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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资源及其不平等底线

时间:2023-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存资源的平等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要求。其次,一部分社会成员最为基本的生存资源被剥夺后,最终剥夺者自身的利益也不复存在。所以,在生存资源领域,不平等总是有着十分清晰的底线。平等地分配最基本的生存所需的资源,正是生存资源分配过程中最基本的逻辑,而这也是人类社会长期的秩序实践的基本经验。需要强调的是,生存资源分配的平等,仅仅是社会平等的起点。

二、生存资源及其不平等底线

从资源的“生存”与“地位”特性的区分来探讨社会平等问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维视角,即不同特质的社会资源的分配,遵循着各自不同的逻辑。

生存资源的平等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要求。首先,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在生存资源方面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秩序赖以维系的基础和根本。极端的不平等或不公平,无一不意味着一些人或一些群体剥夺其他人或其他群体之生存所必须的资源,因而最终无一不以最为激烈的对抗和冲突的形式瓦解整个社会秩序的根基。其次,一部分社会成员最为基本的生存资源被剥夺后,最终剥夺者自身的利益也不复存在。这是因为,如果社会排斥将资源的占有扩大到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生存需求领域后,新的资源就可能无法再生产出来:这一点在马克思论述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与劳动的雇佣关系时就非常明确地指了出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购买劳动力的最低限度的工资(满足劳动者最低限度的生存资源),无论在多么残酷的剥削形式下,都会尽可能地给予保障。显然,没有足够的生产工人,资本主义的再生产就无法再维持下来。所以,在生存资源领域,不平等总是有着十分清晰的底线。正如丹尼尔·贝尔所坚持的,“社会资源应该优先用来建立‘社会最低限度’,以便每个人都过上自尊的生活,成为群体的一分子。这意味着应有一套劳动者优先的雇佣制度,有对付市场危机的一定安全保障,以及足够的医疗条件和防范疾病的预防措施。”(贝尔,1989:第21—22页)因此,“我们应该坚持一项基本的社会平等,即人人应得到尊重而不应由于肤色、性别、或其他个人归属因素而受侮辱”,“我们应当坚持人人有权获得一套基本的服务和收入,它能为他们供应充分的医疗、住房等等”,这是文明社会必须优先关心的问题。(贝尔,1984:第499页)平等地分配最基本的生存所需的资源,正是生存资源分配过程中最基本的逻辑,而这也是人类社会长期的秩序实践的基本经验。现代社会中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确立,即是以这一基本经验为基础所构建。需要强调的是,生存资源分配的平等,仅仅是社会平等的起点。“平等是我们所有理想中最不知足的一个理想。其他种种努力都有可能达到一个饱和点,但是追求平等的历程几乎没有终点,这尤其是因为,在某个方面实现的平等会在其他方面产生明显的不平等。”(萨托利,1993:第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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