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造性的自我
在弗洛伊德的三部人格结构中,自我三分天下有其一。弗洛伊德指出:“很容易看到自我是通过知觉意识的中介而为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本我的一个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表面分化的扩展。而且,自我企图用外部世界的影响对本我和它的趋向施加压力,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自由地占支配地位的快乐原则。知觉在自我中所起的作用在本我中由本能承担。自我代表可以称作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们与含有感情的本我形成对比”(33)。这里,弗洛伊德指出自我的基本特征:首先,它是以知觉意识为基础形成的,是理性占优势的一种意识;其次,它又是从本我分化而来的,这种分化是在外部世界的影响下形成的,换言之,自我代表外部世界对“客体的我”进行制约,使本我的快乐主义原则服从现实主义原则,使个体与社会环境达到统一。弗洛伊德对自我的本质认识大体上是正确的。代表意识的自我就是自我意识。但是,弗洛伊德对自我的认识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低估了自我在人格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者说,他对自我的评价是悲观主义的。在弗洛伊德那里,自我在人格中处于仆人的地位。首先,它必须根据现实的可能性千方百计满足本我的欲求;同时,它又必须战战兢兢顺应强大的外部世界,根据社会规范的要求,说服本我服从现实,避免与社会规范发生冲突;另外,它又得老老实实接受超我严厉的道德评判。弗洛伊德说:“我们把同一个自我看成一个服侍三个主人的可怜的造物,它常常被三种危险所威胁:来自于外部世界的,来自于本我力比多的和来自于超我的严厉的。”(34)对自我的评价其实是对人性的评价,对自我的悲观看法源于对人性的悲观看法。自我的可怜地位表明:人在遗传与环境面前只能服从,是无能为力的。其实,自我在人格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是一个唯唯诺诺,只是在三个主人之间周旋、迎合、调和的仆人,它并不是消极、被动的;恰恰相反,它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具有的自觉性、自主性、主动性的基础,是人格形成的起点,是人格发展的阶梯,是个体主体精神的源泉。曾经是弗洛伊德学派主要人物的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创造性自我。他坚持认为,人类行为不是完全由遗传与环境决定的,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生活的自由。他指出,对生活的许多可能的解释展现在人们面前,个人完全可以从中自由地选择对自己最有效用最适合的一种。任何特定的个体都具有某些生物遗传因素和一系列的过去经验,但是,正是创造性自我对这些变量的作用和解释,从而决定了自身的人格(35)。可见,在阿德勒那里,自我是主动的,富有创造性的,是决定人格的基础。在他看来,遗传和环境只是提供了创造性自我塑造人格的原材料,用阿德勒的话说,遗传与环境仅仅提供了“个人按照自己‘创造’的方式用于建造生活态度的砖块而已。正是他应用砖块的独自方式——或者换言之,正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决定了他与外部世界的关系”(36)。创造性自我是人格心理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有些心理学家认为这一概念的形成是阿德勒“作为人格理论家所取得的最辉煌的成就”(37)。新精神分析学派对自我的地位和作用也作了充分的肯定(38)。他们认为,自我并不依赖于本我,它在人格中是独立的,居统治地位,它是人格中的理性指导系统。例如自称为弗洛伊德信徒的美籍丹麦裔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在其导师、弗洛伊德的女儿安娜关于不要过分强调本我重要性的忠告下致力于自我的研究,创立了自我心理学。他强调自我是自主的,“这就意味着埃里克森把个人当作自身的主宰,当作命运之船的船长,而不是那种不得不服从别人支使的船员。埃里克森具有一种乐观而富于创造性的人格观。”(39)乐观而富于创造性的人格观同样见之于被称为心理学“第三势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其代表人物、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人是自主的,其自主性首先体现在这样一点上:人天生地具有实现的趋向,即具有把自己的潜能和品质充分实现出来的天赋需要,而这种实现的趋向是以自我意识的发展为基础和标志的。另一位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提出著名的自我实现理论。看来,在弗洛伊德以后,许多最杰出的人格心理学家都在对弗洛伊德学说的批判和继承中表现出对人性所持的积极而乐观的态度。他们寄希望于自我,认为自我是独立的、发展的、具有实现趋向的、有创造性的;由于自我,人是自由的、自觉的、自主的,而不是消极被动,仅仅被生物遗传因素和社会环境所决定。这些杰出的心理学家——如阿德勒、埃里克森、罗杰斯、马斯洛等等,对自我的乐观态度和对自我的研究成果对于研究罪犯的人格改造不仅具有丰富的人格心理学上的理论指导意义,而且使我们对人格改造的前景获得了精神上的鼓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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