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关注社会事件 品味文化取向
社会事件,可以从不同层面展现社会的更迭演进和人们对国家社会的思考,体现一个民族价值观念的进步以及对所失所得的经历体认。因此,重大社会事件可能成为人们脱离困惑的起点,成为进步与希望的落脚点。如北京奥运会,它是国家和民族走出历史心结,融入世界文明的永恒经典盛会。它构成一个事件场,火炬传递、刘翔退赛、金牌数量等,印证“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进入人们内心的曲折和人们对它的最终认同。如汶川大地震,中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和力量,成就了民族精神的空前团结和社会力量的空前迸发。在救灾中出现的事件,有的促成我们对人性道德的深沉思索,有的促成我们对生命尊严的深切探问,有的促成我们关于人类价值的深刻体认。至于那些群体性事件所引起的关注,更成为推动社会反思、探寻互动机制的重要平台。如问题奶粉事件,使中国整个产品体系遭遇诚信危机,资本、地方利益、生命安全、国家监督等内容都在其中呈现,成为重新认识和调整这些关系的契机。大事件背景下的国家及其人民,民族心理、理性价值、思维方式可以因此进入更加开放的空间。我们语文综合性学习,毫无疑问应该关注社会事件,尤其应该关注那些社会事件背后的文化元素和文化价值取向。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可以用活动课的方式,以问题为中心开展综合性学习。
下面展示一个具体的活动方案。
活动内容:
探讨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的深层意义。
活动目的:
养成关注社会生活的大语文学习观,树立正确的爱国情怀与民族观念;提高搜集材料、整理材料的水平,培养独立思考、分析判断的能力。
活动形式:
课外分工合作、课内交流讨论。
活动要求:
全员参加,人人动手;热情参与、热心合作;冷静思考,客观理性,虚心吸收。
活动步骤:
第一步,搜集材料,搞清事件的始末。
第二步,确定选题,自主选择。主要选题有:1.圆明园兽首为什么会被拍卖,你对中国文物屡次在海外被拍卖有什么看法?2.圆明园兽首到底价值几何?3.你如何看待蔡铭超的行为?中国政府以及广大中国人民应该如何对待类似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
第三步,交流信息,交换观点。
第四步,总结、反思。
活动过程:
1.活动准备阶段
学生:明确活动目的,了解活动内容,确定活动任务。教师:掌握学生选题动态。在此基础上组织活动小组,并帮助推举小组负责人,和小组负责人一起设计活动流程。
阶段性小结:经过上网查询资料,学生已基本搞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在活动选题上,大约有15位同学关注海外文物被拍卖的原因。有9位同学关注圆明园兽首的文物价值和文化价值。有25位同学关注蔡铭超的行为的利弊得失。有少数几位同学还没有明确的选题方向,表示对这些问题都有兴趣。
2.课堂呈现阶段
流程一:回顾事件。请学生用简洁的语言叙述事件始末,其他同学作补充、点评。该环节的活动目的在于锻炼学生提炼材料能力和简明扼要的口头叙事能力。
课堂镜头回放:
同学1:2008年10月下旬,“佳士得”宣布,将于2009年2月23日至25日在法国巴黎拍卖中国圆明园青铜兽首鼠首和兔首铜像。消息传出后,引发了中国民众的愤怒,组成一个近百人的律师团进行追索。2月21日,律师团赴法阻止圆明园兽首拍卖。2月24日,法国法院批准拍卖。当地时间2009年2月25日,兽首分别以1400万欧元被一神秘人物拍走。3月2日,有报道称神秘人物浮出水面,蔡铭超成为圆明园兽首最后竞拍者。但蔡铭超随即表示他不会付款,这引起了更大的争议。
老师:有没有把事件讲清楚、说完整?哪位同学有补充?
同学2:他基本上把事件说完整了。但我觉得有一个方面的内容不应该遗漏。那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有关部门的态度。
老师:确实,政府的态度反映了国家的立场,决定着这件事情的性质。应该有所交代,那就请你来补充吧。
同学2:那我也就按时间顺序来交代吧。2008年10月23日,国家文物局反对回购圆明园兽首铜像。2月12日,外交部回应法国拍卖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一事,重申中国对其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认为拍卖战争中非法掠夺的文物不仅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而且有悖有关国际公约。2月17日,北京圆明园也发表声明称兽首理应归还中国。
老师:很好。还有什么要补充交代的吗?
