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潜在课程:监狱文化建设
在监狱教育中,公民素质教育是正规课程。构成监狱教育的,并不仅仅是正规课程。美国有学者认为:“其实,课程包括教育环境的所有因素。”(91)现代教育学把课程分成正规课程和潜在课程两个方面。“正规课程是学校教育中有计划的学科体系,包括教材内容、规划、目标、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等,它是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必须予以实施的强制性、公开性内容所构成。”(92)而所谓潜在课程又称为隐性课程、隐蔽课程、隐形课程等,它与正规课程相对应。关于潜在课程的定义,中外学者的定义不少。我以为以下这两种定义比较清晰:一种是陈伯璋所下的定义,他认为,潜在课程是指:“学生在学习环境(包括物质、社会和文化体系)中,所学习到的非预期或非计划的知识、价值观念、规范或态度。”另一种是刘佛年所下的定义,他认为潜在课程既不是课内学科,也不是课外活动,而是“第三类课程”即校园文化建设。它是“通过整个学校的环境、气氛、学校的风气所施加给学生的影响,起到教育作用的”(93)。学校的物质环境(建筑、设施、布局、绿化等)、精神环境(学术气氛、校风、人际关系、文化生活等)、制度、仪式和教师的人格等等,都能够对学生产生教育影响,因而都是潜在课程。(94)
在监狱对罪犯的人格改造过程中同样存在着潜在课程。因为现代监狱不仅是刑罚执行机关,它同时是作为学习环境而存在的,它的物质、社会和文化体系同样会使罪犯学习到非预期的或非计划的知识、价值观念、规范或态度。监狱的潜在课程是监狱文化建设,它通过整个监狱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罪犯的人格发生改造作用。监区文化建设在1989年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在罪犯改造的实践中提出来了,随之我在理论对它进行了研究、阐释、拓展和升华,把“监区文化建设”这个概念改为“监狱文化建设”。(95)
从教育学的角度看,监狱文化建设是人格改造的潜在课程。监狱文化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内容丰富的概念。“凡人类文化,其结构都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这三个互相联系、互相依存而又彼此独立的部分形成的。……监狱文化的外层是物质文化,核心层是精神文化,处于内层与外层之间的中间层是制度文化。这三个层次是彼此依存、互相统一的。”(96)监狱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都将对罪犯的人格发生深刻、广泛而持久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良好的,也可能是不良的。良好的监狱文化将潜移默化地推进罪犯人格的健康发展,而不良的监狱文化则不知不觉地造成罪犯人格的退化和病态。所谓监狱文化建设,乃是监狱以自我理性认识为基础,对自身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改造和构建,使它们能够推进罪犯人格的健康发展,成为人格改造的潜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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