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观察法的类型
教育观察法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一般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教育观察法进行分类。
一、参与观察法与非参与观察法
根据观察者在观察活动中所扮演角色的不同,可以将教育观察的方法分为参与观察法与非参与观察法。
参与观察法就是指观察者参与到被观察的客体中去,在被观察者中充当一定的角色,参与被观察者的活动,使被观察者把观察者当作他们中的一员,并以相应的态度对待,观察者利用这种有利的条件,一边参与被观察者的对象,一边观察被观察者的对象,从而掌握有价值的资料的一种观察方法。根据被观察者对观察者身份的识别程度,参与观察法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完全参与观察法与不完全参与观察法。完全参与观察法就是观察者在不暴露自己作为研究者的真实身份的前提下,完全参与到被观察者的活动之中,在参与活动的同时获得所需要的观察资料的一种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被观察者对观察者的研究者身份是完全未知的。不完全参与观察法就是观察者虽然完全参与到被观察者的活动之中,但是,观察者作为研究者的身份对被观察者来说是已知的,观察者在被观察者的活动中处于一种“半客半主”的状态,通过这样的观察活动获得所需资料的一种方法就是不完全参与观察法。不完全参与观察法既有利于对所观察活动的深入理解,同时又因保持了作为研究者的相对独立的地位,从而有利于观察活动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客观性。
参与观察法追求的是发现、接近或揭示日常生活意义的理解,它将确定日常生活的意义放在首位,因此并非所有的活动都适合使用参与观察法获取资料。美国学者乔金森认为,参与观察法特别适合运用于下面这些学术问题的研究。(1)
人们知之甚少的现象(如新进形成的群体或运动、情感作用、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学校、人类的即兴行为)。
局内人(insiders)和局外人(outsiders)的观点存在着严重分歧(族群、工会、管理部分、亚文化,具体如神秘主义者、扑克游戏者、裸体沙滩成员,甚至一些职业人士,比如内科医生、部长大臣、新闻播音员或科学家等)。
在局外人看来模糊不清的现象(私密的互动及小群体,如身体和精神的疾病、青少年性行为、家庭生活或宗教仪式等)。
不为公众所知的现象(犯罪与越轨、秘密群体和组织,如吸毒者和贩毒者、神秘偏执的宗教组织)。
非参与观察法又可以称为“局外观察法”,是指观察者不加入被观察者的活动,完全以一个局外人或旁观者的身份进行观察。在非参与观察法中,由于观察者可以与被观察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进行观察,因此,观察者更容易站在比较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对被观察者进行比较客观的观察,而且,不会对被观察者的活动产生影响,能保证被观察者活动的自然性。比如,教育事件中经常运用的听课就是一种非参与观察。当然,由于观察者没有参与到被观察者的活动之中,因此,所观察到的可能只是一些表面的、甚至是偶然的现象。而且在观察过程中,当观察者产生某种疑问的时候,也难以及时与被观察者进行交流。
二、结构观察法与无结构观察法
根据在实施观察前是否将准备观察的内容设计成有一定结构的观察项目,可以将教育观察法分为结构观察法与无结构观察法。
结构观察法是指在实施观察之前首先设计好详细、具体的观察内容与项目,制订出观察记录表,并在观察过程中严格按照观察记录表对每一个被观察者进行观察与记录以获取资料的一种观察方法。因为需要设计详细、具体的观察项目,因此结构观察法适合于对这样的现象的观察。在观察之前就对准备观察的现象或行为包括它们的各种表现形式都比较了解,对具体的观察内容、观察范围都比较清楚,并且能对所要观察的现象或行为进行合理、有效、详细、周密的分类。结构观察能搜集较大样本的便于量化的资料。但是,由于结构观察要求在实施观察的过程中不要任意变动提前设计好的步骤、观察项目,因此,结构观察缺乏必要的弹性,而且比较费时。
无结构观察是指在观察活动实施之前观察者对观察的目的与要求只有一个总的设想,对准备观察的内容与范围也缺乏明确的认识,没有详细的观察项目设计,也没有具体的观察记录表,而是在实施观察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选择观察的内容。因此,与结构观察相比更灵活、更简便、更易于实行,记录也更松散。不过,无结构观察所获取的资料比较零散,难以进行定量分析,无法进行比较严格的对比研究。
三、直接观察法与间接观察法
根据观察时是否借助有关的仪器设备,教育观察法可以被分为直接观察法与间接观察法。
直接观察法就是指在观察的时候不借助任何仪器设备,而只是直接运用观察者的感觉器官观察被观察者活动的方法。这种观察方法的优点在于观察者能方便地获得直接、具体而且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观察者在观察的过程中,能根据观察的目的任务、观察活动中的具体情况,灵活及时地调整观察的内容,及时抓住一些事先未曾预料到的重要细节。当然,由于这种观察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直接进行的,而人的感觉器官是有局限的,因而对观察的实施,尤其是观察的实际效果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
