样的充实的自由活动空间。第二,培养学生积极的时间价值观和多方面的能力。在自由时间里学生良好个性形成的实现,既取决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又取决于学生的主观因素,包括时间价值观、各种活动能力和自由支配时间的能力等。人的时间价值观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具有积极的时间价值观的人能够惜时如金,以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从事有利于他人和社会进步以及自己身心健康和个性全面发展的活动;而那些具有消极的时间价值观的人则是视时如土,以得过且过的人生态度把大量的时间消磨在无所事事和消愁解闷中。只有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积极的时间价值观,才能使学生真正地把自由时间视为并变成自身个性全面发展而不可多得的财富。除此之外,还应重视培养学生从事自由活动的多方面能力和自由支配时间的能力。马克思指出:活动的自由本质,就在于活动者个人所拥有的活动的能力与他对这种能力自我支配权的内在统一。学生缺乏从事自由活动的能力和自由支配时间的能力,他就不会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自由时间。从而也就难以真正摆脱片面发展的厄运。因此,个性教育要求教育者必须重视学生从事自由活动能力和自由支配时间能力的培养。

三、课内活动与课外活动互补

所谓课内活动即在教学大纲范围以内的教育活动,而课外活动则是指教学大纲范围以外的由学生自愿参加的多种教育活动的总称。后者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课外活动包括正式课程以外的校内外各种教育活动;狭义的课外活动仅指正式课程以外的校内各种教育活动。本文的课外活动是在广义上使用的。传统教育与“应试教育”都是划一性教育,它们只重视课内活动,而忽视或反对课外活动;进步主义教育与之相反,他们重视课外活动,而忽视课内活动。个性教育是完整性教育,既重视课内活动,又重视课外活动,并且认为二者都是个性教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具有互补性,对培养受教育者良好个性同等重要。

笔者认为,课内活动与课外活动的互补性,是由它们各自的如下特点决定的:第一,课外活动具有自愿性和选择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爱好和特长,自愿参加和自由选择活动项目,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但课内活动一般是非自愿和非选择性的,它是针对全体学生而作的统一规定,有统一的课程、统一的时间,统一的步调,全班学生在统一的教育过程中同步交互作用,这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的共同性,有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技能。第二,课外活动具有较强的伸缩性和多面性,因此活动的计划可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既要根据参加者的愿望和要求来确定,又根据当时社会的要求和学校、班级的特色来确定,进而使活动内容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因此它能真正地从学生的个性特长出发,照顾个性差异,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而课内活动内容则与之相反,它具有较强的统一计划性和稳定性,它一般不能因人、因时、因地而变。第三,课外活动是真正地以学生为中心和主角,学生自己组织、自己设计、自己动手,在教师启发引导下的独立活动,所以它有利于培养、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但课内活动在培养、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方面有它先天的不足。虽然我们提倡课内活动也要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但实际上难以操作,经常会遇到矛盾。第四,课外活动实践性强、灵活性大,它不仅要学生动脑,而且要学生动手,而且室内室外、校内校外、集体或个别、时间的长短、规模的大小可以多样选择,灵活地确定,而课内活动则以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为主,实践性差,其活动范围多在室内、校内,活动形式多是集体的,活动时间一般是固定的。由此可见,课内活动与课外活动各有其特点,在个性教育中它们正是以各自的特点发挥其独特作用的,使教育效果产生互补。

根据我国目前学校教育现状,为了更好地发挥课内活动与课外活动在培养受教育者良好个性中的互补作用,我们要在优化课内活动的同时,加强课外活动。优化课内活动最重要的是:第一,激发学生在课内活动的主体积极性。课内活动是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以教育影响为中介的交互作用过程,其中学生主体的积极性是其交互作用效果的关键,没有学生主体的积极性,其自身的良好个性就不能真正形成。因此贯穿于课内活动始终的问题是激发学生自身活动的积极性,使他们乐学,乐于思考,真正成为活动的主体,成为学习的主人,成为思维的主体,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容器。第二,减少课内活动时间总量,提高课内活动效益。就我国目前的学校教育现状来说,笔者认为,课内活动时间总量太多,而课外活动时间总量太少。我们知道,在苏霍姆林斯基管理的帕夫雷什学校里,只有上午为课内活动时间,而下午几乎都是课外活动。但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几乎是被单一的课内活动垄断了。这很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不利于学生个性潜能和优势的发掘,不利于学生的创造性的发挥。因此非常有减少课内活动时间总量,增加课外活动时间总量的必要。与此同时,要提高课内活动效益,即师生以最少的时间和体脑耗费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加强课外活动是国内外教育的共同趋势。在美国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为学生创设的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多达四五十种之多:有学术性的、娱乐性的、体育活动性的和为社区服务性的等等:家长也积极支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认为通过课外活动,可以显示学生的竞争力、责任感、人际关系和领导能力。日本学校教育课程中的特别活动,实际也是一种课外活动,在他们看来课外活动的教育性价值就在于陶冶个性。我国教育理论研究也已注意到课外活动的个性教育意义,把它视为实施个性教育的一个环节。许多教育学专著对课外活动的原则、内容、形式和方法都进行了较深入的阐述。但是教育实践由于受“应试教育”机制的制约,仍未真正还给课外活动以应有地位。这是当前教育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将个性教育理想付诸于教育实践,需要具备上述最基本条件。就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来说,这些条件尚比较欠缺。因此,我们要为创造这些条件而努力。当然,创造实现个性教育条件的过程,就是实施个性教育的过程,就是培养良好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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