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调研报告
宁波市教育局
2005年11月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弥补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吸引了大量的社会经营资金和金融资金,更重要的是推动了我国办学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教育的多元化、多样化和国际化进程,为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宁波的经济充满活力,它也搅活了教育的一池春水。像促进经济发展一样,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土壤。各级领导与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九个允许”的鼓励政策,以及举办者和学校管理者“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的奋斗精神,使我市民办教育飞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宁波教育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宁波民办教育已为全省乃至全国教育界所瞩目。
一、我市民办中小学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办学概况。根据2004年底统计,我市有民办中小学112所,在校学生93618人,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10.7%。占全市同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小学10.5%,初中7.5%,普通高中18.6%,职业高中12.1%。民办学校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表1和表2)。
表1 民办学校基本情况
表2 民办学校在校生全市各类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2.学校资产。民办学校共有资产21.5亿元,其中举办者投入13.22亿元,办学积累2.32亿元,负债5.20亿元(不含万里教育集团在银行借款)。高起点、高规格的民办学校,已成为我市教育的一个亮点(见表3)。
表3 民办学校资产构成
3.基本办学条件。除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外,民办学校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学校占地3490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仪器设备2.05亿元,图书达156万册,不少学校已在当地颇有名气,成为家长为子女选择就读学校的目标之一(见表4)。
表4 民办学校校舍及设备
(二)民办学校对我市教育发展的贡献度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充足的民间资金、旺盛的教育需求、宽松的政策环境,使我市民办教育异军突起,呈现“主体多元、规模超大、模式丰富”的特点,成为教育事业的一朵奇葩。宁波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新体制管理、新机制运行、多元化发展”的新路子。
1.缓和了社会对教育资源需求的矛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已经高标准普及了九年义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比例已超过92%。在赞扬我们取得成绩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民办学校的贡献。民办学校已有资产21.5亿元,相当于2004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54%。如果根据市本级公办生均经费拨款计算,2004年民办学校为政府财政节省了2.8亿元,相当于占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支出的7.2%。民办学校在校生数已经占全市中小学生总人数的10.7%,大大缓解了教育投入与教育发展之间的矛盾,也为学生家长给子女就学提供选择的机会。
我市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这是进入新世纪后民办学校出现的又一种形式。2004年在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达4万人,占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人数的28.5%,它为缓解我市公办教育资源不足,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的矛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增加了优质的教育资源。我市民办学校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有省一级重点中学2所,省一级重点职业高中1所,省三级中学3所,省示范初中、小学5所,这增加了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在缓解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注重办学特色和质量,通过举办者、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不懈努力,不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已经在所在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如余姚实验学校、奉化东方外国语学校、镇海蛟川书院、慈溪实验学校、慈溪育才学校、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宁波万里国际学校、宁波兴宁中学等,已成为家长送子女就读的首选学校之一,想进这些学校有的还需要“走后门”。几年来在群众中已经形成“公办难择校,择校找民校”的共识。民办学校成了我市教育有力的支撑。
3.为宁波教育改革和创新提供新鲜经验。办学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热点之一,而发展民办教育则是办学体制改革的亮点。民办学校在举办中摸索出“教育经济一体化”、企业投资、“滚动发展”、个人投资筹资、“中外合作”等办学模式。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初步建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向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精简管理层面,优化管理结构;彻底打破“大锅饭”,收益向教育教学一线人员倾斜;学校与教师完全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努力创建办学的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全方位为学生及其家长服务等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在我市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而且还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鲜经验。
