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机的作用理论及其对语文教师专业情意的启示
人们一直在试图解释自己和别人的行为原因:引起个体发动某种活动或做出某种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引起个体指向某一特定目的或坚持追求这一目的的原因又是什么?心理学家们把这些原因归结为动机作用(motivation)。认知观的动机理论主要包括观念冲突论、成就动机论、归因论等。观念的冲突即“认知不协调”,源于教育者在经历到新颖、不一致和变化的观念、信仰、态度的教学情境时所引发的不确定性。贝雷恩把面对这种不确定性情境时中等程度的唤醒状态称为好奇。他指出:“情境越新奇,不确定性就越大,就越容易产生观念间的冲突。”[10]在认知失调时,这些观念又会影响教育者的行为方向和强度。教育者总是力求通过改变自己的观点或信念来获得一致与协调,以达到新的平衡。事实上,许多教学方法都是利用了观念冲突对激发动机的潜在意义。比如:“质疑教学法”就是教师通过提出一些问题,引发自己消除由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苏格拉底教学法”(亦称“产婆术”)就是通过系统的谈话,提供不一致的信息,有步骤地向着正确的目标推进。马斯洛的动机作用论认为,人有七种需要:除了对食物、水、空气等生理需要,对爱、感情和归属,尊重、价值和自尊、认知和美等基础需要外,还有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即使自己更完备、更完美、更充分地表现自己具有的技能和能力[11]。奥苏伯尔也指出,在学校情境中促使教师把自己的行为指向教学的需要和动机,至少应包括三方面的内驱力:认知内驱力(cognitive drive)、自我提高的内驱力(ego-enhancement drive)和附属内驱力(affiliative drive)[12]。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相比,认知内驱力与自我实现的教师的“了解与理解的愿望”有关,自我提高的内驱力大致与“尊重、自尊”的需要相对应,附属内驱力则与“爱和自居的需要”相对应。动机作用理论启示我们,对语文教师的成长与发展而言,其认知活动必然受到情意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教师缺乏动机应归因于那些基础需要未得到充分满足,可能正是这些因素成为语文教师工作和自我实现的主要障碍。因为语文教学的过程并非一个纯粹的认知过程,而是一个认知与情意活动交互作用的过程。传统教育中教师只要拥有一定的知识技能就可以当好老师的观念已经不再被人们认可,正如《学记》中所指出的:老师“进而不顾其安,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必然导致学生“隐其学而疾其师,苦其难而不知其益”。现代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教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还要对学生的思想进行引导,对其情感进行熏陶。语文作为一门人文课程,光靠理论知识的讲述和说教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凭借教育者的模范行为,即表现出来的人格、气质等情意因素的感染。教师精通业务,对学生又充满爱心,进而引发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学生的语文素养也就随之提高,教师因此又会产生一种对教育教学的愉悦感或成就感。这样就进一步强化了教师的专业情意,使其对从事语文教学的信念更加坚定,专业意识增强,追求成功的需要使其自觉地投入语文教育教学实践中。正如阿特金森的成就动机论所指出的:“在某种优胜标准的竞争中对成功的关注。”[13]因此,研究教师的专业情意,关注语文教师在教学中的感受和需要,是研究语文教师专业素质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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