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末大学萌芽期的中国大学特色
清王朝末年,内忧外患的危局唤醒了清政府统治者的自救意识。在“师夷长技以制夷”“求富”“自强”的政治美梦里,在“救亡图存”的政治呼唤中,诞生了各式洋务学堂和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大学——北洋大学堂。与中世纪大学的“自然”而生不同,中国大学的产生是被动的,不同于西方大学先驱者的“无意识”所为。这从本质上决定了近代中国大学特色的“外生性”。当然,大学作为遗传与环境的产物,中国大学自诞生起,就强烈地受到当时特定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影响。这在无形中塑造着中国大学的性格,使大学在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发展中形成自己的特色。
一、“中体西用”的办学宗旨(2)
清末教育宗旨,按照其历史沿革,大致可以分为萌芽期——洋务学堂的设学之旨(1862—1896年)、过渡期——维新学堂的立学宗旨(1896—1901年)、形成期——“新政”时期的教育宗旨(1901—1911年)三个阶段。查考其由来,就不能不提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因为这一思想不仅横贯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叶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和复行“新政”三个时期,而且也渗透于清末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各个领域。准确地说,它是晚清政府革弊除旧、维新图强总的理论指导和最高行动纲领。概览清末同治、光绪、宣统三代政府以及民间社团所兴办的各类新式学堂,无论是最初各自为政的设学之旨,还是后来逐步明确规范的“立学宗旨”或“教育宗旨”,虽称谓殊异,但都无一例外地体现了“中体西用”的指导思想和时代精神。其中,有的是对该思想所作的直接诊释,有的则是赋予其规定的意义并予以解析等。值得注意的是,理论界有关“中体西用”思想的研究并不少见,但对于它和清末教育宗旨之间的关系却缺乏明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一种情况是,孤立地就教育宗旨论教育宗旨,通常将1906年清政府学部奉旨宣示的教育宗旨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宗旨的开端,而对作为其理论依据,也即教育宗旨的宗旨,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进程中居于总政策地位的“中体西用”思想未能给以恰如其分的揭示和论证,忽视了“中体西用”思想对晚清教育宗旨的指导作用。另一种情况是,简单地将“中体西用”直接当作教育宗旨,也即把晚清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总纲领当作教育部门的指导原则,混淆了总指针与具体方针之间的区别和界限,降低了“中体西用”思想在晚清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有一种情况是,既把它当作教育宗旨,又把它说成是教育宗旨的指导思想,陷入了认识上的模糊以及使用上的自相矛盾。
应该说,作为清末社会改革的总策略,“中体西用”的正式提出是19世纪末叶的事情,但其朦胧的思想或主张,则可以远溯至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从林则徐、龚自珍等清廷有识之士有关经世致用的言论及其对传统的“体用合一”观的批判和魏源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之中,即已见其端倪。据汪澎白在《文化冲突中的抉择》一文中考定,“中体西用”的初始提出者为早期洋务派人物李鸿章的幕僚冯桂芬,他在1861年完成的《采西学议》中即提出“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的主张。而首次正式将洋务派这一思想概括成“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表达形式的,当推洋务派后期人物沈毓桂。他于光绪二十一年三月(1895年3月),以南溪赘史的笔名在《万国公报》上发表《救时策》一文,提出“夫中西学问,本自互有得失,为华人计,宜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观点。1896年8月,孙家鼐在《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中,对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将其确定为京师大学堂的立学宗旨。其文字表述为:京师大学堂“应以中学为主,西学为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有未备者,以西学补之;中学有失传者,以西学还之。以中学包罗西学,不能以西学凌驾中学,此是立学宗旨。”