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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现状

时间:2023-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工作,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国务院在2006年5月20日公布了首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录,甘肃省有23个项目入选,共编为18个编号。

一、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现状

自2005年以来的5年中,甘肃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0年10月,甘肃省已建立起完整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现拥有国家级名录53项,省级名录175项,市级名录811项,县级名录2422项;另外,尚有第三批国家和省级名录正在公示,前者有8项,后者有111项,待正式批准后甘肃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将得到进一步扩大。

2009年,在联合国第四次“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1)评选中,“甘肃花儿”成功入选,甘肃此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国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目前仅有29项,很多省份尚为空白,如文化大省河南。“花儿”不但使甘肃省增添了一张世界级文化名片,而且是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力的象征,彰显了甘肃的文化地位。

(一)申报体系

2004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甘肃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启动了“甘肃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这标志着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了政府的工作职能。

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标准,经过科学论证和认定,建立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筛选,经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部门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由省政府批准、公布。市州、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参照省级代表名录论证筛选办法进行确定,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甘肃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工作,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它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类别,一个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一个是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同时,进行项目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还应当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甘肃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及其评审标准是:具有展现甘肃乃至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重要价值;具有见证民族民间活动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促进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具有维系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并且在实行项目申报的时候还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保护计划,承诺采用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比如对项目的建档、保存、传承、传播、保护。

(三)申报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进行申报时共有16个项目类别,具体类别与代码如下:

民间文学(口头文学02),民间美术(03),民间音乐(04),民间舞蹈(05),戏曲(06),曲艺(07),民间杂技(08),民间手工技艺(09),生产商贸习俗(10),消费习俗(11),人生礼俗(12),岁时节令(13),民间信仰(14),民间知识(15),传统体育竞技(16),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17)。这些代表作在审批通过后,最终被公布出来时合并成了十项,如下所示:

1.民间文学:包括神话、歌谣、民间故事、民间传说、叙事诗、笑话、谚语、谜语等。

2.民间音乐:包括民歌、山歌、俚曲、劳动号子、器乐曲、戏曲音乐、曲艺音乐等。

3.民间舞蹈:包括秧歌、龙舞、狮舞、傩舞、鼓舞、少数民族舞蹈等。

4.传统戏剧:包括各种地方小戏、傩戏、皮影戏、木偶戏等。

5.曲艺:包括说书、唱曲、快板、道情、贤孝、鼓子、二人转等。

6.民间杂技与竞技:包括杂技、竞技、魔术、马戏等。

7.民间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剪纸、刺绣、工艺、建筑装饰等。

8.传统手工技艺:包括各类工具、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编制等。

9.传统医药:包括认知方法、养生术、诊疗法、针灸、民间草药及治疗方法等。

10.民俗:包括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文化空间等。

(四)甘肃省入选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及传承人

甘肃历史悠久,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遗产对于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国务院在2006年5月20日公布了首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录,甘肃省有23个项目入选,共编为18个编号。

表一 甘肃省入选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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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尤其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为了鼓励他们传习技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中国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甄选工作。2007年6月5日公布了首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甘肃省有6个项目的传承人入选。对于入选的国家级传承人,文化部每年有8000元的资金补贴,用以支持他们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

表二 甘肃省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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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6日中国文化部公布了第二批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甘肃省有6人入选。

表三 甘肃省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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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录和扩展名录,甘肃省有30个项目入选,共编为26个编号。扩展项目名录的编号延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编号。

表四 甘肃省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第一批扩展名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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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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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6日中国文化部公布了三个批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甘肃省有21人入选。

表五 甘肃省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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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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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6日中国文化部公示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及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扩展项目,甘肃省有8个项目入选。其中,推荐项目暂未编号,扩展项目名录的编号延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编号。

表六 甘肃省入选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项目及扩展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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