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殊教育发展目标和实现途径的研究
课题组
特殊教育是面向残疾人和其他特殊需要人群的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特殊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和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与世界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发展上海特殊教育,是政府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尊重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第一部分:上海特殊教育发展的背景
一、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
(一)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
世界特殊教育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一个教育领域。当代国际特殊教育发展趋势反映出以下的特点:尊重人权,立法先行,医教结合,走向全纳。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殊教育实行专项立法;
2.特殊教育的理念由慈善型转向权益型;
3.特殊教育对象范围由狭义概念转向广义概念;
4.特殊教育的模式从医疗型转向医教训结合型;
5.特殊教育的方法由单一的补偿教育转向补偿与潜能开发相结合;
6.特殊教育的模式由封闭转向融合、走向全纳。
(二)全纳教育成为国际特殊教育的未来之路
2008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上提出了“全纳教育:未来之路”的主题。这是国际社会目前已达成的共识并极力倡导的理念。我国政府代表国务委员刘延东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作了重要发言。她说,保障全体人民都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是中国政府的基本教育政策之一。
二、国内特殊教育发展的态势
改革开放30年来,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非常关心和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在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方面达到我国历史上最高水平。
当下,国内特教发展呈以下态势:政府重视,法规引领,(特教)地位提升,(教师)素质提高。
据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有0—17岁的残疾儿童504.3万人,6—14岁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246万人。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新生儿存活率提高,智障及其他各类病孩会有所增加。改革和发展特殊教育是政府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促进公平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关心特殊教育”;胡锦涛总书记2004—2008年多次视察特殊教育学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热情关注的发展态势。在党和政府关心下,到2007年底,全国特教学校已达1 667所,在校残疾学生达41.3万人。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特教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十五”期间中央下拨专项补助费达1.36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的拨款,使各地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2008年,我国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加入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和关爱。
近年来,我国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评价机制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改革。2007年,教育部颁发了盲、聋、弱智三类特教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新一轮的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已逐步开展起来。
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制定2008—2020年的中长期教育规划,其目标是:“推进覆盖全民的公平教育;发展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建设伴随一生的终身教育。”
三、上海特殊教育的现有基础及存在问题
(一)现有基础
1.初步形成了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和发展格局
本市特殊教育已初步形成了以特殊学校为骨干,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教体系;在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上海特教已开始向学前特教、高等教育及终身教育阶段延伸。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了“零拒绝”。上海特殊教育的体系正日趋完善。
2.加大经费的投入,改善了办学条件
2007年8月,市教委颁发了《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专项拨款,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康复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
3.积极开展特教学校的课程改革
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制定颁布了切合本市智障儿童少年特点的《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教师地位
已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程度高的特教师资队伍。本市近年来在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体现了以下特点:学历层次提高;出国学习机会增多;教师政治、社会地位提升。
5.在高等教育学校增设了特教专业、学院
1988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建立特教专业。1997年建立“华东师范大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6.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予以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特殊教育相对于本市普通教育领域的改革起步较晚,和发达国家相比,在观念、政策、体制、师资培养和保障体系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缺乏操作性强的特殊教育的专项立法。
2.缺乏大特教观,目前上海仍停留在狭义的特殊教育概念(即:盲、聋、弱智三类),社会上对残疾人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偏见。
3.缺乏对各类残疾儿童认定的科学评估标准。
4.缺乏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支持和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尚未形成融合教育体系和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6.特殊教育领域缺乏教、医有机整合;盲、聋等特教学校缺乏课程标准。
第二部分:上海特殊教育的发展思路、目标、策略及途径
今后12年,上海将以党的十七大“关心特殊教育”为主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上海特教改革和发展。坚持本市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为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达到与上海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发展水平;转变特殊教育观念,坚持育人为本,按需施教;加强特教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完善特教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办好让上海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使上海特教成为上海教育发展的名片。
一、总目标
根据上海市现代化城市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我们将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分阶段规划未来12年上海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和策略。
今后12年上海特教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1.转变特殊教育观念,在全纳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转变特殊教育观念,逐步完善地方特教专项法规和构建上海特殊教育政策体系。
2.在确保各类残疾少儿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免费教育的范围。
3.加强残障儿童早期发现、早期鉴定、早期干预机制。逐步完善筛查鉴定标准和评估体系,建立医教结合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科学地开展对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
