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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的现实抉择

时间:2023-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高校的“智育”明显强势于德育。在高校德智体美四个方面的教育中,笔者以为,德育即“做人教育”,智育即“做事教育”,二者无疑是当今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必须直面和认真完成好的两大任务。针对当前高校德育的问题和现状,笔者认为,“做人教育”应是一种拓宽了的德育,即是一种大德育。

做人教育:高校德育的现实抉择

程琳杰[1]

【摘 要】 高校德育即“做人教育”,智育即“做事教育”,二者无疑是当今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必须直面和认真完成好的两大任务。当前,高校的“智育”明显强势于德育。德育面临着艰难困境和严峻挑战,“做人教育”是破解此难题的路径和选择。实施“做人教育”,要从“法纪—道德—政治信仰”“梯字形”教育依次展开。并构建课堂与课外相衔接,学生教育管理与大学生党建、团建相结合的“梯字形”实践模式,以提高德育实效性。

【关键词】 高校德育;做人教育;法纪;道德;政治信仰;梯字形结构

一、“做人教育”是直面高校德育困境的必然回应

高等学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我国的教育方针也明确规定:“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是国家未来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主题的核心问题。因此,培育身心健康、和谐又全面发展的人,即有德性(学会做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会做事),有审美素养(学会审美),有健康的身心(学会强体健心)是高等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在高校德智体美四个方面的教育中,笔者以为,德育即“做人教育”,智育即“做事教育”,二者无疑是当今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必须直面和认真完成好的两大任务。然而,事实上,高校的“智育”明显处于强势的中心地位,“德育”虽位于“四育”之首,经常挂在嘴上、写在文件上,表面上看似“重要”,但实际运行中却处于“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做多做少都无所谓”的境地,实际上被弱化、边缘化和低效化,面临艰难的困境和严峻挑战。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德育外部原因,也有其自身建设的内在原因。

从外部原因看,首先,我们当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现代工业社会取代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转型中,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经济为首要任务,“政治挂帅”已成为过去。这对高校的影响是明显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德育(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等同于政治)在高校教育中面临着尴尬的境地也就不足为奇。

其次,市场经济、工业化社会的负效应影响并压制着高校德育的发展。强竞争、快节奏、高效益,个人主义、精英主义、工具价值的盛行,以及物质主义的泛滥,对我们一贯倡导的集体主义、平等主义和价值理性以及克己利群的价值观造成强力冲击和影响。急功近利,不择手段,追逐利益最大化,以至于“言耻义”“去道德化”,都在影响着大学生。

再次,高校基于激烈的竞争,深恐落伍影响学校的地位和效益,急于上层次,抢位子,争生源,势须加大“智育”建设力度,在事关学生未来职业和做事教育的学科、专业、课程及师资队伍、校园建设等软硬件上,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而在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上,在做人教育上,相比对学生的做事教育,则显得重视不够,投入有限。

最后,学生为了在未来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取胜,实现理想就业(这当然也是家长的期盼),把精力几乎全部投向了专业学习、技能培训及考级、考证和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的招考备考中,投向了为了未来职业的“做事”学习中。对于德育课和德育实践活动,采取了功利的、现实的选择,觉得学的好坏,做得好坏,对今后就业而言没有多大用处,普遍不予重视。因此,大学生专业技能是增强了,各种考试能力也提高了,各种“证书”也获取了,然而思想道德状况却并未令人乐观地同步跟上,“做人”水准明显落后于“做事”能力和水平。校园里学生考试作弊,论文抄袭、剽窃,互联网上不负责任的宣泄和“恶意”表达,违背校纪、校规在校外租房同居,对学校、教师的感情、感恩之心变得愈发淡然,以功利心态争着入党、当干部,而政治信仰模糊乃至缺失等等现象在相当多的学生身上时有发生。出现了“伴随着全球化和多元化而来的社会性道德危机和个体性信仰危机”。

从德育来说,没有解决好自身的建设,也是德育对学生“做人教育”未能真正成为高校教育“首位”的重要原因。表现在:目标定位不确定(未能摆脱中国传统的“政教合一”习惯,把德育与政治教育等结合在一起,突出政治性,泛政治化,甚至有取代伦理道德教育的情形);内容空泛无根性(过于强调德育的认知教育,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方法简单、手段单一(以课堂灌输说教式和开会教育为主要形式);实际效果较差(上述学生不道德现象也说明了问题)。

因此,要破解当前高校德育困境,必须突出和强化大学生“做人教育”。

二、“做人教育”:培养守纪律、有道德、有信仰的大学生

针对当前高校德育的问题和现状,笔者认为,“做人教育”应是一种拓宽了的德育,即是一种大德育。它不应仅仅局限于道德教育、品德教育、伦理教育,它还应包含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纪教育和政治信仰教育。即“遵纪守法、崇尚伦理、诚于信仰(主要指政治信仰)称为德育的三大件,也是人生的三大件”。“这三方面的要求,也是人生的三道线”。

