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现代学校教育对乡村民众文化生活的影响
“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在广义上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上是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简言之,凡人类所创造出来的一切,从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到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最高深的学术理论、最宏伟的社会理想,都可称之为某种文化。也正因如此,文化的外延极其广泛、无比复杂。本章所探讨的“民众文化生活”是指民众在长期的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观念、习俗及其相应的生活方式。
学校是人类基本的文化传承机构,而现代学校所包含的文化特质又与传统的私塾、书院、官学等有很大不同。一些人类学研究者把清末以来乡村中兴办现代学校放在中国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背景中,将现代学校视为政府用公民文化替代传统社区文化的工具。比如王铭铭就认为,“在传统社会中,教育是社区生活的一部分,社区的仪式和传统是教育的主要内容。但民族国家兴起以后,产生了‘国民教育’的概念,使教育成为全民的事,导致社区以外的文化和知识取代社区的传统。乡村新学校的成立,反映的就是这个过程”[1]84-85。正是这种区别,使乡村民众接受现代学校教育的过程,也成为一个接受现代国家民族观念、用超地域的公民文化取代传统社区文化的过程。本书第4章所关注的学校教育机构及其毕业生所从事的经济改良活动、第5章所关注的学校传播现代政治观念的努力,实际上就是现代学校所包含的科学、民主、国家民族观念等公民文化影响浙西南山区中原有的社区文化的过程。本章试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现代学校教育对浙西南山区民众某些日常生活观念、习俗及其生活方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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