二、我市民办学校在生存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收费政策的调整、政府财力增长对公办教育投入大幅提高的冲击、民办学校自身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国有民办”和不规范的“名校办民办”在办学中不公平的竞争等因素,目前我市民办学校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有的学校在办学中发生了危机,急需引起政府部门、举办者和学校管理者高度的重视,并亟待想方设法寻求对策予以解决。如果我们对此不闻不问,民办学校就有可能会像我国的股市一样陷入困境而处于低迷状态,有的甚至会出现“崩盘”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南洋教育集团所属学校中相继发生办学危机和关闭,我省某市最近倒闭了9所民办学校,四川原有近400所民办中小学“关、停、并、转”,多数被公办名校“兼并”;成都市40多所民办学校现在只剩下1所;北京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创办的15所民办学校,现在只剩下3所;等等;就是有力的佐证。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呈现整体走弱的趋势,民办教育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1.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猛增,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教职工待遇迅速提高,对民办学校办学产生巨大冲击。这几年来,宁波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五”期间,GDP翻了一倍,今年预计突破2400亿元,财政收入增加了两倍,今年预计超过450亿元。使财政收入快速增加,增强了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2004年教育经费总投入70.8亿元,比2000年的27.9亿元增加42.9亿元,增幅达153.8%;财政性教育经费2004年46.4亿元,比2000年的18.6亿元增加了27.8亿元,增幅达149.5%;市本级下拨给学校的生均经费也增加了1倍(见表5)。公共教育经费迅速增加,使我市各类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极大改善,教职工的待遇也迅速得到提高。公办教育均衡化、“名师工程”实施、小班化教学的推行和寄宿制学校的出现,公办学校的办学质量普遍得到快速提高,又加上公办学校低廉的收费,使民办学校原有两大优势(办学条件与教师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已经快速消失,学生家长对子女就学的选择,已转向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若要夺回失去的优势,必须较大幅度提高收费标准。但因受公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迅速扩充,左右了家庭对子女入学学校的选择,使民办学校对学费收取标准的提高,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仍旧停留在办学初期时的收费水平,只是将一次性建校补偿费分摊到每年的学费之中。公共教育经费猛增对民办学校办学造成的冲击越来越大。
表5 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及市本级公办学校生均经费
2.收费十年未变的一贯制和办学成本迅速增大使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加深。2000年以来,民办学校为了稳定教师队伍,除逐年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外,都依法逐渐为教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这几年物价指数上涨的速度以每年4%递增及学校供暖和食堂用的油料价格猛增,使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几乎翻了一倍。学校为增强办学竞争力,纷纷借款建校和增添设备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需支付利息也随之增大。上述这些因素,使办学成本迅速增加,但学校收费仍停留在办学初期标准,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加深(见表6和表7)。
表6 部分民办学校2003年与2004年收支对比(一)
表7 部分民办学校2003年与2004年支出对比(二)
注:神舟学校支出中未计银行贷款利息;华茂外国语学校2003年未计付利息。
从对市本级五所民办学校办学收入与支出进行抽样调查看,2004年比2003年办学规模均有所扩大,但办学的结余却明显减少,华茂外国语学校办学结余减少1116万元,减幅达53%;万里学校中学部办学结余减少838万元,减幅达63%;至诚学校办学结余减少354万元,减幅达93%;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已从2003年起连续出现办学亏损,神舟学校甚至累计亏损达1130万元。这些亏损除有民办学校取消了可以收取一次性赞助费和自身在办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因素外,还有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大,学校借债需要支付的利息和本金等原因。办学结余递减,使学校发展缺乏后劲,削弱了办学的竞争力。如果我市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公办学校教职工不断加薪和提高奖金、福利标准的再度冲击,那时民办学校的生源将会进一步萎缩,财务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将进一步加深,学校的财务账户都将会呈现全线“飘红”现象,办学将会陷入困境。
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前身是宁波施乐职业学校,创办于1993年,是我市现存最早的民办学校,也是受省政府表彰的唯一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优秀民办学校,办学十多年来为我市职业教育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目前办学已陷入困境,处于办与不办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是财务入不敷出。2004年每生每年学杂费比2002年提高200元,比1998年提高1000元,达到4000元。但收取的经费除支付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日常公用经费外,还要拿出将近一半投入到设备增添、学校基建和银行借款付息、还本上。市物价部门成本调查队每年测算其办学成本后,曾多次建议学校收费每生每年学费应在5000元以上,但学校却不敢这么做。为什么呢?我们可以将学校收费与公办学校简单作一比较。2004年市本级公办职业学校,国家财政性生均拨款经费每生每年3000元,但学校每年还可以向学生收取学杂费2200元,两项合计为每年生均经费在5200元,这还不包括学校在基建、设备增添时可获得财政拨款的费用。民办学校向学生每年收取的4000元学杂费如何与公办学校每年5200元生均经费相比拼?众所周知,宁波是我国制造业发达的地区之一,企业对中、高级技术人才需求越来越大。为使宁波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政府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财政扶持力度也逐年增大,使公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迅速得到改善,早已超越民办职业学校,学校招生的数量也在逐年扩大,但学杂费收取的标准却只有民办职业学校的一半。你说哪个家长谁会送子女去读办学条件相对较差而收费又高的民办职业学校?如果不是大红鹰职业学校办学有特色,培养的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强、就业形势好以及举办者全力支持等原因,这所学校早就难以支撑。举办者大红鹰教育集团,对学校怀有深厚的情感,实在不愿看到学校萎缩、倒闭现象的出现,万般无奈只得采用不计资产折旧、不计贷款建校利息的做法,来弥补办学的亏损,才使学校得以维持,但这终不是长久之计。连续的办学亏损而又得不到政府的扶持,将使举办者不堪重负而丧失办学的信心,有可能导致其退出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行列,那最终损失的将是政府的声誉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3.民办学校教师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地位,与公办学校教职工收入的差距明显缩小,造成教师队伍发生动荡。