首先,“做人教育”应是最基础也较容易认知和学习的。法纪教育是最基本,也是“最低的道德要求”,旨在培养大学生首先成为遵守法律的合格公民。在这点上,我们过去做得并不好,过于拔高、放大德育,跟政治挂钩,无视社会和人的现实需要,结果适得其反。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一样,从对人的行为的“外在强制”法纪教育,到对“个体内在的强制”的道德教育,从最简单、较低的,也是最基础的法纪教育、道德教育之后,再开展更难、更重要的政治教育,是合乎情理的,也是很务实的,况且,“守法能够培养出道德感”。当然,必须明确的是,道德与政治必须区分开来,“不可乱用伦理主义要求政治,也不要用政治取代伦理教育,两者要适当分开,不分开,就一定会出现道德上的伪君子和政治上的野心家”。“二者不分开,就无法建立真正的现代民主”。

其次,一定要分清楚,“道德有很多不同的层次”,“在同一社会形态中,不同的阶级或人群还会有不同的道德”。应由群体(包括政治)通过教育、法律等尽速培养建立,在这一问题上,李泽厚先生的见解对我们很有启发,他认为,人的道德行为可划分为反道德行为(也是违法行为)、非道德行为(但不违法)、社会性道德(要求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和宗教性道德(追求个人的完善、人格的完美,它常是个体的终极关怀所在,是对自己生命意义的一种选择和寄托,因人而异。但不必要求每个人都这样,更不能由政府来宣传或推行)这也是梁启超先生早在20世纪初便谈过的“公德”(社会性道德)与“私德”(宗教性道德)问题。

最后,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从认知的角度而言,政治学的知识是比较难理解、难掌握的。况且,“政治教育的目的,并非为着每个人都专从的政治。……真正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的人只是少数,……尤其不能以这个更少人的尺度去要求所有人”。这方面的教育,可由思想政治教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入到社会制度、政党制度等的学习,引导大学生提升政治觉悟,形成一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信仰。

总之,遵守法纪、崇尚伦理和诚于信仰这三个方面的教育,一定要从最基础的地方打好基础,才能使更多人提升道德素养和政治觉悟,“反之,如果基础不好,会有更多的人脱离正确的方向”。值得重视的是,万不可从上到下,从最难的向最易掌握的方向开展教育,这也是当前高校德育陷入困境、实效性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从法律与道德调整社会关系“面”的宽窄而言,“道阔法狭”,所以“对学生的大面积教育来说,伦理教育更基本、更重要。无论如何,伦理教育的作用更大”。

三、创新德育实践模式,实现“做人教育”的目标要求

德育是受教育者有关德育认知、德育情感、德育意志的一个认识心理和非认知心理活动的过程,最终体现在受教育者道德行为习惯上。因此,德育仅有认知是不够的,即仅有课堂教学教育是不够的,必须有德育主体——学生的道德体验、感悟的过程,即实践过程。在道德实践过程中,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态度等因素积极参与,通过认知与非认知心理过程,将社会道德规范自觉内化成自身的道德素质,并表现和形成一定的道德行为习惯。

然而,我们的道德实践中,往往忽视了学生道德的主体性地位,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课外德育活动,“智育化、强制化和形式化”实践模式盛行,重(教师的)灌输,轻(学生的)体验,重强制实施,轻讨论、互动式教育,重读书、读报、读文件的学习形式,轻多种手段、方法的综合运用,更缺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年级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内容的德育教育的探索,这样的德育过程和成效是可想而知的。

笔者认为,根据“做人教育”的三大块内容,可实践“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学生教育管理与大学生党建、团建工作相结合”的德育模式,以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一,在课堂教学环节,进行法律(纪)、道德、政治的认知教育,要注意改善教学手段与方法,注意教学内容的时代性、现实生活性(特别是学生生活实际),运用问题式讨论、案例教学法,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最大限度和可能地解决学生相关知识的学习问题,为课外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第二,在课外开展实践活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开展法纪、道德、政治方面的讨论、演讲、辩论等活动,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多思、多说、多行动(选择),教师多指导、多评价(激励),把课堂知识学习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形成道德系统。

第三,要针对大一至大四不同学年、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不同内容的德育活动。大一以开展法纪教育为重点;大二以开展道德教育为主;大三之后重在对部分学生政治信仰的教育(见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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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不同年级德育内容

第四,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与党建、团建工作相结合。大一重在面对全体学生以班会等形式进行法纪教育;大二重在对全体团员青年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道德教育(按照道德不同层次进行不同对象的道德教育);大三以后主要对学生党员进行政治信仰教育(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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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不同年级德育对象和实践活动载体

第五,实施这一模式主要在于学校内的德育教师队伍。这只德育教师队伍以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为首,以兼职思政教师(其也是学校党群、学生的负责人、辅导员等学生工作干部)为主,带动、指导班主任、学生干部进行实际运作,同时形成一个有效评价机制。这样,在一个共同的德育目标——“做人教育”理念指导下,按照统一的“三大”德育内容,把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按照不同年级,将学生教育管理与党建、团建结合起来,实施不同的德育内容,使学生德育在知、情、意、行几方面有机融汇,达到我们“做人教育”的目标要求。

【注释】

[1]程琳杰,男,1964年生,陕西韩城人,双学位,经济与法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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