(3)两年以后的1898年4月,洋务派后期领袖张之洞在其代表作《劝学篇》中,对“中体西用”的思想进行了更为深入系统的全面阐发,并赋予其鲜明的时代内涵和特征。《劝学篇》凡四万余言,共24篇。内篇九,讲中学;外篇十五,讲西学。按照张之洞的说法,其所谓中学又称旧学,系指传统儒家的经史之学,是中国的固有文明或国粹;其所谓西学又称新学,系指西文、西艺、西史或西政,以可以物化的西艺为内核。至于“体”和“用”,它是中国哲学中的一对古老的范畴:前者指本质或根本;后者指形式和效用。要言之,“中体西用”即是,在保存和维护中国古老的精神文明的前提下,学习或仿效西方的物质文明。至此,“中体西用”以其理论化的思想体系确立了其在晚清社会改良与革新中的统治地位。《劝学篇》更以其“持论平正通达”、“于学术人心大有裨益”而为朝廷和各界所推崇。1898年7月25日,慈禧谕令军机处将此书颁发各省督抚学政各一部,要求他们“广为刊布,实力劝导”,并作为“钦定维新教科书”,着力推行,十日之间三易版本,印数不下二百万册,致其影响“不逸而遍于海内”。同时,这部书也被译成英法等文字介绍到国外。在美国出版的英文版,译者伍布里奇(W oodbridge)特意将其改名为《中国唯一的希望》。另一英文刊物《教务杂志》(The Chinese Recorder)则对其进行连续译载。时至今日,有关“中体西用”的思想仍以不同的方式影响人们对当代社会改革的认识及其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它兼具着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启迪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在清末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同的政治集团对“中体西用”的认识及其所赋予的含义也未尽一致。比如维新派虽然也主张“中西并用”,但他们强调“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其内涵和外延与洋务派所指均不同一。在“中学为体”的层面,维新派将孔子说成是改革家,并将他的学说以“微言大义”的治经方法生发为“改制立法”的思想;同时又将孟子“民贵君轻”的思想大加阐发,使传统的儒学披上可为世用的外衣。由是,君主立宪的“变今”实则“通古”,“抑君权、伸民权”之说亦为圣人之说,“中学”成了变法改良的注脚。在“西学为用”的层面,洋务派重“西艺”,维新派重“西政”。虽然张之洞也言及“西政”,然而只限指表层的典章规制,而维新派主张由政体入手,仿效日本的“明治维新”,以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为蓝本,建立“君民共主”的宪政,改变专制独裁的体统,以弃旧图新、变法图强。此外,维新派的另一人物严复孤明独发,既抨击洋务派的“中体西用”主义,也针砭康梁等人的“以政学为主义”之说。他把天赋人权、个人本位、个性自由、自由竞争视为西方富强之本,认为民主政治并非“西体”而只是“西用”,自由才是真正的“西体”,民主不过是自由在政治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他提出“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的“救亡之道”和“自强之谋”。这种主张可以说已与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观大相径庭甚至格格不入。但是,终晚清“同(治)光(绪)新政(含宣统)”五十年,维新派的声音短暂而稚嫩,既无力撼动“中体西用”主流正声的根基,逞论取其地位而代之?何况他们也是打着“中体西用”旗号,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反观此期间“中体西用”正统思想对于教育的影响,不仅贯彻始终,而且俯拾即是,无论是京师同文馆及其他洋务学堂,还是各类维新学堂以及二十世纪初叶“新政”兴学期间所设学堂,其立学宗旨均有明显的体露。
起初,各类洋务学堂系分散举办,既无统一规划,亦无统一领导,更无统一宗旨,但均有各自具体的有别于科举旧学的设学旨要,且都自发自为自觉地服从服务于洋务运动“自强”“求富”的宗旨,贯彻“中体西用”的指导思想,以培养办理洋务的人才为目的。其后,维新学堂的创立之旨虽然与洋务学堂有异,但与维新派的政治主张和教育思想大体一致,而且也是张扬着“中体西用”的旗帜,只不过是前者重“西艺”,后者重“西政”而已。再后来,清廷于1904年1月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全国各学堂共同遵守的立学宗旨。其文字表述为:“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稗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渝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4)与此同时,又颁布了各学堂具体的立学之旨,从而构成了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较为完备的立学宗旨系统。不难看出,无论是总是分,这个立学宗旨体系,其内容均是对“中体西用”思想的细化和阐释。
