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母校给予我成才的机会
刘良欢
如果说我现在算得上是一位成功人士的话,那首先应当感谢母校,是母校给予了我很多机会,培养造就了我。
我不会忘记,母校给予我那次竞选的机会。那时刚步入大二,又到了班干部换届的时候。按照惯例,是由辅导员老师推荐候选人再实行差额选举。新任辅导员姓程,是一位难得的、开明的老师。他首先在班上搞了一个民意调查,绝大多数同学提出通过自荐竞选的方式选举班干部。程老师顺应民意,随后宣布由同学自荐上台演讲参与竞选。沉寂了一年的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机会,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那天,与其他十几个同学一样,我鼓起勇气,毛遂自荐,走上竞选的讲台发表演讲。我以饱满的激情和洪亮的声音表达了愿为同学服务、争当班级排头兵的愿望和决心。同学们被我的勇气和热情所打动,纷纷鼓掌支持我。程老师当场对我也表示认可。我成功当选,成为一名副班长。当上班干以后,我获得了一个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舞台,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兑现我竞选时的承诺,更重要的是,为求得自身不断进步,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事实表明,这一届班干最受同学们的欢迎和支持。
我不会忘记,母校给予我那次唱歌比赛的机会。那是在大三的时候,校团委面向全校师生举行一年一度的“卡拉OK”大赛。比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当时流行“卡拉OK”,有很多同学报名参赛。我天生一副好嗓子,喜欢唱歌,也报了名。唱民歌是我的强项,我选择了一首脍炙人口并有较高难度的《乌苏里船歌》,在音乐系老师的指导下,反复多次演练。比赛当晚,我一展歌喉,尽情演绎,用清亮的歌声把乌苏里江的美景和赫哲族人的美好生活场景生动地呈现给观众。我的演出,赢得掌声一片,最终获得业余组一等奖。比赛获奖,为我增添了许多自信。
我不会忘记,母校给予我那次公开教学的机会。那是在大四上学期,系里安排我们班分组到丰城几所中学实习。我被分配到丰矿一中高一(8)班。作为实习老师,要上历史课,还要帮班主任带班。我怀着初为人师的好奇心,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我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努力上好每一堂课,用心记住每个学生的名字,早读、晚自习、下班检查指导学生学习,很快与学生建立了纯洁深厚的感情。4周时间很快过去,实习结束时,系里带队老师与丰矿一中的老师一起,综合我们组40多位同学的实习表现,确定了3位同学搞公开教学,我有幸成为其中之一。这是老师对我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进行公开考验。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我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设计好了教案,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反复推敲、修改,直到满意为止。那天,有带队老师、一中的老师以及实习同学,和学生们一起挤满了教室,观摩我上课。我略有紧张,但还是做到了从容镇定,用尽可能标准的普通话,抑扬顿挫,突出要点,同时与学生进行良好的互动。教学过程顺利,效果良好,得到了老师的肯定和同学们的赞许。我的实习成绩被评为优秀。从此以后,我对毕业后当好一名老师充满信心。
我同样不会忘记,母校给予我朗诵比赛的机会、给予小论文比赛的机会和各种体育比赛的机会等等。正是母校给予我一次次的机会,锤炼了我,锻炼了我的勇气,成就了我的自信,提高了我的演讲能力、写作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了这些能力,当好老师已是顺理成章。毕业时由于我的综合素质测评名列前茅,加上有文艺特长,我有幸留校工作。
1992年,我一次性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从教师到律师,我本担心难以适应,孰料我在母校练就的教师综合素质,正是律师执业所必备的。与其他没有接受过师范教育的律师相比,我有明显的优势。角色的转换非常自然,加上我爱所敬业,很快我就能独立办案,并逐步拥有自己的案源。1996年底,我发起创立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时年27岁,是全国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起,我拥有了自己的律师楼。2004年底,我率全所律师进驻省城核心写字楼财富广场办公。2007年,我被评为全省律师队伍“优秀党员”、全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我所被评为“AAA级”(最高级)信用律师事务所。2008年,我被选举为全省律师协会理事,同时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2009年,我所率先在首都北京筹建了分所。自主创业17年来,我一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事业稳步发展,至今在公众中已有着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如果说我现在算得上是一位成功人士的话,那首先应当感谢母校,感谢母校的老师。
母校历史悠久、校园优美、师资雄厚、思想活跃,是一所人才辈出的名牌大学。在这里,有太多让你成才的机会。“机会永远是给有准备的人”。我是农民的儿子,懂事早,知道美好的前途要靠自己去创造。大学期间,我尽可能抓住拼搏的机会,不管成功与否,只要认真参与了就会有提高、有收获。在改革开放的大好时代,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丝毫的懈怠,我将继续努力,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为自己赢得荣誉,为母校增光添彩。
(刘良欢:我校历史系1986级学生,现为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西省律师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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