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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术论文的结构

时间:2023-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术论文以理论分析为主,也可称为“理论性研究报告”。也就是说,要从教育理论的角度提出教改实践的理论依据及一定的事实依据。结论即经过研究后形成的总体论点。同时,指出研究结果的局限性和存在问题。这二者在论文中表示方法是基本一样的,合起来就叫“注释”。下面具体介绍几种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及要求。参考文献统一列在文章正文后面,以“参考文献”字样标出。

第一节 教育学术论文的结构

学术论文以理论分析为主,也可称为“理论性研究报告”。写学术论文的主要目的是讲清道理,它以阐述对某一事物、问题的理性认识为主要内容,针对某一问题表明自己的观点,表述自己的认识,要以一定的问题为主线来展开。论述的重点不仅在于说明是怎么做的,更要说明为什么这样做。也就是说,要从教育理论的角度提出教改实践的理论依据及一定的事实依据。一般包括四个部分:我想研究或解决什么问题;我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我是怎样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这个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了。

一、题目

题目是论文内容的概括,要向读者说明研究的主要问题,即研究的问题和范围要明确。标题的文字要简练,做到精当、实在、有新意。比如,“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之关键”这一题目就很精练,研究的问题明确,让人一看便知道要研究的内容。标题不要太随意,不宜过长,不宜超过20个字。

(1)标题要求准确地表达主题,即能很好地反映文章的核心内容。

(2)标题要求简练、概括、明确。

(3)标题不要太随意,不宜过长,不宜超过20个字。

(4)标题须仔细推敲,须符合语法。

(5)如果主标题表达不到位或者范围过大的,可以用副标题加以限定。副标题是对正标题的补充,可以在前面加一个破折号。正题、副题,开头排列不要完全对齐。

二、作者单位和姓名

作者单位和姓名,放在标题下面,占一行,单位在前,姓名在后。有的刊物将作者的单位写在文末。

作者姓名要署真名、全名和单位。学术文章一般不署笔名。如果属于集体成果,可署集体名或课题组名称。

有多位作者的按照对文章贡献的大小依次署名。

所在单位要写全称,比如“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不要简写成“北大教院”。

三、内容摘要

摘要是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的简介,作用在于使读者通过概括简洁的文字,了解全文的主要内容和结论,一般200~300字。

摘要是论文的浓缩、梗概,对文章言简意赅的概括。摘要须简明扼要地把文章主要的内容和观点、所用的方法讲出来,着重于描述而不是评价,更不是对自己的文章的评价。好的摘要应该是一段完整、相对独立的小文章,只写最重要的信息,也就是只需要把文章最主要的论点写进去。本学科里面常识性的东西不用写到摘要里,在标题和引言里出现的内容也不用再写进摘要,以节省篇幅。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

四、关键词

关键词可以看作是一组以词语形式表达的论文摘要,它比摘要更为简明。所摘出来的关键词必须能真正起到关键作用。一般是论文中反复出现的、起到点明和强调论文题旨作用的关键概念、术语等。一篇论文的关键词一般应控制在五个以内。如果是学位论文,可以有七八个。

五、正文

(一)前言

前言,也称“序言”、“导言”,写在正文之前,用于说明写作的目的、研究的意义、问题的提出等。前言部分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阐明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提示研究目的和意义。

(2)提出问题,表明作者的见解和主张。

(3)说明论证方法和思维方法。

(4)概括介绍论述问题发展的现状。

(5)对本课题研究历史作简要回顾。

(二)本论

本论是论文正文的主要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将集中地对绪论中提出的问题加以分解、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本论部分结构安排一般有三种形式:平列分论式、层递推论式、混合兼用式。

在正文中,要对研究内容进行全面的阐述和论证。一般的学术论文有两种论证的方法:一是实践证明,即用作为实践结果的客观事实来检验;一是逻辑证明,即用一个或几个真实判断来论证、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在写作时,要以观点为轴心贯穿全文,用材料说明观点,观点与材料要统一,用观点去表现主题,使观点与主题相一致。

(三)结论

结论即经过研究后形成的总体论点。结论应指出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是否支持假设,或指出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什么问题尚待进一步探讨。有的论文可以不写结论,但应作简单总结,或提出若干建议。有的论文还要进行讨论,即从理论上对研究结果的意义进行分析和评论,对研究结果做进一步的分析。同时,指出研究结果的局限性和存在问题。(2)