1906年3月,新成立的学部更专门拟订了一个《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上呈,请求朝廷批准施行。该奏折不仅将“立学宗旨”改称为“教育宗旨”,而且其所提出的教育宗旨的文字表述方案也较为简洁,总共只有十个字,即“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更重要的是,它忠实而创造性地将“中体西用”的统治思想加以条文化和政策化,以国家最高元首签署命令发布文告的形式赋予其法定的地位、性质和功能。按照该奏折的解释,五项宗旨中,“忠君,尊孔”为第一类,系“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巫宜发明以距(拒)异说者”;①“尚公,尚武,尚实”为第二类,系“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鱼宜篇贬以图振起者”。①关于这五条宗旨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该奏折也作了较为详密的规定和阐释。“忠君”要求把列祖列宗开国缔造之艰难以及当代君主治国之忧劳作为教学内容,“务使全国学生每饭不忘忠义”,①旨在藉感恩戴德的教育,使“一切犯名干义之邪说皆无自而萌”。①“尊孔”要求各级各类学堂“宜以经学为必须之课目”①,要作赞扬孔子之歌,并广为传-,要在开学之日和孔子诞辰日举行祭孔活动,还要把孔子的言论“条分缕析,编人教科”,旨在使学生正学不染,使“国教愈崇,民心愈固”①。“尚公”系针对固有的“私病”而提出。一方面,要求将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教育依旧作为学校的中心任务,因为这是“古已有之”;另一方面,由于“世风日变”,在施行德育时,亦应仿效西方的注重团体合作和社会公德的做法,旨在扫除“支离涣散”“自私自利”的陋习(5)。“尚武”系针对固有的“弱病”而提出,要求仿效“东西各国,全国皆兵”之制。具体而言,“凡中小学各种教科书,必寓军国民主义。”①国文、历史、地理教学,“宜详述陆海战争之事迹”;绘画教学,要使学生能描画“炮台、兵舰、旗帜之图形”;音乐教学,要教-雄壮的“武功战事”之歌;“体操一科,幼稚者以游戏体操发育其身体,稍长者以兵式体操严整其纪律”,旨在通过“尚武”教育去掉“性命之虑重”的积习,并使身强力壮,人人皆兵①。“尚实”系针对固有的“虚病”提出,把胡缓、王守仁、曾国藩等人列作“躬行实践、发为事功”的榜样,要“后生则效”。更为强调的是,要学习西方的实证精神:“自英人培根首创实验学派,凡论断一事一物,必有实据以为征信”,因此各科教学均应“发达实科学派”,“教员于讲授之际,凡有事实之可指者,必示以实物标本,使学生知闻并进”,还要求开展参观考察等课外教学,使学生获得真知灼见,旨在造就“可农、可工、可商之才”,以利国计民生,等等(6)。同月,光绪帝批准了这个奏折,学部遂奉谕向全国公布。稍后,清廷又颁布《上谕》,对该教育宗旨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学堂以中学为主,西学为辅;培养通才,首重德育;并以忠君、尊孔、尚武、尚实诸端定其趋向。”(7)自此,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明令颁示的教育宗旨正式诞生,它一直沿用至清王朝覆亡止。
当然也有例外。1895年创办的北洋大学堂(即今日天津大学前身),自创办之日起,就有别于以往建立的各类新式专科学校,而以美国大学为模式,以“西学体用”为办学方针,全面系统地学习西学。学校的一切设置,皆以美国著名学府哈佛、耶鲁大学为蓝图。(8)可以说,一部晚清教育宗旨的演变史,也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延伸和深化史。
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
清末中国高等教育制度创建时,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已经被确认下来。清政府首先利用人事权、财政权控制大学。大学的废立,要奏请皇帝批准,大学的办学经费、办学场地由政府提供,大学的最高长官由皇帝亲自任命。大学内部机构的负责人如分科监督、总教习、提调等由大学最高长官举荐,皇帝批准。也就是说,皇帝授权大学最高长官管理大学。如果大学最高长官不能令朝廷满意,随时可被撤换。清政府还用帝国法律把全国大学的发展置于清政府严密控制之下。清政府通过《奏定学堂章程》,对全国大学堂办学事宜,大到办学宗旨、课程设置、招生、学生学习制度,小到学生请假都作了详细规定,令各地遵照执行。无论是大学堂教职员的奖励、晋升,还是学生平时大考的奖励、毕业请授科甲出身、派游学等,都必须奏请皇帝批准。