同学3:我觉得有两个细节要交代清楚。一个是“佳士得”的身份,另一个是蔡铭超的身份,否则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老师:有道理。那我们就在“佳士得”前面冠以“拍卖巨头佳士得公司”,在“蔡铭超”之前冠以“厦门商人”、或“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的收藏顾问”的头衔。看来同学们思考得很全面,考虑得也很仔细。能在千头万绪、众说纷纭的材料堆中理出清晰的事件脉络,确实不容易。很好。下面就请同学们带着感情大声陈述事件的来龙去脉,就当有无数的观众在倾听你的陈述,你要让他们明白,要让他们感慨,更要让他们思索。
学生很投入地大声宣讲,课堂人声鼎沸……
流程二:观点陈述。每个小组推举两人发表自己的观点。活动目的在于在交流中把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在“面”上铺开,让其他选题的同学突破狭义的自我关注,从更广义的层面上深度了解事件,实现资源共享;并让同选题的同学发现谁是自己的“持不同政见者”,为下面的自由探讨作准备。
课堂镜头回放:
同学1:我关注的话题是圆明园兽首为什么会被拍卖。明明是我们国家的文物被强盗所掠夺,理应归还我们才是,怎么可以明目张胆地公开拍卖呢?带着这个疑惑我查询了有关方面的说法。中国为了以法律手段阻止“佳士得”的拍卖,自发组织了国内和海外两个律师团。然而,巴黎法院从诉讼主体原告的资格入手,不待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就“巧妙”一口驳回。根据法国法律,原告必须是利益相关人。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或官方机构是最恰当的原告主体,但为什么中国政府没有出面呢?原因就在于西方1995年制定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尽管这个条约有追讨文物的规定但同时又规定了50年的追溯期。而对圆明园兽首来说早已过了追讨期限。这正是中国政府无法充当原告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国投行拍卖我们的文物。
同学2:我也是关注这个话题的。我还注意到两件文物拥有人贝尔热表示,若中国政府让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并让西藏人拥有人权和自由,他就会愿意归还铜像给中国。这简直是太让人气愤了。这两件文物本身就是一百多年前法国凭借武力对中国主权和人权的极端侵犯的证据,何以中国索回文物,人权竟然又成了他们的借口和保护伞?应该是我们控告他们侵犯人权才是。
老师:文物拍卖,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商业行为。西方社会利用其制定的规则和建立的话语权保护自己并与他国博弈,因此,要想按照他们的规则要回中国的文物是不可能的。只有实现中华民族的重新崛起,才能打破西方社会对话语权的垄断,也才能摆脱西方话语权和价值观的影响。
同学3:我关注的是圆明园兽首到底有多大的价值。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说:“兽首算不上是顶级文物,其工艺水平在今天北京的小作坊里就能做到,它不是一件艺术品,说白了,它就是皇家的一个‘水龙头’,是有一定建筑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的建筑构件而已,如今拍出2亿多的天价,是商人借侵华历史的屈辱和伤痛赚钱的无良行径。”有许多文物专家也都认为圆明园兽首不是国宝,没有太大的文物价值,20年前圆明园兽首每尊只值1500美元。所以仅以文化和工艺而论,圆明园兽首本不值钱。要不是我们自身的心理投射,圆明园兽首不会有所谓“国宝”的地位,也不会有这么高的价格。这一次的拍卖风波或许在提醒我们,兽首就是兽首,没有必要为之赋予过多的价值。
同学4:我也在关注兽首的价格。我认为若干年前兽首只卖1500美元,甚至被人用来装饰浴室。即使在今天,仍然有文物专家坚持认为,兽首的真正价值不过几十万元人民币,更谈不上是什么国宝。然而,兽首价格却在数十年间上涨了万倍有余,兽首还是那只兽首,并不可能突然具有了什么内在的价值,其价格的变化需要从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去寻找。有人将近年来兽首价格飙升的原因归结为国人对圆明园文物的特殊情感。可是因历史记忆而积淀的特殊情感,其内容更多是“屈辱和伤痛”的体验,带给人们的都是苦痛而不是愉悦,以常理而论,很少有人愿意主动花钱买罪受,仅仅是基于历史记忆的特殊情感,很难支撑起如此坚挺的价格。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对兽首的情感发生了变化。在过去圆明园文物更多是让人感时伤怀,但随着中国近些年的高速发展,民族自信心大为恢复,将本来是耻辱记忆的圆明园兽首迎回国内,其意义并不仅限于文物所带来的文化价值,而主要体现为一种民族精神的振奋,在这个意义上,兽首就由耻辱的象征变成了民族复兴的证物,成为诸多人士的精神寄托。精明的西方文物商人也正是窥见了这其中奥妙,才一再为兽首标出天价,毕竟,为一个民族的复兴证据而标价,再高也不为过。