(1)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实况。民办学校在2002年前,只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就是像万里国际学校这样办学比较正规的学校,也只给在编教师的50%办理“四金”,到2003—2004学年,才给全体教师办理养老保险等三金,住房公积金也只限于在编教师,但即使是这样,缴费基数也不足,比教师实际工资少1500元(见表8至表10)。
表8 部分民办学校2003年与2004年教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对比
续 表
表9 部分民办学校教职工平均收入与社会保险(万元)
注:华茂人员中应扣除食堂人员112人;万里中学2004年应扣除食堂人员106人。
表10 宁波市万里国际学校教师工资、社保成本(万元)
注:宁波万里国际学校2002—2003学年四金投保只限于约占教师总数50%的在编人员,因此人均四金数就低;2003—2004学年养老保险等三金全体教师开始投保,住房公积金只限于在编人员,因此人均四金数也低;2004年9月起,全体教师都投保了四金,但缴费基数按每月3043元(中学)缴纳,与实际工资每月4533元相比,还是有差异。
应该说,在2004年公办学校较大幅度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时,民办学校为了稳定教师队伍,也相应提高了教师的待遇,但多数学校提高幅度不大。
(2)与公办学校教职工收入的差距明显缩小。在2003年前,虽然教师在社会保障部分,民办学校不如公办,但实际得到的年收入,还是普遍高于公办学校。但从2004年起,民办学校教师的平均年收入普遍低于公办学校,这主要是2004年政府财经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而民办学校由于无法提高学费的收取标准,因此教师工资和社保基金缴纳虽有较大提高,但难以跟上公办学校增幅的步伐(见表11)。
市本级的民办学校中除万里、华茂学校对教师社会保险是在人事部门办理,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外,其他民办学校都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企业养老保险。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按现行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民办学校的教师不能享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其社会保障都必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企业社保”要求办理,由此引发退休时所能享受的待遇也就大大低于公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教师这种政治地位的不平等、繁重的工作量、教学中沉重的心理负担以及不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影响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表11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职工年收入与社保缴费比较单位:万元
注:教职工的年收入都是未扣除个人应缴公积金、社保及个人收入调节税。
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办学从进入21世纪后就陷于困境,从表11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无论是教师实际年收入,还是社会保险,只有公办职业学校的一半。教师的低收入和企业社保,使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成了刚刚毕业大专学生在未找到合适工作时实习、练兵的场所,不少教师工作两、三年后,一旦有了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或掌握了熟练的职业技能,就“跳槽”离开学校另谋生路,使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威胁。扶持这所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民办职业学校已经刻不容缓。
4.民办学校都有沉重的债务负担。我市的民办学校数量与我省温州市、台州市相比不算多,但由于建造规格高、规模超大,需要投入的资金也巨额。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市只有宁波荣安实验中学、余姚高风中学由房地产企业投资举办不需学校承担债务外,其他的民办学校建校资金有相当部分是举债的(见表12)。华茂外国语学校这所现代化学校,在对外宣传时都说是华茂集团出资4.7亿元,征地500亩建造的。但从这次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举办者资产与学校法人资产相分离时,举办者作出决定并经过验资审计,将1.7亿元划归到学校作为华茂集团举办投入,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而另外3亿元则作为学校向集团的借资,需要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息和归还本金的。我们不能责怪举办者的这种行为,因为我国民营企业目前仍处于资本积累的初级阶段,出资举办教育的目的主要还是在寻求新的投资机会,还没有走到捐赠公益事业捐资办学这一步。因此,不能苛求民营企业家徐万茂先生必须将投入学校中自己的一半家产,按“合理回报”规定,举办学校。他能拿出1.7亿元举办学校,不要求取得任何回报,这种精神已经很值得称赞,毕竟巨额出资、融资为我市创建了一所现代化省一级重点中学。同样,宁波大红鹰工贸集团无偿出资3亿元创办职业技术教育,这在全国也少有。但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建造,光3亿元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借贷来完成学校的建造。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占地137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校和设施设备资金需1.2亿元。因此,6000万元无偿出资,6000万元借债应该说也是合乎情理。
表12 部分民办学校债务单位:万元
注:利息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336%计。余姚实验学校年付息含举办者董事会成员投入2000万元,每年要领取8%的红利。
民办学校债务所需要承担的利息,已经占到学校收入的20%,负债较多。偿还债务已成为学校一个沉重的负担,一旦生源不足,则容易陷入困境。
5.民办学校在办学中遇到了不公平的竞争。我市共有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16所,其中完全做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五独立”的只有6所,教育教学场所相对分割“基本独立”的也只有4所,校园尚未独立仍属“校中校”的还有6所。这些学校都是在“实施条例”执行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见表13)。这些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中,即使是已经做到“五独立”,教学设施还是与公办学校共享的,而且多数教师也是参与办学的公办学校委派由财政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另外我市还有资产国有,按民办机制进行“试点”运行的“国有民营”学校16所,其中属义务教育段的学校有7所。上述32所学校,借助于名校或国家投资而形成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向学生收取学费时都比真正的民办学校低得多,办学中有着巨大的优势,学校生源充足,使真正的民办学校难以与之竞争,陷入生源不足的严重困境。这种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你说是公平吗?
