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华人华侨经济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历了零售商、小商贩、中间商、工场主到集团化经营等几个主要阶段。二战后,东南亚华人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所在国民族资本相融合,成为所在国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华人华侨经济在东南亚国家早期经济开发、促进所在国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经济的国际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通过对比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华人华侨经济对所在国的影响及发展趋势,从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角度多重分析东南亚华人华侨主流社会的现状。总结出华人华侨经济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的趋势及所出现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探寻华人华侨经济在新世纪中与当地经济社会共同和谐发展的道路。
一 东南亚各国华人经济形成的历史背景
东南亚的华人华侨是从中国东南沿海各省(主要是福建和广东)移民而来的,他们的大量涌入是在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各国进行殖民经济开发的时期(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作为劳工而移入的。在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进行殖民经济开发时,当地人还没从农村的自给自足经济中分离出来。因而,殖民者不得不从中国东南沿海各省破产农民中招募大量的劳工带到东南亚各地,南洋的橡胶园、锡矿、公路、港口、城镇城市的绝大部分开发都是由这些华工移民开承担的。一些华侨劳工在契约期满后便转为零售商或小商贩,其中一些人则在殖民者的洋行收购当地的原料和出售工业产品的环节中上升为中间商,一些中间商还适应大洋行原材料收购的需求,经营一些工场手工业的小型工厂,从而建立了原材料加工业的雏形。由于华人有较丰富的商业经营经验,而当地人仍然被农村自然经济制度所束缚,这种情况下,中间商的经济地位自然地由华侨占据,东南亚的华人华侨就是依靠这样的中间商渠道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
一些西方学者也看到了这样的经济发展过程。J.雪佛在《东南亚的工业》一书中就曾经提到过印尼当地手工业适应货币经济的渗透所发生的变化情况:“从纯粹为当地需要而生产,转变为中间商(通常为中国商人)所控制的制度,中国商人为这些手工业者提供原材料并购买其产品,以配售到全国或输出。在某种情况下,这些中间商人也建立了手工工场,在某种程度上集中了生产,这种过程在19世纪末以前便已有所发展。1892年的调查表明,印尼的花裙工业以进口布料代替当地布料作为原料(向中国商人购买)使得整个花裙工业转为由中国商人所控制。”[1]J.H.本柯在《荷印东印度的经济结构》一书中也指出小生产分散性和大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并指出由此矛盾产生了华侨包买主和华侨手工工厂主的经济现象。[2]东南亚华人华侨经济从契约劳工移民开始,经零售商、小商贩,到中间商、手工工厂主,并部分上升为进出口商,极少数则上升为依附于殖民洋行(大出口商洋行)的代理商;战后部分华人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其中极少数发展成为华人企业集团。从这长达百余年的华人经济历史形成过程来看,东南亚华人华侨经济已具有十分明显的当地民族经济特征并在所在国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二 华人的政治地位对东南亚华人经济的影响
在东南亚各国还处于西方殖民者的殖民统治时期,华侨经济没有任何殖民政权作为靠山,没有享受任何殖民经济特权。华侨的母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本身就是一个备受西方列强欺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这个母国没有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来保护她的海外侨民,而是听任其海外侨民遭受西方殖民者的掠夺与压迫。在殖民统治时期,西方殖民者根据开发殖民经济的需要,有时利用华侨经济,有时则限制华侨经济的发展。当殖民经济发展顺利时,他们就利用华侨经济,并拨出一小部分殖民经济的利润作为这种利用的“报酬”;而当殖民经济发生危机时,他们就尽可能地将经济危机转嫁给华侨经济和当地民族经济。在殖民统治时期,华侨经济、华侨资本历来都是殖民经济的支配与掠夺的对象,而不是殖民经济的组成部分。