结论是科研论文的最后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语。结论部分的任务是将已经在绪论中提出的中心论点在分析之后加以归纳总结。

结论是作者对研究课题得出的答案,也可以是作者对研究的课题提出的探讨性意见,或作者对课题研究的展望。

六、注释

(一)注释的内容

注释就是你需要告诉读者的信息,但是这个信息放在正文中又不太合适的,可以加注释。那什么是“注”,什么是“释”呢?比如你引用了别人说的一句话,要说明那句话是哪里来的,这就是注。如果你说到某个名词、某个人名大家不熟悉,或者某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那就是“释”。这二者在论文中表示方法是基本一样的,合起来就叫“注释”。

(二)注释的方法

注释一般有脚注和尾注,脚注是排在文章每一页的页面底端的,阅读起来很方便;尾注则是把所有注释集中放在文章最后面。下面具体介绍几种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及要求。

1.专著著录格式

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其他责任者.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选择项).

例如:

[1]施良方.学习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71.

[2](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帕夫雷什中学[M].赵玮,王义高,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158-160.

[3]王夫之.宋论[M].刻本.金陵:曾氏,1845(清同治四年).

[4]顾炎武.昌平山水记;京东考古录[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

[5]梁淑红.英国公学的特色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2.

2.专著或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著录格式

什么是析出文献呢?一本书、一本论文集收录了多篇论文,一本期刊发表了多篇文章,其中单篇的文章就叫析出文献。专著或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的著录格式如下。

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责任者.专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的页码.

例如:

[1]程根伟.1998年长江洪水的成因与减灾对策[M]//许厚泽,赵其国.长江流域洪涝灾害与科技对策.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32-36.

[2]马克思.关于《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札记[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1982:505.

3.连续出版物(如期刊、报纸)中的析出文献著录格式

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连续出版物题名:其他题名信息,年,卷(期):页码.

例如:

[1]金生鈜.教育的多元价值取向与公民的培养[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8):2-8.

[2]李晓东.张庆红.叶谨琳.气候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35(1):101-106.

[3]张尧学.教育部:20项工作确保高校教学质量[N].中国教育报.2006-07-14(1).

4.专利文献著录格式

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文献类型标志].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

例如:

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中国,88105607.3[P].1989-07-26.

5.电子文献(网络文献)著录格式

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如:

HOPKINSON A.UNIMARC and metadata:Dublin Core[EB/OL].[1999-12-08].http://www.ifla.org/IV/ifla64/138-161e.htm.

6.不需要写出版信息的文献

如果引用的是常见的古代文献、法律文本、国家标准等,还有学界公认的可以不写出版信息的文献,大家就按照习惯写书名、卷名、章节号就行了。例如:《论语·学而》(如果要写书名和卷名,中间用间隔号“·”分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可写明第几条第几款)。

七、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包括参考的文章、书目等,附在论文的末尾。

参考文献只需要写和你的文章最相关、最重要、最新的文献。

参考文献统一列在文章正文后面,以“参考文献”字样标出。参考文献可以按照文献在文章中出现引用的顺序进行排列;也可以按文献的出版时间进行排列;在参考文献数量很多的时候(一篇长论文的参考文献可能有二三百个),也可以按照文献类型、作者姓名的笔画或字母顺序进行排列。总之,要排得有规律,不要混乱。中文和外文文献要分别著录,如果文献很多,论文和专著也可以分开著录。

文献类型—标志代码:普通图书—M;会议录—C;汇编—G;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

八、学术论文范例

教育学术论文非常多,具体范例如附例15-1所示。

【附例15-1】

试析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3)——一种后设伦理学分析的视角

孙绵涛

(沈阳师范大学,沈阳110034)

摘要:运用后设伦理学对教育政策伦理进行分析发现,教育政策伦理在其含义理解、规范内容、与道德规范的关系、伦理价值以及伦理价值取向上在教育政策改革中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对上述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几方面的分析,是按照先明确教育政策伦理是什么,再分析教育政策伦理的作用是什么,进而追问这种作用产生的原因这样的一种逻辑而展开的。研究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可以使人们在研究和运用教育政策伦理时,准确全面地把握教育政策伦理,全面发挥教育政策的作用,克服教育政策伦理所带来的局限性,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政策改革。

