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甘肃做强县域文化巩固国家文化安全的对策建议
甘肃省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这片文化的厚土历史上作为中华文化的守护神,不仅为国家文化安全打造了坚固的屏障,而且为意识形态提供了积极向上的、开放的、科学的文化养分。但是人民群众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中,在多元文化的流变中,地域文化的自信在不知不觉中消减。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民俗、说唱、工艺制作方式等文化形式濒临消失、灭绝,使文化全球化像沙吞噬绿洲一样,悄然漫向我们。我们不得不在昔日的文化屏障面前自省,我们今天仍要为全国文化安全做些什么样的特殊贡献?才能力挽狂澜,恢复昔日中华文化文化守护神的荣光。
以县域文化为整合基础,进行创新提升的文化形式,使主流文化得到来自于基层人民群众浇灌的亲和力和认同感,使其代表人民的心声、表达大众的喜闻乐见。只有这样的文化形式才是消除昔日主流文化形式由于太单一,而造成面孔太正统的缺失和偏颇。因此,建立县域文化循环保护体系,是推进主流文化年轻化、人性化,富有朝气的重要保护措施,目前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从甘肃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做起
规划既是发展的纲要又是发展的指南。全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已在着手工作,这是文化安全保护上一个新台阶的重大机遇。文化发展规划要站在文化生态资源保护的起点,不然将会导致文化发展的列车驶上掠夺式生产的跑道,对国家文化安全起到破坏作用。
县域文化是一个文化形式的概念,而不是文化的行政归属。甘肃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要明确提出县域文化的概念,使县域文化获得科学发展的平台,进入省级规划范畴,得到具体的文化保护机制和开发机制。其次要在规划中阐明县域文化发展并不是划分县域界限,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相互争夺。有些文化资源跨地域的要开展联合开发保护,切忌为县域文化发展提供规划平台时的副作用。
县域文化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应是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整统一,在开发中求发展,在保护中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一味地追求文化产业利益、利润,应该把政府搭建文化保护平台的职责不断强化,把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对文化保护的积极性和短期利益损失补偿在规划中明确体现出来。这样才能使县域文化得到科学发展。
(二)从省市文艺娱乐管理机制提供的表达、表演、展示平台抓起
县域文化从省市文艺娱乐管理机制提供的表达、表演、展示平台抓的原因,就是通过展示平台,为县域文化提供最直接的表达机遇。县域文化的主体是文化内容,一些即将失传的民间文化传说、演唱、手工艺制作技艺,如果不及时抢救,就会消失。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挖掘整理上已不断加大力度,截至2010年7月甘肃省有44个民族民间文化项目被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个民族民间文化项目已通过文化部公示正待国务院正式公布;有33人被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但对促使其发扬光大的展示平台建设抓得不力,使一些很有价值的民间文化没有机会登堂入室,再现昔日的文化光芒,在大众中获得认同感和亲和力。
目前,国家对省、市、县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6月,甘肃省预算内投资2255万元重建的“金城第一戏楼”顺利封顶,2010年8月开门首演。2009年9月,甘肃省发改委批复了黄河剧院重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10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054亿元,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国家对影视机构的扶持力度也逐渐加大。但对以内容为主的建设的投资还没有引起重视和倾斜。这是国家文化安全保护薄弱环节,长此以往,一些濒临失传的文化内容就会灭绝,文化根系的毛细血管一旦被忽视,文化繁荣就会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甘肃省文化旅游、文化艺术院团表演、影视、娱乐设施都应该注重挖掘本土内容,一些扶持、优惠政策、奖励制度都应当向内容倾斜。把传承本土、本地域独特文化,尤其是濒临消失、抢救的文化孤本的文化传承人,加大资助力度,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只有从县文化表达、表演、展示平台上抓起,才能促使文化娱乐实体承担一部分文化保护职责,以此强化全社会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和凝聚力。
(三)从县政府的文化保护规划抓起
县域文化保护发展规划是县(区)政府通过科学手段指导县域文化发展的蓝图。促使县域文化繁荣的是全社会的力量,但承担核心建设任务的应是县(区)级政府。2010年各县(区)政府应该借《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大好机遇,制定县区文化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这样才能把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生态保护作为文化振兴的一鸟之两翼,同时既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又具备当下可开发的产业要素,使文化软实力提升得到保障。
甘肃县(区)历史悠久,是一个文化积淀厚实的领域,县区政府文化保护发展规划需要高屋建瓴,站在文化探源工程的起点,抓优势文化发展的重点,促进地域特色文化繁荣的着眼点,使文化保护规划既是文化资源开发的蓝图,又是文化生态资源保护的纲要。避免文化保护规划的片面性,造成对文化开发产生不科学的制约和束缚。
县域文化资源普查是县域文化规划的基础。扎实的县域文化资源普查是确定县域文化中的某项遗存文化具有科学探源意义的前提依据,是在文化优势比较的基础上确定发展重点的前提,是产生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双赢规划的前期科学考察,因此不能是一般意义上的调查。只有科学普查的依据才能保障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四)从县(区)文化管理部门的落实措施抓起
县域文化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支撑,是中华文化血脉的延续的源头。国家文化安全依赖于文化的丰厚性所产生的特殊力量,它不能依赖于强制性手段。它的发挥作用根本上是靠文化的吸引、精神的感召,是凭借文化元素放射的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引人入胜的特点,产生强烈的渗透力和超越性。县(区)文化管理部门应把繁荣县域文化放在文化工作的首位,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为建立国家安全屏障机制积极输送传统文化中的新鲜血液。
县区文化管理部门对实施县域文化保障规划的落实措施,应重点放在建立导向机制方面。强势文化媒体是最好的导向系统,节会也是不可忽视的导向平台。通过电视、电影等现代文化传播手段和工具对有价值的民俗文化、传统工艺,进行多方面的展示,促使其进入文化交流渠道,让人民群众自主创新,富于时代的新意;通过节会的展示使大众获得广泛参与的亲和力、认同感;其次是在乡镇文化馆、站建设,农家书屋等文化硬件设施建设中,把开掘本土文化内容的软件建设作为一项考核标准。再次是建立文化保护的奖励机制,通过奖励使文化传承人有社会地位,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个人智力资源,以此引导村寨、街巷、集体、个人热爱本土文化,热心挖掘和保护本土传统文化。
文化生产是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和保护的重要途径。缺乏优秀文化产品,县域文化的感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就没有根基,因此,提高国家文化安全,必须大力推进县域文化的生产能力。
世界观、价值观是县域文化的核心和灵魂,规定着文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增强县域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增强文化多样性丰富性的关系。增强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应当突出县域文化丰富、多样、博大、包容等特点,同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县域文化有没有吸引力、感召力,根本上取决于这种文化的世界观、价值观展示和表达的通俗性、娱乐性,在于内容和表现形式能否具有大众亲和力、艺术感染力,这是县域文化体系建设中最不能忽视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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