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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排斥与社会团结

时间:2023-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排斥的思想源于韦伯有关“社会封闭”的论述。在韦伯那里,社会封闭是指通过某种社会制度形式将某些参加者排除或限制在某种社会关系之外,从而形成一些封闭性的地位群体,并在特权阶层内部确立严格的排他性等级秩序。帕金进一步集中阐述和发展了韦伯的社会封闭思想,在“阶级形成中的社会封闭策略”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资源获取的两种基本策略,其中社会排斥是占主导地位社会封闭方式。

一、社会排斥与社会团结

(一)社会排斥与社会团结思想的理论渊源

社会排斥的思想源于韦伯有关“社会封闭”的论述。在韦伯那里,社会封闭是指通过某种社会制度形式将某些参加者排除或限制在某种社会关系(从而也是某些资源和机会的获得)之外,从而形成一些封闭性的地位群体,并在特权阶层内部确立严格的排他性等级秩序。(韦伯,1997,上卷:第72—76页)

帕金(Frank Parkin)进一步集中阐述和发展了韦伯的社会封闭思想,在“阶级形成中的社会封闭策略”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资源获取的两种基本策略,其中社会排斥是占主导地位社会封闭方式。排斥的技术策略是向下施加压力,“这些策略的共同要素是特定群体企图通过‘下属化’过程来维持或强化其特权,比如构建出另一个不合格的群体或阶层并使其处于自己的下层。而后者也依样成功地将剩余的报酬和机会的获取向其他群体关闭,这样‘下一层’(sub strata)的数量就成倍增加,分层序列接近于政治上的多元分化状态(帕金,1974)。也就是说,通过这种层层排斥的方式,资源和机会在“不具资格”的群体中逐次递减。

帕金在进一步的论述中认为,排斥策略可分为个体性排斥和集体性排斥两种类型,其中,集体性排斥是以一些群体特征,比如宗教、种族、出身等,将某些群体整体性地限制在特定资源和机会之外,在绝对的集体性排斥中,获取资源、机会的特权是可以继承的。而个体性排斥则是根据韦伯所说的“对价值理性的承诺”而进行的排斥,在这样的排斥中,特权者的阶级或组织的政治目标是获得继承者的提名权,而不是直接的世袭传递,文凭主义的排斥策略可以说是个体性排斥的一种典型形式。帕金认为,社会排斥的实践正是沿着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维度变化。

在帕金看来,社会团结则是被排斥群体的集体性反应,其策略是向上施加压力。一般来讲,被排斥群体缺乏法律或国家的支持,社会团结的努力主要依赖于被排斥群体的社会动员和社会组织能力。团结的封闭如果成功的话,意味着上层群体报酬份额的减少,甚至是整体性的剥夺。帕金认为,排斥是一种使分层序列稳定化的封闭方式,团结则是一种通过篡位(usurpation)的威胁,对现行的分配系统构成一种潜在挑战的封闭方式。

有关社会排斥的思想在欧洲国家对社会政策提出批评时曾被广泛引用,并深入挖掘了排斥—团结范式的适用范围的另一个方面,即社会整体秩序中的整合问题。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发生深刻的社会经济的重构过程,其后果却产生了失业、贫困、吸毒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福利国家理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针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使社会排斥话语在欧洲国家迅速扩展。这时的社会排斥概念主要被用来指称越来越多的社会利益受损群体或“弱势群体”。排斥话语最早出现在60年代的法国,当时特指那些不能从经济增长中分享到好处的人,而到了70年代,被排斥的人群数量大幅度增加,社会排斥便描述着个体与群体、以及与较大社会之间建立社会团结的困难。在法国这种情况尤为明显。60年代后法国经济增长速度减慢,大约有十分之一的法国人被排斥在国家社会安全体系之外,包括残疾人、失业者、老弱无助者、吸毒者、单亲家庭、离群索居的边缘人、居住在贫民区的人,以及其他的社会不适应者(misfits)。在当时的学术与政策话语中,尤其是新左派,这些都被称作是社会排斥现象。在他们的分析中,社会排斥带来了两个最为严重的后果,即普遍的公民权利受到否定以及社会中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在左派看来,社会排斥最典型后果之一就是公民权利遭到否定。最严重的事实是一部分人被排斥在就业市场之外(即失业),而根据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失业的人被排除在社会公共保障体系之外,并被划入社会救济对象这一社会负担体系中,这样,这部分人与政府和社会之间就形成一种不平衡的依附关系,公民的主体性以及公民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等性被无形抽离。另一方面,社会排斥也造成了两极分化。一部分人拥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收入和各种公民权利资格,而那些无工作、无住所和不能享受公民权利的人则生活在社会体制之外。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这种分化十分明显地体现了出来,除了医疗就诊和日常饮食方面外,更为突出的就是居住条件。富有家庭逐渐集中于城市中心或环境舒适的街区,而贫民则集中在肮脏、狭小和破烂的空间中,暴力、吸毒、犯罪、社会公德恶化,不仅使这些区域中居住的居民的社会声誉大大降低,而且由于公共交通缺乏、当局的歧视、以及部分居民的自暴自弃,这样的区域实际上形成了一个被排斥的封闭区域。这些状况都迫切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因此,政府在政策上也采取了许多相应的社会行动计划来治理这些社会问题,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强调的是社会整合和社会整体的团结,主张将被排斥者尽快地融入(insertion)到主流社会中来(Silver,1994)。