表13 宁波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校一览表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按民办机制运行试点的学校,是教育发展的产物,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集聚社会和教育的优质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做活民办学校,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在让学生接受更好教育的同时,也吸纳了社会资金,弥补政府教育经费的不足,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法律允许,教育部赞同,无可厚非。但这些学校在举办中却不遵循法律法规,办学行为极不规范,而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由于教育经费短缺等原因,放松对其办学行为的管理与规范,恶化了原有民办学校的生存环境,造成对民间办学的恶性冲击,这也是目前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陷入办学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各地扶持民办学校的政策和措施
政府支持、政策扶持、措施落实,是发展民办教育的根本保证。全国有些地方政府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在民办学校办学发生困难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予以扶持。
——我省台州市政府早在2001年就颁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办学成绩显著的民办学校,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民办学校的,每年度分别按应使用教师的2/3、1/2、1/3给予相当于公办教师平均基本工资数额的奖励;在规范办学规范招生的前提下,在校生数额超过1000人的学校奖5万元,在校生数超过1500人的奖10万元,在校生数超过2000人的奖15万元;对从事职业教育的,另按每个毕业生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目前,他们就是用此文件规定,对达到国家、省重点中学(职校),市级优秀民办学校进行扶持和奖励。
——我省绍兴地区诸暨市政府允许民办学校1/3的教师可从当地公办教师中招聘,作为政府的公派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仍享有政府规定的福利待遇,由地方政府按规定拨发医疗和养老保险费用,并允许公办教师回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在城区内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列入规划的高中段公办生,财政拨给与公办学校相同的经费(现在每年已超过200万元);从2003年起5年内,允许民办学校每年按教师总数2%比例引进高层次师资,并纳入教育局编制,所需经费由财政支付。
——我省长兴县实行教育卷制度,对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发给“500元”的教育卷,对进入民办职高班学生每人发给“300元”教育卷,学生就读民办学校时可抵扣学费,学校持卷向教育局结算。
——上海市教委在2004—2007年,每年拨出4000万元,建立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扶植民办学校紧缺学科、专业、科研、实验室、产学研项目等,支持民办教育。
——广东省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05—2010年,省政府每年拨出3000万元专款,作为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资助民办教育。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从2005年起每年拿出2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奖教、奖学,民办学校师资培训,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任务的学位补贴和对学校的奖励。
——我省诸暨市从2005年起,对所辖民办学校为教师办理的“四金”支付的费用,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
——我省杭州市、江苏省宿迁市、河北省衡水市等地,对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都已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我市慈溪市、余姚市从2001年起,对民办职业学校给予每个毕业生600元的财政性经费补助。
这些地区政府对民办教育扶植和支持的政策措施,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四、几点建议
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是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一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充分肯定了这一政策,该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事业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当前,我市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规定的那样,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借鉴各地扶持民办教育的经验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寻求对策,予以解决。
1.将民办学校发展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做好宏观调控和地方立法工作。民办教育的发展,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从不同地区的教育供求关系的实际出发确定发展的重点。根据目前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民办教育如同民办教育专家,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所说,已从“过度需求”——满足社会对教育迅速增长带来公办教育无法满足的需求,逐渐变为“差异需求”——满足一部分人在公办教育中无法满足的选择性教育需求。因此,在发展民办教育的思路上要严格控制全日制民办学校(包括“名校办民校”)的审批,防止民办学校之间不良竞争出现;扶持和巩固现有发展态势良好的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职业学校,积极发展非学历教育的职业技能培训,适度发展“国有民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在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中,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再转制,已经转制的学校应该尽快像上海、南京等地那样,采取“退民进公”或“退公进民”的做法予以规范;对“名校办民校”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限期达到“五独立”,否则取消其办学资格,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对此类学校财务的监控,防止出现公办学校的教育腐败。总之,政府职能部门不仅需要提高对举办民办学校必要性的认识,而且要将民办学校发展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做好宏观调控工作,着力营造不同类型学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并尽快制定《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通过地方立法予以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给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留出一定的空间,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中,促进我市民办学校长久、健康发展。
