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人”不该古今异义
◎马江驰
中国人有一句修身养性的名言——“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寥寥无几。同事闲聊,亲朋聚会,常常免不了对别人评头论足,最终把人定性为“奸人”“坏人”……人们对“奸人”似乎无限崇敬,不乏溢美之词,对“坏人”憎恶至极,大有食肉寝皮之势,正所谓:“所好则钻皮而出其毛羽,所恶则洗垢而求其瘢痕。”正因为有了这个“人以群分”的标准,做“奸人”成了许多人一生中梦寐以求的目标,做“坏人”也许只有“二百五”才去想。
俨然,“奸人”与“坏人”成了一对反义词。
然而,稍有一点文化素养的人,不用追根溯源,就知道“奸”的内涵,它纯乎是一个贬义词。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四个义项:“(1)奸诈;(2)不忠于国家和君主的;(3)出卖国家、民族或阶级利益的人;(4)自私,取巧。”再稍微回顾一下中国历史,每个朝代,每个时期都有一些遗臭万年的“奸臣”,他们与小人同名,为人所不齿,但他们在中国历史上却占有一席之地。皇朝的灭亡,国家的劫难,往往与他们有关。《史记》中有《佞辛传》,《汉书》中有《奸佞传》,《新唐书》及其以后的《宋史》《元史》《辽史》《明史》等正史中都有《奸臣传》。例如“指鹿为马”的赵高,“口蜜腹剑”的李林甫,祸国“六贼”童贯、高俅、蔡京等,陷害忠良的秦桧,两面三刀的严嵩,不胜枚举。若能把他们聚集拢来,可以排列成大军,浩浩荡荡。他们当权,瞒上欺下,祸国殃民,鱼肉百姓,无恶不作,万世唾弃。
显然,“奸人”乃“奸佞之人”。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奸人”似乎就是“好人”,它已纯乎是一个褒义词。那么,哪些人才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奸人”?稍加思索,原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是“奸人”;“为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人是“奸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人是“奸人”;“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人是“奸人”;模棱两可的人是“奸人”;闪烁其词的人是“奸人”;装疯卖傻的人是“奸人”;见风使舵的人是“奸人”;不讲原则的人是“奸人”。
既然“奸人”如此,为何在现实当中备受众人青睐?细细想来,不难发现,原来“奸人”的处世原则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上上下下一团和气。国难当头,我充耳不闻;坏人当道,我漠然视之;路见不平,我绕道避之;见事不妙,我溜之大吉。这种人狡如狐狸,滑如泥鳅,圆如皮球,无原则,无正义,无刚直,无浩气。不像“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公,有人管”的“猛人”。危言危行中,必然会得罪一些人,伤及利益者,恨之入骨;耳闻目睹者,评之愚蠢。日久天长,伤及人多,总会有人造谣中伤,在风言风语中,这些人便被划分到“坏人”的行列。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凡是“猛人”,“身边便总有几个包围的人,围得水泄不通。”结果是使该猛人逐渐变成昏庸……
扪心自问,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眼中的“奸人”与“坏人”名副其实吗?细细思考,名不副实。
其实,人们的这种颠倒黑白,忠奸不分的心态是一种明哲保身的冷漠心态。如果让这种心态流行,社会上就会越来越缺乏爱心、温暖和正气。难怪这几年,仗义执言者越来越少,见义勇为者越来越少,激浊扬清者越来越少。毛泽东曾在《反对自由主义》中一针见血地批评过某些“奸人”的心态及其后果。“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别人。”
泱泱大中华,文明几千年。在人们的道德观念中,自古就爱憎分明,忠奸如同冰碳。对于传统的文化道德应激浊扬清、革故鼎新。殊不知,啥时候,“奸人”却在无声无息中潜移默化为褒义词,“奸人”成了人们心中的“好人”。如此下去,也许会导致“佞谄日炽,刚克消亡。舐痔结驷,正色徒行。”的畸形社会现象。
(此文曾获宁夏第五届“复朴斋杯”杂文大赛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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