吉登斯有关“社会包容”(social inclusion)的思想,似乎回应了现代政治领域中的这种普遍的排斥下层社会的问题,因而也是对“社会团结”的一个新阐释。

吉登斯的社会包容与其“结构化”思想同脉相承。“结构化”(structuration)是吉登斯社会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而他最初提出这个概念时所讨论的研究主题则是阶级关系以及阶级形成问题(吉登斯,1973)。吉登斯在分析阶级结构化时曾指出,在社会流动通路被封闭的地方,阶级就被结构化了:它具体通过中介型结构化(mediate structuration)和邻接型结构化(proximate strucaturation)两个途径实现。所谓中介型结构化是指人们通过各自的市场能力(包括财产、教育和技术资格、体力)将自己的社会阶层成员资格再生产的过程,而邻接型结构化则主要来源于工业社会中的三种结构安排:1.企业内部的劳动分工,使非体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产生了事实上的分离;2.企业内部权威的分配强化了以财产为基础的结构化;3.不同阶级之间在消费模式、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分别见吉登斯,1973:105,107—112,167)。因此,吉登斯有关阶级结构化的观点,实际上描述着阶级之间的封闭与排斥关系。

吉登斯作为近年新工党的重要思想领袖,对阶级关系问题进行了政治学意义上的表述。在吉登斯看来,社会排斥是两个方面的,“一种是对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的排斥,将他们排除在社会提供的主流机会之外;另一种是社会上层人士的自愿排斥,也就是所谓‘精英的反叛’:富人群体选择离群索居,从公共机构中抽身而出。特权阶层生活在壁垒森严的社区中,不参与公共教育和公共保健体系”(吉登斯,2000:第107页)。自然,这种社会排斥和社会断裂深刻地影响了一个社会的凝聚状态,因而提出了重建公民自由主义和重塑公共空间的社会政治主张。

这种政治主张的核心就是与社会排斥相对的社会包容,它使社会排斥和社会包容成为分析和回应不平等的重要概念工具。吉登斯反对新自由主义者的机会均等和精英统治的观念,认为一个彻底的精英统治的社会不仅会造成收入的严重不平等,威胁社会的凝聚力,同时,“除非精英统治伴随着一种工作分配上的结构变化,否则一个精英统治的社会还会造成大量的向下流动”,而大规模的向下流动所产生的社会疏离后果,对社会凝聚力的威胁并不亚于一个充满敌意的社会下层的存在。因此,在吉登斯看来,平等应该意味着社会包容,它强调团结与合作,反对以阶级为基础的社会划分,试图调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分裂。这种社会包容一方面要限制精英自愿排斥,将他们纳入到社会公共空间和公共利益事务的参与之中来。另一方面,吉登斯重提“再分配”的重要性,“只有一种造福于大多数人口的福利制度才能够产生出一种公民的公共道德”。不过吉登斯所论述的“再分配”的事务,不再是福利制度时期的“事后”的物质性的再分配,而是对“可能性”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 of possibilities),即关于机会的再分配,并以此形成“积极”的福利社会。这样就使他们在社会政策上首先赋予教育和培训以优先权,“教育投资已经成为政府投资的一项势在必行的任务,它是‘可能性’(或机会)再分配的重要基础”(吉登斯,2000:第113页)。吉登斯的这些观点成为布莱尔工党执政的重要纲领。吉登斯的“新政治学”在社会政策上的“社会包容”取向,从一个更广泛的社会秩序层面上强调了“排斥—团结”两种资源获取策略的作用。