关键词:教育政策伦理;后设伦理学;教育政策改革

一、引言

选择研究教育政策伦理这一问题来自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已经涉及伦理等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探讨教育改革中的伦理问题对科学有效地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有重要意义。二是从一般的研究思路而言,研究教育政策中的伦理问题,可以从应然的角度,即探讨应有哪些教育政策伦理;也可从实然的角度,即研究当前我国教育政策伦理的实际状况。一般来说,伦理学可分为描述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后设伦理学三种。[1]也有将后设伦理学称为元伦理学或超伦理学的,本文将元伦理学或超伦理学用后设伦理学称谓。以上三种伦理学对伦理问题的研究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一种伦理学的研究都不是单一的,每一种伦理学的研究都或多或少与另外一种或两种伦理学的研究发生关系。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教育政策伦理是一般伦理学视域下的研究领域。用不同的伦理学视域来观照教育政策伦理问题,虽然这些视域之间会有一定的关联,但其研究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也是有差别的。目前,学者们对教育政策伦理从描述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的较多,而从后设伦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的较少。本文试图运用后设伦理学,从对教育政策伦理进行前提性研究的角度,即对教育政策伦理及其相关的范畴进行分析来对教育政策的伦理问题做一探讨。对教育政策伦理及相关范畴进行分析和考察后我们发现,教育政策伦理在教育政策改革中是有局限性的。以下试对这一局限性作一分析。

二、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表现分析

(一)从对“伦理”含义的理解来看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

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对伦理有两种基本的理解:一种理解认为伦理是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另一种理解是,伦理是处于道德底线的一种人与人之间关于情、爱、尊卑、长幼,以及普遍自然法则(如同类不能相食,近亲不能结婚,否则就违背伦理)的行为规范。[2]由于教育政策主要是分配教育资源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按照第一种理解,所谓教育政策伦理就是公共权力部门在分配教育资源及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公共权力部门在制定相关教育政策时确实要遵循一定的道理和准则,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分配资源时处理好各种关系。我们一般讲的教育政策伦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然而,按照第二种理解,将伦理理解为一种人与人之间关于处于道德底线的情、爱、尊卑、长幼,以及普遍自然法则的行为规范就不太适用教育政策伦理这个范畴了。因为在实施教育政策过程中,无论是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还是评价,一般是不会涉及人与人关系的处于道德底线的情、爱、尊卑、长幼,以及普遍的自然法则这些伦理问题的。而事实上,人们一般在使用教育政策伦理这个范畴时不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伦理,而是从前者的理解中来阐发教育政策伦理的。这也就是说,当前人们只能在第一种意义上来研究和使用伦理规范,而不可能涉及第二种伦理规范。

(二)从教育政策伦理规范的内容来看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

在教育政策伦理研究中,学者们普遍提到的教育政策的伦理规范有正义、公正、平等、民主等。[3]我们知道,这些规范的内容虽然与伦理有关,这种有关是说这些伦理规范确实关乎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在分配教育资源、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时的伦理问题,然而这些规范的内容也与政治、经济、文化、人道等这些范畴有关。换句话说,这些规范同样也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道等问题。因此,我们不仅可以从伦理的角度来谈正义、公正、平等、民主等问题,同样也可以从政治的角度、经济的角度、文化的角度和人本身的角度来谈正义、公正、平等、民主这些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在研究教育政策时,单从伦理的角度去谈正义、公正、平等、民主等是不够的,只把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正义、公正、平等、民主等当作伦理规范是不全面的,还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及人本身的角度来考察教育政策中的正义、公正、平等、民主等问题。

