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怎样贯彻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自觉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双方面的活动过程。因此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充分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
教师担负着培养年轻一代的光荣任务。在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教育教学目的来引导全部教学过程,并保证教学工作的成功。同时又要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要善于动脑,发挥学习的创造性,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完成学习任务。
贯彻这一原则,应当遵循下列几点要求:
(一)教师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教师在教学的一切环节中都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培养他们自觉、积极的学习态度,启发他们积极的思维活动,这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关键。
教师发挥主导作用还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确定教学目的和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科学地组织教学全过程。
(二)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充分调动他们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教师对学生必须加强学习目的教育,尊重和鼓励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防止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为了提高学生的自觉性、积极性,在教学中除了对学生提出明确而严格的要求外,还要培养他们的注意力和学习的兴趣。因为注意力和学习兴趣是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重要条件。为此,教师要认真地改革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
(三)教师要启发学生通过积极思维自觉地掌握知识。
教师要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成为自己深知熟记的东西,就必须引导学生进行积极地思维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表现出来的自觉性、积极性的核心就是创造性。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又表现在积极参加教学活动,能够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教学过程应该成为学生自己掌握知识的过程,成为学生积极探索和发现知识的过程,而不能只让学生吃教师“嚼过的馍”。
(四)要做到教学相长。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教,还要学,既要学政治,也要学业务;要向其他教师学习,也要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从学生的发问、质疑中吸取营养,提高自己。学生要尊敬教师,师生间做到“尊师爱生”,共同前进。这是由教学活动的特点和性质决定的,它反映了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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