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一性与多样性结合的原则
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是当代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这种特点和趋势是课程改革规律的反映,概括这种规律则形成课程研制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统一性是指国家对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的统一,所谓多样性是指在统一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前提下,课程具有地方性和灵活性。从世界范围来看,过去集中管理课程的国家都在增加课程的灵活性或多样性;而过去非集中管理课程的国家都在加强统一的要求;各国课程研制都力图把统一性和多样性结合起来。
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就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课程规划得过死,没有给地方课程和学生个人留有较富余的安排时间,使教学内容脱离当地实际和学生的特点,不利于造就地方需要的人才和调动地方管理课程的积极性。例如,关于全国高度集中统一课程的弊病,据1990年中央教科所的一次调查。文科教材与本地经济文化相适应的仅为29.3%,而不相适应的为71.5%,理科教材相适应的仅为24.4%,不相适应的为72.6%。所谓不相适应即高于或低于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教材内容。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因此,近些年来我国的课程规划和课程设计,增加课程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成为课程改革着重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且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一定效果,如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规划了多套教材供学校自由选用,在国家统一实行的课程计划中增加了地方安排的课程,各省市都编辑出版了乡土教材。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把统一性和多样性结合起来。
俄罗斯、法国、日本、韩国等集中统一课程的国家,也都在改革课程管理制度,减少统一的教学科目,增加选修课和地方管理课程的职权。例如俄罗斯之前的苏联向来强调全国统一课程,几乎都是集中统一的必修课。但1993年俄罗斯制定的基础教学计划,全国统一的必修课仅占73.68%,而选修课和个人兴趣课达到26.32%。这样大的灵活性是苏俄课程史上没有过的。
相反,世界上一些非集中管理课程的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等,近十几年来的课程改革趋向是加强国家统一管理课程的权利和范围,制定课程标准,统一重要教学科目。按照美国的法律,课程管理主权主要在各州和学校,课程极为“自由化”和多样化,从来没有国家统一的课程标准。但近几十年来,特别是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政府和教育界一直在制造舆论并制订文件。加强统一课程的管理。1992年。美国全国教育标准和教学委员会发表文章呼吁,国家要摆脱地方控制学校教学的传统,推行把历史、英语、理科、数学和地理作为重要学科的全国统一课程标准。英国的课程管理权,按英国的传统历来属于地方。但英国于1988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在学校部分第一章就是课程。在课程条款中规定,数学、英语、科学、历史、地理、工艺、音乐、艺术和体育属于国家统一要求的核心科目。英国课程改革是在分散的基础上加强统一性。统一性主要表现于过去没有统一管理课程的国家,在拟定统一的课程标准,而过去统一管理课程的国家也不完全放弃课程管理权,不搞课程“自由化”。仍然坚持统一的管理制度。而多样性主要表现在扩大地方管理课程职权,增加乡土教材和个人选修课的教学时间,减少全国统一的必修课的课时。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是当代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课程,教育科研机构设计课程,学校实施课程,共同遵循的重要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课程改革时要正确地处理多样性和统一性的辩证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不同国家,是强调统一还是强调多样,会有所区别和变化。当长期处于分散状态,统一的要求少的时候,就要加强统一性;相反当过于集中,统得过死,缺乏灵活性时,就要加强多样性,并且统一和多样要掌握合理的尺度。统一要求的部分过多过大,相反多样化的部分过少或过小,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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