(三)从伦理与道德的关系来看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

对于伦理与道德的关系,有人认为二者是基本一致的,是伦理问题,同时也是道德问题,反之亦然。有时将二者联用称为伦理道德或道德伦理,就是从二者基本一致这个角度谈的。有人则认为二者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表现在对于伦理方面,如上所述,一种理解认为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另一种理解认为伦理是一种处于道德底线的人与人之间关于情、爱、尊卑、长幼,以及普遍自然法则的行为规范,而道德是为了群体利益而约定俗成的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行为规范。[4]道德一般可分为私德和公德。公德是人们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准则,[5]如遵守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诚实守信、救死扶伤等;私德指的是个人的品德、作风、习惯及个人私生活的道德。[6]由以上对伦理和道德理解不一致的角度来看伦理和道德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伦理规范与道德规范在使用上是有区别的。第一,道德规范的内容与伦理规范的内容不尽相同。道德,无论是公德还是私德,一般只是对个人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与社会关系(公德)、与个人自身的行为(私德)时所使用的规范。换言之,在道德的范畴内,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只看其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只看他个人是否按一定的道德规范行事,而并不看这种行为在处理人际关系和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时所带来的结果。而在伦理的范畴内,对于一般的伦理来说,由于这种伦理指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准则,即公德,这种准则的判断标准虽然涉及个人的行为,但它强调的不是个人行为本身,而是这种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即这种行为在处理人际关系或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时是否正义、公平、平等、民主等。特殊的伦理由于是一种处于道德底线的人与人之间关于情、爱、尊卑、长幼,以及普遍自然法则的行为规范,而这些规范一般涉及的只是私德,所以这种伦理规范对人行为的要求就和一般的道德规范对人行为的要求一样,只是对人行为本身的要求,并不指向这种行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所产生的结果。第二,伦理规范使用的范围要比道德规范小。在教育政策中所使用的道德规范,既包括社会公共部分的公德规范,也包括个人、人与人之间、家庭关系的私德规范,而在教育政策中所使用的伦理规范,由于只是从一般意义理解伦理,而不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或家庭关系等方面来理解伦理规范,因而教育政策中的伦理规范仅仅指的是与道德规范中相近的那些属于公德的伦理规范,而不包括道德规范中那些与私德相近的伦理规范。

(四)从教育政策的伦理价值看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

教育政策的伦理价值指的是教育政策在伦理方面所体现出的价值,它在价值的表现形式上,指的是教育政策伦理价值生成后所表现出的效用。然而,教育政策的价值即教育政策所具有的效用不仅仅体现在伦理方面,还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即教育政策价值的表现形式不仅有伦理价值,还有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因此,对教育政策价值的关注,只关注其伦理价值显然是不够的。而且,教育政策所表现出的各种价值,也总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全面认识教育政策所具有的价值,才有可能对教育政策某一方面所具有的价值有全面深刻的认识。教育政策伦理价值只关注伦理价值,不仅不利于全面认识教育政策的价值,而且对认识教育政策伦理价值本身也是不利的。

(五)从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取向来看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

价值从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来说是一种效用,而价值取向是指主观上追求一种什么样的效用。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效用;有什么样的效用就会反映出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由此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教育政策伦理价值取向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教育政策伦理价值;有什么样的教育政策伦理价值就会反映出什么样的教育政策伦理价值取向。教育政策的伦理价值根源在于教育政策伦理方面的价值取向。而我们知道,教育政策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多元的教育政策价值需要多元的教育政策价值取向。只有具有多方面的教育政策价值取向,才有可能产生多元的教育政策价值。然而,教育政策伦理在价值取向上关注的只是教育政策伦理方面的价值取向,这样就限制了教育政策多元价值的生成及表现。教育政策伦理价值在价值取向上的这种局限性,显然不利于教育政策多元价值的实现。

三、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表现的逻辑分析

以上从五个角度讨论了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问题。从教育政策伦理的含义、教育政策伦理规范的内容、教育政策伦理与教育政策道德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问题,是从教育政策内涵与外延的角度来分析的。伦理的含义指的是伦理的内涵,伦理规范的内容是伦理内涵所直接体现出来的外延,而伦理与道德的关系是伦理内涵所间接体现出来的外延,即从与伦理相近的道德范畴的角度,分析伦理范畴与道德范畴的联系与区别来认识伦理的外延。从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表现形式来分析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是从教育政策伦理在效用上的表现形式来分析其局限性的;从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其局限性,是在分析教育政策伦理价值的基础上,旨在进一步从其价值取向上来分析其局限性产生的原因。

之所以将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作为分析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的起点,是因为只有这样分析,才能使我们的分析有一个较为科学的逻辑起点,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分析教育政策伦理与教育政策在逻辑起点上是否匹配或一致。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的表现形式,就是在分析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和外延与我们所说的教育政策的内涵在逻辑上不一致或不相匹配中发现的。如上所说的,伦理的内涵有两种理解,当我们把伦理内涵的这两种理解与教育政策的内涵进行比较时,就发现伦理内涵的这两种理解与教育政策的内涵不协调。因为我们知道,教育政策是国家为达到一定的目标或完成一定的任务而协调各种关系所作出的一种准则性的规定。这种准则只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等伦理规范,并不涉及人的情、爱、尊卑、长幼等道德底线及普遍的自然法则的行为规范。显然教育政策的内涵只与伦理内涵的第一种理解在逻辑上是一致的,而与伦理内涵的第二种理解在逻辑上是不一致的。教育政策内涵与教育政策伦理第二种理解在逻辑上就产生了不协调性。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就在这种不协调性中表现出来了。