以印度尼西亚为例,从民族工业和华侨工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印尼的民族工业和华侨工业主要集中于农副产品及民间出口作物的加工工业。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欧洲各国工业生产集中于军火生产,印尼的民族工业和华侨工业开始扩大到消费品生产领域,并获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但是,大战一结束,在大战期间发展起来的印尼民族工业和华侨工业便又很快地衰退下去了。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后,荷印殖民政府为了缓和国内所出现的政治危机和保护荷兰工业在印尼的市场,实施了所谓“荷印工业化政策”。这一政策客观上也在某种程度促进了印尼民族工业和华侨工业(特别是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但当印尼当地民族纺织业发展防碍了荷兰纺织工业产品在印尼市场的扩大时,印尼殖民政府便立即采取措施,压制当地民族纺织工业(包括华侨纺织工业)的发展。为此,在荷印殖民统治时期,印尼的工业和华侨工业长期集中在农产品与民间出口作物的加工工业这一狭窄的领域中。
战后东南亚各国取得政治独立以后,当地的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掌握了政权,控制了当地的主要经济命脉,握有经济垄断的权力,华人经济、华人资本虽然是当地民族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华人资产阶级在资本力量、技术力量、国内与国际市场联系网络方面比当地原住民资产阶级占有比较优越的地位,但这种地位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取得并形成的。华人资产阶级在当地占有比较优越的地位和阶级上占有支配地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就经济实力而言,后者是指经济权利而言。经济实力只能使其持有者在市场竞争中居于较有利的地位,而经济权利却能左右、决定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运和干预市场竞争。经济实力只能通过资本积累和开拓市场来获得,而经济权利却需要由政治权力和控制国家的主要经济命脉来作保证。
二战以后,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政府也奉行鼓励华侨加入当地国籍和遵守当地法律的华侨政策。东南亚各国的多数华侨、华人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经济发展前途是和居住国的前途息息相关的,他们绝大多数选择了当地国籍和同化于当地的正确道路,从而不仅在经济上也在法律地位上成为当地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地政府也有义务与责任让他们享有与当地多数民族同等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战后,绝大多数华人华侨对所在国的认同、法律认同乃至意识形态的认同,是战前经济认同的必然结果,并且是以其作为基础的。由于战后海外华人华侨大多数加入了所在国的国籍,其资本成为当地民族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华人资本同当地民族资本经历了由相互对立到相互融合的历史过程,东南亚各国对华人资本也由排斥、限制到认同和支持。这一转变使东南亚华人华侨资本有了巨大的发展。从整个东南亚来看,华人华侨资本在东南亚各国国民经济中尚未处于支配地位,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泰国工业中,华人资本占有绝对优势;在马来西亚,华人华侨经济也十分强大。2002年,马来西亚华人的资本占44.9%,而马来族仅占20.3%,其它的均为外族资本。在新加坡,华人华侨资本也相当突出,新加坡的主要大财团几乎都是华人华侨的。在新加坡的工业总产值中,华人资本所占份额也超过了当地民族资本。此外,菲律宾的259家最大的企业中,60%由华人华侨所持有。由此看来,东南亚各国的华人华侨资本在所在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各国国民经济的要害部门仍由本国的民族资本所控制,华人经济仍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三 东南亚华人经济的运作模式
(一)东南亚地区华人华侨经济的实力及特征
我们先来看一下东南亚华人经济产业结构情况,通过表格便一目了然: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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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范如松《东南亚的华人华侨》整理。
(二)现代东南亚华人华侨商业组织及管理模式