2.对民办学校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得益的是国家和社会。我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关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矛盾和困难,要体恤民办学校的处境和艰难。因此,应该如法律法规规定的那样,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办学、奖励对发展民办教育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立法中希望能充分体现以下内容:
(1)要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3〕79号)文件中对民办职业学校“在校生1000人以上,专业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按不低于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1/4的标准进行补助”和“全日制在校生600人以上,举办紧缺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按每个紧缺专业毕业生不低于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1/2的标准对学校进行奖励”的财政资助政策。根据民办职业学校目前办学实际,希望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对学校办学的扶持力度。
(2)在我市实施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要对开展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招收本区域内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的补贴,以体现教育的公平性和由此来增加民办学校的生源;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对为政府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给予一定的财政性经费扶持,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和改善办学条件。
(3)要建立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的机制。除民办学校自身应当依法落实教师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外,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做到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或者转换,这是教师能够合理流动的必要条件。对宁波市户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或对一定规模民办学校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给予办理事业性质的社会保险,并根据办学性质、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及对当地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对学校为教师办理“四金”所需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性经费补助。
(4)不论学校财务是否进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对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对出资人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合理回报。
政策扶持可以分阶段逐步实施。对民办职业学校应尽快给予生均教育经费的补助;对民办普通中小学教师除考虑能按事业性质办理社会保险外,给予学校为教师办理“四金”时一定的财政性经费补贴;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应委派公办校长加强管理,适当给予教师一定的经费补贴并严格控制举办者的营利行为。这样,我们只需要花少量的钱进行扶持,就不仅能节省大量的教育经费,而且能使民办学校得以生存和发展,实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存共荣的良好局面。
3.加强民办学校自身建设。为保证民办学校生存、发展,除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外,民办学校自身应顺应新形势、寻找新对策、谋求新发展,“适者生存”这个规律同样也适用民办学校的发展。
(1)增强民办学校自身素质。只有设法建立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配备合理且相对稳定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较高的教学质量。
(2)突出特色教学和质量。办民办学校而言,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特色教学,没有好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很难在学校如云的教育竞争中立足的。
(3)要加大宣传力度。招生工作是学校的生命线,过去那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经过去。民办学校要增强自己的知名度、美誉度,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但也要意识到宣传不是万能的,宣传也有一个度,并且要实事求是。否则不仅会因投入太大增加办学成本和负担,也会引起社会、家长和学生的逆反心理。
(4)要努力创建学校的品牌。有没有生源决定学校的生存,但没有好一点的生源,则决定学校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品牌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首要因素,有没有一个正确的品牌策略,是一个学校发展的关键。对于处于劣势的学校,成功的品牌策略是学校能够上升发展的关键;而对于已经处于优势的学校,成功的品牌策略,则是学校能够持久发展的关键。
(5)要用“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着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热爱学校的教职工队伍。办学中要精打细算,勤俭治校,努力降低办学成本,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待遇上,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质量。
民办学校要在激烈的办学竞争中立足并处于不败之地,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自身教育教学的质量,这希望引起举办者和学校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执笔:余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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