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
考点1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概念 重点等级★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是指教师自己、他人或社会,根据社会主义的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和科学的标准,在系统广泛地搜集各方面信息、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进行考察和价值判断。
考点2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特征 重点等级★★★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具有以下三方面特征:
(1)影响的深刻性;
(2)空间的广泛性;
(3)时间的持久性。
考点3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价值 重点等级★★
(1)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有利于维护和实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
(3)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有利于优化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考点4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 重点等级★★★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原则是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方向性原则。评价的方向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
(2)客观性原则。评价的客观性原则是在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客观地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实际情况。
(3)科学性原则。评价的科学性原则是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过程中,评价者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严格遵守评价科学和教育科学的客观规律,恰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去设计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处理评价结果。
(4)教育性原则。评价的教育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符合教育的要求,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作用,充分体现“教育是评价的基础,评价过程是教育过程”这一宗旨,通过评价使广大教师在评价中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不断地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5)民主性原则。评价的民主性原则是指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相信、尊重、依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教职员和社会各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共同搞好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工作。
考点5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方法 重点等级★
1.自我评价法
自我评价法是指教师个人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原则等一系列评价体系,对自己的道德所进行的一种自我认识、自我判断、自我评价。
2.学生评价法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的学生评价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相互作用中,学生依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对教师的行为予以判断的一种道德评价方式。学生评价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评价,但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评价。这是由教师与学生的特殊关系所决定的。
3.社会评价法
社会评价法是指行为当事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如学校或其他社会方面的人员,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道德状况作出评价的一种方法。社会评价法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对教师的道德进行评判。
4.加减评分法
加减评分法是根据国家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日常行为要求,找出一系列评语式的测评项目,对每一测评项目作一些具体规定,指明达到什么程度加多少分或减多少分,最后计算总分数以表明其等级。
5.模糊综合评判法
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中吸取与应用模糊数学综合评判的思想,全面合理地考虑所有影响教师职业道德的因素,采取模糊计量法,通过计算的形式,得出评价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