东南亚华商成为所在国经济国际化的桥梁,他们在引进西方和日本经济进入本国市场和带领本国经济走向国际市场中发挥了中介作用。移居东南亚各国的华人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他们已融入当地民族,成为这些国家的主人,其经济也成为所在国民族经济的组成部分。由于经济、历史、政治和文化等原因,东南亚各国华商成为西方国家和日本经济以及中国港台地区企业家进入当地市场的中介商、推销商或合作伙伴,在引进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资本时,华商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在此过程中,华人经济本身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在华人经济的推动下,东南亚各国的民族经济也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其商品和资本流向日本、美国乃至部分欧洲国家。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后,华人经济同中国的经济联系也日益密切,特别是东南亚华人到大陆投资办厂的越来越多。在中国吸收的外资中,除港台地区的投资外,占第二位的便是华人华侨的投资,而在华人华侨对中国的投资中,东南亚华人华侨投资占80%以上。
据资料显示,海外华人华侨商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跨国大企业属于少数。而这当中的中小企业又以家庭企业为主。家庭企业的基础是家庭主义(Familism),那就是以家庭为核心的经济单位。企业是由家庭出资创办、控制和管理的。由于家庭企业的规模小,员工大部分与家庭有着血缘关系,分工的要求并不迫切,所以在组织上比较松散。正如研究海外华人商业的权威学者高伟定教授(Professor Gordon Redding)认为,海外华人家庭组织的特征是“组织弱势,联系强劲”(weak organization and strong linkage)。[3]
海外华人中小型家庭企业组织和管理的最主要特征就是“金字塔”型的组织和“轴心型”的管理。金字塔的组织一般主要分为三层:最高层是经理和副经理,经常由创办人或他的子侄们担任;中层是高级职员,他们与家族有些血缘、地缘、或姻亲关系,或者由外面聘请来的专业人士担任;最底层的是一般员工,他们可能与企业所有者的家庭有些疏远的亲戚关系或者完全没有关系。“轴心型”的管理,就是所有的决定权集中在最高决策者手中,决策过程是由上而下的。在中小企业中,“家庭主义”一方面成为企业强劲的纽带把管理人员和员工们紧紧拉在一起,由于他们和企业家庭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亲属关系,所以他们有来自家庭的压力而且愿意勤奋工作使企业迅速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家庭主义”必然会导致裙带风,由于强调亲属关系,在用人方面难免带有偏见,用人不在贤而在亲,这样就使企业丧失了一些有才干的人,并使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甚至致使企业难以融入所在国社会圈中。
东南亚华人家族所控制的跨国大企业,虽然属于少数,但数字是在日渐增加中的,而这些跨国大企业集团中有很多是为大家所熟知的,如:泰国谢氏家族所控制的正大集团(C.P.Group)、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郭氏家族所控制的丰隆集团,印尼林瑞良家族所控制的三林集团等。这些跨国大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并由家族控制大多数股权和企业管理权。他们的组织基本形式也是金字塔型,但相对于中小型家庭企业而言却复杂得多。在金字塔的最顶端是董事会,掌管公司的最终决策权,有关公司发展和扩张的策略、财政、人才及其它资源的分配等重大决策都要得到董事会的首肯。董事会的成员主要包括家族的重要成员,董事经理或副经理,再加上一些功能董事。这些功能董事带有浓厚的政治因素,他们往往与政府有很密切的关系。中层也就是管理层,除经理和副经理的职位外,一些中层的管理人员有许多是由外面聘请的专业人员,他们的专业及管理知识对企业管理和发展是很重要的。金字塔底层就是一般的职员和工人。
四 华人经济在居住国发展所遇到的困难及危机
(一)华人企业集团与原住民企业集团及国营企业集团的竞争问题
原住民私人资本享受着政府优待政策,如规定原住民的股权比例、管理人员比例,划定只有原住民才能经营的行业,甚至出现把非原住民企业收归国有再转让给原住民的现象。同时,原住民资本还享受各种财政、金融、信贷的优惠政策,如国营银行的低息贷款、政府担保的国外贷款、指导性的信贷计划,拥有与上层官僚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来确保其占有企业股份份额、垄断性及竞争力,控制了钢铁、机械、建材、电子、电器和汽车等新兴的制造业及石油业和矿业。各国大大发展增加了原住民的受教育机会,尤其是大学的教育机会,已缔造出一批有经济头脑的原住民企业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使得原住民企业集团经营管理日趋专业化现代化。在印尼,有10个拥有上亿美元资产,并与外国资本建立了合作关系的原住民企业集团。在马来西亚,许多州的王室成员在大马实施新经济政策时期,利用政府对马来人的各种优惠政策,发展起规模庞大的企业集团公司,著名的有1976年成立的安塔赫控股公司,已有30家子公司,经营建筑材料、飞机与航空设备、医疗器材、保险、旅游、工程设计等项目;1981年成立的梅利瓦尔集团,业务范围包括贸易、房地产开发、制造业和服务业;此外还有比达拉控股公司、萨富安集团以及军方、伊斯兰教团体直接经营管理的工商企业。由于代表原住民利益的政党执政,决定国家方针政策,继续扶持原住民经济的政策在今后相当长时间里不会改变。