间接观察法就是指观察者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观察被观察者获得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可供观察使用的仪器设备有单向观察屏(又称单向镜)、照相机、摄影机、录音机等。通过这些仪器设备的使用,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人的感觉器官的局限性,扩大观察的范围,提高观察及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因为借助仪器设备可以突破人的视听距离的限制,从而可以从更远的距离观察被观察者的行为,就可以避免因距离被观察者过近而对被观察者产生的干扰。如借助录音机可以记录下观察现场讲话人员所有的话,借助摄像机可以记录下更大场面的获得,借助单向镜可以对被观察者进行从容的观察而不担心被发现。
四、全面观察法与抽样观察法
根据观察对象的范围与广度,教育观察法可以分为全面观察法与抽样观察法。
全面观察法是指通过对一定场景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与行为都进行观察与记录,以获取研究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全面观察法所涉及的观察范围较广,比较容易把握各种现象之间的联系。但由于它涉及的范围广,而观察者的视野是有限的,因此,实施起来比较困难,要求观察者有比较高的观察经验与能力。
抽样观察是指在实施观察之前,首先根据观察的目的、任务,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观察现象的场景、人物、时间、活动等因素进行抽样,然后再对样本进行观察,从而获得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抽样观察通过抽样,缩小观察的范围,观察的对象变少,便于深入、细致的观察,操作更为容易。由于抽样观察是通过所抽样样本的情况来代表整个样本的情况,因此,样本的代表性是取得高质量观察效果的关键。
五、定期观察法与追踪观察法
根据观察时间安排的不同,教育观察法可以分为定期观察法与追踪观察法。
定期观察法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被观察者进行观察从而获取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定期观察的时间安排是非连续性的,一般根据观察目的、任务的不同,每间隔一定的时间对被观察者进行一次观察。这种观察法一般适合于了解被观察者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发生的现象。
追踪观察法是指通过对某个被观察对象或某种被观察现象进行较长时间的连续的观察,从而获得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追踪观察由于能长期地针对某一被观察对象或现象进行观察,因而能比较全面、详细地了解被观察的对象,能获得有关被观察对象详细的、系统的、发展性的资料。
六、自然观察法与控制观察法
根据被观察者所处实际情景的特点,可以将教育观察法分为自然观察法与控制观察法。
自然观察法就是被观察者处于完全自然状态的条件下,观察者对被观察者的行为不进行任何的暗示与控制,自然而然地观察被观察者的行为而获取研究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在自然观察法中,被观察者一般不知道自己正处于被观察状态,因为如果被观察者知道自己正处于被观察之中,就很难观察到被观察者在完全自然状态下的真实行为。如平常的一般性的听课活动就可以算是一种自然观察,如果被听课的教师与学生知道自己正被听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与学生的课堂表现就会与平常不一样。因此,为了能观察到真实的课堂行为,听课者常常并不事先通知有关教师与学生,并在进入课堂的时候已采取提前进入,并坐在不容易被教师与学生注意的又便于观察的位置来减少对观察对象的影响。
控制观察法是指使被观察者处于经过一定程度控制(即一定程度人为设计)的环境中,然后观察被观察者的行为而获取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控制观察中的被观察者对于自己是否正处于被观察状态有可能是明白的,也有可能是不清楚的。控制观察法常用于观察在自然观察法中难以观察到的行为,观察者所想观察的现象不可能都是随时随地都会发生的,这时候,观察者常常借助一定的外界刺激来诱发被观察者发生观察者所希望发生的行为。教育实验研究中的观察就是一种控制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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