不仅如此,我们之所以没有停留在从教育政策伦理内涵来分析其所表现的局限性问题,而且还要以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分析为起点来进一步分析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问题,是因为我们认为,要分析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只有弄清楚了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才有利于认清它的外延,认清了它的外延,才有可能分析这种内涵与外延在价值上的表现,认识了价值上的表现,才可能追问这种价值表现背后的价值取向。从这几个方面层层推进,才有可能更深入地探究教育政策的伦理问题。这几个方面认识的递进关系所遵循的逻辑是,认识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与外延,意在弄清现时人们在教育政策伦理的研究中所说的教育政策伦理是什么,而认识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是想弄清当下人们所说的教育政策伦理有什么作用;而弄清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取向,目的在于弄清现时人们所说的教育政策伦理的作用产生的原因。以上这种对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认识的逻辑是以人们对事物或现象认识的一般逻辑为基础的。人们认识事物或现象,一般先要认识它是什么,然后才有可能认识它的作用是什么,接着才有可能分析这种作用的原因。可见,我们从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与外延、价值及价值取向等几个方面分析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的表现形式是遵循一定的认识逻辑而展开的,这种认识思路本身就构成了一个逻辑结构的体系。

四、研究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的意义

研究教育政策伦理的局限性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在对教育政策的研究中,虽然教育政策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这种研究往往只涉及教育政策伦理的必要性、[7]教育政策伦理的缺失,[8]以及教育政策伦理规范的内容、问题、对策等问题,[9]缺乏对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问题的研究。这种对教育政策伦理研究的不足,既不利于建构一个科学系统的教育政策伦理理论体系,也不利于在教育政策的实践中去富有成效地发挥教育政策伦理规范的作用。本研究可以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在理论上,本研究对教育政策伦理局限性表现的探讨可以初步建构起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教育政策伦理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是,从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上来讲,它主要是指在分配各种教育资源及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准则;在教育政策伦理的外延上讲,它不仅包括一些与政治、经济、文化及人自身有关的正义、公平、平等、民主等伦理规范,还包括在道德规范领域只对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的规范;在教育政策伦理价值上,它不仅注重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还关注教育政策的其他价值;在教育政策伦理价值取向上,它不仅关注教育政策伦理的价值取向,还关注教育政策其他方面的价值取向。在实践上,它可以使人在教育政策伦理研究和使用中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一般所谈的教育政策伦理问题,往往只是一般的教育政策伦理,并不包括人的道德底线的情、爱、尊卑、长幼,以及普遍自然法则意义上的伦理;教育政策伦理规范中的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等并不仅仅是伦理规范,而且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等规范,这些伦理规范,涉及的只是公德问题而不涉及私德问题;教育政策伦理在价值层面上只表现为教育政策的伦理价值,反映的只是教育政策伦理价值的取向,这种价值及价值追求是单一的而不是多元的。这样,为克服上述教育政策伦理不足所带来的局限性,在教育政策的研究和实践中,不仅要从伦理的角度来关注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等问题,还要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角度来研究教育政策中的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等问题;不仅关注教育政策中的公德问题,还要关注教育政策中的私德问题。因此,有必要采用其他相应的措施,如采取教育等形式,提高教育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私德水平,以及注重教育政策的多元价值及价值取向,来对政策伦理研究和实践中的不足加以补救,以进一步完善教育政策伦理的研究和实践,从而使人们准确全面地认识和把握教育政策伦理,全面系统地研究和运用教育政策,使教育政策伦理和教育政策在教育政策改革及整个教育改革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魏英敏,等.新伦理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2]余佳麟.伦理学概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3]石火学.教育政策伦理的内涵、本质与意义[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苏君阳.论教育公正的本质[J].复旦教育论坛,2004;李廷宪.教育伦理学的体系与案例[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

[4]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诚信与法治[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02.

[5]余跃,等.最新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6]社会公德百科名片[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2116.htm.

[7]石火学.和谐社会建设中教育政策伦理的选择[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

[8]印华.从教育政策伦理视角探讨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J].传承,2010.

[9]谢春风.我国教育行政决策的伦理困境与出路[D].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11;刘世清.教育政策伦理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原文出处:《教育研究》2012年第7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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