《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大学堂章程》中,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对该类学堂各分科的课程以及上课时间的规定。其中,课程分为主课、补助课与随意课三类;另外到第三年毕业时,还要“呈出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在对各类课程的规定中,对“主课”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包括课程的名称、开课的时间以及授课时数等,甚至还有部分课程的教材,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如大学堂章程中“格致科”算学门的科目规定:主课有微分积分、几何学、代数学、算学演习、力学、函数论、部分微分方程式论、代数及整数论等8门,其中微分积分在第一年开设,每周6课时;几何学三年内都要开设,周课时分别为4小时、2小时和2小时。补助课为理论物理学初步、理论物理学演习、物理学实验等。其他如球函数、高等数学杂论、数学研究为随意科目。对于教科书,这里是这样规定的:“以上各科书籍,外国皆月异而岁不同;大概算学之书愈新出者愈简,宜择善本讲授”。(9)可见,清政府集大学的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这是中国“学在官府”“政教合一”教育传统的延续。“相比于其他国家所履行的高等教育管理责任,清朝政府在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不是在顺应高等教育自身管理需要时的自然介入,而完全采取行政管理方式,驾驭高等教育……不是按照应该具有的研究精神的教育机构模式去培育和鼓励的,而只是把近代高等教育机构的建立,当作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政府可以抓住的一个依靠,而全然不顾它的基础和将来的发展前途。”(10)
在清末大学内部,决策权也集中在组织顶部。《奏定大学堂章程》第五章规定,“大学设总监督一人,总管全堂各分科大学,统率全堂人员。分科大学监督每科一人,受总监督节制,掌本科之教务、庶务、斋务一切事宜。每科设教务、庶务、斋务提调各一人,辅佐分科监督。教务提调受总监督节制,为分科大学副监督,诸事与本科监督商办,总管该门功课及师生一切事务,正副教员属之”。(11)由此可见,总监督直接管教务提调,有关学术事务的管理权牢牢控制在总监督手中。图书馆经理官和学生实习场所如天文台、植物园、动物园、演习林、医院等的经理官直接秉承于总监督。
以京师大学堂为例,一创办就烙上了鲜明的“国家意志”特色。京师大学堂在管理体制上具有两种职能:一是培养备国家任使的明体达用通才,成为各类学子得以深造的全国最高学府;二是为加强对全国各类学堂的统一管理,具有管辖全国学务的职能。这两种职能,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有明确的规定:“京师大学堂,为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划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管……”(12)正是出于对高等教育的驾驭,京师大学堂管理人员的任命、晋升与考核方式,学生毕业的考核与奖励方式,对政治法律与哲学的规避态度等,都没有按照大学应有的逻辑与理性来管理。例如,孙家鼐1899年1月制定的《京师大学堂规条》多达31条,从祀孔到学生入堂后的行为准则到斋舍管理,可说无所不包。戊戌政变后,孙家鼐为适应慈禧太后推行“新政”要求,防止有触犯朝廷言行,又制定了《京师大学堂禁约》26条,对学生从请假手续到卫生习惯,均立有禁约,明白揭示使“入学者触目惊心,是为至要”。这些规章制度,虽表面上出于管理学生的需要,但可以明显地看出政府对学生思想的控制,对大学管理体制的约束。
三、“奖励出身”的教育政策
奖励出身是随着清末兴新学和派留学热潮的兴起而出现的。早在1962年,洋务派以“自强图新”为目的创办各式新学堂时,由于科举制度的向心力,新式学堂不得不向科举制度妥协。奕䜣在《新设同文馆章程》中,提出对同文馆学生由总理衙门自行考试一次,优者授予七、八、九品等官。(13)例如,北京同文馆的学生学的是洋文,但学成后成绩优秀者授予七、八、九品官,其考取七品官、复考一等、授为主事者,分派到朝廷各部,遇缺即补。学习期间如遇到乡、会试,如果学生愿意参加的,还会放假一个月给其复习应考。(14)广州同文馆、上海同文馆、福建船政学堂等,也是如此。1896年,在讨论开办京师大学堂时,孙家鼐在折子中专列“出身宜推广”一条,称“中国素重科目,不宽予以出身,终不能鼓舞人才。”(15)可见,新式学堂仍然是“学而优则仕”的附属机构。
20世纪初,在外力的推促下,清政府开始对传统教育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1902年8月15日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学制章程,但未来得及实施,就因1904年1月13日《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和实施而被废止。该章程对办学宗旨,高等教育的门类、教学课目、各类学堂的人员设置与管理制度、入学资格等具体方面均作了规定,其中对各级学堂毕业生的奖励规定如下:“高等学堂毕业,奏请简放主考,会同督抚学政考试。大学堂毕业,奏请简放总裁,会同学务大臣考试”。这些考试虽然对当时的科举制度形成了强大的冲击,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这些考试与当时的科举制度至少还有很大的形式上的类似,分外场与内场,然后根据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照另订专章,分别奏请赐予各项出身,分别录用”。(16)依然保证清朝廷对人才选拔与使用的控制权,仍然是对中国传统“学而优则仕”制度的继承与延续,继续将大学教育和官员选拔捆绑在一起。至此,奖励出身则趋于系统化、制度化。