(二)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对华人华侨经济发展的影响现状
各国实行的民族主义政策造就了一批原住民资本家,但并没有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原住民百姓的贫困问题。部分极端民族主义者和政客利用民众的不满情绪并加以煽动,挑起的种族和宗教矛盾往往令华人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和打击。例如:1997年开始的金融风暴波及印尼后,一些地方便发生把矛头指向华人的暴乱。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菲律宾不断发生对华商的绑架、凶杀等事件,经“打击犯罪委员会”调查,帮匪往往包括军警人员。1999年12月28日,印尼棉兰、万隆等地发生了针对华人的零星骚乱事件。在棉兰,1000多渔民和流氓冲击当地渔港,破坏了13个属于华人的冷冻货仓、烧毁40艘渔船和数十辆卡车并抢劫5000多吨海鲜。在万隆,一家华人的纺织厂被几百名村民纵火烧毁。[4]近年来,华人资本到中国大陆投资遭到部分势力的非议,一些华人资本行动谨慎,错失了发展的良机。东南亚地区狭隘的民族主义敌视情绪始终是威胁东南亚华人经济的隐患,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了华人经济的发展。
(三)东南亚华人经济的薄弱点
第一,行业、产品技术密集成度低。一方面,由于东南亚各国经济、产业结构落后,生产力水平较低,华人企业主要集中在资源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一些涉足制造业的华人企业大多也采用合作或购买的形式,取得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跨国企业集团的成熟技术,本身缺乏研究和开发新技术的能力,发展往往受到技术的限制效益也相对不高。
第二,经营规模和方式大多属于小规模的家庭店或者夫妻店,财单力薄、经营方式落后、缺乏现代商业意识和现代竞争手段,抵御风险的能力低。
第三,规模经济体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制造业、证券投资业、商品批发和酒店业,这些行业极易受到政府政策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第四,东南亚各国政坛不稳定,“政商关系”脆弱。由于几十年来东南亚各国普遍奉行“原住民优先”政策,限制、排挤华人经济的发展,使得华人企业注重短期致富和投机,纷纷与权势阶层结成“政商关系”,但这种方式把华人资本立于一种极不稳定的政商合作基础上,一旦政权更迭,或出现政治动乱局面,华人企业往往首当其冲成为牺牲品,失去了发展的依托和保障。例如:苏哈托家族在印尼倒台后,华商便大受打击。
第五,华人企业面临权力交接的继承问题。90年代以来,东南亚华人企业的创建者已普遍高龄化。
五 新世纪华人经济与当地社会和谐发展的策略
(一)积极参政增强华人华侨经济体的自我保护能力
积极参政才能真正让华人华侨得到所在国上层建筑的认可,也才有为华人华侨自己的利益申诉并得到保证的平台。从侨民到公民的国籍改变,从“落叶归根”到“落地生根”传统观念的改变,思想上必须来个根本的转变,才能适应华人参政的新形势、新要求。要改变以往埋头赚钱、不问政治、任人摆布的处世哲学。现在,越来越多的华人认识到,过去那种“政治不能当饭吃,你搞你的政治,我赚我的钱”的认识和时代,已经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华人必须和其他族裔一样,积极参政,出任公职,在当地政界占有席位,才能更好地维护他们的权益、生存和发展。许多有识之士都认识到,提高华人社会地位最有利的武器是参政。华人参政不仅有一个正常表达他们意见的机会,是他们行使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逐步提高他们地位的必要途径和标志。要充分认识华人参政对所在国和华人都大有好处。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是祖籍福建省的客家人,是“第四代侨生”。他36岁便担任了新加坡自治邦的总理,连任总理30年,把新加坡从一个小渔村建设成为世界第二大港,亚洲金融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人民年平均所得高达7900美元,是仅次于日本的亚洲第二高收入国。新加坡人自豪地说:“没有李光耀,就没有今天的新加坡。”团结就是力量,据理力争,才能维护华人的合法权益。马来西亚(原马来亚联邦)战后初期,英国殖民者卷土重来,妄图使马来亚继续成为它的殖民地。1948年,它实行了紧急状态法,企业以华侨同情共产党为名,把50万华侨、华人遣返中国。当时,马华公会以福利团体的姿态,据理力争,从而挫败了英国殖民者的诡计,保护了华侨、华人的正当权益。1956年4月,马来西亚数百个华人社团针对英国当局在起草宪法过程中继续实行的民族歧视政策,联合召开了“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争取公民权代表大会”,提出建设民主、自由、平等新国家的主张,并通过举行集会,递交请愿书,派代表团赴英请愿等形式,争取华人社会在公民权、语言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平等政治地位。1957年马来西亚宣布独立时,其制定的《宪法》中规定,只有在当地出生者才能获得公民权。马华公司及广大华人团体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终使100多万华人获得了马来亚国籍和公民权资格。