(二)资源分配机制和社会分层秩序

“社会分层并不简单地意味着一种不平等,而且还是一套保证处于优势位置之家庭通过代际传递使子代报酬与父辈具有连续性的制度安排”(帕金,1971)。一个社会,无论是处在平稳的发展时期还是激烈的变迁时期,只要还存在某种公认的(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平等的)秩序,都需要去应付因上层社会的再生产而出现的紧张。因此,某种意义上讲,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统治秩序的主要表达形式。任何社会统治秩序的维持都要处理一系列的社会阶层结构关系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方面是,社会上层如何将已有的地位优势保持下来,并成功地应付和化解来自下层精英的挑战和威胁。长期的社会历史经验表明,上层阶级的利益的维护需要有某种社会排斥的手段,同时也需要一种与下层社会有效联结的方式。这正是社会分层结构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秩序的形成与维持,则取决于各领域内部规则的建立和社会整体秩序的维护,前者主要由各领域内部群体之间的排斥关系构成,而后者即是在相互争斗或冲突的群体之间进行整合。也即是说,社会秩序包括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基本方面,即基于社会排斥的秩序和基于社会团结的秩序。

基于排斥的秩序以排斥规则的建立与维持为基础,它通过设置排斥性准则或制度规定来分配一个社会的重要资源和机会。一个社会内部存在的权力或势力的不平衡、信息不对称以及其他方面的不均衡,是社会排斥的主要原因。在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分配过程中,一部分人因被加诸某种限制性条件而被排斥在该类资源或机会的获得路径之外,其限制准则即可称为排斥规则。排斥规则事实上规定了排斥者和被排斥者在资源与机会获得方面的基本关系,这种基本关系的确定根源于更广泛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制度领域之中。

在排斥关系中,社会秩序因排斥类型的不同而经常表现为竞争、冲突和垄断等几种主要形式。对强势型的排斥秩序来说,垄断与冲突是基本的方式。强势型排斥建立在既存不平等之基础上,它意味着优势群体对资源与机会的垄断,是通过将一部分有资格获取相同资源与机会的人隔绝在人为设立的边界之外而实现的。垄断的结果常常导致排斥群体与被排斥群体间的冲突,它表现在物质与符号两个层面,物质的冲突主要是对物质利益的控制与反控制,而符号性冲突则是对排斥规则之合法性的攻击与维护。

在有关物质利益的控制与反控制的冲突中,强势阶层可以通过对分配途径的控制来维护既得利益。这些分配途径就是一些正式的制度安排,它不仅包括政治过程与政府实体,而且还包括那些与之相关的教育系统、生产系统、主要的社会化机构,包括所有的国家机构:行政管理、立法、司法系统。通过这些制度性机制,强烈地支持着阶级不平等,支持着对职业报酬的分配过程和不同位置的新成员的招募过程。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教育体系、保护财产与市场运作的法律与社会制度安排,都可以成为支持现有不平等、保护支配阶级特权的工具。在强势排斥型社会中,对分配通路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要达到这种控制,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于优势群体与政府、政权的联盟。有关排斥规则合法性的冲突,则首先依赖于人们对规则的解释、以及这种解释的可接受性程度。在排斥规则之合法性问题上的冲突,归根结底是对基于排斥规则所规定的物质利益的分配的争斗。一旦当冲突从物质层面转向符号化层面时,冲突过程、冲突性质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它将进一步深入到文化内部的冲突范围之中。

社会排斥秩序的相反后果就是导致基于社会团结的秩序的出现。社会排斥过程通过不断地造就“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下层建立起了具有等级层序的社会结构秩序,并通过对资源和机会的垄断化过程维护特权者的利益,正是这种垄断性的、封闭性的排斥关系,进一步造成了社会群体之间断裂。而社会团结就是总体社会中修复断裂的努力,团结过程与社会排斥一样,也是针对社会资源和机会的一种重要的分配机制。

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对因排斥实践所产生的社会断裂结构进行不断的修复,因而团结的策略不仅为被排斥者在僭越或夺取资源与机会时所使用,而且排斥者出于维护一种整体秩序的要求,也经常以国家或共同体的名义将其加以采用,它具体表现为对下层精英的笼络与对弱势者的保护两个主要方面。

正是这种既排斥又团结的社会资源分配机制策略,导致一个社会存在两种基本的动力方向:社会排斥所导致的不平等的扩张,以及社会团结所导致的社会平等化的努力。现代社会中,这两个方向的动力作用十分明显地体现在阶层结构关系变化方面。一方面,由于排斥机制的存在,它总能导致特惠阶层地位优势不断地向下一代传递,虽然这样的传承总是有条件的。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团结过程所构建的社会资源与机会平等分配的平台,客观上也造就了从社会下层涌现地位崛起者的条件。社会上层的优势传承趋势和下层精英的地位崛起,正是现代社会分层与流动的一个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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