4.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中的教师教育。提高特教师资和其他类型的特教专业人才的学历和专业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立上海地区特殊教育各种相关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制度,保证教育、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
5.逐步构建并完善与上海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职前与职后教育、普教与特教沟通与衔接,协调发展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市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开展全纳教育试点,初步形成有上海特色的全纳教育模式。
二、分阶段目标、策略与途径
上海特殊教育发展三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及相应的策略与途径分述如下:
第一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09—2012年)
目标:
1.初步构建有上海地方特色的专项法规。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特殊教育中的教师教育,提高特教师资和其他类型的特教专业人才的学历和专业水平,形成一支特教专业师资队伍。
3.构建政府、教育、社区和家庭相结合的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
4.扩大特殊教育对象范围,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广义特殊教育的概念接轨。
5.有条件的区县率先开展全纳教育试点,为有特殊需要的少儿提供适合的教育,实行按需施教。
策略及途径:
1.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制定具有上海特色的特殊教育专项法规以前,先出台《〈上海市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实施细则》,初步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
2.加强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的建设,发挥其师训、干训、教研和咨询等职能,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如“特教概论”)。
3.出台专项条例,加强政府领导,推行特教督导制度,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普教督导系统。
4.建立各类特教课程体系;资源整合,构建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
5.转变特教观念,扩大特殊教育的对象范围。由狭隘的特殊教育观转变为大特殊教育观(即“人人都有特殊需要,人人都需要特殊教育,人人都享有特殊教育”的大特教观,满足特教和普教的需要)。
以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等各种类型的特殊需要儿童)为主体,面向一切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与普教相结合,实行“融合教育”。
6.考虑区县发展的差异性,中心城区可先进行全纳教育的试点,为各类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即按需施教,同时建立资源中心等专业机构。
7.创设有利于特殊教育发展的社区环境。
第二阶段:提高发展阶段(2013—2016年)
目标:
1.制定具有上海特色的特殊教育专项法规,推行依法治教。
2.逐步对学前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教育,适度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范围。
认真推进课程改革,从各类残疾学生的实际出发,处理好基本要求和个别化教育的关系、知识和能力的关系,构建上海特殊教育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3.完善0—3岁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的机制和康复训练机构,遵循医教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估鉴定标准。
4.继续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具有现代特教理念和专业能力的特教师资和相关专业人员。到2016年,上海市特教学校教师80%具备本科学历,高中阶段15%的教师具备硕士以上的学历,在鼓励爱岗敬业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岗位补助,提高特教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5.在信息技术现代化的背景下,建设残疾儿童信息平台与监控系统;建立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特殊教育教学、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
6.继续开展全纳教育试点,小结第一阶段的试验成果。
策略及途径:
1.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学校和家长在特教实施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上海市教委增设“特教处”,更有效地发挥政府对特教发展的领导职能和监控力度,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分阶段逐步扩大残疾人的全免费教育范围。稳步推进残疾人早期和高等教育。
3.完善0—3岁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的机制和康复训练机构;遵循医教结合的原则,建立市政府对各类残疾儿童评估鉴定标准,科学地对残疾儿童实施教育,同时建立市级评估中心等专业机构。
4.构建上海特殊教育各类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制度,保证教育、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为普通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教师、负责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融合教育。
5.把教育信息化工程列入特殊教育的重点建设工程,建设残疾儿童信息通道与监控系统,为特殊教育机构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
6.积极与国际组织加强交流,寻求全纳教育技术性的支持和合作,促进全纳教育在本市乃至在中国的发展。
7.优化有利于特殊教育发展的社区环境。
第三阶段:达标完善阶段(2017—2020年)
目标:
1.逐步完善上海特色的特教专项法规和建立上海特教政策体系,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
2.逐步构建与国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沟通与衔接、协调发展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对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实行免费教育。
3.进一步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到2020年,上海市特教学校教师具备本科学历,高中阶段30%的教师具备硕士以上的学历,同时不断提高特教师资和其他类型的特教专业人才的学历和专业水平;形成一支具有敬业精神,具有现代化特教理念和专业能力的特教师资和相关专业人员队伍。
4.深入开展全纳教育试点,总结试验成果,形成有上海特色的全纳教育模式。
策略及途径:
1.履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学校和家长在特教实施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推进残疾人的高等教育,建立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3.完善上海各种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制度,保证教育、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开展对现有特教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普通学校配备具有一定数量特教专业能力的教师。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特教课程改革、完善课程标准,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培养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残疾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5.加强国际间学习与交流。建立上海特殊儿童研究基地,重视教育、医疗、残联、社区等多方合作,加强教、医有机整合,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
6.总结全纳教育的教育装备、师资标准、课程设置、教材教法、评估体系等成果。
通过未来12年的努力,使上海特殊教育达到与上海经济发展和文明进程相适应的发展水平,促进上海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附件:
1.情报综述:特教发展目标和实现途径相关资料综述(略)
2.实证报告:卢湾特教发展轨迹(略)
课题承担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局
负责人:唐海宝、毛爱群
课题组成员:顾爱玉、代秀琴、何金娣、金育萍、徐琳、支炜、曹婕琼、呼琼霞、江敏红、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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