老师:有道理。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圆明园兽首总共不过12尊,其中龙、蛇、羊、鸡、狗等5尊尚下落不明。屈指数来,总共也只有7个民族复兴的证据可供抢购,价格自然就一路走高。至2007年马首回归,价格已然升高为6910万元人民币,而随着牛、虎、猴、猪、马5件青铜兽先后回归,仅剩的鼠首、兔首势必成为最后的爱国大餐,为实现存世兽首的大团圆,愿为其付出天价者应不乏其人。“佳士得公司”为此开出高价,显然成竹在胸。面对这种近乎敲诈的买卖,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来听听关注这方面话题的同学的看法。
同学5:我是关注兽首拍卖事件中我方态度这一话题的。首先我想为大家介绍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圆明园兽首文物拍卖事件作出的回应。他说:一国家文物局认为“佳士得”方面坚持拍卖被劫掠的圆明园文物,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的精神和文物返还原属国的国际共识,损害了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将对其在中国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二国家文物局坚决反对并谴责所有拍卖非法出境文物的行为。三国家文物局不赞成境内机构和个人参与竞拍、购买任何被掠夺、被盗或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四国家文物局不承认对被劫掠文物的非法占有,并将继续依照相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通过一切必要途径追索历史上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从他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国家是不赞成国内各博物馆或个人购买各类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的。那蔡铭超的竞拍活动就纯属个人行为。事实上蔡铭超也是在离拍卖还剩一个小时时突发奇想让拍卖技术性流标的。其次我想说的是我很赞赏蔡铭超的这一爱国之举。正如蔡铭超自己所说的那样是“非常情况下的非常举措”,作为一个中国收藏家、国宝工程收藏顾问“我觉得我必须站出来。我有这个机会,我也有这个能力。”蔡铭超除了勇气可嘉,其智慧也过人,他“拍而不买”的理由也冠冕堂皇:“鼠首和兔首是从圆明园非法流失的,不能入境自然不能付款。”这行为本身并无不合理之处,而且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蔡铭超合理合法地涮了“佳士得”一把,也多少为国人出了一口恶气。此举实在是高明。
同学6:我想谈谈蔡铭超行为的后果。“佳士得”方面表示,蔡铭超未交保证金,不确定是否法律追究。其实,即使进行法律追究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按照法国的法律会对蔡铭超实施6个月的监禁及罚款的判罚,但来中国执行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佳士得”也只能自认倒霉。对于蔡铭超,我认为他背负失信的罪名,用非常的手段对待非常的事件是可以得到人们理解的,但做法值得商榷。因为这事发生后,从表面上看蔡铭超失去的是个人诚信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以整体华人的诚信为代价的。日后中国人前往海外参与竞拍的难度将更大,难免会遭到严格的信用体系审核。
老师: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达成几点共识,第一,蔡铭超的竞拍完全是个人行为。第二,蔡铭超的动机应该是单纯的,就是为了阻止兽首拍卖,不存在个人炒作等其他目的。第三,蔡铭超这种“拍而不买”的行为确实是“非常规”的做法。希望同学们在这基础上思考蔡铭超行为的利弊得失。
课堂一片沉寂,学生陷入思考之中……
流程三:自由探讨。这一环节是活动收效的关键。教师要注意两点:一不是所有问题都值得或可以探讨的,要注意把握探讨话题的“性价比”。既要避免力不能及的大而空的“伪探讨”,也要防止在细枝末节上纠缠纠葛的“诡探讨”。二不能听任学生的自由探讨,要发挥教师的引领作用,让自己适时适量地参与探讨以提升探讨的高度与深度。
课堂回放:
同学1: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流失海外的文物。如果我们在这些文物之上附加许多文物之外的东西,比如国耻啊、国宝啊,就会影响我们应有的正确态度,从而变得非理性而让别人有机可乘,兽首价格成万倍地增长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对那些流失海外的文物,我认为应该看得淡一点,就把它当成一件艺术品,在哪都有艺术价值,在外国就当人家帮我们免费保管和免费宣传了吧,只要人家承认是中国的艺术品就可以,不一定非得回到国内……
同学2:反对,坚决反对。你也太冷血无耻了吧,自欺欺人到这种地步。你愿意你祖上的东西在别人家里搁着?别人抢了或偷了你祖传的宝贝还到处炫耀,你会无动于衷?你还要引以为荣,简直不可理喻。真是不肖子孙啊。作为炎黄子孙就有义务不惜一切拿回祖上的家产。
老师:不同意见可以交流,但要注意控制情绪、注意措词,不要出口伤人。其实刚才同学1的主要观点是反对过热过度关注流失海外文物而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并不是主张寄存或放弃这些海外文物。(转向同学1)你说我理解的对吗?(同学1频频点头)所以,两位同学的观点看似有根本性的不同,其实他们都表达了对流失海外文物的关切之情,只不过一个因客观现状而显得实际,一个因正义驱使而显得慷慨而已。究竟应该如何对待流失文物,我们还是听听权威观点吧。
(幻灯片展示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的观点)
“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文化遗产原属国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文化权利。”
“流失海外的文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上半叶西方殖民者以学术考察为幌子进行盗掘而流失出境的。二是战争劫掠流失出境的。三是国内不法分子盗窃盗掘与奸商非法贩运出境的。由于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情况复杂,中国政府会根据海外流失文物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对于国外博物馆和收藏者收藏的中国文物,只要是合法出境的,我们不会提出追索要求;对于因贸易等原因现存境外的中国文物,我们会根据我国博物馆收藏的需要有选择地征集;对于非法盗掘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我们禁止回购,并且会按照国际公约,依靠国际合作依法追索。”
“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我国多次使用法律手段成功追索了非法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此外,在部分存在法律障碍或当事方具有强烈友好意愿的情况下,通过与国外有关博物馆和收藏者的沟通、合作,多批流失文物归还中国。”
国家的态度很明确。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蔡铭超的行为吧。
同学1:我注意到蔡铭超的一句话,他说“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这种时刻都应该站出来,发出我们的声音。”我敬佩他这种武侠中的“侠”者精神,“你不仁,休怪我不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给人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同学2:我也有这种感觉。在蔡铭超公开身份并宣布不会付款后,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有一些中国人谴责蔡铭超不讲信用,丢了中国人的脸。这些人风凉话说尽,还把蔡铭超的做法上纲上线到给国家抹黑的程度。其实强盗中没有善男信女,与强盗们空谈什么信用,本来就是迂腐浅薄、与虎谋皮之举。站在法国人的角度,蔡铭超的行为可能是错误的;但站在中国人的角度,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佳士得”拍卖兽首对中国人来说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英法联军当年从圆明园抢走珍贵文物的行为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有对这些根本的是非问题得出判断之后,我们才能再来判定蔡铭超行为的对错。如果我们中国人认定“佳士得”拍卖圆明园兽首的做法是错误的,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去谴责按照合理、合法方式让这次拍卖流拍的蔡铭超呢?
同学3:我有不同看法。我敬佩蔡铭超的爱国热情与勇气。但是,尽管法国收藏者、“佳士得”拍卖行以及法国法院无礼在先,而且蔡铭超行为也确属被逼之举,我还是不赞成他这种做法。爱国情绪,有时也需要控制,表达爱国心太急切有时也会适得其反的。
老师:能详细说说怎么“适得其反”了吗?