(二)积极促进华人文化与当地社会的进一步融合和相互认同
单靠经济和政治上的实力来促进所在国主流社会对华人华侨的认同是远远不够的,“得人心者,得天下”,文化上的认知和认同也是十分必要的。当然,主流文化的形成和地位的确立与经济是分不开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华人社会曾被孤立于当地原住民社会。这些原因主要是:(1)当时东南亚殖民当局对不同民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造成了华人与原住民社会之间的隔阂与误解;(2)早期华人为谋生存和自我保护而过于强化民族观念和文化传统,甚至过于强化各自的省籍、乡籍观念,加深了华人与原住民之间的隔阂与误解;(3)在东南亚各殖民地获得独立后,其统治集团过于强化原住民政治特权的观念,对华人文化采取某些排斥或歧视的政策。
在东南亚华侨陆续加入居住国国籍后,华人文化在大多数东南亚国家中取得了合法地位,但在印度尼西亚,则是在1998年苏哈托政权垮台后,华人文化才获得了生存空间。近年来,由于东南亚国家民主政治的进步,也由于华文华语在商业交往中实用价值的提高,东南亚国家对华人文化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这就给华人在文化上与其他族群更加紧密地接触和交流并更加顺利地融入当地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要使华人与原住民在文化上实现真正的相互交流和融合,还需要克服历史遗留下来的某些心理障碍。从原住民方面来说,应该抛弃永远将华人视为“外来人”(aliens),认为“华人不愿融入居住国主流社会”,以及“华人文化永远不可能与其他民族文化融合”等错误观念。由于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变化,东南亚绝大多数华人已经将他们生活的地方看作自己永久的家园。他们在政治上已认同于居住的国家,经济上正在为居住国的繁荣进步而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利益与居住国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东南亚华人社会已不可能“重新中国化”,华人文化也不可能再孤立于原住民文化而成为一个“文化孤岛”。从东南亚华人的文化认同来说,早期的中国移民面对当地原住民文化,往往不自觉地存在“中华文化优越论”的思想。在所谓新客华人当中,这种“优越论”的影响可能更为普遍。一方面,这可能是由于对原住民的文化缺乏真正的了解。另一方面,有些华人又对西方文化存在某些崇拜的心理。对外族文化的这种自大与自卑的矛盾心理,也许是由于华人作为一个人口较少的外来移民群体,为抗拒外族文化影响而产生的。但是,作为东南亚国家的华裔公民,对待原住民文化的“优越论”情结显然不利于各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中华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作为中国移民的后裔,东南亚华人对本民族的历史文化感到亲切与自豪是完全正确的。与此同时,华人也应该充分尊重原住民及其他民族的历史文化。世界上各民族的文化是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具有各自的特点,却没有优劣高低之分。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历史经验的积淀和结晶。任何文化都有它们的精华和糟粕。中华文化同样如此。在文化的自然交流中,每一文化的优秀成分必然得到保存和发展,而那些糟粕则将被扬弃。实际上,不同文化的核心价值都是相通的,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可以通过兴办华文教育学校,大力支持所在国公益及慈善事业,积极促进所在国与祖国经济政治上的交流等途径来增加所在国主流社会对华人华侨文化的认知和认同。
【注释】
[1]J.雪佛:《东南亚的工业》,美国太平洋关系研究所,1938年版,第38页。
[2]J.H.本柯:《荷印东印度的经济结构》,美国太平洋关系研究所,1942年版,第106-107页。
[3]参阅:S.Gordon Redding,“Weak Organizations and Strong Linkages:Managerial Ideology and Chinese Business Networks”,in Gray Hamilton(ed),Business Networ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Hong Kong:Centre of Asia Studies,University of Hong Kong,1990,Pp.30~47.
[4]资料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199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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