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处境不利儿童教育特殊扶助制度
对城乡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特殊教育儿童等处境不利儿童,应实行相应的特殊扶助制度,建立弱势补偿机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义务阶段教育。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起对贫困儿童的经济救助制度、对留守儿童的校内教养制度、对流动儿童的免费接纳制度、对特殊教育儿童的全纳教育制度等。这需要具体的研究。
【注释】
[1]李瑞锋、郭大、辛贤:《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现状及政策建议》,中国农村出版社2009年版,第98页。
[2]陈亚伟:《普通高中教育筹资中政府角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3月,第20-23页。
[3]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4]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98页。
[5]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487页。
[6]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798页。
[7]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852页。
[8]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862页。
[9]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947页。
[10]杨秀峰:《杨秀峰教育文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37页。
[11]孙成城:《中国教育行政概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49页。
[12]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2244页。
[13]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82-1984》,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211页。
[14]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6页。
[15]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2275-2279页。
[16]张保庆:《关于中国教育经费问题的回顾与思考》,《中国教育年鉴1999》第66页。
[17]赵晓:《从宏观调控看中央地方关系变革》,《中国发展观察》2007年第3期。
[18]莫文娜、雷棉?:《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思考》,《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9]张赛园:《县域幼儿教育资源合理化配置研究:以浙江省A县为例》,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
[20]沈百福:《我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及学费的地区差异分析》,《上海教育科研》2006年第9期。
[21]唐丽静:《从财政学角度分析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教育财会研究》2008年第6期。
[22]汤大莎:《职业教育政府投资问题初探》,《文史博览》2007年第11期。
[23]鲁玲:《刍议中国民办教育的“合理回报”》,《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24]胡四能:《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合理回报”解读与思考》,《高教探索》2006年第1期。
[25]罗植:《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历程及问题对策研究》,《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26]《教育时报》2009年11月24日,http://jysb.shuren100.com/2009-11/24/content_19253.html。
[27]财政自给率是衡量财政实力和自给程度的核心指标,为本级财政组织的一般预算收入(不包括上级对下级财政的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与其财政支出的比例。县级财政自给率是指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财政自给率越低说明该地区财政状况越困难。
[28]李瑞锋、郭大、辛贤:《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现状及政策建议》,中国农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3、214、219页。
[29]蔡克勇:《社会捐赠:一座亟待开发的金矿》,《民办教育研究》2006年第3期。
[30]《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54/info1209972965475254;张秀兰主编:《中国教育发展与政策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29页。
[31]柳海民、杨兆山主编:《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3页。
[32]李克建:《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弱势的制度归因与制度重构》,《早期教育》2009年第2期。
[3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34]许丽平:《我国职业教育成本分担研究:基于理论、实证和政策的分析》,《教育科学》2007年第6期。
[3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宣布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四部门明确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免学费学生范围上,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他地区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生的5%确定。中央财政参照上述比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行政区域内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资料来源:http://news.sina.com.cn/c/2009-12-18/212619291200.shtml,2009-12-18。
[36]陈永明主编:《教育经费的国际比较》,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70页。
[37]参见2007年6月6日《人民政协报》(教育在线双周刊)的相关报道。
[38]资料来源:息县教育体育局。
[39]这部分长期脱岗人员既然没有被除名,那么就仍属国家工作人员,就有“复岗”的机会和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因为自身作为不规范,也就没有底气拒绝别人的“复岗”要求。事实情况也正是这样,一些离岗多年的人员又陆陆续续地恢复了岗位。还有一些同类人员在等着临近退休年龄时再返乡恢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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