同学3:没想好。只是觉得给人以不诚信的感觉。
同学4:我来补充。蔡铭超虽然只是以个人的名义去竞标,但他首先是一个中国人,他参加竞标的一举一动都不再是他的个人行为。很明显,以天价竞标得到兽首却拒绝支付拍款,丢失了信誉。我认为信誉比兽首更重要。即便这次兽首被拍卖出去了,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去努力获取。可是一旦在国际场合失去信誉,成为一个言而无信的人,那将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我们有可能被孤立,而一旦被孤立,挽回信誉所要付出的代价远比拍得兽首大,也远比拍得兽首困难。再说高价买圆明园兽首就像拿钱去填历史粪坑,本来就不应该,现在还要背负不守规则不诚信的罪名,那就更不值得了。
同学5:我觉得关键不是诚信不诚信的问题。蔡铭超钻进了法国人挖好的一个大坑里。其实,本次兽首事件,完全是中国人有理,不论是外交部多次出面干涉,还是文物局发表对“佳士得”的严正声明,一路走来,我们的抗议都是理直气壮的,中国始终处在主动地位。不少法国人即使不服气也只是小声嘟囔,还有少数法国人站在中国人一边。可是,蔡铭超之举使得我们有理竟然变成没理了。他参加了拍卖就是承认了这种抢劫的赃物是可以合法销售的强盗游戏规则,这与我们国家的声明精神背道而驰、格格不入。要是下一次“佳士得”再拍卖这类东西,中国政府怎么办?还要抗议和反对吗?难道再出现一个“蔡二”去竞拍吗?一百多年前,法国人无耻地抢劫了中国人;一百多年后,中国人只是“潇洒”地“玩弄”了一把法国人。结果还是法国人喜笑颜开,中国人垂头丧气。你说这样的代价是否有点惨烈?
同学6:我同意。其实,这类文物在国外被高价炒作,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我们的“爱国热情”。在国内,不知不觉中兽首拍卖似乎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在整个事件中,兽首的命运跌宕起伏,一会儿声称考虑还给中国,一会儿又宣布要拿西藏问题作为归还的筹码;一会儿考虑停拍,一会儿又如期拍卖。如此一来,关注此事的国人越来越多,把兽首的意义看得越来越重,仿佛不关注兽首就是不爱国,好像这两个“水龙头”就是中国人的尊严一般。兽首本身也许并不太珍贵,但中国人的脸面很值钱,于是乎,“佳士得”奇货可居,加之媒体一炒再炒,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知道了此事,看重此事。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后的天价的确是“爱国者”过分关注、过分看重的结果。我认为既然是民族感情问题,就无价可言,我们就决不能花钱去买,而应该像以色列追杀纳粹一样,强烈坚持,追索到底。我们对兽首越是关注,越是激动,越是不冷静,兽首归国的成本就越是昂贵。我们的感情违背了初衷,我们的爱国热情变成了曾经的掠夺者再次掠夺的砝码。
老师:我欣赏你们几位深入深刻的思考。但我个人更愿意把兽首拍卖看作是一次商业行为,更愿意把蔡铭超之举看作是他个人爱国爱文物的急切表达。这样可能更就事论事些,少许上纲上线,避免事件扩大化。因为“佳士得”拍卖行和蔡铭超毕竟不能代表法国和中国。我想这一事件最好以冷处理的方法对待,不要让一场普通的商业活动承担过多的民族情绪,顺其自然,不要竞买,让它的价格回归正常。
我还想谈谈自己对爱国行为的理解。真正的爱国主义是彰而不显的,是个体公民有尊严、有规范地生活在这个国家,并对自己的国家有着由衷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3.活动总结阶段
教师应对整个活动作总体回顾,指出成功与欠缺之处,为下次活动积累经验。教师应该侧重于鼓励表扬,以激发保护学生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并引导学生从活动态度与活动能力方面作认真总结,以实现提高学生语文能力、提升学生语文素养的活动目的。(课堂回放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