国土沦丧,政权衰落,专制统治摇摇欲坠之际,1905年9月2日,清政府被迫下诏废科举制,诏书云:“方今时局多艰,储才为急,朝廷以近日科举,每习空文,屡降明诏,饬令各督抚广设学堂,将俾全国之人,咸趋实学,以备任使,用意至为深厚。前因管学大臣等议奏,已准将乡会试中额份三科递减。兹据该督等奏称,科举不停,民间相率观望,欲推广学堂,必先停科举等语,所陈不为无见。著即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7)此时,知识分子无法通过儒学知识进身仕途,进入新式学堂与出国留学便成为获取功名和社会地位的主要途径。利禄之途的改变导致这一时期出现了“学堂热”“留学热”。
派遣留学生,在洋务派看来其目的在于“使西人擅长之技,中国皆能谙悉”,“以仰副我皇上作育人才、力图自强之至意”。要学习西方的长处,只有身临其境才知其奥窍。“西人学求实济,无论为士、为工、为兵,无不入塾读书,共明其理,习见其器,躬亲其事,各致其心思巧力递相授师,期于月异而岁不同。中国欲取其长,此中奥窍,苟非遍览久习,则本源无由洞彻,而曲折无以自明。”(18)中国在学习制造技术时,只是“仿造皆其初时旧式,良由师资不广,见闻不多,官厂艺徒,虽已放手自制,止能循规蹈矩,不能继长增高……若不前赴西厂观摩考索,终难探制作之源”,因而“亟应遣令出洋学习,以期精益求精”。派遣学生出洋学习,“虽未必人人能成,亦可拔十得五”(19)。1871年,曾国藩、李鸿章在《挑选幼童赴泰西肆业章程》中提出每年回国的30名留学幼童,由驻洋委员胪列等人所掌,听候派用,分别奏赏顶戴官阶差事。在洋务派的积极推动和游说下,1872年8月,第一批30名幼童乘轮船离上海赴美,1873年1874年1875年又各派出30名。幼童们以其勤奋好学的精神和优异的成绩赢得了中外人士的赞誉。在派遣学生赴美留学的同时,清政府还派出学生留学欧洲。1877年,船政学堂学生35人分别前往英国、法国留学。其后,随着甲午战争的失败,朝野上下都提出了以日本为师,鼓励留学日本。1903年,清政府采纳张之洞奉诏拟定的《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并公布实施。于是,官费、公费、自费留学生东渡扶桑,络绎不绝,留日运动形成高潮。据统计,20世纪初10年中留日学生总数至少有5万人。留学生的派遣沟通了中西文化正式交流的渠道,推动了国内近代教育的开端。
到1903年,张之洞奉旨拟定了《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规定学成考试合格后奖励的功名为“拔贡、举人、进士、翰林”四种,使他们可以像过去旧儒生一样拥有进士、举人的功名,与官员的录用直接相联系。1906年。清廷奏准的《考试游学毕业生章程》规定:对归国留学生有两种选拔考试,一是归国学成考试;二是廷试,即录官考试。每年八月在学部举行考试,考试成绩分为最优等、优等、中等。最优等授予进士出身,优等、中等授予举人出身。第二年春将这些进士、举人再集中到一起进行廷试,仍按成绩高低授予官职。进士一等给以翰林院编修或检讨,列二等者给以翰林院庶吉士,二等和举人一等以主事按所学科目分部学习,以此类推,以下举人分别给以中书、七品京官、知县等。一时间,出洋留学风潮兴起。以留日学生为例,1898年为77人,1899年为143人,1900年为159人,1901年为266人,1902年为727人,到1907年,中国到日本各类留学生的总数已达7 000余人。(20)从学堂毕业的人数也已超过了以往举人的数量。学校数量、学生人数也出现激增。1903年学堂总数为4 222所,学生总数为92 169人,1909年学堂为52 348所,学生为1 560 270人。(21)
“奖励出身”的根本目的是把新式学堂和出国留学的人才纳入国家的用人轨道,以拯救时局。同时,“奖励出身”适应了当时整个中国文化氛围和民众心理的需要。然而它把近代高等教育当作是变相的科举,更严重的是扭曲了近代高等教育的目的。冯友兰先生曾经说,“在清末民初时代人们还是把学校教育当成变相的科举。哪一级的学校毕业,等于哪一级的科举功名,人们都有一个算盘。上学校为的是得文凭。得了哪一级学校的文凭,就等于得了哪一级的科举功名”。(22)近代大学教育是一种独立,自由的教育,不受“取士”制度的摆布。然而,“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在惯性作用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依附强权,充当幕僚、国师的社会心理和命运在近代高等教育初兴之际未能改变。直到民国初年,学校的功名地位取消,但士大夫的身份仍是一般知识分子所向往和羡慕的,儒学读书的目的仍在于猎取官僚的资格,为“升官发财”准备条件。作为当时唯一的国立大学——北京大学,封建复古思想还占优势。北京大学的学生还是老爷学生。
至此,中国大学教育开始走向近代,不过这却是一种“逼上梁山”的无奈与被动。对于这一阶段还处于雏形的高等教育,我们能看到的是,一个垂死的清政府驾驭外生的“大学”,以期作为一个救国救民的筹码。不过,作为西学东渐的开端,“大学”这一新生事物,必将随着环境的改善,展示出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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